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我们城主冷艳高贵

第69节

他与叶孤城之间,有女娲石都无法弥补的巨大鸿沟。
内心深处涌起了对自己的失望以及对过去生活的愤懑,他苦练这么多年,究竟得到了些什么。
连堂兄的一剑都无法抵挡。
真是逊毙了。
陷入了无限的自我悔恨之中,根本记不得他来飞仙岛的初衷到底是什么。
叶孤城的心态比叶孤鸿想得要平和许多。
或者说,因为对方的期待太高,神经太紧绷,反而误会了叶孤城的意思。
在叶城主看来,小伙子虽然达不到他的要求,但剑用得还是不错的,不管怎么说比三英四秀中最负盛名的苏二侠要强多了。
苏少英:???
这关我什么事?
苏少英的师父是独孤一鹤,无论是武当派的掌门长老还是叶孤城,实力都与独孤一鹤不相上下,这么看来,论起教徒弟的功夫,其他人实在是比峨眉派的掌门要好上不少。
所以说问题不是出在叶孤鸿身上,是出在叶孤城身上。
他的评定标准实在是太严格,要求也实在是太高。
没办法,谁叫叶城主没有教人的经验呢?不仅没有教人的经验,他连自己练剑都靠的是自行摸索。
小时候确实还有老师能指点一二,但像他这种人,天生大概就是为了剑术而生的,旁人或许花五十载才能大成,他十年便能达到其余人五十年才能取得的成就,所以剑术老师这种只具有象征意义的存在,很快就被叶城主给淘汰了。
剩下的就是自己一人在成仙的道路上不断摸索。
特殊的经历导致他对别人学剑的速度产生了误解,因为所有人都跟他一样雷打不动练两个小时以上的剑。
叶孤鸿受到了堂兄影响,从小就对剑道产生了强烈的兴趣,但他启蒙却比叶孤城晚了一些,他算是旷世奇才,小豆丁一点儿大的时候就抱着剑扑腾,但是叶孤鸿知道七八岁才确定了自己的道路。
然后就是高强度的训练,每天每天,叶孤城亲自看着他一起练剑,感受大海的波澜壮阔,黎明的初日东升,与傍晚的夕阳西下。
大部分的童年都被壮阔的海景以及手中的剑所占据。
从小受到如此磋磨,叶孤鸿的起点比别人高出的根本不是一点半点,他甚至以为,剑就应该是这样练出来的,如果哪天练剑时间不到两个时辰都觉得不真实。
等到他十四岁“离家出走”,剑术已有所小成,说是位列江湖一流高手之末也不为过。
但是等到他出岛才发现,别人家练剑,根本就不是他和他堂兄那样的,就算是极富盛名的武当派,一天也不过时练剑一个多时辰,而且根本不像他同叶孤城那样心无旁骛。
叶孤城在养弟弟时多留了一个心眼,没有直接教他自己感悟出的天外飞仙,而是十年如一日地练一些基础剑招,就算是剑谱,那都是集百家之所长的才拿给他看,根本没有什么特定的剑招。
为的是他有朝一日能够自己有所感悟,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招式。
等他理所当然地被西门吹雪拒之门外,入了武当山时,那山上的师父是怎样欣喜若狂自然不必多说,他们何止是捡到了一块璞玉,说是雕琢好的美玉也不不为过,当即拍板叶孤鸿成了座下的弟子,都不带犹豫的。
叶孤鸿进了武当,还是每日勤勤恳恳练剑,但是大环境所趋,他的勤奋程度绝对比不上在白云城时那般,一来二去在武当山蹉跎了六年,回来则是这样一幅让叶孤城恨铁不成钢的模样。
叶城主的评判标准只有一个,绝对不如他自己二十岁的时候。
因为树立的标准与众不同,只能苦了大受打击的叶孤鸿。
自打被叶孤城一剑挑翻之后,叶孤鸿就处于浑浑噩噩的状态,但因为他堂兄在外面板着一张冰块脸死命盯,就算是郁闷也郁闷不了多久。
因为叶孤城会把他从屋子里拖出来。
作为家长,叶城主身上综合了两种特质,开明与斯巴达。
看上去似乎是两个八竿子打不着一边,甚至完全相对的词汇,但他却能完美地将其融合在一起。
叶孤鸿对外面世界向往就向往啊,他想出去看看就出去看看啊,他管都不管的,只要按时传信回来,没有死在岛外就好。
但是当叶孤城发现,堂弟在岛外的学习并不能满足自己的期待,甚至还远远低于,那就不能顺着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了。
他得采取点措施,强权介入。
于是乎,叶孤鸿浑浑噩噩的第二天,就被他的堂兄从温暖而并不柔软的床上拖了起来,早起练剑。
剑术不好怎么办,练啊!
一个时辰不够就两个时辰,熟练度总是能上去的。
从叶孤鸿回到白云城的第二天起,在沙滩上练剑的人就从一个变成了两个。
一日都不曾停歇。
叶孤鸿在飞仙岛尽心练剑,乐得自在,岛外的人却因为他的失踪而焦头烂额。
武当派在武当山,山上的人无论男女老少各个都仙风道骨。
也许他们曾经和普通人一样,但是在武当山上带上了十年八载,也会比道士还像是道士。
与其他幼年便入山门的弟子想必,叶孤鸿无疑是个异类,但他这异类,却自带纯正内力,掌门见了如获至宝,说要把他赶出去根本不可能。
珍惜还来不及,根本不要说主动往外面推了。
但就算他武功高强,有一点也是武力无法弥补的。
那就是信任。
不曾与武当派的其他子弟打小朝夕相处,自然就不会亲近,更不要说他醉心于剑术,每日除了练剑就是练剑,哪来的那么多时间与其他子弟交流。
他不被信任,自然也不会知道秘密。
叶孤鸿只道是木道人长老实力高强德高望重,同辈弟子之间关系和睦,什么幽灵山庄的惊天秘密,又有多少人加入了幽灵山庄,这些事情一概不知。
叶孤城既然看过原著有上帝视角,对这些事自然心中有谱,所以他对叶孤鸿一概不知的情况很满意,倒不如说是他策划好的。
在原著里叶孤鸿与叶孤城关系不明,只说他四岁入武当山,习剑二十载已登堂入室。
叶城主仔细想想,觉得很有可能,因为叶孤鸿的父母便是他四岁那年去的,要是他冷心冷情对这堂弟没什么特殊照应,留在白云城倒还不如入武当山。
然而当时的叶城主并不是什么海外飞仙,而是偶像包袱成谜的工作狂,唯一一个血缘亲人自然是要接下来的,所以便从根本上断了他早年入武当的路子。
叶城主千算万算也没想到,四岁那年没入武当,十多年后叫嚣着仗剑走天涯竟然还是上了武当山,说好的这门派只收小孩子简直成了一纸荒唐言,轻而易举便被打破。
叶孤城之前还提心吊胆许久,后来看着木道人对叶孤鸿没多少信任,没准备发展他进入幽灵山庄也就将悬挂的心放下来。
但现在的问题是,虽然叶孤鸿不得木道人完全信任,但是下一任的武当掌门石雁却很欣赏他,这样一武当派的优秀子弟,说是去白云城送信竟然就如同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这结果,他是万万不能接受的。
他对座下弟子问道:“叶孤鸿,可回来了?”
弟子道:“没有。”
他不死心又问道:“那可有信件传来?”
弟子又道:“不曾。”
石雁长叹一口气,坐在椅子上,只道是自己太天真,在叶孤鸿走之前竟然没有多嘱咐两句。
他知道叶孤鸿的身份吗?一开始,当然是不知道的。
当年就算他带一身精纯内力入武当山,也没有多谈自己来自何方,只说是老家在南海诸岛,其他一概不谈。
石雁和木道人虽然对他说辞颇有些疑虑,谁叫那时候叶孤鸿还只是一少年郎,不,以他的年龄,说是孩子也不为过,想着一孩子也翻不出多大的风浪,又好像是真心来投,便直接收下了。
无论根骨内力悟性都为上乘,这样的好苗子,这些年已经不多见了。
更何况当时叶孤城还籍籍无名,如若当时就名声大噪,光是叶孤鸿的名字和他出自南海诸岛就觉得会有人深处疑虑,哪晓得对方一呆六七年,叶孤城竟然都憋在白云城中没有掀起风浪,久而久之,也没有人去追究叶孤鸿的身份。
但今日不同于以往,白云城主叶孤城一战成名,又不知何缘故同独孤一鹤西门吹雪这些人物交好,早已成名的顶尖剑客异口同声都道叶城主的实力非凡,不在他们之下,哪怕是他们这些,都不敢说自己的实力比叶孤城还要高。
前有江如画,后有个武林名宿,叶孤城的名字一日间便传遍江湖,火得不能再火。
而且,他不仅武功高超,人也很有分量。
江湖大侠分成很多种,顶层的身份无非有三,陆小凤这般的浪子,木道人式德高望重的长老,以及西门吹雪这般的贵族。
有一座城的叶孤城,无疑是贵族中的贵族。
这样一位大侠,说他没有资格过问江湖大事,简直是天理难容。
以武当为首的门派召集天下英雄开群英会,说是没有叶孤城,好像有点不上路子。
但想到要去找叶孤城,又似乎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即使他们门派很大,能人很多,却偏偏没有一个人与这位武林新贵有交集的,既然无交集贸贸然要请对方来武当山一叙,想想就很不合时宜。
叶孤鸿,就是在众人焦头烂额之时站出来的救星。
他当时便对石雁道:“送信之事交于我便可。”
石雁虽然很高兴自己欣赏的弟子能够站出来,但心中却略有些狐疑,他道:“此话怎讲?”
叶孤鸿常年cos西门吹雪上瘾,虽在青年人的年纪,却硬生生将自己整成了一块大冰块,想要看他一笑,真是比登天还难。
他一笑,真是冰雪消融,春暖花开。
叶孤鸿道:“我的家乡便是白云城。”
他说这话的时候是骄傲的,因为叶孤鸿知道,白云城是个很好的地方,那里的美与富庶是中原任何一座城都无法比较的,哪怕是紫禁城,也想去远矣。
他为了自己的家乡所骄傲,更为了让白云城变得如此富庶的城主所骄傲。
木道人听见他的话,眼皮子一跳,将自己原本就在阴影中的身体更向里隐藏了些。
他一直都以不慕名利的形象示人,就算知道武当派的弟子中有人来历不凡,也不能过多表现自己的震惊与欣赏。
在场人多聪明啊,加上白云城主最近又名声大噪,听叶孤鸿这么一说,哪里还想不到他说的白云城是哪里。
第二个问题接踵而至,他的家乡是白云城,姓名又与叶孤城如此相像,年长一些的人当时就想到了叶孤鸿入门时自带的精纯内力。
他的身份,莫不是……
有性急得长老当时就问道:“白云城主,与你是什么关系。”
叶孤鸿傲然道:“是我堂兄。”
他虽不是喜欢以他人荣耀装饰自己,但是叶孤城的亲戚,无论如何都是很值得骄傲的一件事。
叶孤鸿是个年轻人,虽然他与其他年轻人相比已经很沉稳,但偶尔还会有些浮躁,现在点名与堂兄间的关系,未尝没有炫耀的意思,但除此之外,更多还是骄傲。
叶孤城,本来就很值得别人为他骄傲。
武当派的人听见这句话都大惊,好像叶孤鸿的实力出众忽然有了理由,他的家世也从身份不明的小可怜多出了许多荣耀的光环,连一众长老看他的时候都和颜悦色不知道多少倍。
他的身价本来就高,有了叶孤城的光环加持,就变得更闪亮了。
石雁当机立断道:“这件事就交给你了。”
既然是堂兄弟这般亲近的关系,还有谁比叶孤鸿更加能胜任这一任务。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