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凡的明穿日子

第一千二百八十四章 江南望族

贡院附近的一座普通民宅,院子早已收拾出来,徐庆堂在临时书房里,指挥小厮整理带来的书籍,徐煁陪在一边。
徐煜则觉得闷坐很无聊,走出来站在门口,看见有个年轻人挑着担子,沿街叫卖道:“黄沙瓤、红沙瓤的三白黑皮啊!即能清暑,又可解渴,还能解酒呢!大娘你来一块尝尝?五文钱一莲瓣,咬一口全是蜜水。”
白发苍苍的大娘面前一口锅,举起木勺指着他,嗤笑道:“我卖的酸梅汤,稀罕你的瓜?”
“嘿嘿。”年轻的货郎讪讪一笑,走开了。
“过来。”徐煜冲着他招招手,“挑两个甜的,切好了送进去。”
“好嘞!”卖西瓜的小伙高高兴兴走过来,放下担子。
琐事自有花农等人打理,徐煜对他笑了笑,朝着对面走去。
那坐在门前的大娘马上招呼道:“客人请尝尝我家的酸梅汤,谁人不知以前秦淮河以邱家为京城第一?”
“来一碗。”徐煜笑道。
“稍等。”大娘揭开锅盖,边舀汤边说道:“老婆子亲手酿制的酸梅,配了上好冰糖熬煮,调以玫瑰、木樨和冰水,吃一碗包管您精神百倍。”
徐煜接过来碗,尝了一口,果然好喝,赞道:“其凉振齿,好味道!不过大娘你的生意为何如此惨淡?”
念过半百的大娘苦笑道:“实不相瞒,早年我家着实挣了一笔钱,秦淮河上的姐儿哪个不点我家的酸梅汤?后来亡夫猪油蒙了心,非吵着要回老家开个酒店,结果没几年他撒手走了,儿子媳妇又不善经营,老身也年纪一大把,这不就将店铺贱卖,一家子又回来了。”
“哦。”徐煜点点头,付了两倍的钱,在大娘一叠声的道谢中,走回去望向远处的秦淮河。
河面上游船如云,船舱里好些花枝招展的女人们,但望不清楚。岸边鳞次栉比的店铺买卖兴隆,那些小商贩热火朝天的叫卖西瓜桃子,还有卖小菜的,卖豆腐的,甚至还有卖牛肉的,与游人相互挤来挤去,路边还有几个测字摊子。
忽然花农领了个白面书生走过来,说道:“爷,这位是房子主人的公子,在县里读书。”
“晚生乌岱云见过徐兄。”书生恭恭敬敬的施礼。
“在下徐煜,拜见仁兄。”徐煜也客气的拱拱手。
徐煜不知道这位名叫乌岱云的书生,其父亲名叫乌必言,原籍江西临江府,洪武十二年迁入金陵,凭借家族在家乡的望族地位,谋授予了未入流的上元县书办。
后来又花了数百两银子,做了秦淮河支流的县河吏官,背靠教司坊,管着河里几十只花船,收所谓的花粉之税。
奈何距离天下第一的秦淮河太近,磁石效应,他管着的都是些年老色衰的土妓流娼,这个缺儿根本赚不到什么钱。好在在地方上也算有头有脸之人,手下有几个人当差,有什么事一呼就有,比做书办那是强多了。
常言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乌必言这一辈子就好个色,是以便召唤来四个女人,玩腻了时常更换,名义上对外说是服侍妻儿子女,其实留着自己受用。
每天吃着花船孝敬来的酒菜,拥着娇娃,夜夜而伐之。其中有个刚满十六岁的女孩,名叫钱姐,模样很不错,并学过许多的内媚之术,乌必言最得意她。
但是四十多岁的人了,精力有限,兼且钱姐年纪轻轻索求无度,渐渐乌必言就难免应付不过来了。父亲虽然不行了,儿子却是精力旺盛,乌岱云打小念书,“有事弟子服其劳”念得最熟。
眉来眼去的,**管你什么父子不父子,乌岱云与钱姐很快打得火热。有一天,二人正在翻云覆雨,被半路回家的乌必言撞见了,气得把二人打了一顿。
将钱姐撵了出去,乌必言寻思这样不行啊,儿子成天在家,终究不好,于是命乌岱云进城去,在城里的宅子看房子兼读书。
徐煜和乌岱云聊着天,虽说不知其人底线,可渐渐发觉对方言语轻浮,眼神游移不定,每当路过身段容貌不错的妇女,眼睛便情不自禁的追着人家看。
一看就不是个正经人,所以徐煜不耐烦了,勉强又聊了一会儿,推说祖父惦记,说了声告辞,转身径自回去了。
乌岱云神色惋惜的目送他离去,倒也没什么察觉,人家是什么身份,自己是什么身份,初次见面就能说了小半天话,已经很幸运了。
他一转身走进了隔壁人家,姓孙,乃是绍兴府余姚镇人。说起来余姚孙氏在明代可是一等一的江南世家大族,被誉为“横河孙家境,纱帽八百顶”,也就是说一个大家族,秀才以上的人竟达到八百多的记载。
不过余姚孙氏彻底兴起于几十年后,现在家族只出现了一位进士。
孙姓向来是中国大姓之一,单单余姚一房的孙氏早已开枝散叶,现在男丁人口大概四千多人,最远的居住在云南,广西,像苏州、吴江、金陵等地,皆有族人。
这户孙家是经商的,妻子史氏生有一子孙江,妾李氏生了大女儿孙蕙欣,次妾任氏生了小女儿蕙若。
余姚孙氏与传统的江南望族不同,先祖是后唐忠臣,名将孙岳,余姚老家有孙大将军墓,子子孙孙为了守墓而留居。
历经动乱,秉承家风,孙氏族人大多自小习武,世代以种田为生,整整一门家境贫寒。
据说第六世的族人出家为僧,才有了机会读书识字,学习佛经之余,也专研儒家典籍,后来父母故世,返乡安葬双亲,并结庐守墓三载。期间召集侄儿和族中子弟,教授论语、孟子、诗经、礼记,由此孙氏逐渐成为了书香之族。
宋代时,孙氏一族经过七八代人近二百余年的不断积累和苦心经营,终于在南宋末期,由寒门细族成为了余姚县的名门望族之一。
但是,元朝期间一切又打回了原点,也是孙氏不愿替异族效力,朝廷又不许江南百姓读书识字,全族人又成为了一群目不识丁的农夫。
可也正因为此,恼怒江南人敌对自己的老朱同志,频频下旨迁徙江南各大望族,士绅豪富进京,孙氏一族幸运的没有在名单里。
如今的孙氏恢复了家家户户诵读声的盛况,族中子弟也不忘种地练武,源远流长的家族盛名,使得族人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又文又武的彪悍族风,使得孙氏再一次形成强大的地方宗族势力,在江南拥有着崇高的社会声望,即使在全国也有相当程度的名声,这一切使得孙氏一门具备了走向鼎盛的条件。
后人评价:“姚江望族,咸诵王、孙”;更有“国朝二百余年来,海内仅此一家而已”的赞叹。
所以说在这样重新复苏起来的望族里,族中子弟可以做官,可以当兵,可以务农,可以做小买卖,但就是不许成为商贾。金陵孙家可谓触犯了族中大忌,也因此被家族除名,并全家逐出了余姚。
孙老爷也因此愤而改名,但儿子出于前途考虑,依然按照族谱取名孙江,而那位第一个考中进士的孙家人名叫孙鸿,乃是现任御史,按辈分是他的族侄。
明朝很多大族受到了朱元璋的影响,流行依照金木水火土的部首取名,直到明朝中叶后,才有了变化。
(说了这么多废话,因为新书大概和余姚孙氏大有关联,痛定思痛的小钗已决定放手一搏。)
沐王府这边,沈姨娘去了红雯房里,先替媚奴赔了不是,然后劝红雯去给太太谢罪。
红雯清楚姨娘是老爷请来的,一时间碍于面子,犹犹豫豫的不愿服软。经过沈姨娘的再三劝说,也就顺着台阶答应了,一起来到上房。
杜芊芊没说话,红雯主动上前磕了头,说道:“都是奴家的错,求太太原谅。”
沈姨娘在一边帮她打圆场,杜芊芊脸色渐渐好看了起来,毕竟是自己多年的丫头,几乎情同母女,开口道:“你想想自己那目中无人的样子,应该么?今儿你既然知道自悔,我自是没什么了,只求你从此改过,不要再犯那日的狂病,就是了。”
“哎呦!太太真真好大度。”沈姨娘笑着恭维,眼见太太不恼了,趁机硬要将耳门开了。
说了若干凑趣的笑话,红雯也小心翼翼的陪着,伺候太太梳头更衣。杜芊芊的气彻底消了,留她们一起吃了饭。
半个时辰后,沈姨娘看太太已经恢复如常,放心的和红雯退出来各自回房。她处理完今日的诸事后,逼着媚奴去上房以及红雯房里挨个请罪。
先说杜芊芊这边,本就没生媚奴的气,来与不来的都不打紧,不过走个过场而已。至于红雯则是因为她磕了头,不得不叫媚奴过去走一遭,使得红雯脸上过得去。
总之在这件事上,沈姨娘处理的八面玲珑,谁不得赞她一声好?完全把红雯比了下去。
媚奴来道了歉,弄得红雯好生无奈,即使不愿意也得随后去沈姨娘的房里表示一下感谢,礼尚往来嘛,于是乎此次风波终焉。
真的终焉了吗?哪怕是生性大度的男人怕不也会记在心里,随着时间忘却,而生性计较的女人更是打死也不会忘记,无论如何也会从此心生芥蒂。
不管是红雯记恨沈姨娘的装好人,还是沈姨娘防着她报复,连杜芊芊也对待红雯再不同往日了。每当遇到分歧,不给一丝好脸,杜芊芊是担心若稍有纵容,仗着受宠的红雯将旧态复萌,到了那时自己一旦没了威严,恐怕更难约束。
这里面大概只有沐昂真以为内宅风平浪静了,十分欢喜,去了沈姨娘房里,谢她的贤惠,又痛赞她善于调停。
沈姨娘笑了笑,意有所指的笑道:“我可当不起你的谢,只求不怪我,已经万幸。”
“怎么会呢。”沐昂笑道。
“那今晚?”沈姨娘轻轻说道,一瞬间眼眸流转,风情无限。
沐昂哈哈大笑道:“自然是为夫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也。”
再说乌岱云进了孙家,来找朋友沈涛,这沈涛自然也是江南著名大姓沈家后人。
沈氏一族同样源远流长,与孙氏一样祖先皆为周朝分封的诸侯之一,姬姓子孙,也都是因春秋时期小国被大国所灭,子孙遂以国为姓氏。
战国时期,秦国实行商鞅变法,沈氏举族避居江南。后来其中一支又徙居到乌程,即浙江湖州舍不乡,乃沈氏吴兴支派的始迁祖。
最有名的是著有“梦溪笔谈”的沈括,据说是沈氏第七十世祖。
元末战乱,张士诚盘踞三吴之地,发民为兵。沈族第八十世的族长沈子文,带来族人隐居临近的吴江县城。
但到了洪武二十五年,到底全族被厌恶富人的朱元璋,下旨征戎广西南丹卫。当然也或者与此无关,反正沈族被拆分的七零八落。
吴江沈氏这一支,在南丹卫从军多年,洪熙年间改调真定府茂山卫。其中沈涛的兄长沈浩,身高力壮,相貌不俗,被选为了殿前大汉将军,举家搬到金陵。
沈家的日子开始好过了,有钱供养幼弟沈涛,儿子沈敬等人读书。
前几年,四十来岁的沈浩在操练时,不慎扎伤了同僚,致人重伤,被免去军功军籍,放归老家。
对沈家这样的门第来说,这个处分不是祸而是福啊,所以全家人兴高采烈的收拾收拾行李,乘船返回阔别多年的家乡。
沈敬是沈浩次子,为人勤俭善于理家,在县城里修了房子出租,在城外不停的购置田产,如此精打细算的过日子,没几年就致富了。于是修了个“览胜楼”,收藏了很多书,希望自己的儿孙能够通过读书科举,重振沈氏一族门楣。
而他的哥哥大概以为能继承父亲的军职,在京城呼朋唤友,游手好闲惯了,回到老家不会过日子,家业逐渐衰落,好在儿子能免费去弟弟的私塾念书。
有趣的是,大抵正因为兄弟俩一富一贫,到了下一代,沈敬的儿子终于不负众望,成为成化四年的岁贡生,即地方保举的公费大学生。
尽管没能考中进士,也令吴兴沈氏恢复了诗书礼让之风。
沈敬哥哥生了四个儿子,尤其长子沈奎,因家庭的遭遇,自小刻苦读书,并事亲至孝,四兄弟一辈子住在一起,相互扶持,兄友弟恭,为乡人所称颂。
尽管没钱走科举之路,但在这样的贫寒环境下,给了沈奎很多人生感悟,其文词不失矩度,诗词风格淳古,直逼汉魏,成为民间文坛一代大家,始开吴江沈氏一门文学之先。
沈奎死后,吏部尚书周用亲自为他撰写墓志铭。嘉靖初年,朝廷赠其子沈汉为刑部科给事中,由此沈氏走向振兴。(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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