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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个太阳 17
连曾以前是一个大少爷, 因为身体太过虚弱而被家族放弃的那种。
在他还小的时候就被送到了美国,每天面对的事物只有一成不变的天空与熟悉的药物清淡。变来变去的,只有那些负责照顾他的人,后来……就连给他看病的医生都换了。
起初他的生活还不错, 因为身体不好,可以说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毕竟是个大少爷, 这些琐碎的东西并不需要他来操心, 他只要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去学自己想学的东西就好——当然, 前提是不能够有碍他的身体健康。
等到他被家族放弃之后,原本的生活渐渐不能维持,原本一年还能见到一两次的父亲,逐渐再也没有出现。
连曾是一个非常敏感而又敏锐的人, 他很快通过各方面的蛛丝马迹发现家族内发生的各种事由以及自己被放弃了的事实。
在确定了这件事情后, 并没有让连曾的内心产生什么冲击感。
反正从很小的时候开始, “家人”这样的词汇,对他来说只局限于各种文学作品中看到的那些而已。如果不是他的记忆力着实不错, 怕是连父亲的模样都很难让他记住, 毕竟……真的见面太少了,少到那每年的一两次相见, 都仿佛是完成某项任务一般匆匆忙忙。
面对自己被放弃的事实, 连曾坐在熟悉的雪白房间里思考了很久,决定自己出门走走。
因为已经没有人继续为这些护工、园丁、管家等等支付工资,在合同期限到达后, 这些人也逐一跟连曾辞行。
不是说大家不担忧连曾,毕竟照顾连曾这么久,不管如何感情多少也有点。
但生活嘛……
每个人都需要生活。
如果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话,生活就没有办法继续下去。
在那些人离开时担忧的眼神中,常年卧床的连曾看起来却非常开朗,仿佛一点儿都不担心自己会不会因为被断了生活费,哪一天被发现死在了无人可知的角落里。
在送走了其他人之后,连曾自己也离开了自己唯一“拥有”的大房子。
然后他刚出门没多久,就为了救一个差点被广告牌砸的人自己被送去了医院。
连曾的身体本来就不好,没有办法像是普通人一样运动,为了救人自己还被从天而降的广告牌砸到了,被送去医院的时候情况十分不乐观。
就算连曾一直表现的非常乐观开朗,好像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情可以让他忧心,但在浑浑噩噩之间,连曾也觉得自己大概是撑不住了。
他的一生似乎就是这么短暂而又无趣,自己才尝试着向门外踏出一步,生命就走到了终结。
想着这些的连曾很快失去了意识。
听说那一次的手术进行了三到四个小时,但在他自己感觉来,却仿佛过去了一辈子。
因为……
在他陷入昏迷之后,他的脑海中涌现出了另一个属于“连岑”的记忆。
那真是一个跟他完全不同的人。
连岑从小到大都活的肆无忌惮,不论面对什么样的场面,他似乎都能够露出开朗恣意的笑容,然后将所有的困难全部扛下,然后在转头对着自己的伙伴笑容灿烂的眨眨眼睛。
那真是一个……
讨人喜欢的家伙。
犹如旁观者一般看着连岑记忆的连曾,也忍不住喜欢上了这个充满勇气的人。
连岑的记忆真说起来并不长,只有二十多年而已。但跟着连岑的记忆从最开始一路往后走的连曾,却仿佛真正过去了二十多年一般。
而这二十多年属于连岑的人生,用“丰富多彩”、“精彩刺激”已经不能形容。
毕竟不是谁都能够把自己的人生活成一部活着的传奇,并且在传奇即将踏入高中的时候直接迎来末世。于是原定想要“制霸”整个高中的连岑,直接就把目标一转,当兵去了。
在末世里当兵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
光是想想就知道会遇见什么样的场面,还有那些根本无法预料的事情。
生离死别这个词汇,活生生的在现实中上演,一次又一次……
除此之外还有那些在文学作品中出现了无数次的人心险恶。
即使是那个看起来阳光开朗,仿佛永远都不会露出绝望、怯懦神情的连岑,也会有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对着黑暗询问自己:“你还能不能支撑下去?”的时候。
末世里的每一天似乎都被无限拉长,那些与痛苦有关的事物,一遍又一遍的磋磨着心中的伤口,直到一切变得鲜血淋漓也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一直旁观一切的连曾,看着“梦中”的连岑一次又一次的把那些痛苦藏在心里,然后笑容坚定的告诉同伴:“我们能够支撑下去。”
那些在现实中跟自己有关的被家族抛弃之类的痛苦记忆,竟然一点点变得寡淡起来。
虽然连岑的名字跟自己的名字发音极为相似,但连曾真的觉得……自己比不上梦里的连岑。
这是一个真正有勇气、有毅力、有决心并且能够将其践行的人。
明明连岑的年龄看起来并不是很大,但因为他的存在,那些被绝望包裹的人们,却愿意同他一起向着看不见光明的未来一路前行。
一个人的品性、决心、毅力,似乎跟年龄真的没有多少关系。
连曾自认为,在跟连岑相同的年龄当中,遇见相同的事情,他绝对没有办法做得比连岑更好。
可即使是看起来这么“强大”的连岑,也在“永夜”中逐渐感到“绝望”。
并且……
越来越绝望和疲惫。
钻进高级丧尸肚子里的感觉极为糟糕,与丧尸有关的画面更不可能好看,不过跟着连岑的视角多年,连曾也已经习惯了这些。
看着连岑进入高级丧尸的肚子里后,连曾其实非常清楚连岑当时的想法。
他想的是……
一切到这里都结束了吧。
结果……
连岑被救了出来。
被那位传说中最强的战士乔一从高级丧尸的肚子里挖了出来。
不论是在文学作品中,还是相关科学家们的分析当中都提到过,人们对于自己“喜爱”之人是带有天然滤镜的。
自己喜欢的人在自己的眼中和其他人眼中是不一样的。
用浪漫的诗人们的话来说,自己喜爱之人,即使是在万千人群之中也能够被自己一眼看见。
因为整个世界都是如此灰暗,可只有那个人的身上仿佛会发光一般,如此明亮温暖。
连岑第一眼看见乔一的时候,就喜欢上了乔一。
那是一种犹如命运的鼓声被敲响的奇妙感觉。
就是这个女人,只要看着她,就会觉得:“这个世界真不错,因为你活在这个世界上。”
连曾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受到了连岑的影响,或许是这么多年跟连岑一路走来,他与连岑的内心越来越同步的关系。
即使是在“梦”里,他也感受到了那种心跳如鼓的感觉。
第一次,他知道了,原来喜欢一个人就是这样的感觉。
喜欢一个人的感觉,真的……非常好,特别好……
这样的喜爱,让整个世界都跟着变得可爱起来。每一天醒来即使是在废墟当中,也能够发现美丽的地方,心情总是特别好,好到想要唱起歌来。
就唱一首喜欢你的歌曲,告诉你,因为你的存在,这个世界变得多么美丽。
告诉你……
我好喜欢你,我想为你种满整个世界的玫瑰,只希望你也能够为此感到喜悦。
喜欢一个人,是当他不在的时候时不时会挂念他;当他在自己眼前的时候,眼神忍不住追逐着他。
因为乔一的存在,连岑再次活得了面对“永夜”的勇气,并且在最后……为了整个人类的未来,献上了自己的生命。
其他人不知道,但连曾看着那个已经从孩子成长为可以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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