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亲爱的,终于等到你

第一章 新手上路田耕越

虽然已经过了两年,但每每看着身份证上的资料时,还是会满头黑线,有一种忍不住想吐血兼仰天长啸的感觉。
他,如今名叫田耕越,性别……男,现年二十五岁;命运颇为坎坷,父母在他初中时意外身亡,“他”被好心的堂叔收留抚养长大。十八岁考上首都的大学后就搬离亲戚家,北上独立生活。父母留给他得保险金以及遗产,正够他在首都外围区买间中古小套房安家,而不用苦苦背着房贷节衣缩食度日。买完房子后剩下的钱用来上完大学已足够,但若想要讲究生活品质就免谈。
他买的这件二房一厅的小套房,内里空虚到难以见人;几件陈旧简易的家具都是前人屋主不要的,他将就着用。小套房的坪数不大,但因为缺少足够的家具充塞其中,仍然显得很空旷。
曾经的田耕越是个很寂寞又不善于与人相处的男孩;他对生活没有热情,对未来充满不确定的茫然。他安静而孤僻,在人群里总是让自己没有存在感;于是大学四年下来,大部分同班同学都不太叫得出他的名字。就算是班代看到他,也要想一下才能记起他是谁。
两年前他大学毕业,去参加谢师宴,一个人默默的坐在角落,随着同学们的起哄,说干杯,就乖乖干杯,就算喝的只是啤酒,但他也很快的醉了。没跟同学们打声招呼,他静静的离开餐厅。
不知道是醉得没去注意到交通号志,还是开车的人违规驾驶,总之,他出了严重的车祸,被远远的撞飞;送到医院急救时,多出骨折,并且昏迷了一星期,一度失去生命迹象,医院已经两度发出病危通知。然而,终究还是艰辛的醒了过来……不过,醒过来的,却不再是原来的那个田耕越了。
如今这个田耕越,曾经有个名字,叫丰悦。
那个早已病故的丰悦。
当丰悦第一次醒过来时,全身无处不疼,却以为自己还是丰悦,就是不知道这次昏迷了多久,总觉得眼皮好涩好酸,怎么也抬不起来,像是压上一块巨石般的沉重。
在好不容易睁开个缝时,习惯性的搜寻床边那个必然在看的修长的身影,却落了空,什么也没看到,只有一些冰冷的仪器进入她的视线。
唐时……怎么会不再呢?
她不会真的睡了一个世纪,睡到唐时都寿终正寝了吧?
就算是这样,好歹放张遗照在床头柜上,让她瞻仰一下也好啊……
心中带着这个玩笑似的念头,不由自主的再度陷入深眠中……
然后,三天过去,等她完全清醒,发现,她身处的地方,虽然还是原来那家医院,但已不再是五星级彷如大饭店似的vip病房,而是一般的加护病房;她看到的医生护士,也不是原来的那些人。最让她震惊到几乎昏厥过去的可怕消息是——她不再是丰悦了,甚至不再是女人。
她变成了他,从丰悦变成了田耕越。
这……莫非是传说中的借尸还魂?
当时,丰悦能想的也就只有那么多了,车祸造成的后果让她没有空闲去想太多——包括哀悼自己失去的性别。
长达一年的复健,她在剧烈的疼痛中昏昏沉沉起起伏伏的挣扎,多处的骨折,以及找不出原因的头痛让她无法拥有太多清醒的时间。
但也就是在那段昏迷的过程中,她在梦境里经历了这具男性身体二十三年的人生,像是在看一部电影似的;她在男孩身体里,用他的眼睛,看到了所有。明明是个旁观者,却是身临其境。
在梦境的尾声,男孩出了车祸,昭示了男孩的人生电影即将落幕。
在车祸发生的一瞬间,男孩化为一抹浅淡的白影,从天灵盖飘了起来,与身体仅余丝线般的连系,跟着那具出车祸的身体一同到了医院。
那一年,那一天,那一刻,二o一五年,八月十日,正是俗称的农历七月一日鬼门开的那天。
男孩在夜间九点九分,在被送进医院急救时,一度失去了心跳,却在四十秒之后又微弱得跳动起来。
而,在同一时间,同一间医院,不同的病房里,有个叫丰悦的女子,在九点九分那一刻,被宣告死亡,永远失去了心跳。
丰悦惊悚的看到自己变成一道白烟状的气体,从那具骷髅似的病体里飘出来,原本应该消散的烟状物,却被一抹金黄的光晕给圈住,并且不由自主的超女孩飘去,迷迷糊糊的与男孩融合子金黄光芒里,被一路带离,然后又与之分开,接着一股失重感让她觉得在下坠,她落下的不是深渊,而是男孩的身体。
才落了进去,就觉得被什么束缚住,有种动弹不得的感觉……
那男孩飘在上方看着她,向来面无表情的脸竟是勾起一抹微笑,抬起手,对她挥了挥,像是告别;然后,双手合十,在他两手间竟然重新生出了那抹金黄而温暖的光芒,那光芒愈来愈大,将原本黑暗的四周照出了一片光亮;那光亮里,竟闪动着无以计数的藏文佛字……丰悦张大口,猛然发现,男孩手上合握着的那串手串,不正是唐时从西藏带回来的那串佛珠吗?怎么会在他手上?
佛珠全部化为光晕,形成了一道门;门的另一头,站着一对中年夫妇,朝男孩伸出手,男孩立即朝那对中年夫妇飞扑而去……所有的记忆至此戛然而止,画面陷入黑暗。
这梦境长达一年,断断续续的在她昏迷时上演。
终于演完时,医生正好宣布他可以出院,以后只需每星期过来做复健即可。
站在医院的大门口,丰悦,如今的田耕越男士,先生,帅哥,(总之不是女士了),望着西落的太阳,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一切是那么的不真实,充满了玄幻色彩。
每天每天都在上演的梦境,那种感同身受,几乎让他忘掉自己曾经叫做丰悦的事实。
而今,他的身体是康复了,连那些丑陋的伤疤,也在医生强烈的建议下,被专攻医学修复美容的专家给修整到不再那么狰狞;不仔细凑近看,是发现不了他的身体曾经像只破布娃娃似,满是缝补过的痕迹。
其实男人哪会在意身上有疤没疤的?但别人介意啊!而如今身为男孩子,似乎不该去介意;至少,尽可能的包养好这具身体,是基本道德吧?
丰悦花了一年的时间在医院治疗身体与接收这具身体的记忆,没有被那疼痛弄到崩溃,却差一点被梦境搞得精神失常。毕竟这一切实在是太光怪陆离了。这样奇特的经历,他不知道是真是假,没有人可以给他解释,永远成为一道无解的谜。
在好不容易挺过来之后,身体大致上已痊愈,记忆也盘整好了,对于自己不再是丰悦、而是叫做田耕越的事实也认命了。但现实的问题又迎面扑来——他得认同自己男性的身体,正如必须接受自己再也不是丰悦,而是田耕越。
性别认同与身份认同之后,他还得面对自己即将身无分文,并且失业的事实。田耕越才刚踏出大学校门就出了车祸,手边仅有的积蓄都给了医院当医疗费——这还得感谢他本身有投保,加上全民健保给付,才让他这一年来可以安心治疗,而不用卖掉房子弄得倾家荡产,出院后只能去睡公园……
丰悦活了二十八年的人生,从来没有经历过如此窘迫的情况。他出院那时,手边除了一间小套房外,存折里的现金不足一万元,就是他全部的家当了。
他必须去工作赚钱,无比迫切的。但之前他病了三年,成为田耕越之后又病了一年,可以说,如今他能做什么都不太清楚,他与这个社会脱节太久了。
还好他那个充满爱心的主治医师女士非常清楚他的情况,怕他身体才刚好,就拼命去工作,生生把身体熬坏,于是开了后门,让他进医院成为文书人员,做一些简单的打字建档工作;薪水虽然不高,但胜在工作简单,不至于劳累,而且回诊也方便……
然后,就这样过了快一年,直到现在。
他的身体已经完全康复了,再不用每星期回诊观察;而,他对自己如今的模样也彻底认了,再不去想自己曾经的意气风发,而是个为柴米油盐奔忙的普通小市民。
她以前购买任何东西都是看上眼就买买买,怎么会去计较是否为名牌以及价钱高低?如今,他购物起来还是忍不住随心所欲,但至少学会看地方了。这股子气魄,只会在平价超市之类的地方展现,断然不敢再百货名品店亦如此施为。那后果、那卡债,可不是好背的,受过教训的人都知道……
当然,既然成为了男人,曾经的丰悦,如今的田耕越,也不可能打算就在医院里当一辈子的文书处理员。他利用这一年的时间,重新适应这个已经脱节了四年多的世界,并且思考着自己将来的出路。
田耕越大学读的是中文系,依内向孤僻的性子,就想着毕业后可以当个网路作家,成日宅在家里,最好不用于外界互动;若是当不成作家,那就当个语文老师,教教作文什么的也可以。他没有太大的志向,对物欲的要求也不高,赚的钱足够温饱即可,对未来并没有什么计划与期盼,反正得过且过。
但「田耕越」这个身体里的新住户却没法忍受浑浑噩噩度日。是个男人都会有雄心壮志,想在某个领域成就一番事业以证明自己。若是生性平庸的人,做做白日梦想想就算了,但他是丰悦啊!是那个从小到大,拿第一名、拿奖学金、拿所有荣誉像是家常便饭一般的丰悦啊!她聪明,她优秀,她的理想是发挥自己所能,看自己能走到哪一步。
生前与至友共创的「泰丰贸易」,如今已经发展成大型企业,整合了唐家的所有产业,并为泰丰集团。这间赚钱赚得让人眼红的优质大公司,在草创初期,可是有着她的一份大功劳呢。
可惜,声名赫赫的泰丰集团,与她,以及丰家,已没有任何关系了。
当年她弥留时,将手边的股份都转移给了唐时,让唐时取得了公司的完全掌控权;唐时则支付了一大笔钱给她,还帮忙把钱汇给她那个嫁到加拿大的母亲,以及移民印尼的父亲。如此断得一干二净,就为了给唐时、以及他们亲手经营起来的「泰丰」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丰悦从来不怀疑泰丰这间小公司在未来的三十年内发展为商界龙头的可能性。就算少了丰悦这个狗头女军师,让唐时一个人来干,也足以将所有挡在前方的对手给打趴。因为相信泰丰前途不可限量,所以才将手边的股份全卖掉,省得公司做出耀眼成绩后,引得丰家的人伸手干涉就不好了。
她那个住在印尼的丰家老爸可是个精明又难缠的商人,一般小利根本看不上眼,对大利却是绝不错放的。
丰悦一向以自己眼光精准而自豪,看她当年那手做得多漂亮,给唐时省了多少事!才短短两年,公司就发展成这样,成绩像坐上火箭般快得吓人,要是股权没有全握在唐时手上,如今还不知道会闹成什么样呢。
身为至交好友,他们对对方都付出了最诚挚的情感,与最细致的体贴。
可惜,他们的友情,因为她的死亡而结束了。
人死如灯灭,过去的,也就过去了。
眼下能做的,就是活在当下,当好田耕越。
题外话:本章穿插他和她俩个字比较多,不是本鱼犯迷糊,是用不同身份时用她和他区分丰悦和耕越,希望读者看仔细,口下留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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