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一声人间值得

第九十四章好生欢喜,百看不厌

    喝酒,自然得有下酒菜。
    还得有个知心朋友,“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也只有李白那个憨货才做得出来。
    月光下,两人相视一笑,徐长生包里还有两包真空包装的酒鬼花生米,油炸花生谈不上多好的菜,可配上小酒确实胜过许多珍馐美味。
    待会散场之后,你我兄弟二人,吃上两颗花生米,喝上两口小酒,慢悠悠的吹着寒来暑往发生过的事,也是人生一大享受。
    说起来,赢胖子从地宫里醒来这么多天,也就刚刚找到自家表哥徐长生时,敞开心扉畅谈过一次,此外更多的东西还是深藏在心底。
    ……
    “神仙也好,鬼神也罢,反正人活一世在无愧于心的情况下,不论是百十来年,还是长生不老岁月悠悠,怎么开心怎么来。”顾宝宝挥了挥手盖棺定论道,毕竟要是在让她们你一句我一句吹下去,天都要亮了。
    “走了,回去睡觉了,明天还有最后一个景点,大家养精蓄锐。”顾宝宝挥了挥手示意众人去帐篷睡觉,里面的睡袋都整理好了。
    “班长,可不可以等等我。”郭秋玲伸出白嫩的小手弱弱地打断道。
    “你干嘛?”
    “我许个愿。”
    “许愿?好吧。”顾宝宝又坐了下来有些无奈的笑了笑。
    “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要是哪天有个神仙能摸摸我的头就好了,到时候我一定做一个精致善良的女孩,长此以往多做善事,不愧对神仙老爷对我的栽培……”
    “广寒仙子保佑,玉兔保佑……”
    之前嘟着嘴憧憬长生的女生叫郭秋玲,此刻正仰着头双手合十眺望着天上的月亮,嘴里念念有词。
    徐长生微不可查地挪了挪位置,双手轻轻放到郭秋玲的头上。
    “哇,真的有神仙诶!”
    一旁的李宛如拍着手夸张的大笑着,笑得直不起腰,郭秋玲愣了愣,看着徐长生放在自己头顶的修长白皙的手,眼眸转了转终归还是没好意思开口,耳根却下意识的红了起来。
    “好了,从今往后你就长生不老了。”徐长生拍了拍手眼神清澈“记得做个善良精致的女孩。”
    “我家长生哥哥真的是神仙,不骗你!”一旁的苏筱竹看着愣神的郭秋铃一本正经道,月光下一阵夜风吹过苏筱的裙摆微微晃动。
    风吹仙袂飘飖举,犹似霓裳羽衣舞。
    像极了传说中的裙摆缥起舞弄清影的天上仙女。
    “嗯。”
    郭秋玲双手戳着下巴看着徐长生清澈地眼神想了想,他的妹妹既然都是仙女了,他是神仙也说的过去。
    虽然只是一句玩笑话,
    但是我姑且先当真的来听听。
    ……
    许愿完后,顾宝宝带队班里的女生都去休息了,没了女生其他几个精力旺盛的男同学自然也是猫回帐篷玩手机去了。
    餐布上摆着一盘油炸花生米,赢胖子和徐长生身旁各自放着一瓶二锅头。
    “死胖子,徐福出海那件事情……?”徐长生喝了一口小酒,又捻了一颗花生米丢进嘴里。
    “也没多大个事。”
    “当年打下了天下,所有的计划也都有条不紊的进行着,闲着没事做就想去外面的世界看看,顺便瞅瞅那些不安分的六国遗民,看看有没有蹦跶得欢的,拍死几个,整天待在咸阳宫里闷死个人得给自己找点事做,西边北边都逛腻歪了,所以就有了那几次东巡。”赢胖子有样学样的捻了一颗花生米往上抛去,然后伸嘴接住,嘎嘣,嘎嘣的嚼碎,很是悠闲放松。
    “那赢真人,当时没想过长生?”徐长生玩笑道,《史记·秦始皇本纪》有言“始皇曰:吾慕真人,自谓‘真人’,不称朕。”虽只是一句玩笑话,可想来还是挺有趣的。
    “想啊。”
    “怎么不想?”
    “谁不想生生世世,君王万代?”
    “可好在本真人心里还是有点数的,哪来的长生不死药,寻仙不过是一个好笑的由头罢了。”赢胖子自嘲道,琅玡山下那块碑文就是最好的见证。
    “话又说回来,当初派徐福出海可全是为了给表哥你打下一块地盘,虽然事没成,可心意反正到了。”
    “背着这么个大黑锅,你现在可不得好好补偿我?”赢胖子嘴里嚼着花生米,心里却惦记着喷香诱人表皮酥脆的烧鸡。
    “对了,表哥,有空了陪我去趟RB看看那小子的庙。”
    赢胖子想起了前段时间看过的新闻,似乎那小子在RB混的挺不错的,不过想来也是即便放眼一千七百多年后的RB战国时期,徐福当初带去的那股子势力也能称霸一方,毕竟除了数千童年童女,还有不少身经百战装备精良的大秦将士。
    毕竟那时候所有的战国诸侯放到大秦来就是村霸与村霸之间的纠纷。
    对面村霸来了,回村子里招呼一声,呼朋唤友,村民拿些锄头,竹竿,木质长矛一窝蜂的涌出来,队伍中夹杂着少许的铁器就是精良的装备了。
    然后摆开阵式,两个村霸之间先是友好交流一番,谈好了皆大欢喜,谈不妥少不得要比划比划,打赢了,吞并对面村子,慢慢壮大就成了一方“大国”。
    估摸着徐福上岛的时候还是满目蛮夷,几千人横扫那座岛屿也不是难事,曾听闻RB历史上有一任首相承认过自己是徐福的后代,可见他在RB的地位。
    传说中他更是被誉为RB的神邸之一。
    “到时候你去了,别脾气上来,拆了他的庙。”徐长生喝了一口酒,哈出一口酒气,调侃道。
    “那倒不至于,当初那事也怪不得他,我活着,他活着,即便隔着千山万水,他也必然回来。”赢胖子开口时目光灼灼,那个方士即便在胆大,只要自己活着量他也翻不了天,毕竟随行的工匠都是朕的大秦子民,随行的军士都是追随朕打下万里河山的铮铮大秦将士。
    “我躺在地宫里时也想过,莫约我走的消息已经散布天下了,他即便回了家门口,听闻这个消息,也得掉头回去,毕竟我死了,那个些个败家子是靠不住的,好不容易有个品德过关的,性子又过优柔与我不合……”赢胖子悠悠叹了一口气。
    “想些开心的事吧。”徐长生也是见过赢胖子那些子女的,其中的种种不便与外人说,和赢胖子碰了个瓶,后者咕隆咕隆灌了一大口二锅头。
    “嘶,二锅头还是比昨晚的洋酒好喝!”
    徐长生看着豪迈过后,被辣得吐舌头的赢胖子有些好笑。
    “对了,夏淼淼的事,怎么说?”
    “怎么说?”
    “挺好的,昨晚也都说开了,如果合适,在一起也行,这辈子我也想过过安稳的日子。”
    “况且,听说她挺有钱的。”赢胖子摸着下巴暗自计算着夏淼淼的家产能买多少只烧鸡。
    算起来大抵能吃一辈子吧。
    吃软饭,也没什么不好的,很多人想吃还吃不到呢!
    赢胖子厚颜无耻的暗自想到。
    莫名的脑海里又想起了夏淼淼喝醉过后抱住自己说过的一句话。
    “初次见面,好生欢喜,百看不厌。”夏淼淼眼里带着醉意,就这么紧紧的抱着身旁的胖子,右腿搭在他的腰间,像个八爪鱼一样缠着,语气末带着罕见的软糯。
    一句“百看不厌”讲完就彻底醉倒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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