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们能够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梦的形成与两种完全不同的精神过程相关联,一个过程产生和正常思维同样合理且具有一样真理性的梦念,而另一个过程则以最迷惑人和最不合理的方式,来处理这些梦念。在第六章中,我们已把第二种精神过程划分出来,称为梦的工作本身。如今,我们如何来理解这一精神过程的来源呢?
如果不是因为我们已对神经症,特别是歇斯底里症的心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那么我们就答不上这个问题了。研究现,正是这些不合理的精神过程和其他一些我们没有深入讨论的过程,在歇斯底里症状的生成中挥了重要的作用。在歇斯底里症的症状表现中,初看下,也包含一些与意识思想一样合理且具有理性的思想。但我们却无法找到,它们是以第二种形式存在的依据,而只能在后来将它探寻出来。只有我们对它们加以注意的时候,借着对形成了的症状的分析,我们才会看到,这些曾是正常的思想也被异常地处理过了。借由凝缩作用和产生妥协,借着表面的联结,在不对其中彼此的矛盾作考虑的况下,并且经由退行作用,这些正常的思想变为外在所表现的症状。考虑到梦的工作的特征和神经症症状所起的精神活动完全一样,所以我们将研究歇斯底里症所得的结论用到梦上。
所以,我们由歇斯底里的理论中,列出下述命题:一个正常的思想,只有在一个来自童年期并遭受压制的潜意识愿望移置其上时,才会受到上述不合理的精神处理。相反地,我们做了这样的假设,即供给梦动机力量的愿望,皆来自潜意识。不过我曾说过,虽然我们无法反驳此假设,但也还没有广泛的证据证实它,它也经受不了批判。不过,为了阐述我们大量使用过的“压抑”一词的意义,我们还须更进一步地探究我们的心理学基础。
我们已对关于原始精神机构的假设研究过了,其活动的目的是避免兴奋的累积以及全力使自身免于刺激的影响。因而,它是依据反射原理构造的,其运动的能力是使体内状况生变化的最早方法,受控于它,并是其兴奋释放的一条途径。接下来我们继续讨论了“满足体验”所带来的精神后果。而关于这一点,我们又做了另一假设:兴奋累积(其方式可以有很多种,我们不用去理会)的痛苦体会,而后使精神机构变为活动着的,以减少兴奋,而重新体会满足的体验,并且感到愉快。我们所谓的“愿望”,正是精神机构内的这道兴奋流,它始于痛苦流向快乐。我们还判断,能使这机构活动起来的唯有愿望,而愉快和痛苦的体验则自动调节着机构内的兴奋过程。个愿望的产生似乎是对满足记忆的幻觉性贯注,不过若这种幻觉不能持续到能量完全耗尽,就无法停止需要,所以也就无从实现因满足而体会到的愉悦。
所以,第二种活动,或按我们的说法称为第二个系统的活动——为我们所需要,这种活动将记忆贯注限制在不超过知觉的水准内,以约束其精神能量。而且,它将自需要而来的兴奋引上一条迂回的道路,最终借着自主的运动控制外部世界,从而使个体能够真正地实现对满足对象的真实知觉。这在解释精神机构示意图时我已经说明过了。其中的两个系统就是我们在完全展了的精神机构中所讲的潜意识和前意识。
为了能够利用运动能力使外部世界生较大的改变,就需要在记忆系统内积累大量的经验,以及由各种不同的目的性观念在这种记忆材料内所产生的大量恒久联想。现在,我们的假设就可以向前推进一步。这第二系统的活动不断地探索着前进的路径,交互地出或收回能量贯注,它一方面需要自地支配全部记忆材料,然而另一方面,如果它不是出于必要而在各思想方向上出大量精力贯注,那么将会导致缺少改变外部世界的力量。因此,出于有效性的考虑,我们这样假定:这第二系统成功地保持其大部分能量贯注静止不动,而只将一小部分运用到挥移置作用上。我对于这些过程的机制还不太了解,如果有人想真正地了解这些观点,那么就该寻找到一个物理学的类比,找到一种方式,用来描述神经兴奋时所伴随的运动。我持有的观点是,第一个系统的活动目标是使多种兴奋得以自由地释放,而第二个系统则借着第一个系统所射出来的能量贯注,将这种释放成功地压制住,并使它的能量贯注中断,自然,同时也提高了其能量贯注的潜力。因此我假定,第二系统控制兴奋释放的机制,完全不同于第一系统控制兴奋释放的机制。在第二个系统的探索性思想活动结束后,禁止即被解除了,使积累起来的兴奋在运动中得到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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