功能 和 功能!以文章得罪朋友,有妒余者号于市曰:‘逐戴生者视余。’群儿从之纷如也,久之衡文者,贡余于京师。乡人之在京师者,多相戒勿道戴生名”(戴《送萧端木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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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遭遇皇帝(5)
这位以司马迁自诩,遍游燕赵齐鲁、三吴八闽,搜访南明遗事,立志续史的戴名世,“既穷而游,多愤世嫉俗之论,以是积学之士皆慕其才,与之交,而驰声利挟权势者,则畏其口而忌其能”。(徐宗亮语)看来,不是他不了解这个社会,而是这个社会根本不能接纳他。于是,得罪了有权有势和有银两者,自然也就制造了不少明里暗里的反对派。
反对派的存在,也许并不可怕,反对派加之小人,那就没好日子过。都说中国地大而物不博,但是,就小人而言,这东西在中国广袤的大地上,却从来不感紧缺,随时随地,不请自到。孔夫子说过“三人行必有我师”,其实应该是“三人行必有小人”才对。小人之厉害,在于他全天候的精神抖擞,眼睛盯着你不放的同时,鼻子还不停地嗅着上面的动静。
我估计那个跳出来陷害戴名世的御史赵申乔,一抓住他书中的把柄,二抓住他备受世俗訾议的恶名声,三抓住康熙要杀人的血腥欲望,于是,一纸奏书,呈送到主子面前。
“都察院左都御史赵申乔,疏参翰林院编修戴名世,妄窃文名,恃才放荡,前为诸生时,私刻文集,肆口游谈,倒置是非,语多狂悖。今身膺恩遇,叨列巍科,犹不追悔前非,焚削书板,似此狂诞之徒,岂容滥厕精华?祈饬部严加议处,以为狂妄不谨之戒。”
康熙御批:“这所参事情,该部严察,审明具奏。”(《圣祖仁皇帝实录》)
戴名世的《南山集》的“罪状”,说来可笑,在书中有关南明政权史实部分材料,引用了桐城另一位也曾是翰林和侍读学士的方孝标所著《滇黔纪闻》。书中所记南明事,用南明年号,而戴名世转录到自己文集中时,不知道他是马虎了呢?还是相信“近日方宽文字之禁”,未作更改。或者,在他这个另类文人内心深处,存有一点叫板之意。于是,偏偏被一心找碴的赵申乔抓住,这个想吃人血馒头的小人,以“所作书内,将本朝年号销除,将永历年号写入等类大逆不道之语”参奏上去。小人之狡狯,就在于他抓住康熙狭隘的种族禁忌心理,激怒之下,把戴名世送上断头台,而赵申乔因此案立了大功,擢为户部尚书。
这次《南山集》文字狱,牵连到已死多年的方孝标,牵连到作序的方苞、方正玉、汪灏等人,牵连到出版社,印刷厂,发行人,投资商,以及藏有此书者,知情不报者,和处置不力的地方官员。最为恐怖可怕者,牵连到戴、方两族大批宗亲姻眷,一概治罪,那一场骇人听闻的大屠杀,杀得整个桐城地区,血雨腥风,昏天黑地。
按当时康熙批准的屠杀范围:
“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不分异性、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年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查出送部,律斩立决。之母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其十五以下子孙,伯叔父兄弟之子,查出照例给付功臣之家为奴。”(据雍正元年的刑部题参)
总计死于非命者,应有三百多人,流放黑龙江的宁古塔,拨与乌喇、白都诺等外安c,活着受罪者,当有四百来人。康熙这次《南山集》一案,遭波及者将近千人之数。时隔数个世纪,重述这段血泪往事,犹感心悸。
戴名世固然为他的笔误,横遭惨祸,其实对统治者来说,这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借口,而根本问题,在于他一定要写出南明史的这一份真实,为康熙之忌,才付出代价的。
“昔者宋之亡也,区区海岛一隅,仅如弹丸黑子,不逾时而又已灭亡,而史犹得以备书其事。今以弘光之帝南京,隆武之帝闽越,永历之帝两粤、帝滇黔,地方数千里,首尾十七八年,揆以春秋之义,岂遽不如昭烈之在蜀,帝昺之在崖州,而其事渐以灭没。
“至于老将退卒故家旧臣遗民父老相继澌尽,而文献无征,凋残零落,使一时成败得失,与夫孤忠效死乱贼误国流离播迁之情状,无以示于后世,岂不可叹也哉?终明之世,三百年无史,金匮石室之藏,恐终沦散放失,而世所流布诸书,缺略不详,毁誉失实。嗟乎!世无子长、孟坚,不可聊且命笔,鄙人无状,窃有志焉。”(戴《与余生书》)
文人遭遇皇帝(6)
所以,从屈原起,中国文人最让统治者头疼的一点,就是他们坚持笔下的真实。戴名世之值得尊敬,也就是他要把那一段被湮没的,被改写的,被当局有意忘却的历史真实,无论如何也要写出来的勇气和骨气,不屈不挠,赍志以赴,知道没有什么好果子吃,文人的诚实,文人的理性,文人的使命,文人薪火相传的历史责任感,也使他不能住手停下。
我认为,作为一个中国文人,最起码的一条写作准则,就是要给历史留下来真实。可以不写不说,但不可以瞎写瞎说,尤其不可以为了迎合什么而颠倒黑白,而枉顾是非,那就是缺了大德了。那些为康雍乾唱赞美诗的史学家、文学家,实在是令人为之齿冷的。
在安徽桐城戴名世祖屋后边,那口至今犹在的池塘,当时为避祸及,其族人先行跳水自溺而亡者,将近百十来口,其中以妇孺眷属为多。据说这口池塘,时闻冤魂夜哭,到了刮风下雨的天气,常见幢幢鬼影,时有阵阵y风。
看起来,文人遭遇皇帝也罢,或者皇帝有意识地遭遇文人也罢,说了归齐,双方矛盾的症结,就在于真实二字。一个要说出写出这个真实,一个不要你,不让你,不准你说出写出这个真实。于是,患有意识形态恐惧症的统治者,只有诉诸于文字狱的办法,来收紧文人的骨头。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这便是中国文人永远摆脱不掉的噩梦。
刘项原来不读书(1)
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皇帝,为秦代的嬴政,他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批量化地集中屠杀文人的皇帝。
据说,毛主席在一次会议的谈话里,提到这件事,他认为秦始皇杀得并不多,或不够多。然而,秦始皇万万没有想到,他如此大规模、大范围,几近斩草除根地收拾让他觉得放心不下的文人,以为从此可以高枕无忧,子孙万代坐稳皇帝的位子;从此可以放下心来,再无文人跳出来犯上作乱。哪晓得,事与愿违,秦到二世即亡。而亡秦者偏偏不是文人,而是不读书的刘邦和项羽。
后代人议论起秦始皇来,第一个话题,就是他的暴政,他的焚书坑儒,多半想不到他作为千古一帝的辉煌业绩。其实,焚书,是始皇帝三十三年的事;坑儒,是始皇帝三十五年的事。将六百四十名儒生坑于咸阳,是嬴政下令干的,因为他发现自己上当受骗,气急败坏,便对知识分子大开杀戒。但焚书,却是李斯给他出的主意,若要分清罪责,至少在焚书这件事上,秦始皇够不上主谋。
1933年,鲁迅先生于《申报?自由谈》上,写过一篇《华德焚书异同论》。因为当时,德国的希特勒上台执政,实行法西斯文化专制政策,纳粹分子焚烧书籍,禁止所谓“非德意志”(即不符合纳粹思想)的书籍出版和流通,弄得柏林、莱比锡等城市乌烟瘴气,一塌糊涂。至今在柏林的洪堡大学的校园里,有一块焚书碑,记叙这件事。当时,上海一些报章,把希特勒与秦始皇相提并论,鲁迅先生觉得这样比法,“实在冤枉得很”,他认为,秦始皇“吃亏在于二世就亡,一班帮闲们都替新主子去讲他的坏话了”。
这场焚书的无罔之灾,先是几位博士的闹腾,后是李斯的出谋划策,秦始皇才画圈的。
秦代的博士,都是大儒,不同于现在的博士,只是某一专业达到一定水准的职称标志。如今的博士多如牛毛,那时的博士全国才几十位,所以,地位非常之高,政府对他们相当礼遇的。始皇帝过生日,特地在咸阳宫置酒,专请博士们赴他的寿宴。显然,嬴政很愿意听这些有学问的博士,唱一曲《happy birthdayyou》,然后吹蜡烛,切蛋糕。
这就是中国特色了,在历史上,所有朝代的皇帝,打心底里不待见知识分子,他们宁肯要愚民,因为愚民好统治,知识分子有头脑,好思考,就比较难管理。但有时候,像蛋糕上必须有几粒红樱桃点缀那样,少了装点门面的知识分子还不成,这就是秦始皇一定要请博士们来喝寿酒的隐衷。这本应该是个愉快的###,想不到,却酿成焚书的悲剧。一怪那个山东老学究淳于越,二怪那个投机分子李斯。
历代文字狱,皇帝固然是罪魁祸首,这是毫无疑问的。但倘若没有想借帝王之手,屠灭同类,出坏主意,打小报告的小人,这台戏根本就唱不起来的。李斯在秦国,是外来户,一些人(自然也包括这些博士),一直想把他轰走,他很恼火,耿耿于怀,所以,憋着劲要收拾他们,何况,他是地道的小人。这样说,也许有些过分,但从他最后与赵高沆瀣一气,至少,他说不上是君子。
其实,吃完甜点,果盘也端来了,博士们就该一抹嘴,抬腿走路。但知识分子中的文化人,如作家,如诗人,在灵魂里都会有不那么肯安生的习性,由此就产生出一种强烈的表现欲。我原先以为“人来疯”是儿童多动症的表现,长大以后,就不药而愈的。后来,我渐渐品出来,有的人,这种“人来疯”的毛病,到了年纪一把,胡子一把,说话撒气漏风,走路跟头把式的老先生,也会像老儿童一样,到了人多的场合,按捺不住要表演,使大家注意他。否则,将老人家旁落于镜头之外,焦距没有对准他,会五计六受,十分痛苦的。
这就是文化人与生俱来的弱点了,从这些秦代的博士起,一直到清代康雍干嘉文字狱的当事人,常有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非要没事挑事的嗜好,生怕人家把他当哑巴卖了。譬如:说些帝王不中听的话啦,做些领袖皱眉头的事啦,与领导唱一唱对台戏啦,故意不买上峰的账拿一把啦,等等等等,自以为得意。结果呢,往往是请得了神,送不了神,j蛋碰到石头上,惹恼了官家,弄不好,就有可能付出头颅为代价。真到了那时,又磕头如捣蒜地求饶,上陈情表,写悔过书,深刻检查,认真忏悔,就不禁令人为之叹息,阁下,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刘项原来不读书(2)
那是公元前213年,咸阳宫外,小轿车停了一串,共有七十位博士接来给陛下贺寿。博士跽在下面,嬴政坐在上面,主持团拜会的仆s周青臣,自然要讲一通颂扬的话。“陛下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日月所照,莫不宾服。”这也是人情之常,顺水推舟,谁过生日,愿意人家没头没脑浇一盆洗脚水吗?博士淳于越在这场合跳出来,指责人家拍马p,实在是既没有眼力,也没有什么道理。如按贾谊《过秦论》里描绘的,“振长策而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敲扑以鞭笞天下”的祖龙神威,周青臣的赞颂,虽有谀词之嫌,但说的也是实话。
现在很难了解淳于越一定要发这次难,所为何来了。是学问太多了的呆气,还是四六不懂的迂腐?是跪得腿疼,心火上升,还是蛋糕块小,嫌分得不公平?依我忖度,很可能是文化人的耐不住寂寞,受不了冷遇的天性所致,文人的出风头欲望,有时候是控制不住的。他之所以这样做,而且用故意唱反调的办法,完全是希望引起始皇帝的注意?他跽着趋前一步,发了一通事不师古,而能长久哉的今不如昔的感慨,然后话锋一转:“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也。”这意思,谁都听得出来,他才是顶刮刮的诤臣。
我很佩服秦始皇的雅量,对这位山东老夫子的指责,并未火冒三丈,而是“下其议”,让大家讨论,够风度。坏就坏在李斯身上,提出了焚书的主意。所以,严格来说,这个发明权,应该属于李斯,而不是秦始皇。
不过,李斯立论的基点,师今而不师古,是绝对正确的。他的名言:“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很具辩证法,很符合时代发展的逻辑。生活不会停滞不前,它要发展,它要向前,不可能永远生活在前人的y影里。无论那是一个多么伟大,多么辉煌,在历史上留过多么了不起英名的大人物。过去的,也就过去了。若是后来者,仍旧抱着棺材板板不放,说相同的话,做不变的事,走一模一样的路,连放p也是一式的气味,那就只能是一代没出息的侏儒而已,而侏儒是绝成不了气候的。
但他出的焚书这一招,实在够糟、够恶、够讨厌,谬种流传,遗患无穷,不但希特勒学得很是地道,一直到20世纪的六七十年代,红卫兵小将,也一个个无师自通地成为他的衣钵传人。那些连笔都握不好的手,在华夏大地上点燃起的焚书之火,不知多少书籍被付之一炬啊!秦始皇焚书,多少还有些选择,医学的书,农耕的书,是不烧的,而革命小将们的焚书,凡线装书,凡直行排印的书,凡文言文的书,凡外国人写的书,凡能归之于封、资、修的书,一塌刮子都往火里扔。这种焚书的极端主义,那才叫干净彻底。如果嬴政借尸还魂的话,对小将的这份革命洁癖,也会钦佩得无以复加,而自惭不如的。
秦代的书,是竹简,不大好烧,但烧起来,火光烛天,肯定更壮观些,但灰分较大,残留下的灰烬,也肯定会堆积成山的。据说,在陕西省的渭南县境里,一条叫做“沩水”的河岸边,至今还有暴露灰层的秦焚书灰堆的遗迹。在唐代,一位叫章碣的诗人,可能到此一游,写了一首《焚书坑》的七言绝句:“竹帛烟消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这首诗的后两句,脍炙人口,人们常常引用来说明,无论暴政多么持久,高压统治多么严酷,但思想是无法禁绝的,中国文化的生命力,是不会断根的。秦始皇把书烧了,接下来的汉代,却是继诸子百家的春秋战国后,中国出现的又一次文化高c期。
嬴政以后的皇帝,好像悟过来了,焚书无用,焚了还可以再出版,出版了还要再焚,多费事啊!不如坑儒,把你脑袋摘了,就什么也干不成了。所以,干脆,治标不如治本,收拾知识分子,为上上策,重则杀头,轻则充军,让你写不成书,朕还用得着焚吗?这世上不就有一个司马迁吗,敢在受了宫刑以后,还有毅力去写《史记》的。绝大多数的文人,都会为了上保头颅,下保卵子,俯首帖耳地做顺民的。
刘项原来不读书(3)
中国皇帝好焚书者,此后还有过好几位,但都不具秦始皇那种统一思想,传之万世的宏图大略,多为陷于困境中的歇斯底里大发作,纯属玉石俱焚的自弃自毁的行为。如梁简文帝萧纲,在侯景兵围建康期间,曾经“募人出烧东宫,东宫台殿遂尽。所聚百橱图籍,一皆灰烬”。他的弟弟,梁元帝萧绎在江陵被围城破之日,下令焚烧古今图书十四万卷,其中包括从建康为避兵灾而转移到江陵的八万卷书,梁武帝收藏的内府书画数万卷,统统付之一燔。昭明太子的这两位弟弟,真可谓一对难兄难弟。
后来,萧绎被北魏俘虏了,有人很奇怪地问他,你干吗要烧书,你不是手不释卷,爱书如命吗?他的回答是:“读书万卷,犹有今日,故焚之。”王夫之在《读通鉴论》里谈到这件事时,不禁叹息:“未有不恶其不悔不仁而归咎于读书者,曰书何负于帝哉?此非知读书者之言也。”
皇帝焚书,固然可恶,十分可恶,但应该看到,在中国焚书史上,他们焚的书,只是冰山可见的一角,而不可见的水面下的那九分之七,全是非皇帝的焚书者,对于中国文化所造下的罪孽,那才是罄竹难书的恶行呢!
就以渭南县焚书坑所能看到的残留物,何其可怜巴巴;对照近年来发现出来的兵马俑遗址的焚烧规模,再联想史书所载“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两相比较,秦始皇焚书,真是小儿科得很,而不读书的刘邦先生,特别是西楚霸王项羽先生,放起火来,那才是大手笔。项羽西屠咸阳,连咸阳宫、阿房宫、六国离宫、秦陵都烧得片瓦不存,什么竹简就不会留下来的。
秦始皇焚书时被例外允许保留的医学、农耕书籍,从此荡然无存,连片纸只字都找不到了,这不是项羽干的好事,还有谁!所以,是秦始皇烧书厉害,还是西楚霸王和他的江东子弟,还有那些趁火打劫的老百姓烧书厉害,也就不言自明了。
如果上吉尼斯纪录大全,秦始皇是第一位官方焚书者,那么,第一位民间焚书者的桂冠,给项羽戴上,是当之无愧的。
项羽那么勇敢地放火,因为他实际上是个没有什么文化的粗人。虽然他做过“虞兮虞兮可奈何”的诗,与现在一些附庸风雅的先生,胡诌两句打油诗的水平,相差无几。正因为他没文化,不读书,所以比谁都恨书,就如同“文革”期间,只有初中和高小水平,而且老不及格的红卫兵小将,由于恨书,恨老师,焚起书来,一点也不会手软,是同样的。
别看项羽是楚贵族,但满脑袋装的全是小农意识,在咸阳捞了一票以后,就要衣锦荣归,三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拥着虞姬回江东去了。在中国,凡具有小农意识的阶级或阶层,都对知识,对知识分子,存有一股狭隘的排斥的警惧心理,若说爱屋及乌的话,自然也就恨人及物,这是他能够连眼皮不眨一下地大焚其书的内心动机。这就可以理解红卫兵,像疯了似的一定要踩上千万只脚,让老师、教授、学者、专家、走资派,一切有文化的人,永世不得翻身,恐怕也是这种拒绝文化的偏执心理在作怪而已。
由此可知,不读书的人,造反可能是把好手,革命也许可能坚决,做一个冲锋陷阵的痞子,可能是块好料,但指望他们尊重知识,爱护文化,珍惜图书,摆脱愚昧,无异于“与虎谋皮”。当时,“文革”发动者不会让读书人去焚书,因为他的手必定会抖,即使在胁迫下,手不敢抖,良知也会战栗不已的。所以,横扫一切牛鬼蛇神,大破四旧的“文革”狂飙中,大量发动红卫兵,和工人造反派,一马当先,成为焚书的积极分子,道理就在这里。越无知,越愚昧,越没有头脑,越容易迷信,越个人崇拜,越便于驱使。我记得,在那个颠倒的岁月里,一群小将在小县城的百货商店门口贴出一纸勒令,不许他们出售一种名叫“太妃糖”的糖。可笑的,大家对这种无知不敢笑,更可笑的,商店居然将一块块糖纸剥掉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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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项原来不读书(4)
现在重提旧事,仿佛天方夜谭,所以,项羽进咸阳后,带着他的江东子弟,杀人放火,大家觉得正常;而萧何到了关中,第一件事是派出人马,四处搜集秦国的文书档案,反倒令人感到蹊跷。谬误成为真理,书籍投进熊熊的火中,也就是一种历史的必然了。
史称,项王“收其货宝、妇女而东”,他只要金钱和女人,这也是中国五千年来造反起义,亡命奋斗的不读书的领袖们,所追求的目标。达到了物质上的大满足,和性欲上的大满足,项王还会顾及其他吗!在他的心目中,中华民族的文明精华,恐怕连擦p股的手纸都不顶。所以,一部《二十四史》,像刘项这班不读书的英雄,才是焚书的真正主力。
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我想不是给秦始皇平反,只是觉得将他与希特勒比,不合适。要当真地算一算账,皇帝焚的书,远不如无知老百姓焚的书多。《大学衍义补》这部古籍里,就提出秦火和汉火的区别:“书籍自经秦火之后,固已无复先王盛时之旧,汉兴,多方求之,至哀帝时,刘歆总群书着七略,大凡三万三千九十卷,古书渐渐出也。不幸遭王莽之乱,焚烧无遗。盖秦火之烧,有意而烧,其祸由于君也。汉火之烧,无意而烧,其祸由于民也。”
从此,君之焚书,远不如民之焚书,继王莽之乱后,董卓之乱,八王之乱,侯景之乱,安史之乱,黄巢之乱,一乱接着一乱,无论哪一乱,都是不计其数的书籍付之一炬的悲剧时代。
如果我们沿着焚书的历史线索推寻下来,就该数到20世纪60年代的“文革”###了。我不知道在将来修史者的笔下,这十年浩劫,会记载在第《二十?史》中。但肯定会标明为“乱”,是无法翻案的。因为即使在《二十四史》中,也难找出一场类似的能够波及到全中国范围的乱。我那时劳改于偏远省份的一个极闭塞的山城里,老百姓连火车都未见过。一日,忽然从省城串联来的红卫兵,加上本地的忙不迭戴上箍的响应者,把大堆的书,加上从县剧团抄出来的戏装、头面、盔甲、唱本,浇上煤油烧掉,那真是让人大开眼界。以这样一个小地方的焚书规模看,小将们那些年里,该焚掉多少书啊,这数字,恐怕神仙也统计不出来的。
所以,我想,谁要有兴趣写一部《中国焚书史》的话,真希望这书的最后一章,就在“十年###”这一节打住。由秦始皇开始的第一把火,到红卫兵的最后一把火,从此结束中国焚书的历史,倒不失为一种饶有兴味的组合。不过,电脑科技的飞速发展,已经可以将整个大英图书馆的全部藏书,存储在一张巴掌大的光盘上,那么秦始皇,或者刘项,或者革命小将又杀将回来,还能焚得成书吗?
无论暴政多么持久,高压统治多么严酷,但思想是无法禁绝的,中国文化的生命力,是不会断根的。估计,这一回,这些焚书者,大概是不会有什么戏了。
司马迁的悲哀(1)
对中国历史稍有所知的人,都会知道司马迁这个名字;而知道司马迁是位历史学家的人,都不可能不知道他在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因替李陵败降匈奴事辩解,触怒汉武帝下狱,受“宫”刑;然后于污秽肮脏之中死去的故事。
“宫”,即是去势。司马迁可算是非正常死亡的中国文人中,一个很特别的例子,恐怕也是世界文学史上的唯一。
“宫”,和去势,是一回事,但性质有所不同。“宫”是刑法,是无可选择的。去势,在有皇帝的年代里,是当太监的首要条件。若不想当,也就不必去势。当然也有或被父母鬻卖,或因生活无着而净身入宫,不无被迫的个例,但大多数被阉者,是作为谋生手段,甘愿去势,求得进宫的这份资证。因此,这班人对于不男不女的第三性状态,较少屈辱感。而且一旦成为太监,生活在无数已将“那话儿”连根切掉的人中间,大家彼此彼此,谁也不可能笑话谁,裤裆里有没有那个玩意儿,便是无所谓的事了。
太监这行业,不仅中国有过,外国也有过的。如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如克劳狄、尼禄、维特利乌斯和提图斯等罗马诸帝,如其后的拜占庭帝国诸帝,奥斯曼帝国诸帝,都曾在后宫使用割掉生殖器的男人,以供役使。中国明代,大概是历史上破记录使用宦侍的帝国,故有“十万太监亡大明”这一说。任何朝代,太监或类似太监的人多了,都不是好事。
由于宦官有太多的机会接近帝王后妃,容易获得宠幸;加之阉人的变态性心理,嫉妒一切正常的人,便是他们的仇恨准则。因此,一部《二十四史》,读来读去,凡太监,都不是好东西。至少,好东西极少极少,所以,对这卑污龌龊者多,y暗险恶者众的一群,统统蔑称之为“阉竖”,倒也合适。
但司马迁之被“宫”,与“阉竖”的去势,截然不同。老实说,历代皇帝收拾文人,手都不软,什么毒辣残忍的法子没有使用过呢?但把文人xx连根端掉者,刘彻是独一份。那是中国文化史上最黑暗的一页,文人之受屈辱者,莫过于此。
“宫”刑,在中国,盛行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初期,以阉割或损坏男女生殖器官,旨在使其余生在屈辱中度过。汉武帝异想天开,在“刑不上大夫”的年代里,他不杀头,也不判刑,更不戴上什么分子的帽子,而是采用“宫”刑,来对付他的国史馆馆长,国家图书馆馆长,使其丧失作为一个男人的尊严,既活不下去,也死不成。这一招,实在可谓既恶且损,加之下流下作。
这奇耻大辱对司马迁来说,“肠一日而九回,居则忽忽若有所亡,出则不知其所往,每念斯耻,汗未尝不发背沾衣也”。一位“英明”之主,竟对文人进行如此卑劣的报复,简直使我们这个具有悠久文明的中华民族,为之蒙羞。古代洋人的酷刑,能够将耶稣在十字架上钉死,能够将圣女贞德,将布鲁诺在火堆上烧死,愤怒的革命群众,甚至将路易十六夫妇送上断头台一一铡死,不可谓不恐怖;在莎士比亚时代,人犯的脑袋,也有割下来挂在伦敦塔桥上示众的,其残忍可想而知。但像刘彻用“宫”刑对付一个文人,对付一个埋头在简牍中阅读历史的学者,这是世所罕见的无耻行径。
每读毛主席在《沁园春》的词中:“秦皇汉武,略输文采”这一句,我总会想起他“宫”司马迁这件丢中国人脸的事情,亏他做得出来,下得去手。我始终想,问题恐怕就出在这句“略输文采”上。要是像他那老祖宗刘邦,虽能吼出两句“大风起兮云飞扬”,可这位亭长从不以诗人自居,无论司马迁说长说短,根本不甩儒生的汉高祖,至多当他放p,不当一回事的。而汉武帝,诗词歌赋都来得,虽“略输”,还有点“文采”,这一有,就坏菜,他把自己看作文人,按文人行事。同行之间,免不了计较,就要关心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就要注意阶级斗争新动向了。而且,有权的文人,嫉妒起来,往往不择手段。“宫”你一下,又何妨?所以,碰上一个有文采的皇帝,哪怕“略输”一点,绝不是什么值得文人大众高兴的事情。
司马迁的悲哀(2)
司马迁书读多了,有点呆气,他为什么不想想,同姓司马,那个司马相如被欣然接受,这个司马迁却被断然拒绝呢?难道还不足以总结出一点经验,学一点乖吗?这就不妨打油一首了:“彼马善拍马,吃香又喝辣,此马讲真话,只有割xx。”为那张按捺不住的嘴,付出xx被劁的代价,真是太不划算了。
《汉书?司马迁传》认为:“夫惟《大雅》‘既明且哲,能保其身’,难矣哉!”这意思就是说,若是司马迁能够“明哲”的话,也许可以“保身”,具体一点,可以保住那命根子。但他心血来潮,跳出来为李陵主持公道,招来了这场没顶(卵?)之灾。
不过,要一个具有责任感,使命感,特别是这位太史令,还多一份历史感的文人,让他懂得“沉默是金”的道理,让他对帝国的千疮百孔闭上眼睛,让他在这位年近花甲,做了四十多年皇帝的汉武帝面前,装聋作哑,那是不可能的。
“宫”司马迁的天汉二年(公元前99年),大汉王朝的日子不甚好过,大面上的风光依旧,内囊早尽上来了。由于历年来徭役兵役不断,狂征暴敛,人民负担沉重,大批农民不得不离开土地,奔走流亡。这一年,齐、楚、燕、赵和南阳等地相继发生农民起义,来势甚凶。所有这些败相,都是刘彻随着年事的增高,“英明”一天天少下去,不英明一天天多起来的必然结果。
孟德斯鸠说过:每个被授予权力的人,都易于滥用权力,并且将他的权力用到极限。康德也说过:掌握权力就不可避免地败坏理性的自由判断。意大利哲人马基雅弗利说得更干脆:久握权力,必致腐化。这也是所有长期执政的统治者,在其晚年,难以逃脱的失败命运。
刘彻哪能例外,到了晚年,除了封禅巡幸,敬神祀鬼,便是好大事功,大兴土木,与所有老年统治者一样,最后必成为一个悖谬颠错的老糊涂。司马迁还以为他是当年意气风发的“英主”,居然天真烂漫地“欲以广主上之意,塞睚眦之辞”,要为李陵败降慷慨陈词。
其实子承父业继任太史令的他,在国史馆里,早九晚五,当上班族,何等惬意?翻那甲骨,读那竹简,渴了,有女秘书给你沏茶,饿了,有勤务员给你打饭。上自三皇五帝,春秋战国,下至陈胜吴广,楚汉相争,那堆积如山的古籍,足够他白首穷经,研究到老,到死的。而且,他和李陵,非亲非故,“趋舍异路”,不相来往,更不曾“衔杯酒,接殷勤之余欢”,有过私底下的友谊。用得着你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吗?但是,知识分子的通病,总是高看自己,总觉得他是人物,总是不甘寂寞,有一种表演的欲望。
他认为他应该说话,他要不站出来为李陵说句公道话,还有谁来主持正义呢!他说:一、李陵“提兵卒不满五千,深践戎马之地,横挑疆胡,仰亿万之师”;二、李陵“能得人之死力,虽古之名将,不能过也,身虽陷阵,彼观其意,且欲得其当而报于汉,事已无可奈何,其所摧败,功亦足以暴天下矣”;三、李陵“转斗千里,矢尽道穷,救兵不至,士卒死伤如积”。学问太多的人,易愚;愚,则不大识时务;不识时务,就容易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做出错误的事情。
他这一张嘴,果然捅下天大的娄子。
汉武帝是让他讲话来着,他该懂得,陛下给脸,垂询你的意见,是你要讲他愿意听的话。你如果不想对李陵落井下石,你完全可以装糊涂,千万别进逆耳之言。这位多少有点受宠若惊的关西大汉,遂以“款款之愚”,“拳拳之忠”全盘托出他的真实想法。一句“救兵不至”,不但毁了他的前程,连男人的看家本钱也得根除。他不是不知道,那个未能如期会师,致使李陵孤军奋战,兵败而降者,正是陛下心爱的王美人之兄长,贰师将军李广利。但他要说,这个认死理的司马迁。
结果,“明主不晓,以为仆沮贰师,而为李陵游说,遂下于理”。一个“略输文采”的统治者,收拾这个当场得罪了他,得罪了他小舅子,更得罪了他心爱之人的文学同行,还不容易。陛下吩咐了,不用砍掉他的脑袋,只消“宫”掉他的xx就行了,然后卷帘退朝。刘彻,肯定会为他这得意一笔,回到后宫,跟李美人一块儿偷着乐的。妲己,曾让商王纣杀比干剖腹验心,褒姒,曾让周幽王举烽火报警取乐,那么,汉武帝“宫”太史令讨美人欢心,又算得了什么?
司马迁的悲哀(3)
宫刑,始于周,为五刑之一。《书?吕刑》曰:“爰始y为劓、刵、椓、黥”,“椓”,孔颖达疏:“椓y,即宫刑也”,也就是去掉生殖器官。“劓”,削掉鼻子;“刵”,切掉耳朵;而“黥”和“墨”,则是在犯人的脸上刺字;“刖”,斩断手足。《孔传》曰:“截人耳鼻,椓y黥面,以加无辜,故曰五虐”,古人对这类残酷的r刑,也是持否定态度的。结果,“杀”,在五刑中,倒成了最简单的刑法,因为砍掉脑袋,只须一刀了事。
远古时代,统治者视人民为草芥,老百姓如r俎上。据《汉书?刑法志》:“五刑,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宫罪五百,刖罪五百,杀罪五百,所谓刑平邦用中典者也。”要是刑乱邦用重典的话,五百增加到一千,那就该是道路以目,动辄获罪,不知什么时候,什么场合,什么原因,就会掉耳朵,掉鼻子,割xx,送性命。所以,汉武劁司马迁而不杀,留一条命在,该磕头喊万岁才对。
读《水浒传》,陆虞侯往林冲脸上刺字,押往沧州;武松在阳谷县犯事,脸上刺了金印发配,看来对人犯的施虐行为,到唐宋,到明清,还在延续。这种远古时期留下来的残忍的恶行,像基因一样,在国人的血管里流动着,一遇机会,就会爆发出来。要不然,“文革”期间,那些造反派和红卫兵,怎么想起给走资派挂黑板,戴高帽,剃y阳头,往死里折磨呢?不学无术的革命派,不可能从史书中得到启发,很大程度上是血管里的基因在起作用。
司马迁“下于理”,大约是他四十多岁的时候,比如今那些知青作家还要小一点,正是泡吧泡妞泡桑拿的好年纪。但他却只能在“蚕室”里泡了。颜师古注《汉书》:“凡养蚕者,欲其温而早成,故为密室蓄火以置之。而新腐刑亦有中风之患,须入密室乃得以全,因呼为蚕室耳。”在没有麻醉剂,没有消毒措施,没有防止感染的抗生素,以及止痛药的情况下,按住司马迁,剥掉裤子,割下xx,可想而知,那份痛苦,比死也好不了多少。
鲁迅先生在《且介亭杂文》集中的一篇《病后杂谈》里说到:“例如罢,谁都知道从周到汉,有一种施于男子的‘宫刑’,也叫‘腐刑’,次于‘大辟’一等。”先生认为“宫”刑,只施用于男子,事实并非如此,据《孔传》:“宫,y刑也,男子割势,妇人幽闭,次死之刑”,女子也要受“宫”刑的。
究竟如何对妇女实施幽闭,史无记载,一直是个不解之谜。据清褚人获《坚瓠续集?妇人幽闭》中透露:“《碣石剩谈》载妇人椓窍,椓字出《吕刑》,似与《舜典》宫刑相同,男子去势,妇人幽闭是也……椓窍之法,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止能溺便而人道尽废矣,是幽闭之说也。”
记得前些日子,有一位先生,忽然说他明白了,写出文章,他认为古代是用杵击的野蛮方法,使妇人zg脱垂,造成幽闭云云。其实也是摭拾清人余唾,别无新见。不过,如果说古代的行刑队,具有对男女生殖系统如此精熟的了解,证明鲁迅先生所感叹的,旧时中医对于人体解剖学的知识,甚至不如封建社会里专事行刑的刽子手,大概是有其道理的了。
话题或许离司马迁远了些,然而,若不知道中国旧时的统治者,和未成为统治者的起义军的领袖,那种把人之不当人待的残忍,也就无法理解司马迁之愤,之怨,之惨,之悲哀了。
《汉书?司马迁传》说:“受刑以后,为中书令,尊宠任职。”一个裤裆里空空如也,失去最起码尊严的男人,“尊宠任职”,又有何补益?中书令为内廷官,必须阉人才能担任。他的男g没了,正好干这个差使。说白了,等于告诉大家,他没有那玩意儿,是狗男女,更是侮辱。司马迁,这位关西大汉,若是允许他用土话骂街,肯定会仰天大吼:“这个鸟官,对我来讲,管个球用?”
他给故人益州刺史任安的信中,对他“重为天下观笑,悲夫悲夫”的被“宫”,痛苦之极,羞辱之极,简直没法再活在这个世界上。因为这种可耻的刑法,施之于他这样“士可杀而不可辱”的文人身上,那是无法接受的。他不由得不大声疾呼:“是余之罪也夫,是余之罪也夫!”作为家学渊源的太史令,过着这种男不男,女不女的日子,“重为乡党所戮笑,以污辱先人,亦何面目复上父母之丘墓乎!”西汉文坛的领袖,落到这等的境地,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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