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之笑

第一章

常乐公子一步入茶馆上立刻引起馆内的骚动,招呼寒暄不绝于耳。
「来了、来了!我有个新朋友要介绍给你。」
座上一位公子热情地招着手,正是常乐公子那无数点头之交的其中之一。
点头之交拉着以好奇眼光打量常乐公子的新朋友,热诚而又骄傲地说:
「来来来,这位就是我向你提过的,本地的镇城之宝,未来无可限量的常乐公子!」能与常乐公子为友,三生有幸之情表露无遗。
常乐公子下个月才满十八,已是在地人引以为傲的存在。
不是因为他家富可敌国,富可敌国的人不多不少,全国上上下下也找得出两三位,如他这般令闻者肃然、见者向往的人却是屈指可数。
也不是为了他有着令人目眩神迷的俊挺外貌,俊美灵秀的人比比皆是,他还不一定能排得上前十位。
但他是常乐公子。
常乐公子之所以出名,在于他那位名声绝不下于他的未婚妻──无双小姐。
无双小姐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之身,竟能让自己的名声从大理一路响到江南,传闻被她克死的准夫婿已达三百之数,而三年前更是以二十五岁的高龄定下小她十岁的未婚夫,当时年方十五的常乐公子创下头一个没在下聘前莫名惨死的神奇纪录,在众人惊叹的注视下,以其面带微笑的清朗丰神于霸王宅邸当众呈上聘礼。
「喔喔,原来阁下是……」新朋友恍然大悟,一脸的崇敬与佩服:「我就在奇怪哪来的俊秀人物,进城这些天来居然无缘相识。」
「好说。」常乐公子回以微笑。
一番交谈之后,他发现自己知道了这位新朋友的来历背景、志向喜好,甚至是隔壁邻居的娇妻已有三个月身孕之类的琐事。
当对方带着满意的笑容离去后,他才想起自己并未报出姓名。
顶着一个人家十年寒窗考出来的功名都比不上的显赫头衔,真名实姓根本无用武之地,经过千百场类似遭遇,他甚至觉得常乐公子才是他的名。
一阵寒暄过后,常乐公子终于落座。
这是某位损友迎娶第八房小妾次日的茶宴。
「男人啊,就是要三妻四妾,风流一世。你以为我有八个就满足了吗?只要我养得起,就会继续寻找美人儿。」
间言,在座男子不约而同望向常乐公子。娶了南霸天的掌上明珠,风流花心之念只能留待后世了,谁敢给霸王之女气受?
「我那位未婚妻美丽贤淑、外貌气质俱佳,有妻如此,我自然心满意足,无心它想。」常乐公子回以微笑。
友辈同情地望着他,同情中又带着点敬佩。能把那位克死三百位青年才俊的小姐夸成这般,绝非一般人的能耐。
「你成亲的日子就要到了,说到这个……」坐拥八妾、以花间圣手自喻的公子哥儿笑道:「你那方面行不行啊?要是满足不了妻子,可要给人笑话了。」
「这倒要多谢你,让我长了不少见识。」如此笑着的常乐公子,事实上,在本地青楼有志一同的排拒下,至今还没有「见过世面」。
青楼这见钱眼开的处所,居然不接这位显赫的贵客,一时倒也成了一大趣谈。
听说霸王最疼女儿,从不肯让她受一点委屈,为了不惹怒娇贵的千金小姐,老鸨们组成坚定的联合阵线。
于是,在友侪们纷纷留恋花丛,甚至因此与家里闹出不少闲气之际,常乐公子却是清清静静地一身,上街不时接受街坊善意的招呼、异性保持距离的爱慕注视、长辈们偶尔两句的殷切期许。
城中十万居民,没有人不认识他。
风云人物,莫过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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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几天,儿子就要去霸王那边了……」
常乐公子十八岁生日当夜,其母叹息声中有着男大不中留的感慨与寂寞。
霸王不可能让女儿远嫁它乡,谁听过堂堂王者之女还得嫁鸡随鸡的?当然是常乐公子「嫁」进比海还要深的大理城,住进霸王万金打造的豪华府邸。
听母亲如此感慨,怀着浓浓离愁的常乐公子不禁心生安慰,天下父母心,总是为儿女好……
可常乐公子那位与南霸天颇为交好的父亲,竟放下手头之笔,重重一叹:「真是糟糕透顶啊!」
「总算你也舍不得儿子了?」吴母睨着丈夫。
「看看这个。」吴父把桌上的纸推到吴母面前。
吴母一看,也叹:「确实糟糕透顶!」
常乐公子起了好奇心,凑去一瞧。
只见白纸黑字的四个字,两两并排。
左边的是「无双」,他未婚妻的芳名。
右边的则是他那早已被人遗忘的大名。
常乐公子看了一阵,也没看出个端倪。
「这又怎么了?」他忍不住问。
「瞧瞧你的名字,跟人家排在一起,活像龟孙子似的。」吴父浩叹,彷佛当初为儿子取名的是别人。
「现在还来得及,换个配得起人家的好名字吧!」吴母进言。
常乐公子听得直瞪眼,虽然连名带姓地喊起来,的确有「乌龟」之嫌,可他对这个跟着自己十八年的名字多少已有了感情。
「爹、娘,孩儿对跟了自己十八年的姓名……」正想发表一下意见,却见四道由感叹转为锐利的目光整齐划一地投了过来。
「让人听到霸王的女婿叫乌龟,可是会大大削了南霸天的颜面!」
吴父慷慨激昂,将为子命错名之过推得干干净净。
虎须一捻,吴父续道:「我吴某人生平有两件得意之事,一件是二十年前得与霸王结为好友,另一件便是与霸王成为亲家二,这等削弱霸王颜面之事,我说什么也做不出来!」
「是啊,要是我那贤媳发现丈夫有这等贱名,不知会有多失望。」吴母自然是与丈夫同一阵线。
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人物,超凡入圣的耐性绝对是必需品,所以常乐公子只是温和地提醒激动的双亲他们显然忽略的事实:
「孩儿是吴桂,不是乌龟。」
吴父听若罔闻,径自与妻子交换意见:
「无双、无双,多么独一无二呀!要咱们儿子配得上人家,也得换一个世间少见的好名字才成。」
「我也这么想,你说该取什么名?」吴母唱和道。
至此,被双亲完全忽略的常乐公子,只能挂着长年训练出的谦和微笑,以一贯的自在雍容捧起茶杯浅啜一口。
这一口象征着无上涵养与无限容忍的参茶,却在下一刻很不雅观地从那张从未吐过脏话的嘴里喷了出来。
「我说就改成英雄吧!」吴父信心满满地说道:「能配得上我那天下无双的美媳妇的,也只有地上少有的真英雄了!」
「真是好名啊!好记又好听。」吴母对丈夫的想法大表赞同,同时对儿子皱眉道:「英雄,你怎么做出这么没教养的举动?」
此时常乐公子已恢复镇定之色,以手巾擦拭嘴角之际,歉然一笑:「抱歉,听到爹给我取的新名字,孩儿一时高兴得忘了形。」
「你也喜欢这个新名字!好,那就这样决定了!」
吴桂回以微笑,带着淡淡地无奈。
过了几天,迎娶的日子到了。
说是迎娶,吴桂却是实实在在地去入赘,带着凑成吉数的六十六车「嫁妆」,沿途展示吴家富甲天下的财力。
幸好二老没有要他进花轿……
踏出家门时,吴桂不免捏了把冷汗。
吴母没有在他出门时在门口泼水,倒是撒了不少眼泪。
「你这一去,就不再是我吴家的人了,到了那边可要遵守人家的规矩,好好侍奉霸王,对妻子也要加意照拂,不可怠慢。」吴母这一迭声的交代,让吴桂一时有种错生成女儿身的错觉。
「我们是做生意的,不比那边刀光剑影,进了人家家门要入境随俗,凡事千万小心。」吴父也握着他的手谆谆叮嘱,彷佛永无再会之日。
这样的场面,与寻常男子娶媳的风景似乎有着不小的差距,可吴桂那超凡入圣的好耐性仍是百磨不减,适时发挥了出来。
他回以微笑──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的微笑。
「孩儿明白。」
于是,这列被民间人士戏称为「百年来最长送嫁队伍」的豪华车队,便在乡亲的夹道欢送中浩浩荡荡出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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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帛动人心啊!
有这么一队装满了金银财宝的车队招摇过市,霸王府又远在大理,这趟超过百里的远行,途中少不了经过几处易于下手之地,觊觎财宝的宵小之辈自然是沿途不绝,纷纷冒了出来。
吴父乍看下只是一个唯霸王马首是瞻,满心想把独生子送去巴结人家的无知中年,以致世人时常会忘记,这位把家境从清贫一手提升至富可敌国的中年男子,其经营手腕之高明及投资眼光之精准,绝对有资格名列青史,让百年之下的无数商贾歌颂效法。
像这么一位政商关系俱佳的人物,其子带着大批财宝远行,不但官府自动派兵护送,一些镖局甚至自行派保镖随行保护。
在这样紧密的戒备情况下,车队沿途所至,常会留下一群哀号痛滚的强盗。
也许南霸天在江湖上德高望重,可吴父握有的商业实力也是不容小觑,两家联姻只能说是天作之合。
是吴父个人对霸王的推崇太深,才会从小将「足以匹配霸王之女」这样的名目列为指导方针之一,儿子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无不请专人加以琢磨,务求爱子成年后成为一位让丈人满意、妻子顺心的好男人。
据当年有幸躬逢其盛的人透露,当时南霸天酒后一时脱口感叹:「女儿才满十岁,我已经在想女婿会是什么样的人了。」
这原只是一句为人父者的小小感慨,当时尚未以巨贾之姿名扬天下的吴父却双眼发亮地接口:
「我那上个月出生的犬子,要是大哥不嫌弃,不如我们给两个孩子指个婚事吧!」
清醒后的霸王以两名小辈年纪相差过大,将约定改为「若吴桂成年后无双仍未嫁,婚约方才生效。」没想到无双竟有着极为强烈的克夫命,使婚事不断延看,导致当年的酒后戏言一语成谶。
这么一位以霸王为尊的父亲养出来的儿子,在吴父的刻意栽培下,自是不知不觉沾上许多霸王的气息。
「唉……」刚将欢送的人群拋在脑后,吴桂便逸出一声叹息。
声音虽轻,贴身侍从已闻声知意:「公子,请换乘马车。」
送亲车队在出了城门之后,不常骑练的准新郎倌便浑身酸痛地下马,转乘早已备妥的舒适马车──谁教霸王不喜乘马,吴父有样学样,不让儿子习练骑术,新郎倌雄踞马上的威风样也就无法维持多久了。
「啊!」吴桂一头钻进这辆堪比藏书阁的豪华马车,便被架上掉落的书本砸到头。
「公子!」
「不要紧,你忙你的吧,不用随侍了。」
他只是习惯性地露出那个令父亲仰慕不已、十八年来早已练得得心应手的镇静微笑,然后不以为意地取书而观。
霸王在面临难关时,脸上总会浮现令吴父仰慕不已的镇静微笑,于是吴父交代家中众夫子的第一道课题,不是教幼子习字作文,而是──「教桂儿霸王的笑,那种独一无二的,南霸天的笑!」
古人的名言警句虽多,各有各的道理,各有各的信奉者,但有钱能使鬼推磨一语,绝对是打遍天下无敌手。
拿把算盘一拨,吴父这十八年来砸在吴桂身上的教养费用,足可让一百个家庭丰衣足食十八年有余,重资培养出来的已不是一家之长所求的寻常后继,而是不折不扣的梦想结晶。
「想过本帮地界,先把财宝留下来!」
「有贼子袭击!保护公子!」
「常乐公子在哪一车?把他找出来!」
「来人不少,大家留心了!」
剎那问,车外轰隆大作、杀声震天。
吴桂虽然只是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却能安坐不动,手不释卷、津津有味地读着野史。类似的阵仗一天总要上演几次,他早就习惯了。
「谁能割下常乐公子的人头,赏金十万,统统给我上!」
闻言,吴桂微愕。自己的项上人头竟如此值钱?
转念一想,也就释然了,霸王之婿身价毕竟不同啊。
车帘忽然被粗鲁地掀开,一个黑布罩面的人拿着把奇形怪状的大刀,指着他的鼻尖喝道:
「抢劫!要命就把车里最值钱的东西交出来!」
吴桂头也不抬:「请便。」心里有着对此匪的淡淡尊敬,能突破重重防堵杀上车来,来者可是头一位。
强盗一怔,回过神后口气又凶恶了几分:「本姑娘没空和你瞎缠,我只要一件宝物,你给我挑一件过来!」
劫匪是女性的事实令吴桂放下书本,掉头看去。
而后,他回以微笑──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的微笑。
「此处最值钱之物,自然非我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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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衣瞪着眼,傻了。
早在掀起车帘之时,她就发了一阵呆。
触目所及,全是书、书、书!金银财宝在何方?
没想到那倚在软垫上看书的年轻人,随便一句话就让她再度傻眼。
凤衣急着得手脱逃,哪容对方施展拖延战术。
瞇起眼,怒意让她的威胁字眼多了几分信服力,「你以为我不敢杀你?」刀尖已点上吴桂高挺的鼻梁。
「妳不是强盗吗?取强盗之名而行杀人之实,与杀人犯何异?」吴桂什么战术也没想,只觉有趣得很。
六十六辆马车中,只有他这辆是「书」车,她却偏偏挑上他的车,还颇有分寸地只要一件财宝。可惜的是,这辆车里唯一一件会让门外汉看上眼的宝物,不是一个小小强盗能揣在怀里带走的。
吴桂那习惯性的微笑,看在凤衣眼中,其中含意逐渐产生变化。
凤衣银牙一咬:「我不能空手而回,你总要交出点东西来!」
无本生意刚开张便铩羽而归,可不是个好兆头。
「要不妳换辆车吧?」吴桂好心建议。
「这个不行。」溜进这辆已是侥幸,哪可能让她溜进溜出那么多次?
「我身上没有财物,妳要是看得上眼,这车里的书随妳拿。」
凤衣嗤之以鼻:「我要的是能换钱的宝物!」
要是凤衣多读点书,或对古文物有点认识,进了这辆车后便会发现车中不乏书皮斑驳的古书,本本价值连城。
「那我也没办法了。就像我一开始说的,这车里最值钱的就是我自己,可惜妳没法子带走。」他早料到对强盗而言,书本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吴桂可以对天发誓,自己绝对没有半分教唆挑拨的意思,只是单纯抒发内心感想。因此,当凤衣冷笑两声,生着铁绣的刀锋也随着这两声冷笑从他的鼻尖滑到颈侧时,他尚不知已大难临头。
「好,我就带你走!」
「……嗯?」
「你就是我的战利品,跟我走!」
说着,凤衣手上使劲,无奈手头那把破刀与锋利无匹之词大相径庭,怎么看也没什么胁迫力。
吴桂文风不动,亮如星辰的黑眸沉静地凝视她。
是眼花吗?他那双黑眸竟璨然生辉,亮得让人发晕。凤衣有点心虚了,这小子不会是什么深藏不露的高人吧……
不知眼前抢匪正心下惴惴,吴桂习惯性地露出父亲津津乐道十八年,那只属于南霸天的独特神情。
「这,是我的荣幸。」他回以微笑,温文尔雅、风度翩翩,足以让任何人当场大生好感的淡淡笑容。
一时之问,凤衣的目光竟无法从他脸上转开。
对着那可谓完美无瑕的潇洒之笑,她不禁恍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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