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荒沙州的极南之地自古以来便是被本州士子贵族戏称为‘南荒不落荒,南之南所荒’。当文人士子们负箧曳屣犹如播撒种子一般走向四方大地游览之时,自然会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诗篇,文人嘛,见山则唏嘘嗟叹,嗟江山之秀美、古风之遗韵,叹自家之壮志不酬、知音难寻。见水则悲从心来,唏嘘时光逝者如斯,嗟叹哀愁天上人间。而文人骚客来到这南之南,则尤其针对这极南之地的蛮荒和不可开化,遂赋诗,前辈后人加起来,没有千八百,几十上百还是有的。
再说这首“南荒不落荒,南之南所荒”是前朝鼎盛时期,号称‘诗道’的司寇琛所赋的一首诗《陇南行》中的一句。司寇琛游历天下,对于南荒沙州地势尤其熟稔。据他自己称南荒沙州有一处龙脉,千年之内南荒并未出现什么煊赫的人物,那是因为这条龙将整个大州的气运夺去,只得待到龙升九天,才能见到那‘满城尽带黄金甲’。这首诗是说本州大陆虽名字叫做南荒,可是内有乾坤,伏天洞底、美景佳人一丝不比其他大州少。而之所以被称为南荒,那是因为南荒沙州极南之地过于荒凉,导致整个南荒沙州落下恶名。
总之,整个南荒之人,乃至整个天下之人都对这个极南之地异常不喜。
南荒沙州极南之地,有一处叫京口里的小洲,其实这个洲说小也不小,但是说大也不大。关键是看和哪个作比较。若是和极南的政治军事重镇奥拉洲相比,那就是小巫见大巫了,要知道奥拉绿洲是个方圆数十里、人口十数万的大都会,而京口里只是方圆几里、人口不过数千的小地方。但是倘若京口里和那些不能供养人口,只能暂时停泊的地方相比,又不可同日而语了。
昨天的大雨在寅时已经逐渐淅沥起来,到了卯时已经全然停了下来。
霁光浮瓦碧参差。
雨后初晴,阳光打在刚刚被雨水冲刷过的苍翠碧瓦之上,分外妖娆。以写诗入道的前朝诗人,曾经写下荷花‘濯清涟而不妖’,以此来自赞美荷花之德。而于此相反的雕栏画栋,则是愈加接受雨水的清洗,愈加显得干净、整洁。前者在于突出荷花洁身自好,而后者则是在逆境之中洗涤,达到纯粹之境。其关键之处在于清理屋檐之中的污秽。
京口里洲围着一个湖泊而成,湖泊名曰京口湖,绿洲因之而名。在京口里洲,分为南北二地,南北两面分别住着整个洲的一半人口。虽然在一个洲,但是虽然两地结庐而居,互相并不和睦。北地之人本不是本洲本地居民,而是从北方迁徙过来的。当初前朝末期,战火燃烧到了五州大地,而京口作为一个偏安小地,并没有受到战火波及,所以数百年前就有人几班人马陆续来到这里。再加上京口湖东西长而南北窄,本地居民人又不多,并且一直居住在湖南,湖的北岸一直是一片无主之地,只是南岸之人偶尔放牧而已。所以北地人刚来时,本地居民也就热情好客,并且大方给出湖北居住,给帮助他们讲解本地情况、帮助他们搭建新屋。两地之人一直相安无事。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蜜月期已过,摩擦开始不断,逐渐积累,慢慢也就成了相互之间的冤家。
世人本就是如此,也不可多说什么。对新奇之物、之人总是怀着好奇、热客之感,但是对于已经宴熟之人,则是显得不耐烦。就如同刚刚认识之人,别人邀请或者请求做点什么,总是半推半就也就答应了。但是对于早已经可以对着撒尿的熟稔之人,则大大咧咧不顾什么。当初湖北那边我们还能放牧,打个猎物打打牙祭,现在被人占了去,只剩下这边一片之地,心中自有一份积怨,不足为外人道也。
湖南村边,有一处庭院,青灰围墙紧紧包围整个庭院,两人高的围墙使得墙内与墙外分离,墙外之人不能窥探进一丝一毫。青石将整个庭院铺满,偶有黑色泥土露出,则点缀些姹紫嫣红。正对庭院大门的是一间宽敞的客厅,左右两面则是七八间厢房,而一间厨房则是孤零零立在一个角落,不和其他厢房接壤。碧瓦雕栏,陡峭屋檐,别有一番风味。从中亦可见这个家庭生活水平比较富裕,要知道在本洲,不,应该说这极南之地,都是比较贫穷、落后的。平常人家,撑死也只是几间茅草房,最多再加上一圈矮墙而已,能达到温饱已经是极为不易了。而这家确是青石的庭院、青砖垒成的高高围墙,由此可见一般。
此时庭院中有四个青年各自拿着一柄用白坚树做成的木剑,在那里做出刺、砍、劈、扫等动作,白坚木是这南荒极难之地所特有的硬木。色分红白,红如鲜血,白如洁雪。并且其重量极大,是南荒四大硬木之一。也或许是因为所拿兵器材质特殊,重量极大的原因,虽是在刚刚下过暴雨,比较清凉的清晨,一个个也是汗如雨下,将整个衣衫都打湿去。
太阳缓缓升起,照在整个庭院时,卯时刚过,到了食时。站在最前方的青年男子不再动作,缓缓收剑。身后的三名青年见到,也开始收剑。
“该吃饭了,我早起已经把饭做好,并且趁着余热,都闷在了锅中。大家先洗洗身子,再去吃饭。”站在前方的青年转过身,温润含笑向身后三位青年道。
其中一名长相白嫩,面相秀气的青年,高鼻梁、蓝眼睛,再加上一头浅黄色的头发披在肩上,即使刚刚练完剑也不见得有丝毫凌乱,显然练剑之后已经打理了一遍。有些地抱怨道:“真他娘的累,这都快练一年了,老子居然真的坚持下来了!今天洗澡我非要看到禹实那小子的屁股那片黑色胎记,奶奶的,一年了,我居然都还没看到?”
那个名叫博尼法斯的青年皮肤黝黑,长着一张国字脸,身材魁梧高大,听到这话,顿时瞪大他那一双本就如铜铃般大的眼睛,挠挠头,瓮声瓮气地道:“谁让你长得跟个小娘一般,瘦瘦弱弱的,又打不过我了。”
“那等我能打过你,我一定打的让你他娘的伸着屁股让我看!到时候老子上去就是一脚,娘嘞,咱不看了!”
接着生性本就有些木讷的禹实也就只是挠挠头,笑着不再说话。
然后两人一人骂骂咧咧一人挠头傻笑地往偏房那边走去。
剩下一个身材略微有些消瘦的青年低声和已经做好饭的青年说了几句,也去洗澡去了。
只剩下一个眼神凌厉,表情刚毅,一头有些凌乱乌黑的短发向后梳着的青年扬起头看向天边初生的一轮红日,喃喃道:“两年了啊。”
这个青年来自地球,本是一个名字叫做威尔的白领。在昏昏噩噩度过三十个春秋后,依旧是一介丝。他也曾努力过,但是天不遂人愿,有些努力终究是徒劳。在那个时空他只是一个心比天高,命却比纸薄的可怜人。一次和兄弟大醉,硬撑着回家的路上被一辆宝马车撞了,醒来就已经来到了这里。于是他用了一年时间熟悉了这里的一切,慢慢的融入了这里,到现在已经是两年过去了。
当威尔来到这里时,他感觉挺好的,至少可以从新开始,结束上一个惨淡的人生......
这具身体也是名字叫做威尔,只不过他还有个姓,唐。全名叫做:唐摩根威尔。这个名字姓在前,名在后,中间是隐姓,威尔也不知道这不像外国名字也不像中国名字的怎么回事,他不同于外国名字,姓在后,而是在前,并且也不知道隐名是什么......
威尔两年前父母双亡,就是在威尔刚刚鸠占鹊巢前一天,或许是伤心过度,这才给了威尔可乘之机。留下了这个诺大的庭院。凭借着自己独有的知识,以及身体本就强健的年轻体魄,这两年时间刚柔并济,将整个京口里的青年一一打服,隐隐间已经是整个京口里青年之中的第一人了。而雷诺、博尼法斯以及马场信房三人,则是和威尔走的最为紧密的三人,三人对威尔也是心悦诚服,言听计从,俨然威尔成了四人之首。
......
就在威尔还在思索的时候,马场信房匆匆跑了过来,对着还在沉思中的威尔道:“威尔,那个人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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