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过一句话,有些人是生活,有些人只是存在。
他后来总结了一下为什么会喜欢上连礼,很大程度上应该是源于连礼对生活的一种敬畏。芸芸众生,都是泛泛之辈,他很难去真正的欣赏一个人。
但上次见面的时候,他已经看不到连礼眼中的张狂和狠戾,岁月把连礼打磨的更加沉稳,但也打磨掉了他对连礼的那些执着。
想到连礼,他还是对容皓天有些不放心,那小子是说会把连礼完全摘出去,但对方何其阴险狡诈,容皓远还是觉得自己要把一下关。
电话拨通,对方却很久才接起来。但那边很静,完全不像因为嘈杂听不到铃声的样子。
“哥,找我?”
容皓远懒得和他寒暄。
“连礼那事你解决了么。”
“已经解决了。”
如此言简意赅的容皓天是容皓远没想到的,他颠着手里的水晶球,试图套出点话来。
“不容易,你今天话这么少?”
“这边有点忙。”
“容先生……”
一个陌生的声音传进听筒,容皓天居然草草挂断了电话。
“哥我有点急事,过后给你打。”
容皓远纳闷的把手机拿下来,以他的直觉判定,这小子绝对有猫腻。
他翻到linda的手机号拨了过去,对方却一口咬死容总在会议室开会,什么事都没有,等散了会就让容总打给他。
看来上次那件事之后,容皓天给这个linda好好的补了一次课。
不过容皓天既然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把容氏从他手里抢过去,自然是有一些能耐,他倒也不是很担心,索性由着对方去了。
结果他这边刚挂,铃声又燥的他耳朵疼,这回是陆诚。
“皓远,你弟弟牛逼啊,这么快就把这事解决了?看来还真是我误会他了,下次请他吃饭。”
“他怎么解决的?”
“具体的我也不知道,今天有几个上面的人到连礼那了解了一下情况,好像就说和他没关系了。至于货怎么解决了,我就不了解了。”
“行,再联系。”
容皓远看着墙上老旧的挂钟,最终还是没买去b市的火车票。
“officer,我该说的都说了,如果二位一定要继续,我保留请律师的权利。”
容皓天翘着腿坐在他那个赝品老板椅上,脸上依旧是挂着笑的,但眼神里的不耐烦明显一触即发。对面的两个警务人员显然也见过世面,继续冷着脸公事公办的态度。
“容先生,请配合我们的工作。”
“请问有什么证据证明他的死和我有关系?”
“我们只是例行调查,毕竟锐行和容氏有过频繁的商业合作,而且最近因为他们的供货失误,容氏无法和国资委交差。”
“officer,我是个生意人。用你们地道的中国话来说,我是良民。容氏的确出了纰漏,但胜在家大业大,这点损失还是赔的起的,我因为这个去杀掉锐行的老总,以后可是背了一条人命,有点得不偿失吧。”
对方又问了几个问题,基本也没什么成果,最后也只能先行离开。
容皓天目送他们关上门,确定两人已经走远,把手机拿出来拨了个号码,然后就是一大串意大利语和简短的应答。
他桌子的抽屉半开着,露出里面一小截黝黑锃亮的枪柄,在昏黄的灯光下折射出一块影子。
他草草的结束了电话,给容皓远拨了过去。对方应该是已经睡了,声音有些含糊,甚至有一些嘶哑的性感。
“你他妈看看现在几点了。”
“不晚,十点半。”
“你开什么会去了,商量你死了以后选哪块墓地?”
容皓天一点都不生气,仿佛容皓远说的不是咒他死的恶毒话,而是在和他撒娇。
“我和你埋在一起。”
“可别,我还想多活几年。”
二人一时相对沉默,容皓天仰靠在椅背上,先行打破了这汪净水。
“哥,f城的别墅我买好了,已经装修好的现房,你什么时候……”
“我不去。”
“哥……”
“容皓天,我再警告你一遍,别他妈让我恶心你。”
电话突然的挂断了。容皓天沉默了半晌,把手机扔到了桌子上,拿出抽屉里的针管扎进了胳膊。
液体的注入让他整个人都轻松了起来,仿佛飞上云端般的快感,仅限于和容皓远做爱。
毒瘾是几年前染上的,那一针把他从尘世拉到了地狱,又蛊惑他那是天堂。
他一开始是注射海洛因的,后来身体机能被逐渐腐蚀,甚至有组织已经开始坏死,他才改用吗啡,并且降低了频率。
但是已经坏死的神经元并不能被完全修复,他依旧不知道自己还有几年可以活。
他想要在有限的时间里把容皓远抓到手,哪怕是很短的相处也好,他想拥有这个人。
没有吗啡的日子,他被无尽的疼痛和梦魇折磨着,他无数次梦到那些被当成野狗的日子,甚至在他那所谓的母亲不能干事的时候,还被迫吸吮过那些意大利人的“宝贝”。
那个女人死的那天,是他最开心的日子。
他从抽屉里拿出那管意大利贝雷塔,仔细端详一番,手指按在扳机上做了一个假动作,然后把他重新扔回了抽屉。
旁边是已经卸下来的子弹,他可不想哪天擦枪走火从而早早丢了命。
他把那个旧相框放在唇边吻了吻,好似一个虔诚的信徒一般。
月光洒进窗子带来前所未有的宁静,他看着自己手心上的纹路,最终还是闭上了眼睛。
第13章
六月天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活生生拖了一天一宿。新月街这本来就地势低洼,排水系统不太成。10号又是个老楼,一到阴天下雨仿佛成了臭泥烂塘,那味儿能把人昨天的晚饭都熏出来。
“我明天去石材市场拉两块石头板子回来铺上。”
容皓远为了方便把裤腿挽了起来,仿佛下一秒就要去插秧。这楼里几乎都是老弱病残,何玲她男人不是去上工就是在家喝大酒,基本算是个死人,何玲倒是能帮他干,但再能干也终究是个女人,力气活上还是差点。所以基本就是他一个人包揽了所有的清洁工作。
他以前可是真正的十指不沾阳春水,那双手是用来拉琴弹琴的,根本不是干粗活的。以前生怕落得粗糙不好看,每天也都是要做手膜的。
但现在的生活他觉得挺好,这些是他未曾经历过的,也算是他贫瘠乏味的人生中少有的一些乐趣。
活干到一半他拄着铁锨在一旁歇息,阳光把他打扮的像个普通的邻家青年,当然,是如果没有脖子上形容诡异的纹身和手臂上的鬼画符。
舒享是将近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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