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
令他为难的,是周泗的态度。上学期的某一次段考,叶燃的物理卷子又是刺眼的“78”,这种分数令他着实有些无奈。周泗和往常一样,大喇喇撵走钱程,要给叶燃讲题。题目讲着讲着,周泗突然问:“你是有学文的打算么。”
叶燃正在算一道电路题,笔尖在草稿纸上划出一道深痕。他抬头笑道:“怎么突然问这个。”
周泗指指手上的历史课本:“咱们班谁的历史书不是簇新的,就你的跟狗啃似的。”
叶燃扔了笔,揉揉眼睛:“是啊,我最近有在考虑,高二要不要转去文科班。”
周泗欲言又止,只说:“开心最重要了,你自己喜欢就好。”
过了好一会儿,周泗又贴过来,抢走叶燃手里的笔,令叶燃不得不看着自己。只听周泗咽了口水,道:“我不想你转文。”
他的声音其实是有些发颤的,因为害怕被叶燃打下专横霸道自私的标签。但他又无法违心地鼓励叶燃去做自己喜欢的事,因为他害怕未来六百多天的漫长岁月里,自己身边再没有叶燃这个人。他没法子忍受在教室里转身看不到叶燃的感觉。
他更害怕分班将会令他们渐行渐远,变成普通朋友,甚至连普通朋友都不是。
叶燃从周泗手里抽回自己的笔,低头继续写题:“我再想想。”
想想的结果就是,叶燃放弃转文,继续留在理科班。他请教了老师们和学姐学长,权衡了好些天,学理在高考填志愿的时候,选择范围更广。如果选了文科,就没法报一些理工类、医科类专业,学理科的话,报人文社科专业也不受限。而叶燃虽然物理不太好,但不至于拖后腿,除物理以外的学科他成绩都很拔尖,即使清北不行,华东五校也是没问题的。
于是叶燃在分科志愿表上,写下“理科”。
而理科实验班,最终也没有一个学生转去文科班。据说理科实验班这些年,也就一个叫谢思遥的学长高考前三个月跑去念文科班,最后考取f大管理学院,众人口耳相传,遂成一代传奇。
叶卫新的生意越做越大,两三个月才能回家住上一两天。叶燃只知道阿爸不做五金生意了,具体转到哪行做买卖,就不清楚了。
叶卫新把家里便宜的散装酒都扔了,换上茅台五粮液。在为数不多的住家时间里,他边咪上几口小酒,边叮嘱叶燃,好好学习就行了,不用操心大人的事。偶尔喝高了,叶燃不得不背他到卧室里。
丈夫常年不回家,叶燃也寄宿,杜洁瑛愈发闲得慌,索性联系了几家供应商,做起了服装生意。这小本生意一做起来,便是没完没了的操劳。叶燃周末回家,杜洁瑛也没空照顾他,塞个百来块钱打发他去小饭馆里解决中饭和晚饭。
还不如吃食堂呢,叶燃无奈地想。
家里冷冰冰的,没什么生气,叶燃便不怎么愿意回家,接连好几个周末都留在了学校。
作者有话要说:南方的冬天真折磨人,但总归是到立春了,但愿天气能渐渐暖和起来tat
第24章第二十三章
十二月的时候,理科班发生了件大事,惊动了校长,学校破例在工作日放了两天假(虽然周末得补回来)。
元知无声无息地人间蒸发了。
第一个发现元知失踪的,是崔新雨。周二傍晚放学,他约元知去心巴克喝新出的莫吉托树莓柠檬茶。元知之前去伦敦玩的时候,喝过一次,至今难忘,这次听说n市的星巴克上新有这款,便嚷嚷着一定要找机会溜出去喝。崔新雨是星爸爸的铁粉,两人一拍即合,提前一周就约了时间。
到了点崔新雨却发现,自己找不着元知了。元知下午没来上课,崔新雨以为他身体不舒服,回到寝室,也不见人影。崔新雨有些纳闷,拨了元知的电话,竟然也是关机。
奇了怪了,崔新雨越想越不对劲,赶紧找了叶燃和汪城商量。
叶燃想起来昨天晚上借元知的手机查数学公式,不小心看到他的历史记录,有一行是n市到威海的火车。
叶燃起身拉开元知的衣柜,果然,元知带走了他最宝贝的小提琴。
这天晚上,叶燃寝室剩下的三个人,在校长室排排做,接受盘问。对面皮沙发上,校长正侧身安抚低着头把玩自己表带的王朗,连连致歉,以后一定整改学校门卫系统,加强安全管理。
王朗抬起头,尽管室内开着空调,还算暖和,那脸色还是叫崔新雨打了个冷颤。
他大约没心思打理自己,下巴上新长出青色胡渣,眼睛布满血丝,瞳孔满是疲惫。
他端起茶几上涩黑的咖啡,灌了一大口。
“辛苦大家了,白天上课累,晚上还特地过来被问了两个小时话,”王朗道,“赶紧回去休息吧,改天大家一起吃个饭。”
他想到什么似的,补充道:“元知年纪小,容易犯傻,这事我们私下里商量就行了,还是希望不要大范围传播。”
三个半大小子连连点头,答应王朗绝不外传。
等学生出了校长室,王朗捏捏眉头,对着坐立不安的校长道:“元知耍小孩子脾气,给学校工作添麻烦了。过几天我带他回学校,给您和老师们道歉。”
校长连忙道:“十五六岁嘛,正是向往诗和远方的年纪,我们也从那个年纪过来,理解元知。”
“这样吧,我和爷爷商量下,给学校送一些摄像头,”王朗抬手看了腕表,站起身道,“元知回来我给他办走读,这性子得带回家好好教育。床位先空在那儿,行吧,陈校长。”
校长是个明白人,他原以为元知这次出走会掀起轩然大波,已经做好准备王氏对学校几笔未到款项的终止以及未来合作的无限延期,没料想这位王氏二公子倒没怎么为难学校,也不似传闻中那么雷厉风行不好对付。
校长想起坊间八卦,说这位大公子是王老爷子在外边的私生子,15岁才回本家。
那就是了,王二公子不过是给老爷子打工办事,至于能不能全须全尾地找回元知,他心里指不定是个什么想法呢。
这样盘根错节的大家族,亲人之间的感情本就让位于利益,何况是一个后报到的私生子,在外飘零多年,受了多少白眼,遭了多少罪,能对本家人有什么感情呢。
王朗出了办公楼,已过了午夜。寒风扑面,校园里一片寂寥,夜空中飘起纷纷扬扬的小雪。
这是今年n市的初雪。
其实他很久以前就见过元知。妈妈带着自己想去王家讨一些生活。
生活太难了,妈妈辞了酒吧的工作,在超市当营业员,一个月那点儿薪水根本不够付房租和他的学。他又是长身体的时候,总是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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