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魔

分卷阅读64

怜不见了,周寻卿哪儿都找不到他。
他最后在画巷的家里住了几天后,回了老爷子的家,再也没回来过。
作者有话要说:放心,结局he
我觉得写不到二十万字了,但是还有剧情发展
各位读者大大们可围观藏我的下一本燃血古耽丧尸文《末世逃生日常》,没错是古代丧尸文,哈哈哈
☆、三血
华都娱乐大厦楼下,以好脾气著称的新晋演员蓝玉终于掏出手机,以大嗓门吼电话来表达自己对门口围堵记者的不满。
“老温,在路上了没,我快死了!!”
他故意喊得很大声,向那些问着垃圾问题的记者传递老子保镖在路上,你们要是再不让开,一定让你们好看的信息。
电话里头隔了五秒,机器夹杂真实传来一句到了二字。
温与怜穿着一身黑色衣服,戴着墨镜,疾步走过,所到之处,直接将那些缠人的记者推挤到一边,伸手护着蓝玉的半边身子替他开路。
温与怜挡着眼睛,黑色的镜片映着那些记者愤怒不平的脸,他一个臂膀隔开一个安全通道,实实在在起到护花使者的作用。
做保镖最简单,尤其是做娱乐明星的保镖,只需负责在一些狗仔炮轰雇主的前提下,出来露个面,也不用天天来,工作轻松,难度不大;这些各种娱记虽然嚷着他们有知道真相的权利,但真在推搡中报废一台价值上万的摄像机,那是极不划来的。
护送主子上了车,温与怜拉开副驾驶门,坐了上去。
蓝玉一上车,憋了很久的脏话蹦弹珠似地蹦了出来。作为公众人物,他得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被骂了不能还嘴,要以德报怨;被不实言论攻击,他需笑着化解,在娱乐圈摸爬滚打小六年,去年凭借一部科幻电影冒尖儿,好不容易熬出头来,他比刚开始就飞天的那些演员沉稳多了,只是私下里不过普通人一个,不是一点脾气都没有的。
他长叹一口气,靠在后座闭目养神。
温与怜通过后视镜看他,从口袋里掏出烟和打火机往后递。
“要吗?”
蓝玉烦心的时候喜欢抽烟,温与怜刚来应聘保镖那会,正巧碰上他烦躁心闷,随手递了根烟就被录取了,后来他效率也高,随叫随到,蓝玉挺满意的,就让他做自己的固定生活保镖,工资,五险一金,福利齐齐全了。
蓝玉接过烟,挑了根含在嘴里,没有点。他眉头紧蹙,大概还是烦三天前被爆出来的私生活照片。
光影黯淡,照片的左下角还有绿色的树叶,一看就知道是偷拍的。
偷拍技术说不上好,但画面中心清晰能辨认出蓝玉的脸,说白了,就是针对他的一场阴谋。
直到昨天,他才知道,这照片就是上面的女主人公干的。
前女友,见前男友飞黄腾达了,想要复合,蓝玉不吃回头草,给拒绝了,哪想到就给自己惹上这等麻烦。
那女人应该是谋划了挺久,也做了两手准备,如果蓝玉答应复合,她省了心思;如果不答应,那她找人偷拍的这些照片就会派上用场,到时配上某某明星夜里约p的字样,这该是多大的新闻。
得不到的,一手毁了算了。
现在看来,蓝玉的前女友应该是后者。你不让我好过,我也不让你生活如意。
蓝玉脑子里乱得很,车子行驶了很久,他忽然对坐在副驾驶上的温与怜问道:“老温,你有前任没,如果你的前任找你麻烦,你会怎么办?”
温与怜听到这问题只是浅淡地笑了下,道:“我,没有前任……”
“你还没谈过恋爱啊……”蓝玉拖着懒音哼,又说:“假设有的话,你会怎么做?”
脑海一闪而过某人的脸,随即而来连着心脏的手筋弦隐隐作痛,他说:“看他想要什么的吧。”
“她要的很过分,你能接受吗?”
温与怜心里想,只要他想要的,自己若有,就都会给。
不过掰起指头数了数,都快过了十年了,那人可不是要什么有什么,哪还会回头记得自己?
蓝玉摇摇头:“没谈过恋爱,你不懂,她是我真心爱过的,既然分了,就一别两宽。”
温与怜说:“生活前面总是一道道水沟,跨过去必会被泥水打湿沾身,但没有跨不过去的,找找路就好。”
蓝玉轻微地哼了声,绵绵道:“有时候我真想让你把那些人打一遍,解解气,不过只是想想,要是这么做了,明天的微博热搜就要爆了。”
蓝玉不止一次说过这种话,真想打人。每当这时,温与怜都会说,三思后行,打人一时爽,后果难场,行为处事相当淡定。
他二十七岁了,锋芒敛了不少,也温润了许多,事情的分寸,他能把握掂量,或许,这才是他在蓝玉身边做这么久的原因。
前面过了一个路口,温与怜对蓝玉说道:“我前面下车了,您回去慢点儿,有事打我电话。”
蓝玉嗯了一声,歪头阖上了眼睛。
司机在路边停了车,让温与怜下车,再卷着车尾气扬长而去。
现在是十一点半,他要去学校接壮壮。
壮壮前段时间下楼梯不小心摔断了腿,腿上还打着石膏,走路不太方便。
说到壮壮,温与怜又气又疼。
那狗日的养父母竟是虐|待狂,当初领养壮壮不是为了发善心,全是一己之私,将壮壮当作出气筒,没有一天不打骂的。
壮壮十岁的时候,警察了番功夫找到他,他才了解壮壮被领养期间的这几年过得什么猪狗不如的日子,想到那时在派出所见到一条疤痕斜跨有脸的丫头,温与怜想杀了那对男女的心都有了。
虐|待一个小姑娘算什么人!!
壮壮是聋哑人,不会说话,疼了也不叫喊,这才是那两人放肆无忧的基本。
重新带着壮壮的这几年,温与怜辗转了不少城市,终于在m城定了下来,这个随地都是金羽毛的凤凰之城,看到最多的就是茫然,可他就喜欢茫然,越是找不到方向,他心底渴望寻找某个人的希冀就越大。
因为找不到,他只能靠着过去的点滴回忆存活,这样,就算心底那个人现实中结婚生子,他也是爱自己的。
十年,三千多个日夜,他似乎也患上了神经官失调幻想症,晚上是心痛发病最频繁的时间段,疼的时候想的是他,想着想着不疼了也是因为他。
好在他现在有个目标,是让壮壮上大学,转移一点心思,真的会好过很多。
温与怜没有考上大学,但他打拼几年,现在在蓝玉身边当专职保镖,生活也渐入佳境。
穿过两条街,刚好高中学校打下课铃,温与怜在校门口一棵红枫树下等她,这是他俩定下的地点,壮壮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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