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玛丽苏遇上直男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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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语气悠长的回答道:“我之前是给狗看病的。”
龙是天禁不住翻了白眼,内心痛骂道今年真是犯了太岁。
由于龙是天的不幸负伤,古咚想着他现在这样也不能作妖了,就主动承担了找老师请假和买午饭的任务,留下了朱兴旺在医院陪着。
“喝水!”龙是天跟个大爷一样的斜靠着,一副睥睨天下的表情,不屑的看着朱兴旺,说话跟吩咐自家奴才一样。
朱兴旺本人是连怂带软,他抿抿嘴,眉头一皱,尽管听出了龙是天话语里的怒气,也是压下心中的委屈,一句话没说,拿了一个纸杯就给他去饮水机旁接了一杯。
龙是天看了一眼杯子,喝都不喝的立即不爽道:“你想烫死老子啊,给老子弄凉点。”
朱兴旺面对这种故意的使唤,一直是说不出勇气拒绝的,更何况此事虽由龙是天始,但毕竟要不是自己那一下子,也不会让他胳膊脱臼的,想到这里,于是他又心甘情愿去添了一些凉水。
“你故意的吧,连个水都倒不好,”龙是天瞅了一眼又炸毛道:“这回又成冰水了,跟我有仇是吧,弄断我一只胳膊让你飘了是吧!告诉你,我要是今天喝不了这口水,等我好了,有的是你罪受。”
朱兴旺忍住内心的伤痛,一米八几的大个像是背了一座山一样沉重,接过那杯水的手都有开始有些不稳,可即便如此,面对龙是天的无理取闹,他还是一次又一次的往返于饮水机前。
大约是最后龙大少玩腻了,终于有点口渴了,开始拿着杯子慢悠悠的喝了起来,突然他脑中闪过了一个念头,问道:“我之前根本就没喝啊,你是怎么接水的?”
“啊,”朱是天愣了一下说道:“我就喝了一口,然后接啊。”
“你!!!”
龙是天差点一口气没有上来,他用中指指着龙是天,全身以极为不稳定的频率抖动着,这一瞬间血压的极速升高,导致龙大少的面色通红,牙关打颤,怒发冲冠凭栏处,转身自绝天地间,他要不是一只手不方便,真想直接扣自己的喉咙,哪怕把胆汁吐尽,也要把刚才喝的那几口给弄出来。
“你怎么可以这么做!你竟然拿着你喝过的水给我!”龙是天怒不可遏的骂道。
“我就是怕浪……”朱兴旺小声的解释道:“我以为你不可能喝的,谁知道你最后喝了……”
“行了!你不要说了!”龙是天感觉自己的心脏快要跳爆裂了,他这个人虽然没有洁癖,但是他长到这么大,只有别人吃他剩的,绝没有他吃别人剩的。
但眼前这个傻子,居然把自己喝了无数口的水给了他,也就是说,自己其实已经喝了半杯,这个人的口水?龙大少还没有谈过恋爱,他是初吻情结的,突然被一个傻子破坏了,这种内心的痛苦失落辗转反侧忧愁悲伤,一下子让意气风发的龙大少失去那招摇的动力。
“你过来!”龙是天淡定的对着朱兴旺说道。
朱兴旺看着他刚才那一系列的五官纠结的变化,一下子又恢复了平静,然后冷笑着让他过去,他就是反应再慢,也知道肯定不是好事。
“有,有什么事你就现在对我说吧。”朱兴旺在离他五步远的地方停了下来,再也不敢前进。
“我叫你过来,怎么,打了我就不想管了,告诉你要是不过来,我就告到学校说你打人,你不想弄得你爸妈都过来伺候我吧。”龙是天继续无耻的威胁道。
这句话倒是戳中了朱兴旺的心事,他是个极为孝顺的孩子,从来不想让父母担心,一旦要是让他们知道了,肯定会对自己失望的,默不作声的,朱兴旺果然走到了龙是天的跟前。
这下龙大少逮住了机会,他一个拳头就敲在了朱兴旺的头上,咚的一声,朱兴旺看起来一点事没有,龙是天另一个拳头瞬间红肿了一大片,恰恰这时,古咚和余池回来了,正好目睹了龙是天“行凶”的这一幕。
这两人当即火冒三丈,古咚立马护到了朱兴旺跟前,开始指责龙是天道:“你这人有没有完,小朱也不是故意的,你非要再打回来是吗?”
“而且当时也是你先欺负他的,小朱这是出于有良心才一直陪着你看病,你倒是会得寸进尺!”
古咚把饭扔到了龙是天跟前,拽着朱兴旺就离开了这里,余池倒很还有些义气的替龙是天结了医药,不过也不想搭理他,交完钱人就溜了。
龙是天看着自己两只手,一只瘸了,一只肿了,心里面突然纳闷道:“怎么每回欺负他,受伤的都是我?”
这朱兴旺,莫不是个天煞孤星?
第12章被分到同一个图书馆
一只胳膊断了,这点痛龙是天还可以忍,但不能忍的是,这对他的形象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像他这样一个风姿绰约、风流倜傥、风华绝代、风骚动人的绝代男子,怎么可以容许自己的胳膊上绑上奇丑无比的白色绷带,并且吊在自己的肩膀上,当时他就跟医生说:要绑绷带就把全身都绑上,宁愿当一只木乃伊,也不能损坏自己美男子的形象。
医生跟看神经病一样的看了他一眼,拿出了狂犬病疫苗,阴森森的冲着他露出一笑,成功的将一只木乃伊扼杀在萌芽中。
但这并不能阻碍龙大少维护自己形象的决心,他一开始想着在绷带上画上烈焰雄鹰,后来发现自己一下笔就是小猪佩奇,后来干脆在外面披风衣,直接把绷带给挡住,可挡住归挡住,手还一直很是突兀的在半空悬着。
龙是天想了三个方案,第一个是举着红酒杯,以显示高贵的身份,经尝试,时间长了就开始抖得跟帕金森一样,胸前一片诱人的血红,第二个就是拿着历史书,以显示渊博的学识,经尝试,单手握一本书还是存在难度的,经常抓着抓着就只扯着一张纸,整本书砸在了自己的脚上,第三个就是拿着一朵花,以显示优雅的气质,经尝试,可行。
于是,在深秋落叶散落、寒意渐起的时节,龙是天一身风衣,半瓶喱,tod\s墨镜一戴,绅士手杖一亮,自以为堪比英国皇家的贵族,高帮皮鞋瑟的狠敲在地上,只见他嘴角咧开微笑,时不时低头闻一下手中的玫瑰,那矫揉造作的做派,已经达到了浑然天成。
其实龙大少以为自己在演007,一路走过来迷倒了万千少女,但真实情况是,当所有人看着这么一个同手同脚的玩意从眼前晃过时,心中几乎都是一致的感慨:
这年头,卖花的都这么不容易了吗?
当然,龙是天自我感觉好就行,他从来体会不到自己的异于常人之处,或者说,他根本就没在意过周围人的目光,但这并不意味着龙大少是一个迟钝的人,一旦他的身边出现了比他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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