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卑贱的人

02

这个钟数就仅有我一个男人,体力活当然由我来担当。再过半小时就该有客人。很多人以为凌晨的钟数不会有什麽顾客,其实是错误的想法。
这个不夜城,不管到了多夜的钟数,都有人在街上徘徊,无所事事。相反,哪怕是很早的钟数——早得即使是夏天还不可能见到一丝日光的钟数——亦已经有人起床、换好衣服,带着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到麦当劳、连锁茶餐厅之类通宵营业的地方,吃早餐,然後搭车,上班。
有些人是不曾离开过的。
比如说我眼前这一类人 : 躺在沙发座椅上的一个骨架粗大的男人。他穿着破烂的牛仔裤,看得出本来是宝蓝色的,不知洗几多次才能洗得大腿位置的布料发白、膝盖处的布料磨得爆线,裤管末端露出两只犁黑的裸脚,微灰的脚甲边滚了一圈老泥,不知有几多日没洗过脚。看不到他上身穿着什麽,因为我注意到他的时候,他就已经用几张旧报纸盖着自己的脸面、上半身,不时发出「呼隆呼隆」的鼻鼾声,在寒夜中的麦当劳显得格外响亮,就像清晨开出的一列火车。
最近我对他留了一点心。这个人算是本店留宿的常客,大概一星期有两天在麦当劳过夜。
之所以对他留心,原因不是别的,单是因为他在店里留宿的这件事。
在人中蓄着卓别灵那种「小市民」式小胡子的朱经理,几日前煞有介事提醒我注意留宿在店里的人 :「不是说不让人进来睡,毕竟这间是mccafé,廿四小时营业的,而且我们也不是那麽不近人情,最近天气冷,有流浪汉、阿婆阿伯来避寒,也是合情理的。不过你有看新闻的话也就知道,几天前有个在麦当劳留宿的流浪汉就给冷死,这事多麽不好,客人怎麽敢坐在有死人躺过的位置? 店里忽然死了人,员工也心里有疙瘩,毕竟死了人多恐怖——啊我的意思不是说觉得店里死过人,会弄脏店铺的地方,而是说这毕竟是珍贵的人命,能挽救的话当然要挽救,所以阿雷你夜晚也注意点,要是忽然发觉在店里过夜的人有什麽不妥,上前拍一拍他、看他需不需要些什麽,有时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朱经理当时说了一大堆长篇大论,结果我就只记得两个关键信息 : 不要让我们的店里死人、不要上新闻。
我以拖把抹净这男人座椅前的地板,但有一块阶砖抹不了,上面摆放着一对灰色的白饭鱼布鞋。这种布鞋之所以叫做「白饭鱼」,就因为它原本是白得发亮的,不知穿多久才能硬生生染成比店里的拖把更脏的灰,鞋头还破了一个约尾指粗幼的小洞。我甚至觉得用脚踢开那对鞋,也会弄脏我的波鞋——这是nike去年的限量版波鞋,近二千元一对的,不过穿回大学炫耀过几次、穿旧了,现在就粗用,甚至专门在打工时穿。
话虽如此,就算我脚上这对波鞋已经旧了,始终它是比「白饭鱼」这种没有牌子、没一个好出身的杂牌鞋要高级,让一对限量版波鞋触碰那麽一对肮脏的、染上流浪汉脚汗的烂布鞋,是天大的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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