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疯子,之后他杀死了夜翼,蝙蝠女,红罗宾,又团灭了正义联盟,在最后的最后,他自称狂笑蝙蝠,要用笑声解放这个世界。
原本的种种美好都因为一个念头而彻底沦陷,并最终滑向深渊。
蝙蝠侠打晕黑帮分子,向城市深处跑去。
连续三天时间,他都在打探狂笑蝙蝠的落脚点,对方飘忽不定,根本没有多少人见过他,不过他的恐怖传说一直流传在当地的新闻报道中。
蝙蝠侠一边吃着压缩食物,一边拿出一份地图,分析判断对方的行动轨迹。
这是一个有着和他相同生活经历以及小丑性格的怪胎,不能用常理判断。
蝙蝠侠一天前的行动就差点被发现,对方并没有因为吸入小丑毒气而降低智商,反而在理智中混杂着疯狂,一切都是那么难以捉摸。
三口两口吃掉食物,蝙蝠侠清理现场痕迹,转身前往下一个可疑地点。
至于小丑这三天吃得好不好,睡得安心不安心,他毫不在意,那家伙在这里才是如鱼得水,根本不需要担心。
在进入这个黑暗世界的第十五天,蝙蝠侠终于看到了自己“好朋友”小丑的信息,这家伙聚拢了大批黑帮人士向着韦恩老宅而去,打砸抢之后一把火烧掉了老宅,之后杀向已经是废墟的哥谭警局,传说这里是狂笑蝙蝠最喜欢待的地方。
蝙蝠侠躲在一栋高楼内,拿着望远镜观察着不远处的警局。
这次行动小丑没有参加,他鼓动起了所有黑帮分子,之后也躲了起来,暗中观察着一切。
第一千零六十二章蝙蝠侠,小丑vs狂笑蝙蝠(一)
城市中心广场的大屏幕亮了起来,与此同时所有能接到信号的播放器都自动切换到了一个频道。
“哈哈现在我们玩个游戏,我和这个……这个……”小丑还是往日打扮,紫西装鲜艳的嘴唇,他挠着脑袋,似乎想不出该怎么称呼狂笑蝙蝠。
“这个更加可笑的蝙蝠侠!哥谭是我的,而你只是一个拙劣的仿制品,记住我的话……”
小丑还在喋喋不休的说着什么,但蝙蝠侠已经找到了狂笑蝙蝠的踪迹,电视台是障眼法,什么韦恩老宅,什么哥谭警局都是陷阱,就看谁先忍不住跳进去。
三个同样高智商的人都没有上钩,小丑现在在做什么他不知道,但是通过一些蛛丝马迹蝙蝠侠已经找到了敌人的踪迹。
像一只黑色的幽灵,他飞快得在城市废墟间穿行,很快找到了目标。
这是一座废弃多年的化工厂,深夜时分这里一丝灯光都没有,相比城市中央那里的杂乱,这里寂静得像是坟墓。
蝙蝠侠在外围找到五个警戒设备,彼此间近乎没有死角,但他还是很小心得绕了过去。
化工厂占地广大,他不得不加快了一些脚步,因为从地面痕迹判断,恐怕小丑已经先一步闯了进去。
蝙蝠侠怕小丑击败狂笑蝙蝠,击败这个自己的噩梦,如果这件事发生,那么不光会影响到神位的事,还会动摇蝙蝠侠自己的信心。
如果疯狂最终战胜理智,那么他这么多年坚守的信条就毫无意义,这是蝙蝠侠绝对不想看到的。
可他也不想看到小丑倒在血泊当中,被一个更疯狂的自己打败,这会让他有一种负罪感,觉得是自己杀死了小丑。
心中患得患失,不过蝙蝠侠依然理智,没有失去必要的警惕,一路小心得往化工厂深处走去。
这家工厂已经废弃很久,一条简略挖掘的地道直通地下深处,蝙蝠侠检查了一遍,慢慢的溜了进去。
通道很长,像是深入地下数百米,走出蜿蜒的通道,这里连接着一座地下溶洞群,蝙蝠侠有点愣神,他不知道自己原本世界的哥谭地下是否有这个庞大溶洞群。
这里光线很差,幸好遍布四周的石柱散发着荧光。只是光线通过几次折射,落到眼中显得有点失真。
简单观测了一下环境,侧耳倾听,风中传来隐约金属打击声,判断了一下方位,发现打斗地点离他并不远,蝙蝠侠轻手轻脚的跑了过去。
“垃圾!嘻嘻,人类的渣滓,怪胎!你这种祸害活在世上就是个悲剧!”一个比耳语略高的声音响起,声音有些轻,但富含力量,即使离得稍远,也能听清。
蝙蝠侠躲在一颗巨大的石柱后观看,场地中央的小丑已经全面落败,紫色的西装上全是鲜血。
他仰面躺在地上,嘴角鲜血不断流淌,左臂袖子被撕下,手肘处肿了一大块。
而站在他身前的是个瘦高个男子,黑色皮衣包裹在有些消瘦的身躯上,双眼位置带着一个布满尖刺的金属眼罩,狰狞恐怖,像是从地狱爬出的恶鬼,一张大嘴突破了人类生理极限向两侧咧开,鲜红的牙床和白森森的牙齿让人忍不住一阵战栗。
这是一个吸了小丑毒气的蝙蝠侠,如今他叫自己狂笑蝙蝠。
不同于蝙蝠侠那身腱子肉,这家伙体型偏瘦一些,颌骨向下探出,尖尖的下巴,看起来充满邪气。
狂笑蝙蝠手中拿着一根铁棍,对着小丑的脸颊就是一棍“人渣!社会的蛆虫!怪胎!嘻嘻不知道你来自哪个世界,不过我杀过你,当时我打断了你的脖子,不得不说,那种滋味真的很美妙!嘻嘻”
说完他又是一棍,把小丑的左脸完全打烂,数颗牙齿带着血丝散乱得飞向空中。
小丑回以更大声的癫笑“你是个十足的蠢货,一直都是,哈哈没有规则的蝙蝠侠还是蝙蝠侠吗!你这个游戏一点都不好玩!”
“当啷”一声,狂笑蝙蝠似乎觉得用武器不过瘾,他扔掉铁棍,小丑长时间的站在眼前,心中非常不舒服,旧有人格似乎有复苏的迹象,他强压下不适,满脸狞笑浑身都是戾气,挥舞着拳头猛砸小丑。
“你笑啊,嘻嘻我告诉你!删除了那些幼稚的规章和自我约束!就会剩下唯一一个真理,那就是蝙蝠侠一定会赢!”他疯狂得攻击小丑,拳头很快破损,露出了外翻的血肉,可他不在乎。
作为被打者的小丑更惨,脸上没有一块好肉,整个皮肤都在往外冒血,一只眼睛已经失明,不过被暴打,小丑反而更开心了,一个劲嚷嚷让他再用力些。
“都结束了!我没时间陪你玩游戏,你这个杂种,嘻嘻”狂笑蝙蝠打了半天,自己都累了,失去了蝙蝠侠那部分像苦修士一般的自制力,长期坚持锻炼就失去了意义,他的体能远不如巅峰时期。
从怀中掏出一把老式左轮手枪,狂笑蝙蝠用枪指着小丑的头颅。
“认识这把枪吗?杀死托马斯韦恩和玛莎韦恩的手枪!死在这把枪下也是你的荣幸!”
“嗯?”在他准备扣动扳机的时候,发现小丑也拿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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