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y。」
「噗!」乔可南庆幸自己刚才没喝汤,若不……「你、你你你……」
许律师似乎也觉察到自己太莽撞了。「我没恶意,只是觉得你身上有些东西……跟我哥挺像的。」
乔可南:「你哥?????」许商央?那个代替陆之,成为律师界新一代大魔头的男人?
「对……他也是。」许律师摸摸鼻子,这是天大的秘密,不过他相信乔可南的为人。
喀啷。筷子落地。
乔可南简直震惊到无以复加了,有没搞错啊,陆之、许商央,律师界最雄的两个新生代,居然都搞gay?
一回家,他就馀悸犹存地把这事跟陆之说了。「我告诉你喔,你不能告诉别人……」
陆之:「……」他炒菜动作一顿,这是哪来的大婶?
乔可南:「你知道那个许商央吧?那个很恐怖的许商央,那个我们纠缠了好久,摆脱不了,恶梦一般的许商央……」
陆之「咳」一声。「那次我赢了。」
乔可南不吝指出:「後来你又输了。」
「……」陆之:「然後呢?」
乔可南:「他是gay。」
陆之:「哦。」
哦?哦?????
「你不惊讶?!」他可是震惊了整整一天好吗!又想到男人以前那副没节没操的德性,乔可南忍不住推敲到另一方面去。「该不会……你们……你们……」
陆之扯扯嘴。「我们不是对方的菜。」
乔可南:「茄~你也不是我的菜啊。」
陆之:「……」冷静、冷静,他爱他、他爱他。阿弥陀佛,他是自己今生唯一的追求,掐死就没了。
他深呼吸。「很久以前,在饭店遇过面。」
「饭店?不是宾馆?」
「那天有个老板在饭店开面具……party,他来了一下,我们打个招呼,就互相知道了。」陆之交代得很含糊,可想而知,那party不会是字面上看到的那般……纯洁。
乔可南:「……」你们这些淫荡的死有钱同志!
在此事过後好几天,乔可南心情一直不大好。
事实上他态度如常,跟平时几无差异,但陆之爱惨他,情人间一个皱眉叹息,再细微都能使另一方忧心不安,陆之眉头深锁,心想是不是自己那天说的话,刺激到青年不好回忆?
於是这下换陆之纠结了,该说的、该做的,他尽力了,有些事真的只能靠另一方自行挣脱,他单方面再拚都没用。
在隔了一周後,乔可南忽道:「我想去看看我爸妈。」
陆之:「呃?」
乔可南叹了口气,「我爸妈在我高中时就走了,我还不及跟他们说我是同志……倘若他们还在,我肯定一辈子都不说,但……我至今没在直人面前出过柜,大概是觉得,我应该先跟他们讲一声。」
乔可南的父亲是法官,夫妻俩车祸逝世,陆之隐约知晓,但他自己从小没父母,不太懂亲情的意义,一直没敢去碰触青年这一块。
陆之沉默了会,随即问:「你最近不开心,就是在想这个?」
「呃?」乔可南一愣。「我有不开心?」他确实是有点苦恼,但不至於到不开心吧?
陆之:「有,你一天叹息的次数增加了三次。」他补充:「而且这仅是我们在一起,我看得到的时候。」
乔可南瞪大了眼,呆了好半晌,随即「噗嗤」一声笑出。「所以你最近才时常皱眉?」
这次换陆之没话了。
乔可南一笑,抬头亲了亲男人的唇。「你真的很爱我呢。」
陆之耳根子微微热了,他没答,但答案显而易见。
乔可南舒了口气,靠在男人怀里,感受到他贴在背後的心跳,略微慌乱而急促。
很久以後,陆之俯在他耳边,低声道:「是。」
这一声「是」,代表什麽,乔可南也不必问了。
他揉了揉男人的头。心想:爸、妈,这个人他伤过我,可现在他对我很好很好,他很爱我,我也很爱他,我也许不是你们期望里的样子,但我相信你们始终都会爱我。
一如我爱你们。
所以……你们不会太反对的,对吧?
※
瓶子里的弹珠快满了。
大约只差一颗两颗的量,这阵子陆之对乔可南简直是殷勤过分,嘘寒问暖、关怀备至,一切的一切都要比以往再更加三级。乔可南整片鸡皮都快掉光,心道再这样下去,他会先被陆之给恶心死。
他始终没把弹珠加满,直到有天终於忍无可忍,发布「圣旨」:「你明天就搬来。」
陆之手里的葡萄喂到一半──还是剥好皮、去好籽的。「那最後一颗?」他瞥向餐桌上快满的瓶子。
乔可南把他手里的葡萄吃了,哼哼道:「到我死为止,只要你没变心、没乱来,我咽气前就往里头搁。」
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没啥天灾人祸,咱俩就凑一辈子了。
不料在这应当感动万分的时刻里,陆之很煞风景地发挥了他律师的务实性格:「假如我先死怎办?」
靠。「你死了就一了百了,还管这些死不带去的东西干什麽。」
陆之表情很认真。「我怕我死不瞑目。」
乔可南:「……」确实,按陆之的执念程度,若到死都没见这瓶子满,说不定真的会变成怨灵。
他笑了笑。「那你到时再来找我吧,等我死的时候,我们就能一起投胎了。」
这答案令陆之非常满意,他说:「好。」
用一颗弹珠,换了乔可南的这一生和下一世,他觉得这交易……嗯,非常划算。
至於阎王同不同意?他都能和佛祖谈条件了,阎王?哼,没在怕的。
搬家毕竟无法说搬就搬,陆之还是花了半个月拾,外加处理退租事宜。
在气候正式转凉的同时,他入住了乔可南的房子,和他共躺一床。
从此做为对方生命里对的人,在一条路上,相依并行,直到来世。
可喜,可贺。
《对的人完》作家的话:
完结了。
很感谢大家在这段期间的支持,真的是除了感谢只有感谢xd想了很久要讲什麽,就决定落落长地提。(本来还想简洁地提呢……我傻了我)
,日期很清楚,因为我有纪录写作进度的习惯,那时正逢一些低潮,决定不顾一切写一篇自嗨的作品,也创下我个人出生以来最快速的纪录:一个月内写了十五万字,在2011的最後两天,把正篇初稿写完了。
总算我的2011年托这一本的福,创作字数没太低落。
初构思的时候我是打算双线并行,不是菊花黑,是孟平那条线(笑),不过我想名字都会想很~~久,最後决定暂且搁搁,搁到……算了,专情才是王道。
这篇故事我最想写的部分是拳四郎跟出国行,其他我也写得很嗨啦xd尤其是肉,彻底发挥了我低级又猥琐的本性,我不写赤裸的男女床戏,第一我是女性神圣主义(啥),再来是我不喜欢器官代名词,要就乾脆一点用,不过我相信多数人不想在小说里看到阳○啊○茎啊,哎呀我可是超~爱的呢xd(根本是翻到字典上和性有关的词汇就兴奋半天的男高中生wwwwww)
每次发表作品前都会兴奋和紧张交织,出过这麽多书,这份感觉始终不变,尤其自己po文,会很直接接到各方传来的反应(出书的话不估狗就没事了xd),很谢谢大家帮忙抓错字、bug、提出疑点,我比较任性,po文前一定是全部写完的,因为我想完整表达自己想写的东西,可是心灵又很脆弱(整个很难搞),外加风格和以往迥异,我也做好了被扔鸡蛋的准备……
总之,真的很谢谢。
下面就提一下我对人物跟情节安排的初衷(?),我一直在想要不要提,这部份应该是属於读者的,不应该由我去干涉,但又想到有些人或许想要了解,有兴趣的就继续看,没兴趣的直接end罗~:)
防爆。xd
这个故事很大一部份建立在肉体上,据说(真的是据说)在性交里能够感受到愉悦的,只有人类跟海豚,不过我家的狗好像也很热衷……(发情时都不敢跟她对上眼,很可怕)总之,性是上天赋予,简单直接,可以从中得到悦乐的事,没有所谓吃不吃亏,你情我愿,是0是1,爽到就好。
但不代表肉体跟心灵可以分开。
性很简单,又可以说很纤细,古今中外,多少人研究,它反应了人与人之间信赖与契合的程度,有洞就能插,但插进去,爽不爽,如何爽,爽到多少,却奇妙地取决在心灵的投入程度。
很多人说男人是下半身动物,他们下半身确实冲动一点,却非无下限。
小乔从开始的承受,保留底线,到後来就跟中年男人的发际线一样(啥啦),越退越多,然後会主动去使坏,那反应了他被爱(?)的自信,表示这样那样都不会有事xd
之後到续篇,第一场h,那时真的是爱不爱都无所谓了,但却被插到射,显示的是他对陆之的接纳程度,早已超越自身控制范围。
这是我想在床戏中表达的啦xd无感不是谁的错,表示我们频率不对,或者我没写好,不必勉强。
其他情节跟心里转折,我就不提了,这部份我还是想把它留给读者,随个人解读罗~
我跟朋友说,这篇是〈哩咕哩咕新年财〉,请不要用〈桃姐〉的眼光去看,都有刘德华,但不一样的(啥啦xd)。〈哩咕哩咕新年财〉很警世啊!贺岁片嘛,希望大家开开心心,抒解压力,这样就好。我也充分地写了我想写、能写的东西,恭喜夫人、贺喜老爷,真是皆大欢喜啊(?)。
本书预计在六月底发行个人志,下周会发广告。对购书有兴趣的人,可以注意一下消息,没兴趣的、纯粹想把文看完的,会在网路上公开两篇番外,一篇是菊花视角,一篇是夫夫生活(?)。
菊花视角下周一会po上来,夫夫生活会po在宣传页面上当作试阅(会完整po上。放心,不用爬墙xd)。
剩下的则是个人志限定。
对我来说,书写这篇文,就像是在长期的劳碌中,做了一场旅行。旅行很快乐,同时也有一些荆棘,在旅行途中,见识到很多不同风光,认识了不同以往的朋友,这些都是很美好的缘分。
衷心谢谢大家。:)
安掬乐
有个很要好的朋友,姑且称之为青年a吧。
他这人生平什麽没有,朋友最多:有过命的、有酒肉的、有介於两者之间的……还有炮友。
青年a属於哪一种呢?安掬乐很难说清,毕竟他们前後认识,不到两年,这样就过命,好像显得他的命很没重量。
但不可否认,安掬乐确实极喜欢青年。
喜欢到青年最伤心之时,带他到自己的家──那个出租前以外,从无第三人踏进过的地方。
里头连一块磁砖,都是他一片一片,悉心拼凑上去的。
青年是进他这屋里的第二人,或许也会是最後一人。
青年a爱了一个人,暂且叫那人渣男b吧。
渣男b在圈内有各种声名,喜欢一夜情的,奉他若神;想要谈感情的,视他如鬼魅。总之男人就是个坑,他对人好的时候是真的好,多少无知少男栽落其中,他有时阻止、有时旁观,通常碎掉的心,他睐都不会睐一眼,踩过还嫌扎脚。
说实话叫他渣男,安掬乐心虚,毕竟渣男b做出的行为,在同志圈里不算罕见,安掬乐自己也常干,何况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你筹画了n年准备出国念书,暧昧对象叫你别去,你听吗?
青年a很懂,所以始终没对渣男b有过这方面要求,或者期待。
安掬乐理解渣男b,倘若这事发生在别人身上,他肯定笑他活该,说:「孩子,学著点。」不过他这人护短,谁叫他要犯到青年a头上……自家闺女,怎容许外头的臭小子欺负?
青年a爱得很惨很惨,其实不必这麽惨,但他太相信渣男,相信到觉得给了心,也是自己的事,可渣男b的「毁约」及「欺骗」令青年心碎……安掬乐看著青年a哭泣的样子,想到了很多年前的自己,他安慰青年,在此同时,好像也安慰了一部分的自己。
青年a伤心归伤心,还是慢慢走了出来,刚好有个有钱的美国佬相中青年了,他问青年去不去玩一趟?反正青年a正想出去走走。
那天拉青年a出门,遇到渣男b的事,安掬乐比当事人还更耿耿於怀。
他能在表面上很好地安慰青年,使他化身钢弹,可这样,青年身上的那份纯真、阳光,就会渐渐淡去了,最终成为第二个他──心灵扭曲,嘲笑情爱,安掬乐不愿意。
青年就保持青年的样子,最好。
而他则是在太阳之下苟存的影子,无法给他带来任何正面的影响,他想,或许瓶子夫夫的甜蜜,可以治愈青年心上的伤,使他相信,这个世界上,依然存在美好。
青年a一直懂他──或许这是安掬乐喜欢他的原因。他答应去玩玩,传了很多在美国的相片回来,安掬乐一张一张地看,看著那人重拾笑颜,再瞥瞥另一头墙上,单独贴著的两人合照──里头的青年笑得比哭还难看。
他想或许多年以後,他还能拿这张照片,和青年a一块当作下酒的配料,嘻嘻哈哈说:你看你,有够蠢。
◎◎◎
安掬乐一向能给自己找乐子,他不缺伴,他是纯零,心情好了偶尔做一,不过次数不多,他嫌麻烦,还不如躺在那儿,任人服侍。
大抵是渣男b的行径令他有了反省,他这阵子修身养性,去酒吧都单纯喝酒,还被那些酒肉朋友讥笑:「你在养菊花啊?是不是用过头,变松了?」
「去你的!」同志什麽没有,就一张嘴毒,俗称gay掰嘴。「你才小心太久没用,那里都长蜘蛛网!」
他坐吧台前喝酒,这gaybar酒价高,素质也高,少有乱七八糟的人,来来去去,约莫都那些面孔,快乐、孤单、伤心、寂寞……各种各样的表情,轮番变化。
很久没见渣男b,那人倘若对女人硬得起来,就前後无敌了。
安掬乐很刻薄地想,笑出了声,眼前的酒保忽地问道:「你另个朋友,不来了?」
安掬乐一愣。「谁?」他朋友太多,单用这一词,简直就像喂估狗,能吐出千万笔资料来。
「那位和你喝交杯酒的……」
「喔,他啊。」安掬乐笑:「他去美国相亲了,有个美国佬说要娶他。」
酒保呆了。「相亲?你开玩笑吧!」
「真的真的,我跟你说,以前有个叫瓶子的……」安掬乐又讲古了,这一讲下去,不到三天,圈内人几乎全听说了这事──哦,当然不是用本名。
不料堂哥居然跑来问他:「嘿,你那个朋友a,是不是叫乔可南?」
安掬乐:「是啊。」
堂哥沉吟了会。「确定?」
对方这莫名关切的态度,安掬乐不想也明白是怎回事了。「确定,这红线还是我牵的,我之前不小心推他入坑,跌死了,这回总得找个可靠一点的人补偿他受创的身心。」
堂哥一愣,随即笑了笑。「好,我明白了。」
他和堂哥天生都gay,这机率一般来说有点高,不过当初托这位堂哥的福,他在濒死之前,总算还有个人来救,万幸万幸。
思及此,安掬乐口气好了些。「跟那人说,他选了熊掌,就别再来觊觎鱼,小心吃多了得三高。」
堂哥哈哈笑。「我也只是帮人问话而已。」
安掬乐:「嗯。」
本以为这事就这样了,没料那人不死心,安掬乐烦了,直接扔了一张奸情度最高的照片──看来这招够杀,堂哥没再用渣男b的事来烦他了。
之後听堂哥说,渣男b不结婚了,他退出政坛,自己弄了个事务所,安掬乐听了,仅是「哦」了一声,然後该干麽就干麽。
青年a在美国流连了四个月,给他带了满满的礼物,以及一脸笑容和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回来了。
青年真的结了婚──虽不是有效婚姻,但代表一份搁下过往的决心,安掬乐很开心。
渣男b去找青年a了。
安掬乐不意外,问青年:「那你跳了没?」
「拜托我这麽意志坚定贫贱不移趋吉避凶吧啦吧啦……怎会跳?」
拜托你要是意志坚定贫贱不移趋吉避凶吧啦吧啦,当初就不会死了。「我怕你跳习惯了,看到坑不跳浑身都不对劲。」
青年:「……」
安掬乐不替人做决定,他认为人生路还是得靠自己走出来,而他能做的,就是把自己知道的讲出来。「他跟人打听过你。」
青年显然呆了。「蛤?」
安掬乐:「据说他不从政了,自己搞了个事务所,就上个月的事,你有兴趣我帮你打听打听,包管他一天上厕所几次是大号是小号都能知道。」
青年a:「……不了,我没兴趣。」
悬崖勒马啊,安掬乐在msn彼端给好友拍了拍手,不过他确实好奇渣男b在亲口得知青年a结婚消息後,又会出现怎样的恩怨纠葛呢?
……妈的,都青年a,害他最近思路也染上了那位老人家的口气。
於是他问了堂哥渣男b的事。
堂哥和渣男b并不直接认识,而是堂哥的男友的甥女的男友。这一打听,了一些时日,传回来的消息竟是:那人出家了。
呃,不是,但总归差不多,只差一脚,若不是人家寺庙不要,真的就……
但渣男接下来的行径也足够安掬乐下巴掉三天的──那人不吃熊掌,也不吃鱼,改吃素了,卖了车子房子,捐款资助,身兼法顾,准备帮助建立孤儿院……
安掬乐没主动把这事告诉青年a,唯独两人见面的时候,将青年a盯得摸脸追问:「你干麽用这麽奇怪的眼神看我?」
安掬乐:「我觉得我好像看到佛光……」
青年a:「……你病了吧,河川对岸的外婆在向你招手?」
安掬乐:「靠,老子健朗得很!」
这事安掬乐想了想,结论很简单:青年不问,他就不讲;青年问,他就讲。
他跟堂哥打赌,青年一定会问。
堂哥:「你不讲不就好了?」
安掬乐:「有些事,不应该是我来决定。」
堂哥:「?」
安掬乐:「对他来说,我是他人生里的一个配角,配角要帮忙主角,在该破梗的时候破梗,但接下去剧情怎样演,那是主角自己的演出,配角不能干涉主角的方向,否则就是喧宾夺主。」
他曾试图干涉,但失败了。
青年有自己的路要走,就算前方是一片荆棘,青年也该自己走过。
他赌对了,青年来问了。
後来?後来?喔,青年a跟渣男b复合了。
甜甜蜜蜜、恩恩爱爱,把他这个劳苦功高又无辜可怜的配角闪到不能再瞎,安掬乐内心频频骂娘,心底的某个角落,既欣慰、又心酸,复杂得好像失恋了一样。
他把青年a托他买来的东西递交给他,当晚,他去酒吧喝酒。
那个偶尔会跟他聊上几句的酒保问他:「你现在很高兴?」
安掬乐:「嗯?」
「可是又好像有一点儿难过。」酒保调了一杯酒,请他,并道:「像我侄女把她最心爱的玩具,捐给孤儿院时的表情。」
安掬乐一怔,随即一笑:「是啊,或许是那样吧。」
已经不需要他的存在了,不是吗?
他扬了扬唇,饮尽酒液,问酒保:「这酒叫什麽名字?」
酒保道:「freedom。」
「freedom……好名字。」安掬乐笑了,他确实品到了自由的味道。
又寂寞,又美好。
夜半,安掬乐独自一人,走出酒吧。
他喝了酒,脚步微飘,飘著飘著,感觉他的心,好轻好轻,轻得几乎可以飞翔。
他一度错手把青年推入坑里,可是青年幸福了。
真好、真好。
《安掬乐完》作家的话:菊花视角,还有一篇夫夫番外,过一阵子再po。谢谢大家,不论是用怎样的心态来看文,都谢谢。
戒指
在两人同居後不久,乔可南便把先前在拉斯维加斯买的对戒,拿了一枚给陆之。
尺寸很勉强,陆之硬要戴,把整根手指都蹭得红红的,指节处磨破了皮,外加又是来路不明的金属,戴了一会,陆之便过敏得乱七八糟。
乔可南赶紧用婴儿油给他把戒指拿出来,看著男人发红渗血的手指,心疼道:「要不……买对新的吧。」
这戒指对乔可南来说,多少有特殊意义,算是在那段灰暗的时间里支撑他、鼓励他抱持期待,好好走下去的依靠,但他知道,陆之很在意。
他不介意乔可南戴首饰,唯独左手无名指那般特殊的位置,他希望属於自己。
刚好乔可南主动提了戒指的事,陆之便很上心地四处挑选起来了。
乔可南不爱招摇,低调内敛的设计也比较适合两人的工作,钻石之类是很奢华,太大了反而显得庸俗……
陆之这些天都在珠宝店里晃,看过了各大牌子。虽然他房子卖了,多数的钱都拿去资助孤儿院等等,但并非真一点身家都没,何况钱这种东西,对他来说,再赚就有。
他不在乎金额,只坚持一定要给乔可南最好的。
最後他看中了一个中性品牌,和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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