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凌驾者

第一章 重生

这是哪?林季新瞪大了眼睛。
头顶上方,透过薄薄蚊帐,他看到光秃秃的天花板,还有条潜藏在记忆深处,无比熟悉的淡淡裂痕。
这条裂痕,从小到大,足足看了二十多年,他每次从睡梦中醒来,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它。
还有旧得发黄的蚊帐上那个粘住破洞的膏药,是他亲手贴上去的。
最后一次躺在这熟悉的位置是什么时候?他努力回忆,七十或者八十年?似乎不止……记忆太过遥远,他已经无法记清。
怎么回事?
他闭起眼,耳边,依然不绝回荡着的绵绵爆炸、惊叫,以及不甘的嘶喊、怒吼,还有浓得化不开的深郁的绝望与悲伤……
梦?
深吸一口气,他又睁开眼睛。
眼前,裂痕无声地静在那,清晰依然。
不,不是梦!
他突然伸手,双指并拢,轻巧地捏住飞过头顶的蚊子,看着它在指尖拼命振动双翅,表情平静,却神经质般从嘴里发出呵呵呵的低笑。
半晌后,他平静地下床,微微扭头,老式衣柜的落地镜上,映出一个稚嫩少年青涩的脸,因为多年苦读,还有丝营养不良的苍白。
起身走进客厅,桌子上,摊开的那堆书本明确地显示他需要学习的课程——十年级。
十年级?!
心中一紧,他没再细看,急忙抓起桌上钥匙,随手扯过一件背心,就着门边拖鞋趿拉着跑出来。
转过这栋老式住宅公寓,耀眼的阳光立即扑面而来,金光的阳光里,他一眼看到前方不远的小超市,零星顾客正不时来往。
他仰起头,眯着眼,在明媚阳光里幸福地呼吸。
记忆里,这个超市会在他迎来人生最大转折的那星期化为灰烬。现在,一切都来得及!
既然确定了,他的心便安定下来,扭头又回到屋里。
不紧不慢地洗漱,重新整理衣服,翻找到钱包,又换了双运动鞋,这才从从容容地从屋子里走出来。
街角那家牛腩面依然那么美味,林季新要了一大碗,加了满满一勺红辣椒,坐在店门口,照着有些炙热的阳光,看着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流,大口饕餮。
不知道为什么,当嘴里泛起久违的牛肉香味,眼泪突然拼命涌出来,明明满是幸福喜悦,泪水却怎么都无法抑制,他仰起头,抱着碗,任由温暖微涩的液体在脸上肆意纵横。
“老板,今天几号?”终于把面吃完,放下碗,他问。
“11月10号。”这个中年发福的男老板恨不得缩到桌子下去,显然是被他之前那疯子般的表现给吓倒了。
他皱起眉,虽然具体时间他记不清了,但能够肯定的是,那个人生的转折点就在今年年末,现在已经是11月10日,时间绝对不多,指不定就是这几天。
又皱着眉头坐了片刻,他终于有了些想法,结账走出这家小店。
沿着街道往前走,约有大半站路后,视野里出现了一家规模中等的银行。
就是这了。
如果没记错的话,明天下午,这家银行门口将会发生一场血案,劫匪单枪匹马,以手枪枪击某公司财务经理及两名下级员工,造成两死一重伤的惨剧,抢走三百万巨款。
因为被抢的是全球知名的大公司,劫匪又是在繁华街道上当众行凶,事情一度闹得沸沸扬扬,警方也发布了巨额悬赏,但林季新之所以能记得这么清楚,主要还是托日子特殊的福,11月11日,光棍节。
事发地点离他住所很近,加上巨额悬赏的因素,他曾经好奇地研究过网上公布的劫匪影像,根据影像记录,那劫匪应该是抢了钱后直接沿银行不远处的小路直行,又经过侧街的人行天桥,再绕进一条附近没有监控的无人小巷逃之夭夭的。
凭着已有些模糊的印象,他在附近走了一大转,终于找到了那条小巷。
这是两栋高楼之间的巷道,阴暗狭窄,甚少有人经过,林季新走进去,一路只看到些随手扔弃的垃圾杂物,巷子的尽头是一条僻静的街道,成排绿荫的阴影庇护下,仅有个上了年纪的老头慢慢腾腾走远。
重新折回来,林季新走得很慢,边走边观察,当重回银行门口街道时,脑袋里已经有了清晰的思路。
坐上公交车,他来到远离住所的一家大超市,计算着买了一大堆东西,将本不算厚的钱包完全倒空。
这样的大超市,每天有无数客人来往,他所需要的东西又掺杂在种种杂物之中,就算谋事不成,事后也不会有人透过蛛丝马迹怀疑到他这平凡不过、学生模样的客人头上来。
事情办完时天已微黑,拿着一包东西回到住所,简单收拾了下,他便早早上床休息。
第二天,他早早就醒了,把行动细节在脑中又过了一遍,确定不会有问题,又闭上眼无聊地休息。
虽然他经历过远比今天可怕、激烈百倍的事,但今时不同往日,现在的他只是个普普通通的高中学生。
感觉时间差不多,林季新带上准备好的东西,来到了昨天早看好的小巷子。
做好准备没多久,他听到远方响起几声隐约的枪声。
要来了!
警觉地站起来,他把视线投到头顶侧上方半个巴掌大小的镜子上。
镜子位置是早就调好的,通过它,站在巷内第一个转角的林季新可以清楚地看到小巷入口整条道路,镜子很小,又放在高处,绝难被发现,这样,他既可以监视小巷,又不用担心被进巷的人发现。
很快,一个人就匆匆忙忙地走进巷子。
是劫匪,和录像上的一样,蓝花格子衬衫,手提公文包,林季新一眼就认出来。
随着劫匪越来越近,就要转弯时,他手上用力一拽,转弯处的地上立即弹起一条绷紧的绳索。
这绳索涂成水泥一样的灰色,劫匪又是小心地四顾,做梦也没想到脚下会有个陷阱,一脚踢上去,立即结结实实来个了嘴啃泥,公文包也远远摔开。
林季新从转角冲出来。
那劫匪反应倒是不慢,虽然摔得七荤八素,却第一时间抬头望向脚步来处,探手入怀。
迎面而来的是一股凉水,满眼满脸,眼睛着了火样剧痛,他不由得惨叫,然后手腕剧震,举到半空的手枪被踢飞。
这劫匪终于明白,这绝对是有预谋的设埋,但他怎么也想不明白的是,怎么会有人提前知道他的行踪。
然后,脑后剧痛,他带着一肚子疑问失去了知觉。
要不是这具身体实力太弱,又担心对方的枪,他才不会弄出“辣椒水”这类的无聊陷阱。
哼着歌,把手中的棒球棒收起,将几步远外的手枪和公文包捡到手中,把包里的钱倒了大半进背包,又把手枪塞进去,收起上方的镜子,他这才将一瓶子矿泉水浇到劫匪头上,在其呻吟出声时,转身离开——他可不想劫匪落到警方手里,黑锅得让其继续背。至于留下的那点钱,也是免得对方没资金跑路。
差不多一小时后,他出现在了育才中学门前。
这是一家师资一般,管理一般,基本可说什么都平庸——其中也包括校名——的普通中学,正和林季新现在的情况类似:瘦弱平凡,背着书包,俯首可见的普通学生。
现在太阳都升到头顶了,课也上了不止一节,好在学校管理不严,等了片刻,便有熙熙攘攘的学生在课间休息出校买东西,林季新借机进了学校。
凭着脑海中模糊的印象,他在众学生的注目中走进教室。
“坐我位置干什么?”试探性的来到一个空位置,还没坐稳,一个长相普通的女学生正好走进教室,当即不满冲他大叫。
林季新有些头痛地起身,这具幼稚的身体还不具备任何能力,换成回归前,他变态的大脑甚至超越了最先进的计算机,可以事无具细地轻松回忆一生的经历。
还好大部分学生都在自己座位上,又试探了一次,他终于找到属于他的位置。
刚坐下,一个学生凑到身边:“怎么这么晚?”
这是中学的死党,后来各奔东西关系才淡下来的,这么多年了,林季新还依稀能认出他,但已记不起名字,于是只能一笑:“有点事。”
“小心点,”那同学小心翼翼地提醒,“老张问过几次了。”
老张?林季新脑内急转,应该是现在的班主任张宗林,主教数学,四十不到,年富力强,为人较真,教学严厉,学生大多畏之如虎,相比“四眼田鸡”、“铁掌无敌”这类别号,“老张”已经是众学生私下聊起时还算能拿上台面的称呼。
正因为他严厉得近乎苛刻,所以林季新对这个班主任的印象还是蛮深刻的,一下子就记起了。
随便敷衍了两句,就有个完全记不得的同学匆匆忙忙跑进教室,远远冲他叫:“林季新,张老师叫你过去。”
这应该是一名班干,林季新记得他刚刚才离开的教室,明显是给张宗林通风报信。
懒得和这小屁孩计较,看身边的死党已经识趣的溜回自己的座位,他起身往外走,经过死党身边,一眼扫过放在桌面上的课本,封面上面歪歪扭扭写着三个大字,孙学强。
教学办公室的门是开着的,林季新在门上轻轻敲了两下。
里面几个老师一起望过来,坐在最左边办公桌上的张宗林冲他道:“进来吧。”
他走了几步,站到张宗林面前。
张宗林板着脸,严肃的眼神从冰冷的镜片后透过来:“怎么回事?”
林季新淡淡回应:“我去应聘。”
工作什么的当然是随口一说。
在张宗林手下求学时,他也是极度反感张宗林的作派的,但他已经不再是当初的懵懂少年,早就明白,张宗林的种种表现其实只是恨铁不成钢,也就不再抵触。
张宗林愣了下,语气缓和了不少:“那你也不能随便逃课……”
再接着肯定就是个把小时的人生观、世界观的教育。
林季新连忙截口:“我要养活自己!”
看张宗林有些尴尬地住口,他微微低头:“对不起……”
然后又抬头看向张宗林:“张老师,我知道您是为我好,只是,我注定做不成好学生。”
张宗林哪会想到眼前一切其实是演戏,表情完全柔和下来,叹了一声:“老师知道你一个人生活很不容易,如果有需要,你随时可以找我帮忙,不过,怎么说你都是学生,有事一定要先和我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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