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官?长官?”
赫利奥斯站在门口,剔透的眸子出神地看着地板的角落。莫宁试着叫了他两声,没有得到回复。
“长官?您还好吗?”
莫宁有些担心地拉着行李箱走到他旁边,才看到他如梦初醒地抬起头,说:“怎么了吗?”
“不,没什么,只是您好像在发呆......是在想工作吗?”
“没有。”赫利奥斯摇了摇头,看向在他肩头乱舞的鎏金火焰:“它给你带来困扰了吗?”
“这倒没有,就是......”莫宁瞟了一眼明明刚才还烧他衣服现在却乖像挂件一样的火焰,叹气:“就也没什么事吧。”
回去的路上鎏金火焰都安静如鸡,直到莫宁回到房间才又开始活跃起来。它大大咧咧地躺在莫宁床的正中央,以此来宣誓自己在这个房间的主权。
不过说起来也是奇怪,明明最开始在山崖上遇见火焰的时候它还很乖,随着时间的推移反而越来越有灵气了。
“你啊......”莫宁叹了口气,“随便你了。我该怎么称呼你?火焰?听起来怪怪的。”
鎏金火焰从他的床上一跃而起,金色的小火苗喷出了一缕又一缕,乍一看像是黄金的小喷泉一样。
“好吧,我想想。唔,你知道北斗七星吗?北斗第七星被叫做破军星,冲锋陷阵,就像你们那时候在雪原上战斗一样。”莫宁点了点它。鎏金火焰没有再动,似乎同意了他的看法,于是莫宁接着道:“是不是很合适?所以啊,你就叫小七吧——别烧了!!!”
胡乱闹了半天后,晚上的时候莫宁接到丽莎的通讯,说他的快递到了。
“你买了什么?好大一箱。”丽莎说,“送快递的都不敢进来,还是我给你带回来的。”
“床上四件套还有被子。”莫宁一边拖着大箱子一边叹气。
“六翼不是会提供这些东西吗?”
“哈哈......这可真是说来话长......”
丽莎没再问下去,而是说道:“对了,我男朋友马上过生日了,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
“啊?我去不太好吧,我又不认识你男朋友。”莫宁这才想起丽莎和他男朋友的事情,之前的担心又浮上心头。
他实在是不知道那个所谓“洛斯”隐姓埋名又不求回报的接近丽莎到底是为什么,但万一人家真的是真爱呢?比如想隐瞒自己是个大富豪给女朋友一个惊喜?虽然说丽莎每次出手看起来也不像差钱的样子......
“倒也是啊......不过我还想让你给我参谋参谋呢,毕竟是他过生日。”丽莎苦恼道,“我还挺喜欢他的,万一我在他生日聚会上作出什么不符合人类行为的事情怎么办。”
莫宁想你天天给他买又贵又闪瞎眼的礼物已经很不符合人类行为了,何必在意多几件。但他纠结了半天,还是说:“我能不能和长、陛下请示一下?如果可以的话,你男朋友生日聚会应该有很多人去吧,我说不定可以偷偷混进去。”
“好啊好啊,不过何必偷偷进去?我带你去不就行了吗?小洛肯定不在意啊。”
莫宁打了个哈哈混了过去,不过走之前,他问了一个问题:“对了,你还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你想要景然他们的签名来着?你这追星不成功啊。”
“哎,那是和小洛出去玩的时候电视上看到的,当时觉得挺好玩,现在觉得要不要无所谓了,我仰慕景然大人和陛下,就算不要签名也可以仰慕嘛!”
“......那你把你男朋友照片再让我看看?”
“没有,删掉了。”丽莎叹息,“上次他看到了,说那是他哥哥,不是他,他不喜欢拍照。”
等莫宁拖着箱子回到房间后,小七已经等候多时做好了无论他拿什么都一把火烧了的准备,只不过被他挡回去了:“别闹,我有正事找长官呢,可没功夫哄你。”
小七愤愤离开,莫宁从房间出去,敲了敲对面的门:“长官?”
对面没有回应,就在莫宁以为长官不在房间的时候,门才慢慢打开。
“莫宁?”客厅的灯光昏暗,赫利奥斯的五官在朦胧的灯光下变得更加柔和,显得似乎触手可及。
“啊,长、长官。”莫宁微微后退两步,胡乱拽了下衣角,“我想和您说件事情。”
“请进。”赫利奥斯微微侧身,莫宁又一次进入了长官的房间。前几次进来他都没怎么好好打量这里,现在才发现长官的房间非常空荡,几乎没有什么生活气息,只有沙发前的茶几上摆了两罐茶叶才给人一种这不是样板房的感觉。
“我想和您说呢,嗯,就是......”莫宁有些纠结于如何开口,“就是,您知道丽莎她谈恋爱吗?啊,我问这个已经经过她同意了。”
赫利奥斯没有说话,莫宁开始有些担忧,后来才发现他似乎是走神了。于是他略微靠近了一点,挥了挥手:“长官?”
“抱歉。”赫利奥斯闭了闭眼,“我只是在想这位是谁......你的朋友不在六翼本部任职吗?”
莫宁想了想:“丽莎是辖区特殊处理部的......偶尔会回六翼。”
赫利奥斯点了点头,道:“我并不反对他们谈恋爱或是别的什么,但由于法塔尔人和人类终究不同,无论是制度还是面对感情的观念可能都不太一样,而在这方面法塔尔人总是有他们自己的分寸。”
“嗯,我明白的,丽莎和我讲过这个。”莫宁点了点头,“但我想说的是从一个人类角度理解的,我不知道是不是我想多了,只是......丽莎的男朋友在人类社会属于非常优秀的企业家,就有点像精英?有钱人?大概这种概念。而且他还是非常知名家族的人,所以我有些担心。”
“人类追求爱人,往往会有些直白的考量,比如性格,情感,经历,家世,金钱,讲究门当户对,感性又理性。但我不知道那位企业家究竟为什么喜欢丽莎,他的家族绝对不允许他找一个‘没有背景’的女孩,他对丽莎既没有肉.体上的追求,也没有成家的考量,既没有感性的支持,也没有理性的思考。”
莫宁想了想又说:“所以我不知道我这么判断对不对,我也想过那位是不是真的只是单纯的喜欢丽莎,只要两个人在一起就很开心。但是我觉得,如果他真的喜欢丽莎,并不会连自己的名字都不告诉对方——甚至用自己弟弟的名字。”
这才是莫宁最担心的。佛罗斯特家的那位企业家并不叫“洛斯”,如果这个名字是胡编乱造的,莫宁都可能觉得是这位想要给丽莎一个惊喜,但并不是。洛斯.佛洛斯特是佛洛斯特家的私生子,甚至这个名字可能都只有首都区的上层家族才会知道。
莫宁知道,是因为盛家正巧属于这些家族之一,他小时候还是去参加过这些聚会的。那时候这种聚会上孩子们会有两个极端,他一般是被人忽视的“盛家挂名大少爷”,而另一个就是洛斯.佛洛斯特,被带来就是供其他人取乐的。
他们两个还甚至能算的上是心心相惜,毕竟大家都遭受暴力。只不过他遭受的是冷暴力,没人愿意和他一起但也没有人敢惹他,因为姥姥会带他去露脸;洛斯就是热暴力,小孩子们把他拉到角落里嘲讽也好欺辱也好,佛洛斯特家是不管的。
“我还查了查最近的金融频道和采访,在丽莎认识凯特后所有频道都没有再放送凯特的采访了。”莫宁担忧道,“我问过丽莎为什么不拍她男朋友的照片,她说她男朋友不喜欢拍照片,所以就没有。而她以前曾碰巧拍到过一张,凯特让她删掉了,原因是‘那是他的哥哥’。”
“还有就是,丽莎还曾为我要过签名,您的或者景然的。后来我拒绝了她她就没再要过,虽然她说是追星,但,”莫宁斟酌了一下,“法塔尔没有追星这一说吧?我问了她,她说是那位‘洛斯’和她一起时知道的。如果她真的要到了签名,或者出了什么事情,在他人的口中,他的男朋友名字叫洛斯,在附近工作,甚至会丢钱包回不去家,在没有照片可以细致辨认的情况下,首先来讲肯定不是那位声名赫赫的企业家。”
“所以综上所述,我不知道是我想多了还是什么,但我有点担心......”
莫宁说的很认真,等他说完自己的猜想抬起头,才看到面前放了一杯水。
“喝点水?”
“啊!谢谢您!”莫宁舔了舔有些发干的嘴唇,受宠若惊。
“你说的我已经理解了。你的意思是,一旦丽莎这个人出了什么事情,在他人的印象中,她的那位男朋友都是‘洛斯.佛洛斯特’。如果有人追究此事,也会找那位洛斯,因为凯特是位有名的企业家,他并不会自降身段和一个看似普通的女孩谈恋爱。”赫利奥斯说。
莫宁点了点头。如果他没有和丽莎认识,那么丽莎根本不会知道她的男朋友“洛斯”其实是凯特,而丽莎大大咧咧也不在乎没有男朋友的照片,最后出问题六翼恐怕也只会通过丽莎留下的线索指向洛斯.佛洛斯特。
“我明白了。但我还有一个问题可以问吗?”
“您说!”
“你的分析有理有据,但为什么不直接告诉你的朋友?”
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