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门凤华

第五百零三章 另一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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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惟秀同姜砚之已经不忍直视眼前这个缺心眼子的了。
他们算是看出来了,简宁是怎么死的,绝对是傻死的……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抖了抖自己的袖袋,从里头翻出了一块肉干,嚼了起来,又扔了一块给姜砚之。
说起来,幸亏她好吃零嘴儿,安喜给她的衣服里缝了大大的口袋,但凡是能够装吃食的,都塞得满满当当的。
要不然的话,她同姜砚之在这寸草不生的地方,还不知道怎么过。
至于水,因为是在地底深处,较为潮湿,遇到有滴滴答答的地方,两人便喝上几口,倒是也糊弄了过来。
只是再怎么节省,这也是最后的两块肉干了。
虽然不知岁月,但通过吃食就能够判断,他们已经在地上待了好几天了。
苏中丞他们肯定一直在找他们,但是他们不可能爬得下来,又不可能挖得开山壁,而且按照正常人来看,他们从那么高的地方掉下来,早就摔得粉身碎骨了。
“现在大陈养了很多牛么?牛肉都可以随便吃了?”简宁对什么都很好奇。
闵惟秀翻了个白眼儿,“我出自武国公府。”
简宁恍然大悟,“那就不稀奇了。奸臣嘛,人都吃!别说吃牛了!”
他刚说完,就感觉一阵寒意,往后缩了缩脖子,该不会你连鬼都吃吧……
“你怎么会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呢?”姜砚之问道。
简宁吸了吸鼻子,可惜他是鬼,闻不着肉香。
“三年前,阿娘要我娶娘家表妹周莹莹,我那会儿玩心正盛,哪里愿意被家室束缚,便乘我阿爹阿娘不注意,偷跑出来了。因为我常下江南,这一次为了反其道而行之,便往北走,朝着辽地而来。”
“我一路上采风遇人,别提多有趣了。我寻到喜欢的山峰,就会在上头扎一个草庐,住上几日再走。”
“后来有一日,瞧见有一书生,吊在一棵歪脖子树上,做人哪里能够见死不救?等把那人救下来一瞧,不管是他还是我都愣住了。”
“你不知道有多神奇!天底下竟然有生得一模一样的两个人!若非我阿爹是一个古板的老顽固,我都要以为,这人是他藏在外头的外室子了。”
“我觉得缘分很奇妙,当场就同他拜了把子,还想出了一个曲子,叫湖照影。”简宁说着,形容有些苦涩。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又说道,“我问他好端端的为何要寻死。他说他是附近知县之子,名叫杜晖,家中算不得大富大贵,但是也并非缺衣少食之人。他从小寒窗苦读,年纪轻轻已经中了举人。”
“夫子说了,以他的本事,若是来年赶考,定能够金榜题名。可就在前不久,他阿爹被人诬陷,下了大狱,他们一家人,也都成了罪人,要流放三千里,从此去戍边。”
“充军可是要在脸上刺字的,若是刺了字,就算日后他父亲重获清白,他也仕途尽毁,前程无望了。他一时想不开,所以才寻了一棵树,想要吊死在这里。”
“我劝解了他一番,说我阿爹是开封府的大官,是枢密使,若是他阿爹有冤情,一定可以还他阿爹清白。杜晖还是闷闷不乐的。他说城中有追兵正在到处抓他,我便留他在我的草庐里住了好几日。”
“杜晖的学问是真的好,比我的两个哥哥还好,他若是去考进士,一定是可以得中的。我那时候还说笑,说我阿爹阿娘,就想要一个像他那样,乖乖听话,金榜题名,成亲生子的好儿子。”
“后来等我醒过来,便已经变成鬼了。你们不知道,尸体腐烂的时候有多恶心,我都不敢看这么恶心的自己。我在地底下瞎逛,走了好远好远,结果前头有一条巨蟒。”
“虽然它瞧不见我,但实在是太骇人了,我便回来了。我告诉你们,你们前往别往前走了,你们是人,它能瞧见你们。”
闵惟秀一听,眼睛一亮,“真的吗?太好了!正好好的肉干吃完,担心会饿死在地底下呢!有蛇好啊,蛇肉好吃!有几条啊,肉多不多?”
说起来都是泪,最近她同姜砚之就没有吃饱过,这么点零嘴儿,还不够她塞牙缝的。
简宁打了一个寒颤,求你别看我,不然的话,我觉得自己的鬼魂会被你吸进嘴中……
姜砚之见闵惟秀高兴,自己个也高兴起来,他摸了摸闵惟秀的脑袋,“好惟秀,我们帮简三郎搞清楚了他是怎么死的,就去杀蛇吃。”
闵惟秀点了点头。
姜砚之走到骸骨身边,仰头看了看天,上头是一望无际的黑。
“骨头全都摔碎了,你应该是被人从上头丢下来了,就是不知道,当时死没死,我帮你拼起来吧。”
这里应该同他和惟秀下来的地方一样,有一个口子,便于毁尸灭迹。
简宁一听,好奇的睁着他的桃花眼,“都碎成这样了,还能够拼起来么?说来也是惨,我简宁一辈子不说多好看,起码一直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吧,到头来,死得这么难看……”
“当然能够拼起来,不过会多花一些时间罢了。正好我们走累了,可以让惟秀休息一下。”
姜砚之说着,拿起了地上的碎骨头,一块一块的拼了起来。
闵惟秀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幻想着那蛇是烤着吃好,还是寻一个薄石头片煎着吃好,光是想,口水都要流下来了……
“你小时候,右手骨折过。”姜砚之拿起一块骨头,说道。
简宁的眼睛睁得更大了,惊叹的说道,“厉害,这也能够看出来。那是我有一次爬树,从上头摔下来,把胳膊摔断了。”
姜砚之点了点头,“新伤旧伤,是不一样的。旧伤有愈合的痕迹。嗯,你的胸骨也折过。”
简宁鼓起掌来,虽然他是鬼,鼓起来没有什么声音,还一鼓就双手互相穿过了,但是他还是自顾自的鼓着掌。
“没错,那是我第一次骑马,想着这马尾巴毛用来做琴不错,就揪了一把,结果被马揣了一脚……以后我就再也不骑马,改骑驴子了。”
闵惟秀同姜砚之都无话可说,这厮绝对是一个缺心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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