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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穿越寡妇的八卦生活
作者:瑞者
楔子
妈呀,见鬼了
杨曼睁开眼睛的时候,看到满屋子的白衣服女人,差点被吓得半死。
她本来好端端的在家里睡觉,最近工作忙,天天加班到半夜,累死她了,好不容易到了周末,正想睡足十二个小时好好补眠,谁知道睡到一半,耳边就听到阵阵哭声,全是女人的哭声,又尖又细,还杂得像有人拿着钢条在金属栏杆上划。
“谁吵我睡觉,去死了。”
杨曼平时很低调,很少发脾气,在人多的地方就像个透明的隐形人,连说话都是低声细语的,不靠近都很难听得清,但是一旦发起脾气是可怕的,尤其是睡眠不足的时候,杨曼活了三十年,只信奉过两句话,一句话是“睡眠不足是美容的天敌”,另一句话是“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
所以,她不能容忍别人破坏她的美容觉,本来就长得普通了,再不好好保养,怎么能出去见人,所以再好的脾气也禁不住发作了。
可是,她的怒吼没有发出来,不知道为什么,喉咙痛得像哑了一样,没等她弄明白为什么喉咙会痛,就看到了满屋子的白衣服女人,一个个脸色苍白,嘴唇发青,哭得那叫一个阴风缭绕。
于是,杨曼很合作的晕了过去。
忘了介绍了,杨曼生平最大的一个弱点就是:怕鬼。
虽然身为受过高等教育的新时代女性,应该拥有一定的唯物理论知识,但是胆子小是天生的,没治。晚上走个夜路还得不停的念阿弥佗佛,脖子上挂着高僧给开过光的佛像,手腕上戴着高僧戴过的佛珠,包里除了必备的化妆品之外,还塞了一本金刚经。
这女人的胆子,已经小到相当的程度了。
杨曼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二天之后了,醒来的时候,屋里已经安静了许多,至少满屋子的白衣服女人没有了,哦不,是只剩下一个人。
那是一个十一、二岁的小丫头,长得还挺清秀,眼睛哭得红红的,活脱脱像只小白兔。虽然杨曼胆子小,但是还不至于让只小白兔再给吓昏过去,于是滴留着眼睛打量起来。
这时候她才看清楚,原来这白衣是孝衣,而且还是现在很少见到的麻料,看上去粗糙得很。小丫头的头发上还插了朵白生生的绒花,越看越像个小萝莉。正在杨曼打量的时候,小丫头也发现她醒了,顿时惊喜道:“夫人,你终于醒了,小雁好开心。”
原来这丫头叫小雁,杨曼想说什么,可是喉咙还是痛,只比第一次醒来时好点,勉强能发出沙哑的“啊啊”声,只是离说话还有段距离。
“夫人,你别说话了,大夫说你上吊的时候,喉咙被勒得太紧,三五天里说不得话。小雁这就去给你煎药,喝了药很快就好的。”小丫头走了两步,又眼泪汪汪的回头,“夫人,你可千万别再想不开了,你若去了,让小雁怎么办呢”
小丫头又说了一会儿劝慰的话,只听得杨曼莫名其妙,她才刚醒来,还没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更不明白为什么这小丫头左一句右一句让她别想不开。
她干嘛要上吊,活了三十年,连个男人的手都没牵过,让她死她还舍不得呢。
小丫头出去以后,杨曼实在躺不住了,从床上爬了起来,这时才发现,这床居然是那种复古的雕花床,她好奇的研究了一下床上的雕花,床头上雕的是百鸟朝凤,床顶雕的是天女散花,床沿下方雕的八仙过海,床背面居然还有一副祝寿图,简直看得她眼花缭乱。
这床不会是古董吧,雕刻得这么精美,一定很值钱。
看够了床,再打量屋的那位王家姑娘,便是这位吴六太爷嫡亲的第二个孙子吴宜新娶的妻子。
那吴宜今年二十有二,自小就模样儿好,会说话,极得吴六太爷的喜欢,心肝宝贝一样宠着护
着。而吴宜不负所望,去年便中了个三甲进士,因京城无合适的官缺,他又不肯屈就那贫穷苦寒之地,便使了点银子放了个候补,只等有了肥缺便要去顶上。名次虽然排在末尾,却远比他那个不成材的哥哥出息多了。
吴宜的哥哥叫吴宵,却是个游手好闲的花花公子,整日里寻花问柳走鸡斗狗,日子过得好不快活,只是这等消极,自然就不得吴六太爷的喜欢,索性在府里划了个院子让他单独住着,眼不见为净。
这吴宜在家中既得宠,自己也出息,如今又娶得一个出身高贵、美貌非常的妻子,更是春风得意,意气风扬,想来只要没有意外,此后官途将一番风顺,前途无量。
新娘三朝回门,这一路上,小夫妻俩也没少游玩一番,要不是腊八将至,怕是还要玩上大半个月才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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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回到无锡,梅山那里早有家人得了信,打扫的打扫,洒水的洒水,站门的站门,远远看着马车来了,几个站门的家人便兴奋的高喊:“三公子回来了三公子回来了”
吴宜在宗族中行三,所以家仆外人一律称为吴三公子,而家中长辈、同学好友一般都叫他吴三郎。
马车刚刚停下,吴家院里便有一大堆婆子仆妇使女涌了出来,在地上铺了红毯,然后两个仆妇才拉开车门,恭敬道:“请三公子、三少夫人。”
车门开了,先出来的是吴宜,后头才有两个十四、五岁的小使女将那位三少夫人扶了下来。
但见这吴宜身高七尺,面相白净,端是一副英挺相貌,又穿一件武候锦袍子,因是新婚,色彩极艳,更衬得他面如白玉,风度翩翩。
旁边的三少夫人,出身于琅琊王家,闺名一个秀字,小名便唤做秀娘,生性喜素,最看不惯那大红大紫之色,因而上身穿了件银红的窄袖短衣,外面套了件棉对襟,前襟上绣着富贵牡丹,下身是一件双云蝶纹千水裙,用一方双蝶玉佩压着裙角,看上去既素净又不失高贵。
只是天气寒冷,马车:“爱弟弟,你真可爱。”
她故意大着舌头,把二说成了爱,行为有些轻佻了,却是刚穿越过来的缘故,对这个时代的礼教还不太熟悉,后来她奉行低调做人,再也不曾这样轻浮过。其实吴宣虽然是吴寅的二弟,但在家族中行六,杨曼按道理应该称呼为六弟,只是她这时候还不太懂得大家族的规矩,所以叫错了。
吴宣当时脸都红透了,一边挣扎一边道:“你才可爱不对,你好丑好丑丑死了”
杨曼不知道吴宣说的是杨小曼上吊那时的样子,第一个发现她上吊的不是别人,就是吴宣这个小家伙,上吊的人脸青舌头伸,当然是丑得吓人,所以她当时就被这个小正太深深的打击了。
后来对着镜子照了很久,她愣是没从脸上找出半个优点来,皮肤有点糙,对于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来说很悲哀,杨曼前生三十岁时候的皮肤也比现在好,所以说保养是女人一生中最重大的工程。至于眉眼口鼻,就不多提了,只能说它们都长对了位置,其他的就没什么好形容的了。
所以,在这之后足足有半年的时间,杨曼的主要心思就放在保养保养再保养的工作上,淘米水洗脸,蛋清加黄瓜敷脸,平日饮水从茶叶换成了花瓣,连吃食都是滋补养颜的药膳。
半年后,成果显著,杨曼的皮肤变得白嫩水润,都说一白遮百丑,更何况杨曼还是会打扮的,修修眉毛,用水粉遮掩一下五官的缺陷,自己对着镜子照照,挺满意。杨小曼的脸形是标准瓜子美人脸,只是五官平凡了点,稍加修饰,还是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只是那时候,吴宣已经进学了,很少有时间来看她,又过了几年,大家都长大了,就更不能轻易见面。偶尔一次,杨曼去花园里寻花苗,准备移回自己的院子栽种,碰上吴宣。
那时吴宣眼直直的看了她好一会儿,脱口道:“嫂嫂,你变漂亮了。”
十五岁的少年,已经渐渐懂得欣赏美丽,而十八岁的少女,却是风华正茂,正是一生中最美丽的时刻。
可惜,这时的杨曼已经恢复了低调做人的习惯,深知自己一个寡妇,不像那些未出阁的少女,可以自由的表达对男子的钦慕,别怀疑,北宋时期的女子是真的可以自由向一个陌生男子表达爱慕之情的,只要这个男子确实有被爱慕的资格,比如说长得俊俏,或者诗词写得好,或者文章写得好。据说,每年大比的时候,还有女子带着家人专门守在皇宫外面,只等那些新科进士们面君出来,不管有没有娶过妻子的,先抢回家再说。
不过毕竟寡妇门前事非多,不能和那些未出阁的少女们比,所以杨曼对吴宣的赞美,也只是微微一福,道了一声:“六弟自重。”
吴宣怔了怔,一颗玻璃心当场破碎,看上去受了不小的伤害。却哪里知道,杨曼回转文魁院后,对着镜子照来照去,眉开眼笑,很是臭美了一番。
打这以后,杨曼对化妆和美容这一门道,更是进行了专门而细致的研究,反正她现在在吴家就是一个专职米虫,每天无所事事,有的是时间。
其实,虽然不幸成了寡妇,但杨曼毕竟是吴家名正言顺的大少夫人,按道理,她是要参与管家的。只是可惜吴寅死得太早,还没来得及和她圆房,她名下虽然有个儿子吴顼,却又是使女生的,这在普通人家也许不算什么,但是在吴家,庶子是没有继承权的,梅里吴家身为吴氏一脉的正统,继承家业的必须是嫡出。
吴寅一死,他唯一的儿子吴顼却是庶出,所以,继承人理所当然就是他的弟弟吴宣,而吴家未来的主母,就只能是吴宣的妻子,杨曼是没有资格的,甚至在吴宣成为族长之后,按照吴家的规矩,吴顼这一房就必须主动搬出吴府,另立门户。
不过庶出归庶出,应得的家业还是少不了的,当初吴老太爷可怜杨小曼年纪小小就守了寡,就分了她一栋两进的青瓦大宅子,位置就在梅山边上,后面有个大约半顷面积的池塘,附近还有一百三十顷良田和近百户佃农,只靠收租子,就够她和吴顼这一辈子衣食无忧。
才德兼备的烈女子
十五岁及笄之后,吴老太爷定下来要给吴顼的这份家产,就由婆婆高氏做主,提前给了杨曼。却原来是高氏怜惜自己这个媳妇,让她先学着管理吴顼名下的产业,免得分了家后,她没有经验不知深浅,让那刁奴恶民给骗了去。
杨曼拿到房契和地契的时候,心里暗乐,她居然当地主婆了,起初还兴致勃勃,取了麦苗稻种,很有一番雄心壮志,要研究出高产杂交稻种。
当然,现实是残酷的,凭她那点半吊子的农业知识,能把一株稻子种活结籽就不错了。
到了秋收的时候,杨曼才知道,原来她只要闲闲的在家中坐着,每年秋收以后,派个人拿着帐本去收租子就可以了。
闲到了极点,也就意味着爆发。
总不能就这么虚度一生吧,杨曼虽然甘于平凡,努力低调生活,但这不意味着她就要把自己关在院子里闷死。
所以,通过多年的研究,十年之后的她,精于烹调药膳,擅于化妆打扮,对种花植草也小有研究,裁衣做鞋那是小菜一碟,就是刺绣这个活儿差了那么一点,因为她知道刺绣伤眼睛,所以只求能不把鸳鸯绣成鸭子,不求能绣朵花儿勾引蝴蝶。
然后,吟诗作画,她也能沾点边儿,别的画不会,画个鞋样不成问题,吟诗也是不会,可她会背呀。这还多亏了吴顼。
吴顼这小家伙,很聪明,怎么个聪明法呢就像古人常说的,一岁能走,二岁能言,三岁就能哼曲儿。
怎么会哼曲儿呢
跟杨曼学的,杨曼在伺花弄草、裁衣做鞋的时候,常常不自觉的就哼起了曲儿,挺自得其乐,可是这一哼,坏了,因为她哼的是那些流行歌曲的调调,跟宋代的乐曲大是不同,小吴顼那时候一天到晚被她带在身边,往往只听一遍就会跟着哼。
而那时候,高氏经常把小吴顼接过去玩,有次不经意的听了,觉得这曲调儿怪异,很是惊诧,觉得这曲调不伦不类,大失体面,就问杨曼这是跟谁学的,
杨曼当时冷汗就下来了,支吾着不知道怎么应对,好在高氏也就是那么顺口一问,并没有追究。但杨曼却警惕了,低调低调,为了她幸福而平静的米虫生活,无论如何,必须让吴顼把乱哼曲儿的坏习惯给改了。
她不想自己改一改,却要去改变吴顼。你小子不是记忆力好吗,曲子听一遍就会哼,那就去背唐诗吧。结果小雁一次次的跑到吴宣那里去借唐诗,来来回回一共跑了三年多,唐诗还没借完,她倒跟吴宣院里小厮阿贵看对了眼。
三年多,吴顼一天背一首,也会了一千多首诗,杨曼再怎么笨,一百首总还是能跟着记下来的,眼看着吴宣那里唐诗怎么借也借不完,杨曼傻眼了,这时候才突然想起,几经战乱,流传到一千多年后的唐诗都有五万多首,何况现在是宋代,离唐朝并没有多么遥远,保存下来的唐诗怕是十万都不止。
然后,杨曼生生被海量的唐诗给吓退了,再也没逼吴顼去背诗,改让他学三字经、千字文和百家姓。
谁知道这一学,又坏了,原因出在三字经,杨曼哪里知道这个时候三字经还没有成书,她教吴顼的时候,完全是仗着自己记得三字经、千字文和百家姓,所以直接默写出来,让吴顼拿去自个儿背了。没多久,那本默写版的三字经就被吴宣发现了,诵读了几遍之后,拍着大腿惊叹道:“此等深入浅出、朗朗上口之文章,堪称蒙学之冠,竟出自嫂嫂之手,真乃奇女子也。”
大概是称赞过后,又想起了花园里那惊鸿一瞥,当天夜里翻来覆去睡不着觉,吴宣就激动得去翻文魁院的墙,忍不住想要向嫂嫂请教一番,结果被一声狗叫给吓得从墙上摔了下去,摔醒了脑子,惭愧的溜回自己住的文启院了。
好在这件事吴宣自己心虚,没敢跟任何人说,杨曼也不知道,依然心安理得的教吴顼三字经,等到吴顼长到十岁进学之后,跑到家塾里无意中在老夫子面前背诵了一遍三字经,把老夫子惊得连手中的戒尺掉了都不知道,然后详细一问,知道是出自杨曼之手,连连惊叹“好一个才德兼备的烈女子”。
此后,杨曼除了继承了杨小曼的烈女名号之外,又瞎蒙了一个才女之名。
当然,这都是后来的事了,现在吴顼刚满十岁,要等年后开了春,才会正式去拜夫子,现在,他还在小小的文魁院里窝着,正跟使女春桃玩捉迷藏呢。
杨曼写完今天的日记,刚好收笔墨,就见玩累了的吴顼撒着小腿向她奔过来。
“娘,娘,我饿了,要吃香喷喷的烤玉米饼。”
杨曼没好气的在他脑门上一拍,道:“先去洗洗,不然就”话到一半,却见春桃气喘吁吁的端着一盆热水过来,她立时收敛了神色,垂下头对吴顼柔声道,“过来,娘给你擦擦脸,看你,脸花得更小花猫似的。”
“是,娘。”吴顼低头恭恭敬敬,背着春桃却对杨曼大扮鬼脸,惹得杨曼笑也不是,气也不是,对这个名义上的儿子,可真是疼到心里去了。
春桃却不知道这娘儿俩私底下的猫腻,只是道:“夫人,还是让奴婢给顼公子洗吧。”
“不用,顼儿想吃玉米饼,你去厨房挑几个玉米棒子出来,把玉米粒剥了备用。”
宋时海运发达,也有玉米传入中原,只是时人不知这是什么东西,因而也无人种植,倒是杨曼偶然一个机会里发现了几粒玉米种子,当宝贝一样种自个儿的院子里,两年来,倒是收了不少玉米棒子,她也不对外声张,只放在自个儿的厨房中,偶然做点玉米粥玉米饼什么的,送给公婆尝个鲜,当然,更少不了吴顼的份儿。
杨曼三言两语把春桃打发了,转头却见吴顼还保持着恭恭敬敬的模样站在一边,忍不住在他脑门上一拍,笑骂道:“小鬼头,人都走了,你还装。”
吴顼缩着脑袋,鬼灵精怪的道:“娘装,我也装。”
“好啊,你还绕到我头上来了,过来洗脸,看我不洗下你一层皮来。”
娘儿俩个笑笑闹闹,一团和气,却也只在没人的时候才这样放肆。
“娘啊,从小雁姐嫁了以后就装,这样得装到什么时候,咱们早些分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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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妾之事
别看吴顼人小,居然人小鬼大,这其中不乏杨曼用一千多年后的现代教育方法教育的功劳,只是以前小雁是自己人,不用避讳什么,可是自从小雁嫁给阿贵之后,虽然仍旧在杨曼身边伺候,可是婆婆高氏怕她嫁人以后使唤起来不得力,就又派了个春桃来。
杨曼不知春桃底细,虽然看着挺老实本分的,可是到底是婆婆派来的,难保没什么猫腻,当然,她最怕的是自己不小心行为失端,被春桃看了去,所以不敢大意,平时并不让春桃在身边伺候,只让她陪着吴顼。休说吴顼年纪小,倒真真是个鬼灵精,心思比杨曼还细上几分,平时并不露分毫破绽。
这会儿杨曼听到说分家,不由好气又好笑,使劲在小家伙头上敲了一把,道:“你爷爷还没死呢,你就想分家,小心被人听见,赶你出去讨饭。”
吴顼嘟着嘴,过了一会儿道:“我要是娘亲生的就好了,再不让人欺负娘。”
杨曼听得一怔,觉得不对,便道:“你在外面听到什么了”
她虽年轻守寡,但好歹也是个大少夫人,平日里又少出院门,哪里会有人欺负她,可空穴来风,并非无因,吴顼突然这么说,自然是有原因的。
吴顼磨蹭了一会儿,才道:“前几日,苏州的那位二叔婆派了人来,向老太君问安,后来我到文启院找六叔玩,听到有几个婆子乱嚼舌根,说二叔婆日子过得很不好,连生五个女儿,也生不出一个儿子,便是有一个儿子,也不是亲生的,苏州那府里的人,都暗中欺她,这回二叔婆派人来,说是向老太君问安,其实是诉苦来的。”
杨曼皱了皱眉,骂道:“这些老婆子,一天到晚就晓得乱嚼舌根,主人家的事情,什么时候轮到她们来讲。”
“娘,你别生气,六叔骂过她们了,不让她们再与人乱说。”见杨曼生气,吴顼吓了一跳。
杨曼倒也没有生气,只是苏州那边的事情,她也知道一些,吴隐之的妻子曹氏,也就是吴顼口中的二叔婆,出身并不低,当今曹皇后和她算起来也是堂姐妹,只不过中间隔了一代,又有嫡出和庶出之分,因而生分了些。
曹氏自从嫁给吴隐之之后,就一直跟在丈夫身边,操持家业,也算管理有方,只是唯一一桩不如愿的事情就是肚皮不争气,一连生了五个女儿,后来吴隐之到苏州任知府,遇上名妓郑婉兰,一见钟情,居然舍了一生清誉,落个风流之名,为郑婉兰赎身,娶回家中,隔年就生了个大胖儿子,吴隐之喜不自甚,自此更是宠爱郑氏。
正所谓一山岂容二虎,曹氏自知肚皮不争气,又唯恐被郑氏夺了当家主母的地位,处处看她不顺眼,而且硬是抢过那新生的小公子,带在身边抚养,便是不想这小子与生母过分亲密。
郑氏爱子被夺,自是伤心不已,每日以泪洗面,哭得吴隐之心疼不已,逼曹氏把儿子还给郑氏,曹氏占着正妻的身份,无论是否亲生都有抚养教导之责,自是不肯,夫妻两个闹得极僵,就连府中下人仆妇们也多有微词。
却原来是曹氏持家甚严,往日里下人仆妇们惧其威风,敢怒不敢言,而郑氏进门后,自知出身卑贱,言行举止分外亲善柔和,因此极得下人仆妇们的喜欢,小公子出世,更是为郑氏添一靠山,下人仆妇们无不巴结郑氏。
如今小公子被曹氏强夺而去,日后长大自然是亲曹氏而不亲郑氏,曹氏在府中地位稳固,于下人仆妇们又有何好处,加上这些人多有势利之心,知道郑隐之宠爱郑氏,憎恶曹氏,自然是明里暗里都偏帮郑氏。
曹氏也知自己势孤,可是偏不放手小公子,如今已养到八岁大小,眼见小公子日渐懂事,郑氏和曹氏夺得更是厉害,曹氏只得向老太君求援来了。
这位老太君便是吴老太爷的正妻钱氏,乃吴越王之女,若非国灭,也是公主之尊,自是一派威严,只是上了年纪以后,身体欠佳,已有多年不管吴家之事了。这次曹氏闹到老太君跟前,也算是闹大了,怕是吴家又得纷争一场。
这种事情本与杨曼毫无半点干系,按照惯例,妾室生养之子女,正室确实有权抚养教导,就像吴顼虽非杨曼所生,但是仍然得叫她为娘,她也有抚养之责,所以曹氏是占着理的,只可恨她平日不知做人,在府中被孤立,无人相帮,就连几个亲生的女儿,在这桩事上,也多有责怪,那位小公子毕竟非她亲生,即使由她养了,将来也跟吴顼一样,是要和本家这一脉分离开来的,所以老太君也不可能帮她说多少话,她这一闹,平白让老太君不省心也就算了,偏还让吴府上下多少人等,都看了一场笑话。
吴顼打小就长在吴家这偌大的院子里,底下一些龌鹾事见得不少,听那几个婆子言谈间不无笑话之意,便不免想到了自身,晓得平日里这些人对他和他娘也多有些看不起之意,欺他非娘亲生,早晚要被吴家清理出门,心中便有些愤愤不平。
杨曼自然知道小孩子心里在想什么,禁不住展开笑颜,道:“莫管别人说什么,嘴长在她们身上,难道还能缝起来不成,你只管按娘教你的,平日里低调些,不留把柄与她们,她们自然没得舌根可嚼,待你六叔继了族长之位,我与你搬去梅山那边的大宅子,自有逍遥日子可过。”
“早点搬去不成吗”
吴顼眼巴巴的问,毕竟还是小孩子,让他在外面天天装低调,实在有些磨灭他的天性,真是巴不得早点帮到梅山大宅里去,早早的自立门户。
“那你可得早点长大才成。”杨曼调侃了一句,拉起吴顼的手,“洗干净了,娘做玉米饼给你吃去。”
吴顼立时笑逐颜开,忘了忧烦,满脑子只有香喷喷的玉米饼了。
吴六太爷
毕竟还是个孩子。杨曼一脸母性的喜悦,把自立门户之事抛到脑后。其实她也不想自立门户,倒不是这文魁院有多好,而是离了吴家这棵大树,得有多少八卦再也听不到了。
穿越十年,杨曼自从知道自己与历史上那有名的包黑子、范仲淹、杨文广、欧阳修、晏殊、柳永、司马光、王安石等人生在同时代,便已有了八卦之心,她知自己不太可能有机会亲眼见到这些人,但是这些人都是当世名人,第一手的八卦资料她还是可以搞得到的,为此,除了日记之外,她还有一本自编的八卦闲话,已记录各种八卦达数百条之多,堪称成就。
此时,杨曼尚不知,就在吴顼对她谈起曹氏派人来向老太君问安的时候,曹氏派来的这个人,已经到了吴六太爷的府中,又向吴六太爷问安了。自然,此问安与彼问安,为的依旧是同一件事情,毕竟,此时在吴家,说话最有分量的,除了族长吴坦之,便是这位吴六太爷了。
曹氏派来的这个人,名叫曹安,原是她从娘家带过来的,到如今,曹氏身边,也就只有这个曹安,算得上是亲信可用之人了。
曹安是个稳重之人,见了吴六太爷,并未立刻诉苦,而是取出曹氏让他带来的礼物,道:“这是夫人送给六太爷的白云茶,极是清爽香浓,最得江南士子们的喜爱。”
“嗯”
吴六太爷坐在红木太师椅上,两只眼睛眯着,似乎在打瞌睡,有气无力的嗯了一声。这时却有下人过来,从曹安手里过了那包白云茶。
曹安往日也是见过这位吴六太爷的,知道这位六太爷平日似乎总是一副睡不够的模样,心里头明白着呢,因而也不敢松懈,继续恭敬道:“夫人说,腊八将至,本当亲自回来与老太君和诸位叔叔婶婶问安,只是苏州那边,公事繁烦,二爷近日又有些不好,请大夫看了,说是空虚了身子,身边不能没人照应,只得遣小的回来,向六太爷您告个罪。”
这话里自然就透着话了,吴隐之好端端的,怎么就空虚了身子,自然是暗指郑氏狐媚,不知节制。
“嗯。”吴六太爷又是这么一嗯,连语调都没有变化。
“夫人还说了,腊八之后,便是年关,按说二爷和夫人都应回来,只是小的出门前,恰巧京里下了一道公文,选秀使陆淮安陆大人年后即至,让二爷准备好一干事宜,协助陆大人进行选秀,因而二爷怕是赶不回来了,只说到时一定送五位姑娘和小公子回来拜见老太君和各位叔叔婶婶哥哥嫂嫂,与亲戚们认认,再多学些礼仪,到时还要多住些日子,烦请六太爷照料一二。”
这里的意思也很明白,曹氏知道在苏州自己怕是争不过郑氏了,干脆一狠心,把女儿和那个名义上的儿子一起送到梅里来,来了就不回去了,看那郑氏还能怎么办,一个青楼出身的贱人,自然是不可能进得了吴家大门的。
吴六太爷挑了挑眼角,鼻间又是一个嗯字,拖得长长的,好半天才吐出三个字:“知道了。”
曹安吃不准这位六太爷的意思,不过他也知道分寸,意思已经表达了,就不再纠缠,又说了几句吉利话,便告退了。
这曹安前脚才走,,在年前,杨曼最多也只能去听两次八卦。
不知道那个铁十八和甘大两个人怎么样了
甘大和铁十八的恩怨情仇
铁十八是谁茶楼隔壁的隔壁的隔壁的镖局里的镖头。
甘大是谁是经常出没在运河边上的一个游侠儿。
这两个人之间的恩怨情仇,牵扯起来,就是一出北宋版的射雕英雄传,只是少了点国仇家恨的背景,简单来说,就是铁十八的老爹和甘大的老爹是义结金兰的兄弟,都是镖局的镖师,当年,两个人的爹好得跟一个人似的,可惜,有一次押镖,甘大的娘不幸被一个来劫镖的绿林大盗连人带镖一起劫了,那时,甘大还在他娘的肚子里,甘大的爹不幸因公殉职,铁十八的爹带伤逃掉了。
于是时光飞逝,一转眼,时间过去了三十年。铁十八的爹,在生下第十八个儿子之后,怀恨而死,死前念念不忘要铁十八去找回甘大。为什么不让前头那十七个儿子去找呢古代医疗卫生条件差,女人生孩子相当于过一回鬼门关,也不知道铁十八的爹上辈子做了什么孽,前头十七个儿子连带他们的娘,一个都没活下来,铁十八的爹憋了一口气,非要生下一个活生生的儿子,才肯撒手归西。
杨曼听到这个八卦的时候,曾经一度怀疑铁十八的爹是纵欲过度死掉的。
咳咳不管铁十八的爹是怎么死掉的,反正铁十八这个人呢,天生一副木头木脑的脾气,愣是把他爹的遗言奉为人生的终极目标,总之,他是子承父业了,一边当镖师,一边喳喳呼呼的见人就问当年的那个绿林大盗的下落。
也不知道这世上是不是真的因果报应,话说有一天,铁十八在路上逮了个偷儿,失手打了这偷儿一拳,然后看这偷儿年纪一大把,头发花白,瘦骨伶仃,怪可怜的,就放了他,谁知道那偷儿走了没几步就口吐鲜血死了。
当时铁十八也没有在意,还好心把偷儿给埋了,几个月后,一个自山雕的游侠儿找到了他,口口声声要报杀父之仇,把铁十八给弄懵了,两个人打了一架之后,才搞清楚,原来那偷儿就是山雕的父亲,最最关键的是,铁十八这时才知道,那偷儿就是当年的那个绿林大盗。
好哇,老子是仇人,那儿子也是仇人,铁十八恨得牙痒痒的,只要一得空,就满大街的找山雕打架,偏偏他的功夫又比山雕差了那么一点,每次都被鼻青脸肿的回去。
这种情形已经持续了快三年了,开始没人知道山雕为什么不杀了铁十八,等到后来,山雕的姓名传了出来,大家才知道,原来这个游侠儿就是甘大。话说当年甘大的娘被绿林大盗抢走之后,绿林大盗爱她美貌,就娶了当妻子,八个月后甘大出生,他只当是自己的亲生儿子,爱如珍宝,谁料在甘大十八岁的时候,她娘就把他的身世告诉了他,然后自缢身死。
甘大对绿林大盗是又恨又不忍,最后还是没有取他的性命,只废了绿林大盗的一手一脚,任他自生自灭去了。那日他听说绿林大盗死去,心中不忍,赶回来想埋葬他,这时才知道有个铁十八已经找了他好几年。因为他自小是被绿林大盗养大的,行事总有点偏邪气,不但不跟铁十八相认,还故意自称绿林大盗的儿子,整天逗着铁十八玩儿,每次看到铁十八气得跳脚,他都乐得哈哈大笑。
这件事的这么精巧的喷泉了。
其实这蟾蜍喷水还是无锡城有名的一景,等闲人想看都看不到,也仿制不出来,当年建造这座喷泉的工匠都已经死了,而建造图纸又在一场意外中烧毁,以至于这蟾蜍喷水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现在也没有人知道了,干脆就变成了一个传说,据说吴家先祖在建这座吴宅的时候,建到一半,先祖梦到宅子里金光四射,第二天起来,就发现还没有建好的宅子里,多了一个池塘和一只会喷水的三脚铜蟾蜍。
蟾蜍自古就有腰缠万金,富贵缠身的喻意,三脚蟾蜍更是蟾蜍中的精英,不但能消灾灭祸,还能镇宅招财,可以说古代的中国人不但有着丰富的想像力,而且从来就不缺乏智慧,可惜的是很多好东西后来都失传了。
很快,杨曼在小雁的帮助下,换了一身紫色衣裙,她毕竟是寡妇,虽然已经过了三年的带孝期,但平日里也不能穿得过于鲜艳,所以杨曼的衣服一向以黑白褐三色的居多,不过现在快要过年了,过年自然要喜庆,她再穿得这么素,也不合适,所以每年冬天,都要做几套浅紫色、宝蓝色和藏青色的衣服。
唉,当寡妇就是这点不好,其实她是非常喜欢红色的,各种各样的红色都喜欢。
小雁深知杨曼的心思,笑着拿来一顶狐皮帽,道:“外面冷,夫人你把帽冠戴上,也好祛祛寒。”
这狐皮帽是白色的,不过帽檐上嵌了几颗红色玛瑙,红白相映,很是夺目。杨曼能穿戴的红色,也就这么一点点了,再艳一点就不合她寡妇的身份。
杨曼笑瞪了她一眼,道:“就你会猜我的心思。”
虽然这么说,她还是戴上了狐皮帽,再披上一件挡风的棉斗篷,就带着小雁往对雨阁去了。
吴家这位八姑娘,叫做吴珍芍,十四岁的小姑娘,模样儿还没有长开,看上去怯生生的。穿了一身粉色的莲藕裙,上身罩着一件纯白色的羊毛坎肩,头发梳成了双环,各坠两串珍珠,左耳边还插了一朵粉色小绒花,倒是极可爱的模样。
一见到杨曼,就规规矩矩的福了一礼,叫了一声“大嫂子”。
杨曼冲她柔柔一笑,道:“八妹妹不要客气,小雁,吩咐上茶。”
小雁应了一声,取出她带过来的茶叶,就去了烧水间。
对雨阁里原本有两个婢女,身份比使女低一些,从名称就可以看出来,使女,是使唤的女人,婢女,是卑贱的女人,一般来说,使女是家生子,多数属于亲信、心腹一类,基本上只要主人不赶她走,她一辈子就是吴家的人,包括她的子孙都是吴家的人,而婢女是买来的,签有卖身契,一般只签三年,婢女想要留在主人家继续干下去,要么就是成为使女,以后她的子子孙孙都是主人家的家奴,要么就想办法爬上主人的床成为婢妾,否则三年一到,她就得滚蛋,不滚蛋就属于违法,当然,成为婢妾也好不到哪里去,生出儿子就可以留下来,生不出的话,不好意思,主人随时都可以转卖她。似乎在宋代并没有续约的说法,一个婢女在一个主人的家里,就只能干三年,因为流动性太大,所以主人家都不会把婢女看成亲信,一般只让她们那种没人愿意干的粗重脏累的活儿。
不过吴家家大业大,每一处亭台楼阁都有专人照看,所以相对来说,对雨阁里的这两个婢女活儿不重,平日里只要负责把对雨阁打扫干净,主人来了,倒个茶伺候伺候就行了,倒也算不上脏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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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永来了
吴密比他的姐姐更加怕生,人也瘦小,戴着一顶虎头帽,几乎连脸蛋都看不到了。他现在才八岁,是第一次到无锡来,虽然前几天已经见过杨曼一次,但是对他来说,杨曼仍然属于陌生人的范畴。杨曼和吴珍芍说话的时候,他就在一旁躲躲闪闪,即不行礼,也不喊人。
杨曼笑了笑,把声音放得更柔,道:“十郎,过来,嫂子拿糖给你吃。”
她从腰间的荷包里摸出几块桂花糖,用油纸包着,一打开来,就散发出甜甜的香味。原来这些糖是拿来哄吴顼的,这会儿正好用来哄哄吴密。
吴密眼睛亮了亮,可是人并没有过来,反而还向后缩了缩,转过那张怯怯的小脸,看向他的亲姐姐。
吴珍芍有些不好意思,拉了拉他,低声道:“快叫大嫂子。”
吴密眨着眼睛,看看吴珍芍,又看看杨曼,然后小脸一缩,干脆整个人都缩到姐姐身后去了。
“怎么跟个小姑娘似的把糖拿去吧。”杨曼不以为意的笑了笑,不知道曹氏是怎么带孩子的,女儿怯生生的,这个抱过来养的儿子比女儿还怯,她还是更喜欢像吴顼那样整天活蹦乱跳精力过剩的小鬼头。
“小弟一向怕生”吴珍芍红了脸,帮吴密把糖接过来,“多谢大嫂子。”
“还是安静些好,不像我家顼儿,皮得都快成猴精了,改天让顼儿和十郎一块儿玩,好改改他那猴子脾气。”
不管怎么说,杨曼在吴府也已经生活了十年,该怎么说话,她心里有底,自家儿子再好也不能夸,别家儿子再孬,也得往死里夸。
吴珍芍脸更红了,支支吾吾像是不知道说什么好,正在这时,两个婢女端了茶水上来,算是为她解了围。
“大嫂子,这茶是”她尝了尝,觉得味道和一般的茶不同,不禁有些好奇。
杨曼还没有说话,小雁已经笑嘻嘻的道:“九姑娘真是聪明,一尝就知道味道不同,这茶可是我家夫人精心调制的,里面加了茉莉,用特别的方法炒出来的,是不是特别香”
杨曼瞪了她一眼,道:“就你多嘴。”
然后她笑了笑,对吴珍芍道:“这也不是我调制的出来,不过是跟茶楼里的制茶师傅一说,他弄出来的,茶叶里面加了花瓣,喝着便透了花香,很受姑娘们的欢迎。”
其实这就是宋代版的茉莉花茶,宋时已经有了散茶,不过喝的人还不多,更多的人还是用茶饼煮茶,里面添加香料,杨曼是喝着后世的绿茶长大的,这种茶饼煮出来的茶她实在喝不惯,开了茶楼以后,她特地找了位手艺好的制茶师傅坐镇茶楼,然后把茉莉花茶的概念对制茶师傅说了一下。制茶师傅捣鼓了两年多,才弄出来,虽然味道还是不如正版的茉莉花茶那么甘甜香浓,但是比起煮出来里面还加香料的茶水,已经好太多了。
吴珍芍抿着唇轻轻的笑着,双手搅着帕子,过了一会儿才道:“经常听人说大嫂子最是心灵手巧,妹妹好生羡慕,不知道大嫂子愿不愿意教教我。”
耶原来这丫头今天是来套近乎的。
杨曼这下子听出来了,吴珍芍的这句话,几乎就是女人套近乎的固定公式,尤其是她们这些有些身份的女人,想和别的女子交往,开口的第一句往往就是经常听人说你怎么怎么样优秀,让人好生羡慕,不知道能不能跟你学习某方面的本事当然,说话的方式因人而异,不过大概的意思就是这样的。
如果对方答应了,就代表两个人有可能进一步的交往,等到熟悉了,就成了所谓的闺蜜、手帕交。
“九妹妹不嫌弃,那自然是好的不知道九妹妹想学什么”杨曼顿了一顿,就笑着应下了。
往年吴珍芍随父母回来拜年,都是只住几日就又跟着父母回苏州了,没有什么交际的必要,今年情况特殊,曹氏的心思,现在全府上下没有人不知道,这位九姑娘和吴密来了,就不走了,至少短时间,以至于有一段时间他消瘦得厉害,甚至开始尿血,直到有一次,正好碰上吴寅到茅厕来小解,无意中发现吴宏的尿液里有血。
吴寅当时就吃了一惊,不过没有去问吴宏,他知道吴宏个性孤僻,对吴家几个兄弟都有种仇视的心态,因此他在放学之后,只悄悄跟在吴宏身后,没几天,就发现金胜带人堵在路上暴打吴宏,当时吴寅就气得差点晕过去。虽然吴宏和他不亲,但毕竟是亲兄弟。
别看吴寅身体比较虚弱,脾气可半点不弱,从某个方面来说,吴寅的性格不像他爹,倒更像他三叔。为这个,隔天吴寅就招了一帮子家仆护卫,把金胜给暴打了一顿。
金胜被打得整整半个月没能下床,这件事当时闹得很大,金家老爷子派人上门问罪,吴寅哼了一声,当着他爷爷的面回了金家的人一句:“你们金家的人怎么对我们吴家的人,我们吴家的人就十倍还击,告诉金胜,他要是再敢欺负我弟弟,我就敢打得他满地找牙。”
当时,他爹吴坦之还在京城里做官,吴家当家的还是吴老太爷,这个老头子最是护短,一听是自家的子孙先挨的打,马上就吹胡子瞪眼,二话不说,就让人把金家的人给赶了出去。因为吴家势大,最后,这件事还是以金老爷子押着金胜过来赔礼道歉了结。
吴宏为这件事,后来还被吴老太爷打了十棒子,理由是身为吴家子孙,在外面受了欺负居然忍气吞声,这是耻辱,该打。吴寅也被关了一个月的禁闭,理由是处理事情的方法太过粗暴,吴家身为官宦世家,书香门第,打打杀杀有损声誉,这一个月里,吴老太爷传授了吴寅许多对付人的阴招,可见这位老爷子还是很阴损的。
不管怎么说,吴宏对吴寅还是很感激的,从这以后,他对吴寅就很亲近,就算吴寅夭折了,他对吴寅的妻子也就是杨曼,依然十分亲近,逢年过节总要来探望。
不过也是因为这件事情,吴宏和金胜之间梁子结得越发的大了。吴老太爷和吴寅在世的时候,金胜还有所收敛,等到他们都死了,金胜再碰上吴宏,也就肆无忌惮的挑衅。吴宏的父亲吴坦之性格比较宽厚,知道自家儿子和金胜之间的冲突,总是劝吴宏忍让一二,毕竟,金家在地方上,也是强豪,能不得罪当然最好。
吴宏对这个父亲是很失望的,也不想跟金胜再斗下去,所以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到通州他三叔那里住了两年,两年后回到吴家举行了冠礼之后,就带着吴坦之分给他的一点薄产去杭州,买下了一座别庄。
这桩八卦,杨曼只知道后半部分,前半部分发生在她穿越之前,还是从小雁嘴里听来的,老实说,对她那位未曾蒙面的死鬼丈夫,杨曼还是很钦佩的,这样的男人,如果不是身体虚弱,简直称得上女人梦中的白马王子了,可惜,寿短,如果他能活到现在,自己会爱上这样的男人也说不定。
听说在吴宏去杭州之前,和金胜还发生过一场激烈的冲突,可惜这场冲突的具体了好一会儿的闲话,顺便打听打听河北那边的风土人情和八卦。
王秀娘的言谈举止也是极和善的,模样儿端庄美丽,倒是没什么傲气,给杨曼的第一印象就是这个女人是被古代男人所赞美的贤妻良母的典型。
不过这世上是不可能有完美的女人的,所以杨曼对这位新妯娌的看法也持保留意见,等以后相处多了,自然就会了解对方的为人。
腊八过后,杨曼忙得没一天清闲,估计六房那边也是同样的情形,所以就再没见过王秀娘。这一次倒好,干脆,两个人就得在一起待上整整一天了,恐怕还得带点熬夜。
无形的比较
腊月二十八,这天一大早,王秀娘就来了,等在文魁院的外面,杨曼当时正在梳洗,听到春桃来报,吓了一跳,连忙让春桃把她请进来,都是妯娌,也就不避讳了,直接让王秀娘进了她的闺房。
小雁帮杨曼梳好头发,正在往头上簪花,一眼看到王秀娘进来,顿时抿起嘴巴笑道:“三少夫人来了。”
王秀娘今日穿了一身娥黄的衣裳,衣摆上绣着富贵纹,身上还披了一件银红的锦绣袄子,肩膀和袖口都围了一圈皮毛,看上去极是暖和。头发都盘了起来,用一顶翡翠冠罩着,冠沿也围了一圈貂皮,华贵之外,还能挡风。
杨曼回头,扫了一眼翡翠冠,然后才笑道:“随便坐,我一会儿就好。”
宋代女子流行戴冠,而且越高越好,所以王秀娘戴翡翠冠并不稀奇,而且她的个子比杨曼矮个半个头,头上戴个冠,也能无形中让她跟杨曼保持等高。
王秀娘也不生分,径自坐了,才道:“我道我已经起晚了,却不料原来还有比我更晚的,早知道还不如在床上再睡片刻。”
杨曼失笑,道:“那倒是我的不是,早知秀娘你起得这般早,昨儿就该派人知会一声,也好让你与三弟他多温存片刻。”
她这话一出口,王秀娘的脸上就像煮熟的虾子,全红了。到底还是新媳妇,哪比得杨曼两世为人来得脸皮厚。就连小雁这个已经嫁出去三年的使女,脸皮都比她厚几分,这会儿抿着唇偷笑个不停。
片刻后,杨曼也打扮停当,她的装束自然没有王秀娘那么华贵,但胜在华丽雅致,毕竟杨曼穿越过来以后,倒有至少一半的功夫是花在了美容打扮上面,怎么可能让王秀娘比输下去。今天她特地起了大早,光是化妆,就花了半个多时辰,其实也只折腾了个淡妆,但看上去就像没化妆一样,好像她天生皮肤就这么细腻,唇色就这么饱满,就连面颊上的红晕,也就像气血自然,昭示着她的健康一样。
衣服也是精心挑选的,宝蓝色十分衬她的肤色,而且这个颜色在端庄中又不失华丽,符合她吴家长孙媳妇的身份,即使在王秀娘一身锦锻面前,也毫不失色。然后她让小雁给她挽了一个坠马髻,在髻端坠了一个如意流苏,是用紫绿双色细绳编成的,虽然不是什么贵重首饰,但是胜在精巧,流苏下端还串了一颗蓝宝石,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好不炫目。又在后脑勺簪了一朵芍药花,不经意间,便流露着一抹诱人的风情。
“曼娘好手段,这流苏极是精巧,该不是你亲手编就的吧”看到杨曼含笑点头,王秀娘不由得心服,掩唇而笑,“以后我倒要常来往,向你讨教一二呢。”
其实宋时已有流苏,只不过绳编的一般挂在腰间,或者挂在墙上装饰房间,戴在头上的一般都是金银制的流苏,或做成步摇,或做成插梳,在上面缀上各色宝石,极是光彩夺目,像杨曼这样把绳编的流苏串上宝石而戴在头上的,很少见,因为这太考教编织的手艺了,编好了,自然是让人羡慕,编得不好,反而丢丑。
杨曼很大方,笑道:“那自是好的,我都教给你,学不学得会,可不担保哦。”
“你只要尽心教了,学不会那是我笨,可不敢怨教的人不尽力。”
说着,两个女人相视而笑,携手便出了门,径自往库房去了。小雁和王秀娘带来的一个叫品香的陪嫁使女紧紧跟在后头。
吴府的库房位于后院东侧的跨院里,整整一个院子,全部被当成了库房使用,还有正副两个管事外带三个养娘专门进行管理,另外有两个使女两个小厮每日清洁打扫,这些人都是大房和六房的亲信,库房重地,等闲人是进不来的,就算是杨曼,也是第一次到库房来。不过这是吴府的大库房,像她的文魁院,还有个小库房,里面的东西全归自己管,不然每次她要用点东西,都得请示高氏,那多不方便,而且全无隐私。
早在昨天,正副管事就已经接到高氏的通知,知道大少夫人和三少夫人要过来核对今年的年礼,所以早早的就带着三个养娘等在院门外了。
“见过大少夫人,见过三少夫人。”
这里要交代一下,吴家长房和六房没有分家,所以不但住在一起,连库房也是公共的,当然,各家各院的小库房不算在内,不像其他几房,全部分出去了,既然分出去了,自然要有所区别,从宗法上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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