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最后一个修仙者

正文 第1168章 沧桑百年

    就在许清母女一众人脱离了牢狱之灾,匆促逃离海山郡城的几天后,一道神识从郡城中心诞生,横扫了方圆百里,似在搜寻什么。
    一顿功夫后,神识再次覆盖,如此三番五次,才真正离去。
    “该死!”
    一声怒吼,轰鸣天地,这次所有人都听到了,不少人以为是晴空霹雳。毕竟对凡人来说,飞天遁地的修士只是一个神话传说罢了。自这颗星球在数万年前废弃后,灵气不存,连次一等的元气都极其稀薄,无法诞生修士,就算有传承也没用。
    而数万年时间,也足够漫长的让凡人忘却一切。
    ......
    太守府衙一侧的小庄院里,此刻一身肥胖的王太守正一脸尴尬的作陪。李神医相当的不高兴,似乎带有雷霆之怒,不仅堂上空气沉闷,就连外面的天气都有点阴沉了。
    不知是否是错觉,王太守看一眼李神医,都有些心惊肉跳。当初觐见陛下,似乎也没这种感觉。
    滞了片刻,李神医才缓和了脸色说道:“我也该走了,太守请自便。”
    王太守一听便急了:“神医为何急着要走?若是那些要犯的缘故,本官这就发出通缉,想来同僚们会给几分薄面的,他们逃不远——”
    李神医不耐的罢了罢手,头也不回的朝后堂走去:“不用,我心已定。”
    见无法挽留了,王太守忙道:“那,神医稍待,我这就给神医准备车马。”
    也不见李神医回应,王太守匆忙的出去,招来了一名仆人。
    “马上去府上,让夫人替李神医准备行囊,一定要丰厚。另外,准备三名有家人的、机灵的仆人,当李神医的仆从,马上去办!”
    “是,老爷!”
    仆人不解李神医为何突然急着要走,但跑着出去的。
    大约一炷香的时间,礼物准备好了,都停在庄园的大门外。三架马车,两架载了满满的物资,一架朴实厚重的厢车,并且配了三名身材魁梧的仆人车夫。
    王太守和夫人、以及几名小妾也在,这天气比较炎热,树上的知了叫个不停,众人不停的抹汗。王夫人不断抱怨,李神医的架子真大。旁边的一名婢女卖力的替她扇风,王夫人依旧感觉遭罪。
    又过了一刻钟的功夫,王太守也耐不住了,脑袋直发晕。一名男仆机灵的取了几把伞撑着,这才好了点。
    “都精神点候着,本老爷去帮神医收拾收拾——”
    一边抹着汗,一边挪进庄园,直去‘李神医’的住处,那是一处院中院。听到了脚步声,迎面跑出了一人。一身仆从装束,那是一直伺候‘李神医’的那名仆人,此刻却哭丧着脸:“老爷,老爷,不好了,不好了——”
    王太守心里咯噔一下,呵斥道:“神医怎么了?快说!”
    “神医,神医,神医他老人家,已经走了!”仆人噗通一声跪下,战战兢兢的等候发落似得。
    “什么,走了?什么时候走的?怎么可能?你个该死的东西,为何不拦下?通知本老爷一声?”王太守顿时大怒,上前急的揣了他几脚,但无济于事。
    仆人不敢躲闪,忍着疼,头几乎垂到了地上,说道:“小的打算帮神医收拾行囊,但神医不让,让小的出去候着,等到小的觉察不对,刚才进屋时,发现神医已经不在了,行囊也没了,什么都没留下——”
    王太守不甘心,有点暴躁的咆哮了片刻。
    “滚,滚,来人,来人,快去城门,见了神医的话,让人拦下,等本老爷到了再说。记得要客气点!”
    他费尽心思安排,送钱送物送人,甚至许诺荣华富贵、官位,为的就是挽留这名医术惊人的神医,最好永远留在海山郡。经历了一场大病,王太守悟了,拥有一具好身体的宝贵。
    这下全要落空了。
    王太守的一番命令没人敢违抗。捕快们私下出动搜寻,大街上纵马横行,但半天过去了,人马疲倦,而守城军士信誓旦旦,压根没看到李神医,也没见他出城。大活人就这么的消失了。
    “王胖子在搞什么鬼?”
    “胡闹!”
    “姓王的病好了?”
    “——”
    这么一番大阵势,鸡飞狗跳,自然惊动了郡城的不少势力,摸不清王太守要发哪门子疯,纷纷派人打探。最后搞清楚了,只是一场闹剧罢了,却也惹得其余一些人不痛快。区区一名大夫,犯的着如此兴师动众、公器私用么?
    面对众人的指责,恢复了理智的王太守不得不放低身价,摆宴赔罪。一场闹剧就此消散。
    ......
    对海山郡城的百姓来说,王太守的小事都是大事,但那大事距离他们太遥远。老百姓需要的是吃饱穿暖,家人健康平安,徭役赋税少点,过好小日子,其余的他们不太关心。
    然而,对于李红尘来说,体验一把凡人眼中的神医,只是一种历练。上百年来,混迹于凡人的国度,什么角色他都扮演过,铁匠,大夫,农夫,士兵,人贩子,帮派分子,屠夫,龟公,等等,这都是一种修行。海山郡的人和事,自然都是过客。
    他真正的身份,还是修士,和凡人是两个世界的人,他高高在上。
    此刻的他,已在城外几十里的官道上了,身边多了一名皮肤黑炭般、身高超过两米三的壮汉,背着一个半人高的大行囊,二人徒步赶路。
    “这颗星球真是个鬼地方,一丝灵气都没有不说,连最起码的一口元气眼都见不到!”黑炭壮汉抱怨着。“再呆下去,我的血脉会枯竭掉,主人,您看我都瘦了一大圈了!”
    黑炭壮汉说的可怜兮兮,比划着粗壮坚硬如铁的身体,无精打采。
    李红尘没理会他的卖萌,皱了皱眉头,看看左右草木不够繁盛的旷野,说道:“你说错了,据记载,这颗星球在数万年前可能并非如此——”
    “那只是传说罢了,何况虚空中星球那么多,不一定就是这颗,主人,我们在这里耗了上百年了,什么线索都没发现。不如换个地方吧?”黑炭壮汉对呆在这里兴趣乏乏。
    没灵气和灵石补充,元气也少的可怜,连飞行都能省则省了。若平白的消耗了,还要补充的。积少成多,即使他的主人不一般,拥有极多资源,也不想浪费。
    上百年的消耗可不少。
    最可气的,买一架马车,马匹见了他直接吓尿了,更别提代步了。
    因此,大多时候,二人只得苦逼的徒步赶路。
    黑炭壮汉絮絮叨叨,似乎多少年没说过话了,李红尘偶尔回一句,接着埋头赶路。
    大约徒步百里,天要黑了,前方的官道上才遇到缓慢前行的几辆马车,车前挂的灯笼指引着前路。这是一个小的私人车队。
    李红尘轻吐了口气,松了口气:“小黑——”
    黑炭壮汉脸色一变,怒道。“老子讨厌这鬼地方!”
    他虽然不情愿,但还是将行囊卸下了,自己化为了一道幽光,进了李红尘手中的一个紫色花纹的袋子里,那是一个高级灵宠袋,系在腰间,藏在衣襟下。
    李红尘气背起行囊,片刻功夫便追上了车队,装作喘吁吁。
    前面的人终于看到他了,警惕他的接近,刀剑都要出鞘了。这时李红尘换上了一脸陪笑,拱手招呼道:“诸位请了,出门在外,能否行个方便同行——”
    ......
    海山郡城外,官道一侧深入几十里,还是那一片森林,那一个恒久的小山头。
    沧海桑田,转眼已是数个寒暑。
    这一年初春的一天,一个须发斑白、面黄肌瘦的低矮老头,和一名十来岁的瘦弱少年闯到了这里。二人穿着麻布衣服,满身的补丁,草鞋,背着大、小的竹篓子,人手一把木柄的山刀、一支登山杖。
    一看就是贫困人家出身的采药人。
    “爷爷,你看那山坡上,好像有药材!”少年眼神好使,周围的草木只是丝丝绿色,而那小山头的阳面坡上,树木稀少、低矮,但一些草居然开了花,很是鲜艳,让周围黯然失色。
    绿的,白的,红的,粉的,黄的,争奇斗艳。一些看着很熟悉,那分明是药材的花。
    老头的眼神不好,但他经验多,连忙拦住了要奔过去的孙子,提醒道:“狗娃,山里虫兽多,越是不寻常的地方,越要小心!”
    “是,爷爷。”狗娃顿时乖巧了,但似乎并不十分信服。
    “走,跟爷爷过去看看,小心点——”
    爷孙俩用登山杖拍打着草丛,最后顺利的登上了山坡。
    “会阳草,不下十个年头了!”老头仔细辨认了一株翠绿色的植物,很快激动了起来,胡子颤颤的。
    他并非大夫,只是采药山民,认识一些药材。但显然,这么一整坡的药材,集中、数量多,而且居然长势极好,这是很少见到的。
    少年一听,挠挠后脑勺,傻笑了:“爷爷,我们发财了吗?这么多药材,能卖多少钱?”
    啪!
    老头拍了孙子一巴掌,但那力度不够,少年笑的更欢快了。
    “狗娃,记住,这是山神的恩赐,不能贪多,还记得爷爷给你说过什么吗”老头教训孙子。“这个地方,就是你爹娘都不要告诉,知道了吗?”
    少年回答道:“记得,爷爷你说过,采药都要留根的,不能一次都采了——”
    老头说道:“不错,凡事留一线,不然那是祸,不是福啊——”
    爷孙俩最终采了十分之一,间隔着采摘,一人半筐,心满意足的离开了。
    这之后,有时半年,有时一月,时间并不规律。为了安全,有时在野外过夜,第二天、第三天才回。
    只是几年时间,老头更加衰老了,身形更加佝偻了,脚步也渐渐不利索了,而少年长成了青年,长的健壮,又蓄起了短须。
    每次他们来采药,都只采摘十分之一,依旧间隔着采,有时还带把锄头,小心的替它们松松土,添点蓄水的土,而这个山坡上的药材也意外的没有虫兽糟蹋,一直生长的很好。
    不过,这些年,外面的世道一直在变,越来越乱。
    这一次采药后,两个药篓子都背到了狗娃身上,老头累的气喘吁吁,还要孙子扶着才能走动路。
    “老喽,走不动了,以后这里靠你了,记住爷爷之前的话——”老头黯然的说道。
    狗娃稳重的点点头:“爷爷,放心吧,我都记着,这里是山神爷的恩赐,不能贪多,采药要留根,还有就是,这里不能对任何人说起,进出林子要小心再小心,宁愿多走路,在外过夜,否则会引来灾祸,断了咱家的根!”
    老头欣慰的笑了。
    这之后,老头便没再来了。
    狗娃娶了亲,爷爷却过世了,而父母也一天天老去,全家人的担子都到了他肩膀上了。因此,对于救急救命的山坡药地,他更加看重了,也明白了爷爷当初的想法。
    故而,他进城做苦工,更加的卖力。赚取的钱,除了供养家里,再就是供其中一个儿子上公学,而不是让他继承祖业,种地,采药,一辈子在地里刨、当佃户。只要一个儿子改变了命运,全家人就好过了。
    至于这片药地,他当做了最后的希望,用来救急、救命的。不到万不得已,他不会来此。
    不过,这乱世中,有时天不从人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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