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个夏天,一九三一年的夏天,杰立·罗尔·莫顿登上了”弗吉尼亚人号”。一身白,连帽子也是白的。手上有一个那样的钻石。
他是这样一种人,在他音乐会的海报上写着:今晚献艺的是,杰立·罗尔·莫顿,爵士乐鼻祖。他这么写就是为了表明:他很自信,是他发明了爵士乐。他爱坐在琴凳四分之三的地方,双手如蝶,轻盈至极。他从青楼起家,在新奥尔良。他在那里学会了抚摩键盘,爱抚音符:在琴音之下人们发泄肉欲,他们不喜欢吵闹。他们需要的是一种飘逸在帘子里和床榻下的音乐,他们不喜欢被打搅。他的音乐正是如此。在那一方面,的确,他是巨擘。
一天,某人在某处和他说起了一九〇〇。他们大概这样告诉他:那才是最伟大的,世界上最伟大的钢琴家。说来有点荒谬,但这件事也许就这样发生了。一九〇〇,虽然以他的方式成名了,是一个小小的传奇,但是,在”弗吉尼亚人号”之外,他从未演奏过一个音符。那些从船上下来的人们纷纷描述着一种奇特的音乐和一个仿佛有四只手的钢琴师,可以弹出诸多的音符。有时,还流传着很多奇怪的故事,也有真的,比如美国议员威尔逊自愿待在三等舱里旅行的故事,因为一九〇〇在那里演奏。那些音符在他弹奏之前都是些普通的音符,从他那里弹出来就异乎寻常了。在下面,有一架钢琴,他下午或者深夜过去。他先是倾听,他想听人们唱那些他们熟悉的音乐,时常有人会拿出一把吉他,或是一个口琴之类开始吹奏,天知道那些音乐是从哪里来的。一九〇〇在倾听。然后他开始抚弄琴键,当他们或唱或吹的时候,那些对琴键的抚弄开始变成一种真正的弹奏,音符从钢琴中流了出来:黑色的,直泻而出。完全是另一个世界的音乐。一切尽在其中:一时间,凡间的所有音乐。实在令人瞠目结舌。威尔逊议员在听了那音乐之后,瞠目结舌。且不说是在三等舱里,他,衣冠楚楚地立在那种恶臭之中,一种名副其实的恶臭,放下臭不说,他到下面来本身就需要很多的勇气。如果不是为了一九〇〇,他应该在楼上度过他糟糕的余生。真的。报纸上是这样写的,千真万确。事情就是这样的。
总之,有人去了杰立·罗尔·莫顿那里,并对他说:那只船上有一个可以在钢琴上随心所欲的人。在他愿意的时候,他可以弹弹爵士乐,在他不愿意的时候,他可以弹出一种好像十支爵士混在一起的东西。杰立·罗尔·莫顿有个小脾气,所有人都知道。他说:”连走下那艘鸟船的勇气都没有,怎么能弹好琴?”然后,这位爵士乐之祖就一阵大笑,疯了一般。原本在那里就可以打住了,只是某人在那时候说:”你笑得好,只要他决定下来,你就只能回妓院去演奏了,上帝作证,回妓院去。”杰立·罗尔·莫顿不笑了,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镶着珍珠母的小手枪,对准那个说话家伙的脑袋,却没有开枪,问:”那只鸟船在哪里?”
他在脑子里构想着一场决斗。这在当时很流行。凭借一点勇气相互挑战,最后有一个赢家。音乐家式的。没有血,只是颇有那么一点仇恨,真正的仇恨。酒精下的音乐。在他的脑子里萦绕了一夜的想法就是,结束这个海上钢琴师的故事,和他所有的谎言。彻底结束。问题是,一九〇〇实际上在港口从不演奏,他不愿意演奏。即使港口算是陆地,他也不愿意。他只在愿意演奏的地方演奏。那地方是大海的中央,当陆地只是遥远的灯光,一种回忆,一种希望的时候。他生来如此。杰立·罗尔·莫顿咆哮了上千遍之后,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钱买了去欧洲的往返票,上了”弗吉尼亚人号”。在这之前,他只搭过去密西西比的轮船。”这是我一生中做过的最蠢的事。”在波士顿港的十四号码头上,面对来为他送行的记者,他这样说,夹杂着几声怒吼。然后他就把自己锁在船舱里,等待着陆地变成遥远的灯光,变成记忆,变成希望。
他,一九〇〇,却对这件事不怎么感兴趣。他甚至不太理解。决斗?为什么?但他很好奇。他想听听爵士乐之祖能弹出些什么玩意来。一定不是开玩笑的,他相信,那人一定是爵士乐的发明者。我想他一定是在想学点东西。一些新的东西。他天生如此。有点像老丹尼:毫无比赛的观念,他根本不在乎谁是赢家。是别的东西让他感兴趣。完全是因为那些别的东西。
在航行第二天的九点三十七分,”弗吉尼亚人号”行使到前往欧洲航线上第二十个航标的时候,杰立·罗尔·莫顿出现在了头等舱的舞厅里,优雅极了,一身黑。所有人都知道他要做什么。跳舞的人都停了下来,我们乐队的人都把乐器放在一边,酒吧侍者斟上一杯威士忌,人们鸦雀无声。杰立·罗尔·莫顿取过威士忌,走近钢琴,凝视着一九〇〇的眼睛。他什么也没有说,但人们听见空气中弥漫着一个声音:
–站起来!
一九〇〇站了起来。
–您就是那位爵士乐的发明者,是吗?
–对。你就是那个只有屁股坐在海上才能演奏的家伙?
–对。
他们算是相互认识了。杰立·罗尔·莫顿点燃了一支烟,斜放在钢琴的边上,坐了下来,开始演奏。蓝调爵士乐。但似乎是一种以前从没听过的东西。他不是在弹,是在滑。就好像一条丝制内衣从女人的身体上滑下来一样,那音乐让丝绸在跳舞。在音乐中,有全美洲的妓院,那些豪华的,连女侍者都很漂亮的妓院。杰立·罗尔·莫顿在结束的时候点缀了一些不起眼的小音符,很高很高,在键盘的尽头,仿佛珍珠洒落在大理石地板上。那支烟一直在那里,在钢琴的边缘上,燃了一半,但烟灰还挂在那里。你也可以认为,他不想烟灰落下发出声音。杰立·罗尔·莫顿用手夹起烟,正如我所说,他的手如同蝴蝶一般,在拾起烟的时候,烟灰仍留在烟头上,或许是不想让烟灰飘落,或许是故意卖弄技巧,总之,烟灰没有落下。爵士乐之祖站起身,走近一九〇〇,把香烟放在他的鼻子下,烟灰和烟蒂是那么的整齐漂亮,他说道:
–轮到你了,水手。
一九〇〇微微笑了笑。他在玩呢。一点不错。他坐在钢琴边上,开始做一件蠢得不能再蠢的事情。他弹的是《老爸快回来》,一首蠢得掉渣的曲子,孩子唱的。几年前从移民那里听来的,从那时起他便不可自拔,他是真的喜欢,也不知道有什么东西令他那么喜欢,令他疯狂地感动。那样的东西当然不敢令人恭维。我都恨不得要上去弹了。他在弹奏的时候加上了一点低音技巧,加重了些什么,又加入了两三个他自己的修饰音,总之,就是很蠢,滥调一支。杰立·罗尔·莫顿的表情就像是有人偷了他的圣诞礼物。他用狼一般的双眼扫了一九〇〇一下,然后又坐在了钢琴的前面。接着就涌出了一阵能让德国机械师都落泪的蓝调音乐,仿佛全世界黑人的辛酸经历都在那里,而他用那些音符娓娓道来。扣人心扉。所有人都站了起来:仰起鼻子来鼓掌。杰立·罗尔·莫顿甚至没有鞠躬致意,什么也没有。看得出来,他对这该死的一切已经受够了。
又轮到一九〇〇了。开始就很糟糕。在他坐下的时候,他眼中滚动着两颗硕大的泪珠,看得出来,因为那支蓝调,他被感动了,这一点还可以理解。荒唐的是,如果脑子里只想着刚才的音乐,手上还能弹出什么音乐来呢?都是因为刚才那支蓝调。”真好听,”第二天他还这样辩白。你们想想看吧。他对决斗连最基本的概念都没有。根本没有。他也弹那支蓝调。不仅如此,他在脑中组成了一系列和弦,慢悠悠的,一个接着一个,排列在一起,是一种折磨人的单调。他自己裹在键盘里演奏,自我欣赏着那一个一个的和弦,不仅奇怪,而且毫无韵律可言,而他却乐此不疲。其他人呢,却不怎么欣赏。在结束的时候,甚至有人吹起了口哨。
在这个时刻,杰立·罗尔·莫顿完全丧失了耐心。他走到钢琴前,逼了上去。两个人之间,虽然是寥寥几句的窃窃私语,但却掷地有声,好让所有人都听见。
–去你妈的吧,蠢蛋。
而后,他骤然开始了演奏。不是演奏,是魔术,是杂技。他让八十八个琴键都发挥到了极至。以一种骇人的速度。一个错误音符都没有。脸上的肌肉连动都没有动一下。那甚至不是音乐,是魔幻,是巫术,美丽而幽雅。一个奇迹,毫不夸张。一个奇迹。人们欣喜若狂。尖叫和掌声,前所未见。热烈得就像过新年。在这片混乱中,我站在了一九〇〇的面前:他的表情是全世界最失望的。而且还有点蠢。他望了我一眼,说:
–那人完全是个傻子。
我没有回答他。没什么好说的。他转过来对我说:
–给我拿支烟来,去。
我惶惑地拿了一支递给他。–我是说,一九〇〇,他不吸烟。他以前从不吸烟。他接过烟,转过身,坐到了钢琴前。大厅里,过了很久,人们才意识到他坐在了那里,也许是要演奏吧。人群中爆出一串刺耳的起哄,一阵大笑,一阵口哨。人们就是这样,对输家很刻薄。一九〇〇耐心地等待着,直到周围出现了一种寂静。他望了杰立·罗尔·莫顿一眼,他正站在吧台边上,品着高脚杯里的香槟呢。一九〇〇幽幽地说:
–是你要这样的,混蛋。
然后把那支烟搁在钢琴的边缘上,捻灭。
他开始了。
(一阵有活力的狂想曲起,仿佛是用四只手弹出的一样。持续了不到半分钟。以一阵激烈的和弦齐奏结束)
就是这样。
人们屏住呼吸,贪婪使劲地吞噬着音符,目瞪口呆,好像一群超级低能儿。所有人都保持着肃静,在那最后的一阵仿佛有一百只手演奏的超级和弦之后,钢琴似乎在任何时刻都有可能爆裂,依旧悄无声息。在这片令人发疯的寂静中,一九〇〇站起身,拾起那烟蒂,向前探出身子,越过键盘,把它贴在琴弦上。
嘶嘶的低鸣。
当烟蒂被抽出来的时候,已经着了。
千真完确。
很美地燃烧着。
一九〇〇将它握在手中,仿佛一根蜡烛。他不吸烟,也就不知道怎样用手指去夹烟头。他走了几步,来到杰立·罗尔·莫顿的面前。把香烟递给他,说:
–你抽吧,我不会。
这时人们才从魔法中醒来,迸发出一阵尖叫和掌声,乱了套了。我不知道,从来没有看过这样的场面。叫嚷声中,人人都想摸一九〇〇一下,像个大窑子,乱作一团。而我看见了他,杰立·罗尔·莫顿,在那中间,神经质地抽着那支倒霉的烟,想要找个合适的表情,但却找不到。蝴蝶之手也突然开始颤抖,颤抖,我看得很清楚,而且永生难忘。他抖得如此厉害,以至于在某一刻,那烟灰突然断了,落了下去,先是落在他那漂亮的黑色外套上,而后滑向他右脚的皮鞋,黑漆皮鞋,锃亮锃亮的,而那烟灰就像是一团白沫。他看了看,我清楚地记得,看了看鞋,看了看黑色的漆和白色的灰。他体会到了,那些该体会到的,他都体会到了。他转过身,慢慢地走着,一步捱一步,缓缓地,连烟灰都没有落下。穿过那宽敞的大厅,他消失了,连同那双黑漆皮鞋,以及一只鞋上落着的那一团白沫,他都带走了,那上面镌刻着赢家,但不是他。
杰立·罗尔·莫顿把自己反锁在舱里,度过了余下的旅程。抵达南安普顿后,他下了船。第二天动身回了美国。但是,是乘另一条船。他再也不想知道一九〇〇和他的事情。只是想回去罢了,仅此而已。
从三等舱的舰桥上,靠在栏杆上,一九〇〇目送他下船,见他穿着纯白的外套,带着所有的行李,很漂亮,真牛皮的。我只记得他说:”去他妈的爵士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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