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之春》作者:gato
文案:
沙俄背景故事,cp:弗拉基米尔/维什尼亚克,中篇,be
各位大人!先请让我感谢彼德洛维奇法官老爷的仁慈!让我有机会完完整整说出这个悲哀的故事。也多亏了这位尊贵的大人本人,在这场惨事一发生时,就明察秋毫地发现了那么多可疑的细节……而那个时候我已经被押在一方小小的牢房里,恐惧着断头台了……我以泪洗面,隔壁呢,住着一位总是醉醺醺的、脾气很差的海军准尉,每次听到我说话的声音就大发雷霆。我能怎么办?尊敬的警察头子告诉我城里在搜捕叛乱分子,我千错万错也不该在这个当头被关进来,尤其是不该和那些被限制的毒药扯上关系。在这种紧急关口,这种大人物受到威胁的紧急当口,是没人会在意一个小小的画匠的命运的!送冬节一过,各位大人们更是对疑犯的坦白毫无兴趣。
写到这里我忍不住又哭了起来,发出的声音令准尉先生恶狠狠地扔过来了一只靴子。哎!这是在提醒我不该讲彼得洛维奇老爷给我自白的机会都浪在像抱怨靴子,或者抱怨我微不足道的命运这种小事上!……但即使决定了不在这种地方浪笔墨,将一个故事从头至尾的交代清楚也是一种美德……
我来到圣彼得堡时才刚刚十五岁,对这座伟大的城市知之甚少,满目皆见的都是琳琅满目的外国商铺啦,镶金嵌银、连轮毂上都刻有致图案的豪华马车,以及,不甚恭敬的说,马车里美貌非凡、神采飞扬的太太小姐们也经常让我站在街上直发愣,直到穿着特别合适的燕尾服的绅士们拿文明棍敲我的小腿,我才能回过神来不再像个路障似的横在路中间。
最开始的时候,我住在新英格兰路上一个顶破落的下等地方。那时候我还没有后来那么捉襟见肘,但已经无师自通地晓得了在大城市过一种节衣缩食的生活,对我这种人来说,正是必要的。那里真是破破烂烂的。从路上一个隐蔽的小木门进去,穿过一条黑漆漆臭烘烘的走廊,您就可以看到一面光秃秃的砖墙,上面才有个真正带锁的门。进了门是一条极缺人情味、用灰泥涂抹过的走廊,左手边是一排仿佛监狱风格(我当时只是猜测,现在却是坐实了这点)的小铁窗,右边是一排木头门,门上挂着号码,就跟给罪犯和穷苦人住的旅店一个样子。这里的房间都很小,且通常都挤着认识或不认识的两三个人,因此我一个人独占这个垃圾堆的行为在我的邻居间竟然还算得上奢侈,尽管一个单独的牢房一个月只需要二十五个纸卢布。
噢,我这羁旅之处,我在这伟大首都的旅程起点和我在富丽堂皇的街道上看到和感受到的是多么不同啊。白天时,因为临街的缘故,房屋里总是十分吵闹,还有马路上的扬尘从窗户里散进来,使得走廊里总有那么一层土,倒好像我们之间有个那种只愿意用最轻浮的沙尘来栽培花卉的挑剔花匠。我这时倒情愿出门,想着等到晚上,我至少能赶在那些车夫和马夫之后入眠。结果如果说这里的夜晚算是吵闹,那么白天简直就是万籁俱寂的天堂!我那些下等人的邻居,一到晚上便害虫似的倾巢而出,聚在走廊尽头的一间小屋里通宵打牌和摇骰子赌博,我真是恨透了那声音。
说到这里,我便不得不提到我那油滑势力的房东弗拉基米尔安德烈罗维奇佩图霍夫。听到我用的这种形容词,您脑海中肯定会出现一个瘦小佝偻,眼神躲闪却叽叽喳喳个不停的干枯老头子。但弗拉基米尔却偏偏不叫人这么方便得预料到他的讨人厌,好教所有可能被他坑害的好人躲开他。他生的至少有两俄尺十俄寸那么高,才二十岁出头,头发和眼睛都是淡色的。坦白地说,他生的十分俊俏。而且他自己也十分清楚这一点。
上帝明鉴!那些迷恋他的姑娘可能永远不会知道他是有多么的可恶。在我看来,只有当他阅读报纸小说或者审查他的财务状况和期票时,当他戴上那副不怎么美观的眼镜时,他才算是暴露了他的真面目。由于近视的年岁早,他又格外地粗心大意,致使他的两片眼镜厚度不一。因此,当他戴着眼镜望向您时,您便能清楚地看到他那双俊美的眼睛是怎么滑稽地变了形:一个大,一个小,还闪着怪谲无知的光。从那双眼里,我可一点看不出安娜那个蠢姑娘赞美的“海洋的波光”,倒是像鸡龙似的:恶毒又贪婪。但教人讨厌的是,这点弗拉基米尔也是门儿清,所以至今还没有哪怕一个可怜的姑娘识破他虚假的伪装。
我讨厌弗拉基米尔,不是(不只是,这样更妥当)因为他勾`引我可怜的邻居,九等文官多罗夫斯基的女儿安娜普罗菲特罗夫娜,也不是(不只是)因为他自从探听到我在城里的画室找下了工作,而且家里每月都给我寄钱之后就厚颜无耻地把房租提高了三个银卢布,而是因为他屡屡去骚扰我认识最清白和可怜的朋友维什尼亚克巴普洛维奇伊万诺夫。
维什尼亚克噢!我亲爱的瓦纽沙!我在这个大得让人害怕的城市中的第一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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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虽如此,我与瓦纽沙的相识可说不上让人高兴。那个时候,他还是隔壁一座砖石结构的公寓的租户,虽然早早因病辍了学,但身体也还没有后来那么差。他经常上街,除了购买书籍和其它必需品以外,他主要是向远在千里之外的亲人寄一些说明近况的信件和补贴家用的零钱。偶尔,他还会向当地的画室出售一些大师作品的仿作。他身上有种特别沉静的气质,因此让他动怒是很不容易的。他尤其讨厌别人见识到他的窘境,无论是财政上的拮据或仅仅是一个尴尬的场景,他都会特别得不自在。
“你这小偷!不知廉耻!”我第一次见到他时,他就在街尾怒骂着,白净瘦长的脸涨成难看激动的粉色,然而即使怒火熊熊,也绝对说不出什么难听话,“你停下!”他慢慢地前行,目的是不被人注意到他的跛足。但这在一个钱包被抢,却只能一瘸一拐踯躅前行的苦主身上却尤其明显。
我脑门一热,拔起脚就冲了过去。虽然我个子不高,但跑得却总是很快。在乡下时,我经常帮人家捎口信哩我一下就逮住了那个贼,那是个年纪比我还小的小年轻,有双石头颜色的眼睛,一看到一瘸一拐但满面怒容的瓦纽沙便哇哇大哭起来。我一点也不吃他这套,血液没有平静下来,心里还很得意,想教人找警察来。
瓦纽沙走到我身边这个高高瘦瘦,穿着件半旧西装外套好像学生的人,手臂下还夹着两本书。他低下头端详那个小贼哭得稀里哗啦的面孔,突然说:“算了吧。”
我以为自己听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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