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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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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完骄纵一生的锦荣,一醒来就发现自己又穿越了,这次穿越的还是江湖世家,小说也自动出现在了方锦荣的脑海里。
主角是天剑山庄庄主方之山的亲传弟子,柳少白,武功高强,风流倜傥。方之山早年丧子,爱妻在生女儿的时候难产而亡,方之山与妻子情深意重,不愿再娶,因此现唯有一女,也就是方锦荣。
方之山一心把柳少白当作自己未来的女婿培养着,也有意将天剑山庄传给柳少白,方锦荣毕竟是个女儿家,偌大的天剑山庄不可能交给她一人,于是柳少白就是最好的人选。
而书中方锦荣也对他芳心暗许,按理来说,这本该成就一对江湖上的神仙眷侣,可谁让主角是柳少白,而不是方锦荣,主角怎么可能只喜欢一个女人。
书中写到柳少白后来行走江湖时,认识了不少的优秀且美貌的女子,有魔教圣女,女神医,美貌侠女,等等。而方锦荣作为曾经的青梅竹马早就不知道被忘到哪了。
等到柳少白在江湖上风生水起的时候,天剑山庄传信让他回去,方之山去世了。方之山武功虽高,但毕竟也是*凡胎,寿数有尽,而柳少白回来举办了方之山的葬礼后,就成为了新的天剑山庄庄主。
问题就出在这了,他没有娶方锦荣,连提都没提,三年服丧过去,天剑山庄已经没有人会想起柳少白是方锦荣未婚夫的事情了,在他们眼中,柳少白是如日中天的天剑山庄庄主,而方锦荣只是前庄主之女而已,柳少白能让她继续在天剑山庄住下就不错了。
于是在所有人的无视,以及不断有美人来找柳少白的刺激下,方锦荣她郁郁而终了。
书的结局最后写到,柳少白偕美当上武林盟主之位,纵剑逍遥,天剑山庄改名为慕柳山庄。
今年四岁,一身肉嘟嘟支着下巴蹲在台阶上的方锦荣,忍不住叹了口气,这种事也不少见,就像现代社会里,企业大老板只有一个女儿,于是培养了一个能干的女婿,结果大老板死得早,在对管理一窍不通的前老板的爱女和有能力撑起整个企业的精英男中任谁都会选择。
这还是在现代社会有继承法的情况下,大小姐也能被精英男架空,顺便一脚踢掉,成为高富帅,迎来前仆后继的美女们。
可是这并不能成为柳少白忘恩负义的理由,尤其是在她是方锦荣的情况下。
想要改变命运其实也挺简单的,
“妹妹。”抬起头看见冲她飞奔而来的有一小胖墩,比她要大两岁的兄长,方明庭。
只要保住他的性命就好了。
于是方锦荣‘大义灭亲’地告诉了爹爹方之山,方明庭爱去后山悬崖那里玩的事情,一怒之下的方之山立刻关了方明庭禁闭,在学会天山剑法前两式之前不准出来。
方明庭为了这事好几天没和方锦荣说话,事实上是方锦荣前几天压根就没去看他,后来带了糖葫芦给他,哄得他高兴得不得了。
大约半个月后,后山出现小范围山崩,方之山和方明庭都吓白了脸,就方锦荣还一脸淡定地咬着糖葫芦,从那天后,方之山便对女儿多了几分看重,而方明庭小朋友早就被方锦荣哄得是一愣一愣的。
其实吧,方锦荣对待方明庭不像是对兄长,反倒是在带弟弟,也因此多了不少乐趣。而方之山在开始看重女儿后,发现女儿心思机敏,不似常人,但武功天分是差得不行,顶多练点强身健体的功夫。
对于这一点,方锦荣完全不在意,练武多累啊,对于爱享受的她来说,做个背靠大树好乘凉的普通人也没什么不好,而方明庭则是挺着胸脯道,会保护姐姐,不,是妹妹一辈子的。
没过两年,柳少白就来了,他是方之山在外面捡到的孤儿,方锦荣见了他虽没说什么,但很明显地表现出了自己的不喜。
方之山的弟子多是这般来历,也没见方锦荣有什么反应,方之山心里有些奇怪,但想起后山崩塌一事,忍不住心中一凛。原本因为柳少白根骨不错的欢喜淡了不少,也只收了他做普通的记名弟子,学些天剑山庄的普通剑术,而非书中将其收为亲传弟子,传授天剑山庄的核心秘籍天山剑法。
事实上,有亲生儿子当然就不会收什么亲传弟子,还将一身所学教授于他了。
方锦荣没有想对柳少白做什么,只是他当初既然不在乎方之山对他的恩情,那这辈子也就没必要白送这份恩情了。他有手有脚,若不愿待在天剑山庄自可离去,天剑山庄又不是亏欠了他,非要收他为徒教他武功,教他是恩,不教也不违背义。
就这样过了十二年,也就到故事开始的时候,柳少白作为普通弟子,武功还没有厉害到能行走江湖的地步,所以依旧在天剑山庄安安分分的待着。而他也一直这么安分,对方之山也是非常尊敬的。
方锦荣忍不住感叹究竟是他演得很好,还是书中的那一世他变了呢,如果是变了那为什么会变呢,变得能不顾亦父亦师的方之山的恩情,不记与方锦荣的青梅竹马的情谊,就那么堂而皇之地鸠占鹊巢了呢。
方明庭虽没方锦荣聪明,但武学天赋却是极好的,比柳少白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学成了天山剑法后就去闯荡江湖了,方之山告诫了他不少为人处世的道理,而送他到山脚下的方锦荣只跟他说了一句,漂亮的女人都是会骗人的。
顶着天剑山庄少庄主名头的方明庭在江湖上是名声鹊起,但他始终谨记妹妹告诉他的话,于是没过几年,也就是方之山按书中时间去世,方明庭回来继任庄主之位后,方锦荣就开始不断看到有江湖上的各色美人来找方明庭,然后被方明庭客客气气地送了出去。
看到风水轮流转,已名扬江湖的方明庭,方锦荣忍不住想到,难道这一世方明庭代替了柳少白的命运,成了主角,还是书中的一世,柳少白占去了方明庭的气运。
方锦荣想得头都疼了,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干脆也就不想了,反正来的那些美人,看嫂子总比看情敌的感觉要好。
已成为人生赢家的方明庭回过头来发现自家妹妹还没嫁人,一下子就慌了,方锦荣不耐烦他念叨,索性带着一队天剑山庄的剑士出门游山玩水去了,过了大半年回来的时候还带了一个文弱书生。
方明庭看着那除了相貌比他还好点之外,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更是百般挑剔,方锦荣拉过他在背后道:“我觉得把他养在家里就挺好的。”
方明庭想起妹妹小的时候喜欢养的小白兔,再回头看看那个唇红齿白的弱书生,突然发现还挺像的,于是就没话说了,妹妹想养就养吧,不就是一个男人吗,妹妹高兴就好。
养着自家文弱得跟个小白兔似的的书生,方锦荣就这么愉快潇洒地过了一生。
又一次醒来的时候,方锦荣已经很淡定了,按这尿性一定是又穿书里了。
这回锦荣表示对自己的身份很满意,是公主,当年看电视剧的时候,锦荣对太平公主,高阳公主爱得不要不要的,即便是看到小说的内容也没有让自己愉快的心情减低半分。
小说内容其实就有点类似于陈世美和秦香莲,只是这个故事里倒霉的只有公主一个人而已。
主角就是和秦香莲的命运很相似的周玉莲,是小乡村教书先生的女儿,与夫君邱晟青梅竹马,后结为夫妻,生下一儿一女,邱晟进京赶考,久久不归,正好家乡发大水,两人父母都去世了,周玉莲带着儿女赶赴京城,寻找相公,却看到了当了驸马骑着高头大马,又与人饮酒作乐的邱晟。
周玉莲悲愤之下,拦了京兆府尹谭大人的轿子,在挨了三十大板后诉说冤情,于是京兆府查明真相,请来了邱晟,谁知邱晟在知道事情却说自己误以为家乡发大水,家人尽亡后才娶了公主的。
邱晟的话无法辨认真假,但周玉莲却是信了的,于是以自己与邱晟的婚书为状要告当朝公主,以妾为妻,此案天下皆知,顿时皇家尽失颜面,公主被迫与邱晟和离,送往寺庙祈福,碍于天下人的口舌,皇家也不能对周玉莲做什么,只得赐了不少金银珠宝送她和邱晟返乡。
后来还有不少评书人以此故事改成了话本,讲的是平民女子与天家争夫,傲骨不屈的传奇,而公主成了里面最大的反派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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