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小哥儿之顾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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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哥儿,我这次来,是因为店里的一个客人看中了你的手艺,想让你给他绣一身衣服。”说着,秦掌柜把肩上的包袱拿了下来,打开,露出里面蓝青色的绸缎面料,闪着柔柔的光亮,单单只是看着,就觉得这面料肯定是上好的。
“这个可是一年才出五十匹的顶级天蚕丝布料,我也只曾在江南陆家的布庄里见过一次,这还是第一次摸到。”秦掌柜小心翼翼的轻抚了一下布料,然后将包袱放到顾朝面前。
顾朝伸手摸了一下,柔软细腻的触感在指尖划过,他的双眸也不由的闪动,这样的布料,的确是让人心动。
“这布料……“顾朝脸上带着了惊讶的表情。
“嗯,”秦掌柜也似深有同感的点了点头,又说道:“布料送来的时候,已经是按照尺寸裁剪好了,你只要往上面绣上图案就成,之后缝合的事情,也有专人会处理。而且对方说了,只要你答应了,就先付定金五十两,完成之后再付五十两,就是一共是一百两。”
“这么多?”顾朝问道。
“不过……”秦掌柜犹豫了一下,“客人规定了时间,他希望半个月完成。”
“半个月……”顾朝也犹豫了……一百两,的确是让人心动的数目,可是半个月,又是不熟悉的布料质地,要绣完整个衣衫,时间上的确有些太紧了。“客人希望绣什么图案?”
“客人只规定了一个字,竹。”秦掌柜从包袱的布料下面,拿出被改住的丝线,从青绿到翠绿到墨绿,各种的绿色都有,一样是质地绝好的丝线,“这也是客人准备的。客人说了,具体样式可以由你决定,只要是竹就行。”
顾朝看着那布料和丝线,心里挣扎的是不是应该接下这个活。
秦掌柜也看出了顾朝心里的挣扎,“朝哥儿,东西先放你这,你考虑一下,再给我答案如何?不过一定要尽快,这时间可是越来越少了的。”
“秦掌柜,好的。我明白的,我会好好考虑的。”
顾朝送秦掌柜出门,而秦掌柜带来的包袱就这样留了下来。
到了晚上,楚明洗了澡走进房间,就看到顾朝背靠着坐在床头,被子上放着打开的包袱,顾朝一下一下的抚摸着那天蚕丝布料。
“这是秦掌柜带来的吗?”楚明晚饭的时候听顾朝说秦掌柜来过了,但是具体什么事情顾朝没有说。
“是的。”顾朝点了点头,然后等楚明也上床之后,两人一起靠在床头,他跟楚明说了秦掌柜今天的来意。
“时间真的很紧张,但是前前后后加起来是一百两,你觉得我应该做吗?”顾朝问着楚明的意思。
楚明看着顾朝一直摩挲着布料的手指,深深的叹了一口气,环住了顾朝,“除了钱的关系,你还舍不得这布料吧。”
楚明的简单的一句话,真的是说道顾朝心坎里去,就跟秦掌柜会把这么贵重的布料留在顾朝这儿一样,对于这样可能一辈子只能见上一次的稀罕玩意,无论是秦掌柜和顾朝心里都是带着一种别样的兴奋,想要试试自己到底能不能做成。
“如果你想做,就做吧,家里的事情我会处理的。但是你不要太累了。”楚明又说到。
顾朝依靠在楚明胸前,听着他稳稳地心跳声,像是得到了最大的支持一样。
绣衣服的事情,在楚明的支持下,顾朝是接下里了。
除了家里的事情,还有就是他面煎饼摊子的事情。
第二天跟李今一起去温水镇的路上,顾朝就跟李今说了这个事情,之后的半个月,他都要在家里绣衣服,摊子他决定完全的交给李今,李今已经很上手了,就算全部接下来,也不会有问题的,这一点顾朝是很放心的。
但是对于赚的钱,顾朝提议,是全部都算李今的。
李坚还是跟上次一样,觉得他太占顾朝便宜了,怎么说都不愿意。
最后还是同以前一样,五五分,李今这才答应了顾朝,绝对会把摊子顾好。
到了温水镇之后,顾朝去祥云布庄告诉秦掌柜接下了绣衣服的活,秦掌柜当场就把五十两银子给了他,顾朝拿着银子存到了钱庄里,看着票号上面的新增的数字,顾朝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当天回家之后,顾朝就开始着手准备绣衣服的事情。
他把剪裁好的衣物大概拼接一下,是一件长袍外衫,并不是很宽大,要穿的人的身形应该跟他差不多,纤瘦并不高大。
有了这样的想象之后,顾朝画图纸的时候,就轻松多了。
他花了一个晚上完成了图纸,第二天就开始动手了,因为天蚕丝布料特别柔软的关系,落针和拉线都要特别注意力道,比一般布料的刺绣,需要更小心,要花更多的时间。
之后的日子里,面煎饼摊子完全交给了李今,家里的活楚明都接了过去,他唯一要做的就是一日三餐,这还是他硬从楚明手里抢过来的。
“我这样成天坐着,低着头也不好,总要活动活动,不然身子骨都僵硬了。”顾朝就是这样对楚明说的,楚明才勉强同意还是由他来做饭。
长时间的久坐,又一直低着头,没几天顾朝肩颈那块就僵硬的发酸,楚明对他照顾的向来细心,晚上的时候,就默默的替他按摩,缓解酸痛。
在顾朝疯狂赶工的期间,他终于又到了顾勇的来信。
信,恢复到了顾勇一贯的风格,一页一页的信纸,密密麻麻的字。
顾勇心里说,他是在他住的城镇的一间破庙口找到宋未的,那间破庙里住的都是无家可归的乞丐,有几个乞丐从他身边走过的时候,正好说着看到一个脸上有个红色印记的人之类的话,顾勇的心一下就提起来了。
他去破庙里打听,破庙中年老的乞丐说,的确多了这样一个人,是七八天前刚出现的,一身破破烂烂倒在了门口。有乞丐以为是自己人,就顺手把他拖进了破庙。之后那人就在破庙住了下来,有乞丐让他一起去乞讨,在路边坐个一天,赚几个铜板,有个馒头填填肚子还是没问题的。但是那人不愿意去,他的样貌连去酒楼洗碗别人都不想要,除了做乞丐,根本找不到乞讨的工作。最后是在另一个乞丐的提点下,那人在码头当了扛夫,都是体力活,而且钱也不多,但是好在薪水是每天完工就付的,那人已经去了三天了。
顾勇听了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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