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养夫养成计划》(完结)

章节_25

的话,我想跟你父母好好谈谈,如果他们能接受就最好,如果不能,我会再替你想其他办法。先跟我回去,我帮你治伤,好吗?”
“……嗯。”
“少丰你先出去。”一回到临时的住处,姚信华就把叶少丰赶出卧房。叶少丰以眼神询问她是怎么回事,她只说呆会儿再说,还叮嘱他去买一身女孩子的衣服回来。
叶少丰去了,只剩下姚信华和那孩子在一起。
“你是女孩,对不对?”同样的问题,但这一次是确认。
那孩子犹豫了一会儿,终于慢慢地点了头。
“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好吗?”
像是很嫌恶似的,她沉着脸答道:“阿香。”
姚信华笑了:“你可能不喜欢你的名字,但暂时我也只能这么叫你了。解开衣服给我看看好吗?”
阿香皱起眉头,眼中又堆满防备,但终于还是在姚信华温和而带着鼓励的目光中,缓缓褪下外衣,里面穿着一个肚兜。
看到阿香的身体,这回换姚信华皱起眉头了。
瘦弱的身体上到处是被殴打的伤痕,新伤旧伤,青青紫紫。
“坐在凳子上,我给你擦药。”
姚信华从包袱里拿出活血化淤的药酒,倒在手掌上,小心地在阿香身体上揉擦。
“你的身体是女孩,但你却总想做男孩,是么?”
“你怎么知道?”阿香的声音里有着掩饰不住的惊讶。
“我大哥告诉我的。他说这世界上偶尔会出现生错性别的人。身体是男人,心里却是女人。或者身体是女人,心里却是男人。当然还有雌雄同体的怪胎,大抵都活不成……”但凡畸形的胎儿多遭父母抛弃,能平安长大的实在是凤毛麟角。而身心性别不一致的孩子则多在长大以后才会显露出来,若本人忍住便罢,忍不住则难免遭人唾弃咒骂。所以她才根据那些男孩的叫骂大胆猜测,这被欺负的孩子多半是女体男心。“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发现在不对劲的?”
阿香摇摇头。“不知道。我只是从小就喜欢跟男孩子一起玩,喜欢做男孩子做的事,喜欢穿男孩子的衣服。我爹娘打我骂我好多次,要我学女红、安分守己呆在家里,可我就是忍不住。我对女孩子的事情也不敢兴趣。再过两年我就要到嫁人的年纪了,但是我一想到要像我娘那样给别人做老婆,我就受不了!”难得遇到可以一吐心声的人,阿香越说越激动,如果不是姚信华略用力按着她肩膀,恐怕就站起来了。
“女孩子的事情”么?呵,那叶少丰又算什么呢?明明从内到外都是毋庸置疑的男子汉,却被她逼着学习如何伺候“姐姐大人”,女红做得比女人还精致。可见以喜好和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来划分男女,并不绝对正确。
姚信华笑在心底。
“阿香,我会跟你回家,跟你父母谈谈。你也再给自己两年时间,试着去适应女孩儿的身分,尽你该尽的孝道。如果还是不行,你就离开家,来找我吧。”不论哪朝哪代,异类都很难见容于世间。若不幸生为异类,又不能独自生存,就只能努力随众了。“我想到了!如果你不喜欢阿香这个名字,那我替你换一个怎么样?”
说着她翻出纸笔墨写了一个字出来——
阿香与那个字面面相觑,互相不认识。
“这个字也念‘香’,但不是花香的香,而是故乡的乡。听起来虽然一样,但意思大不相同。从今天开始,你就叫‘阿乡’,如何?”字音不能代表字义,皮相也不能代表人的魂灵。
阿香,不,阿乡,终于笑了。
童养夫养成计划 正文 第 44 章
章节字数:3534 更新时间:08-04-02 22:23
看着换上女装的阿乡亲昵地依偎在姚信华身边,叶少丰感觉有点怪。
阿乡看着他的眼神明显是挑衅。说实话,他还从来没有被哪一个女子使用过挑衅的眼神。
如果阿乡果真是女体男心的话,他是不是有权利表示吃醋、甚至把阿乡给踢得远远的呢?
好吧,就算阿乡是女体男心,他也只是个孩子。叶少丰说服自己。
“少丰,我们送阿乡回去。”
但他还是不着痕迹地夹在阿乡和姚信华中间,一手拉着一个。阿乡对此表示不满。
叶少丰小声警告阿乡:“不许你对我老婆动歪主意,我们的年纪足以做你爹娘!”
阿乡撅起嘴。
但在外人看来,他们三个就像是和睦的一家。英俊的父亲、美丽的母亲,还有清秀的女儿。
虽然这家庭很快就“破裂”了吧。
阿乡的母亲看到阿乡穿着普通女孩子的衣服回来,惊讶得半天说不出话,上下其手地一通乱摸。
“阿香你脑子好啦?谢天谢地!总算咱们家再不用被人指指点点了!”
阿乡嫌恶地皱起眉头,挣开母亲,跑出屋外,把姚信华拉了进来。
“你是谁?”阿乡母亲的表情像是看到了朝廷通缉的逃犯,但是一看到逃犯身后跟着的叶少丰,马上又紧张地摸摸头发整整衣服。“你们是……?”
姚信华很快打量了一下眼前的妇人。
粗布的衣服,粗糙的手,面容满是为家庭忙碌而产生的倦态。是一个无论走到哪里都能见到的、很普通的妇人。正因为普通,才无法接受女儿的异常。
“大姐,我们不是坏人。我姓姚,他是我丈夫。”虽然已经预见交谈的结果,但她仍不愿意放弃尝试。她比谁都清楚,骨肉分离,是怎样的痛。“我想跟你谈谈阿乡的事。”
“我根本不认识你,为什么要听你说我家阿香的事?”她已经判断来客不是本地人,第一反应就是不能让家丑传得更远。
“你知不知道阿乡在外面被人欺负?”
她的脸色一下变得很难看:“那是我们家的事,不用你管!”
“阿乡是你怀胎十月生下来的亲骨肉。”姚信华的语气淡淡的,没有任何起伏,“你是最应该保护他的人。”
阿乡母亲的声音却尖锐极了:“是!我辛辛苦苦生她养她,可是她却没尽过一天做女儿的孝道!只会给我丢人现眼!”害她一天到晚被丈夫冷言冷语。多年来生不出儿子本已抬不起头,大女儿却还是这副模样。
“如果阿乡肯尽孝道,你能原谅他的异常吗?”
“孝道?”阿乡母亲冷笑道,“我不求她尽孝道,只求她老老实实给我嫁出去就好!到时候她要上天要下地要当牛头还是马面,都跟我们没关系了!”
“你……”姚信华本欲再争论,却被叶少丰握了握手。他对她轻轻摇头——多说无益。她舒口气,话锋一转,“既然话说到这个份儿上,那这孩子我就先寄存在你这里。两年后,若阿乡还是不愿意嫁,我们会来把他领走。”不给阿乡母亲拒绝的余地,她自袖中取出一包碎银。“这就当是我们下的聘礼。”
阿乡母亲呆呆地接过,托在手里一掂量——虽不十分重,但是要聘一个穷人家的女儿也足够了。“我……我不认识你们!为什么要收你们的聘礼?你们要把阿香带到哪里去?嫁给什么人?”她忽然慌张起来,甚至不自觉地一把抓住满脸不情愿的阿乡的手。
姚信华和叶少丰把这个母亲的举动静静看在眼里,而后相视一笑。
“阿乡,好好孝顺你娘。”
没有再多的解释,也不给阿乡话别的时间。在阿乡母亲紧张不安的注视中,他们离开了这个普通却充满了风雨的宅院,踏上了新的旅程。
新的旅程,要用走的。
两个人,用两条腿走。
“少丰,好热哦……”姚信华半死不活地趴在叶少丰背上。
“再坚持一下就到下一个长亭了。”
仗义疏财的结果就是上路要靠双脚、夜宿要靠篝火。
好在他们的手脚不是豆腐做的,还经得起长途跋涉。只要走到下一个城镇,卖点字画绣品,就又可以过活了。
“你累不累?”说实话,他出汗的味道很好闻,让她怪陶醉的。
他把她下滑的身子往上托了托。“你抓紧一点我就不累。脚还疼不疼?”
话说,某个天才少妇,坚持倒退着跟自己的家乡惜别,结果一脚绊到不长眼的尖石子,崴了。虽然这位少妇是跌打专家,但自己给自己揉筋捏骨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只好让童养夫临时抱佛脚,现学现揉。好在童养夫天资聪颖,自此又学会了一门新技能。只是人常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尽管筋骨顺了,还是不太能走路,只好厚起脸皮当半个废人给人背。
“脚还好。”
再话说,她心里真的好内疚的。
“那你能不能停止啃我的耳朵?”他怀疑是不是昨天晚上没有让她吃到肉,让她心生怨念,才一直咬他的耳朵。
噘噘嘴。好吧,看在她现在很内疚的份儿上,就暂时放弃啃美男耳垂的福利吧。而且说实话,她也啃得挺辛苦的。
“少丰,我们没有做错吧?”
“没有。”他的回答很肯定。
清官难断家务事。介入他人的家庭,就难免带着“好心办坏事”的风险。阿乡的事,也只有让时间给出答案了。
“你一个人走路一定很无聊,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好啊。”其实他哪里有力气听故事,但心知她向来是闲不住,现在腿脚不自由了,只好把精力发泄在嘴上了。
“话说过去有个公主,她偷偷喜欢上了一个俊俏的童生,两个人就私订终身了。但不巧的是那童生刚好要出外游学。他临走前就嘱咐父母去跟大王提亲,可是大王听了以后非但不允许,还十分生气,骂童生勾引他女儿。那公主知道了着急上火,一口气咽不下去就给郁闷死了。那童生游学回来以后问他父母把事情办得怎么样了,他父母就告诉他说:快别提了!公主早给气死了!于是这童生就带着祭品去祭拜,没想到墓里的公主知道她来了,就跑出墓来哭诉了一通,还唱了一首生离死别的歌,后来就邀请那童生到墓里跟她做三天夫妻。那童生哪里肯去,说什么阴阳有别,就想脚底抹油溜之大吉。可是那公主怎么肯放他走?好说歹说总算把童生给劝到墓里,好吃好喝地款待他,行了夫妻之礼。三天以后果然放他出去,还送了他一颗好大的明珠,要他帮她去问候她父王母后。然后这童生就拿着明珠去啦!他不去还好,一去,大王就更生气了。说他盗墓贼,要把他抓起来砍头。这童生就跑了,一直跑到他那鬼娘子的墓前,哭诉他如何被丈人冤枉。这公主也是个劳碌命,赶紧又飘到她爹跟前,解释来龙去脉,这才保住童生一条小命。公主她娘听见女儿的声音,赶紧走出来要去抱,谁想到这公主化成一阵烟不见了。”
叶少丰听了不禁失笑。
这分明是《搜神记》中紫玉韩重的故事。当年风无晴教他念李商隐的《锦瑟》的时候,曾提到有人误认为“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一句的“玉生烟”指的就是“紫玉烟然”一节,但纯属牵强附会。第一紫玉是在宫殿里出现并消失的,跟蓝田日暖不日暖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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