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秀色

章节_22

“这次逼得他远走他乡算是一个教训,以后他就不会这么做了。人谁没有犯错的时候呢?”
秦情沉默一刻,想到了她为什么把自己独独留在这里的另一个深意:如果她身边没有任何一个人,于家兄弟肯定不会放心,这样自己就在其中起到了连接信息的桥梁作用,既可以稳住他们,也可以给自己放松。另一个原因,大概就是希望自己把魏延这个信息传达给他们,希望他们可以放过他。
说她简单吧,想的却这么多,心里负担实在太重了!
秦情问她:“既然你对别人都那么宽容,为什么不能放过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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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在面前的是一只檀木盒子,是一个有着历史的古懂物件。
相传这是古代一个帝王为自己早逝的宠妃刻了一生的盒子,侧面的图案纷繁复杂,有花鸟鱼虫,山川河流。是帝王为了弥补宠妃不得自由而亲手雕刻成的,可惜还没完成,宠妃就抑郁而终。
满腔的爱意没有了表达的对象,帝王便把情感全部倾注在了盒子上,手工雕琢的一笔一划都是自己对爱人的无限思念……
盒子一直流传到现代,被古董商高价卖给了一位姓明的年轻先生,接着明先生把盒子做为信物又送给了自己心爱的女孩。最后被他们的女儿看中,拿去装自己喜欢的东西。
明秀那时候才四岁不到,偶然间看到盒子,便抓住不放,哭着吵着要当玩具。明父自是不同意的,定情信物意义飞凡,怎么能拿给小孩子随意玩弄。可妻子宠女儿,恨不得把天下最好的东西都送到女儿眼前。所以,这个盒子就归了明秀所有。
明秀把包括于牧在内的全家福贴在盖子上面,此后就如获至宝,配了把小金锁,把自己所有最重要的东西都藏在里面。后来于牧怕她弄丢就一直帮她保存着,说是保存,然而必须经过申请才能看到。
里面装了她的所有身家,今天终于又回到自己手中,明秀自是激动不已。像是看到崭新的未来在不远处向自己招手,连空气里都弥漫了自由的味道。
她的手都急切地不听大脑的指挥 ,金钥匙碰到金锁上发出高兴的共鸣,叮叮当当清脆直响。
中间夹杂着于牧淡漠的声音:“身份证,户口本,还有房产证,里面还有什么?对了,还有一张银行卡,不知道从小到大,里面累计了几位数字?但我肯定足够你无忧无虑安稳地过上二三十年。”
他的话音刚落,“咔哒”一声,盒子应声打开。明秀愣住了,四四方方的空间,里面空空如也。
所谓古董,最有价值的并不一定是它表面所能换得的价钱,有的人在乎的是这件东西所蕴藏的文化底蕴,再比如说明秀,过往的一切美好生活如今全都支离破碎,她此刻更在乎的是里面所装着的东西。
可是,现在什么也没有了……
她抬头看向对面,于牧正交握着双手摆在桌上,黑沉沉的眼睛牢牢地把她看住。那黑眼球太黑,一望看不见底,表面又如镜面,覆了一层透明的玻璃片,反照出自己傻呼呼被骗后的模样。
“你什么意思?”她听到自己冷的没有温度的声音。
于牧越过桌子去碰了一下她的手,果然也是冷冰冰的,也只有她能在大夏天里维持着和正常人不一样的体温。
他知道自己的脸现在一定很僵硬,想到接下来要说的话,心里又带上了期待,脸上的线条不由得柔和了一些,稳稳地控制住自己的声线,他说:“我就要订婚了,那天你来,只要你来,我什么都还给你。”
明秀感觉自己的大脑明显缺氧,被气得又要开始死机,她忙转过头,看向玻璃窗外。
外面炙阳高照,高热度的气流无情地烘烤着大地。来往的行人都穿着清凉的夏装,打伞的打伞,戴帽的戴帽,脚步一点也不停留,企图躲避这如影随行的热流。
没有人注意到,路边的玻璃房内有一个渴望解脱的女孩正羡慕地看着他们,甚至在内心呐喊着:带我走吧,我是真的真的再也不想见到他!
那一簇燃烧的小火苗,还没旺盛起来,就已经生生被人压灭。
她不知道世界上会不会有人比于牧更加残忍,一个个行人衣冠楚楚,看上去甚至连神情都差不多,根本什么也看不出来。
她看着看着,都不清楚自己在想些什么,直到两眼泛花,才闭了闭眼,问道:“我去了,你就真的会给我么?”对方已经失了诚信,她无法再轻易相信。
于牧抿住唇,察觉到女孩现在连看都不想再多看自己一眼,已经厌恶如斯了么
那也没有办法,他想要的,就算不顾一切也必须得到!
于牧点点头,看到女孩的长睫如在风中扑腾的蝴蝶翅膀,不断簌簌抖动,脆弱的随时都有可能崩溃,他咬牙,一字一字地郑重保证:“到时候你来,这一次绝对不会再骗你!”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第一天入v 等下还有两更
实在不知道怎么命名标题 忽然想到了你们
就写了“感恩之心” 既表达了女主的纯善性格 也是谢谢你们对我的支持
31
31、为爱执着的女孩 ...
于家三兄弟一直是n市钻石王老五排行榜的首几名,老大风流柔美,放荡不羁。老二温文而雅,君子如玉。老三英俊冷酷,气势逼人。三人各有各的特色,几乎统揽了全市女人的芳心。
这次于牧要订婚的消息来的突然,一夜之间各大报社纷纷报道,连日期都已经定下,将在半个月后的8月8号。
办的这么急,有忌妒的人恶意传言是因为奉子成婚,新娘肚子已经大到掩饰不住。
这些传言对宅在家里的明秀没产生一点影响,她还是该吃的吃,该睡的睡,一点异样都看不出。
秦情仔细观察她,就说她心思藏的深,看来昨天和老板见过面就知道了这个消息,偏偏回到家来一个字也没透露!
她原来还以为两人会和好的呢!肯定是明秀比于牧变态段数还高,不知道说了什么打击到了老板,老板才会一时冲动做出这个决定,希望能反过来多刺激刺激明秀,使她能够回心转意,电视上不老这么演嘛!
果然计划赶不上变化,生活就是一部狗血的剧幕,你方唱罢我来演。
明秀当然不知道自己刚才又被秦情在心里yy了一把,她今天特地起了个大早,有重要的事情要做。
于昶约了吴老今天去他那里拜师学艺。
她把衣橱里的衣服一件件试了又试,找了一件蕾丝短袖的水蓝色连衣裙,头发认真的用梳子来回梳理,扎了一个马尾辫,前前后后一个劲地照镜子,直到看不出一丝不伏贴才罢休。
秦情看她忙前忙后,跑进跑出,忍不住又想道:小女孩什么都好,就是这点实在要不得,死要面子活受罪,如果以前在警校,早被教官拉到操场上站在大太阳底下曝晒掉一层皮不可。
于昶来接人的时候眼前一亮,昨晚还担心明秀会因为于牧订婚的消息情绪不佳,早上这么一见,放心多了。蓝色衬的她皮肤白皙莹亮,高高的马尾看上去非常精神,整个人大方而不浮夸,简约而不随便。
看着她浅浅弯起的嘴角,如一朵含苞待放的花朵,多天以来的阴霾一扫而空,他不由得心情也跟着愉悦了起来。
每个城市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文化产地,用来纪念先辈,鼓励后来者居上。
n市边郊就有一片红墙绿瓦的古民房故居,那里曾经居住了很多位教育界的名人,受政府保护,已经被列为“国家重点教育基地”。
吴老便居住在其中一栋小楼中。
小楼已经有了百年历史,刚踩在楼板上就发出咯吱咯吱的响声,感觉人好像随时都会掉下去一样。
明秀每一步都走的小心翼翼,她胆小,还有点恐高,嘴微张着,脸上的表情就像马上就会呼救出声的样子。
于昶哑然失笑,拉起她的手,得到了紧紧握住的回应,心里如暖流淌过,无限温暖,只愿这段路不要走完。
吴老住的地方很宽敞,南北两面都开了窗户,竹帘被高高挂起,视野格外明亮,能看到楼下一片高高低低的民居,有小孩在弄堂里追逐打闹,老年人在门口下象棋,多么温馨的场景啊,不由心中感慨:这地方真好,我要是将来也能住在这里就好了。
窗台上放了很多植物,吊兰,绿竹,常青藤,还有的她也叫不上名字。
清风送爽,明秀深吸一口气,空气里的清新香味让她全身的毛孔都舒展开来。
于昶微笑着拍拍她的肩,明秀于是转过身,主人家已经从里间出来。
一见之下,她一愣,吴老坐着的是轮椅,原来腿有残疾,可她却从来都没有听说过……
可见这位老人是个深藏不漏的高人。
“坐啊,傻站着干什么?”吴老说道。
于昶笑着看她愣着,便拉开板凳让明秀坐下,自己拎着小水壶下楼去了,明显对这里很熟悉。
但凡艺术家都会有一些怪癖,比如说吴老对明秀态度冷淡,从刚一出来就自顾自地看着窗外,根本就不看她。明秀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双手摆在膝盖上低着头傻傻地坐在那里。
屋内静的让人不知所措,吴老忽然开口:“你就是秀秀?”
他重点强调了“秀秀”二字,但说话的意味怪怪的,有点不以为然。
明秀下意识地抬头回答,发现他仍然没有看她,道:“恩,我叫明秀。”
第一次见面多半都会说些好听的奉承话,而明秀说不出来,对方的态度摆在那里,她觉得自己根本就不应该出现在这里。
她想了想还是添了一句话:“我很小就听过您的演奏,有种让人忘记一切的梦境感觉,我很喜欢,所以求了昶哥哥带我来看看您,请您不要见怪。”
这话间接的表明了这次见面和于昶无关,就算是不喜欢她,也不要责怪于昶,一点也没提到要拜师的意图,不想让老人家因为人情而做自己不愿的事情。
这小姑娘倒是有点意思,吴老终于正面看她,她身上的裙子是海水一样的颜色,娴静的坐在那里,没有不安也没有聒噪,气质并不像看上去那么小巧,倒是也散发着海水一样无欲无求随遇而安的寂静感。
吴老语气软了一点:“你想学什么?”
明秀一愣,随后稳稳地回道:“教我一首《梦中的婚礼》吧。”她的心不大,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一首曲子已经足够她去感激对方。
吴老扶了下鬓角边的镜框:“弹给阿昶听的么?”
“不是。”她摇摇头,坦然地回答他,“我有一个亲人就要订婚了,我想把这首曲子送给他。祝福他一生幸福。”
于昶正好站在门口,听到她的回话,眼神一黯,心想,她的心里始终是装着那个人的。
吴老好像精神好了一点,自己转动车轮来到黑色古朴的钢琴边:“那你过来吧,听说你从前学过,应该是有基础的,我教你的东西有限,重要的还是在于自己的勤加练习。”
手指轻轻触碰到琴键,冰冰凉光光滑。
心里的感觉是很微妙的,那时候爸爸唱歌,妈妈陪坐在身边温柔地冲她笑着,多么无悠无虑的美好日子,她忽然想:如果时光能够静止那该多好……
于昶在一边陪坐了一会儿,没过多长时间就被电话叫走,临走时还特地打了电话让秦情来接。这样地细心,人都是长了眼睛的。
吴老看在眼里,神色沉了沉。
明秀有很强的乐感和很高的天赋。
技巧达不到,也算是上手了,在曲子弹到□的时候,吴老缓缓开口说道:“我有一个女儿,叫吴悠。高中时候认识了我的一个徒弟,天天都躲在背后偷看他,有一天发现正是自己高三年级的师兄,怕被我知道,每天就都在学校里找机会接近他。师兄高三毕业考大学走了,她得了厌食症,什么东西都不想吃,吃什么吐什么,去看了心理医生,发现原来是因为自己的心里因素,她爱上了那个师兄。”
“遂开始每天挑灯夜读,功夫不负有心人,她终于考上了师兄念书的同一所重点大学。”
“进入大学以后,她重复了高中时的暗恋生活,去师兄所去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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