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咸鱼老公[重生]

分卷阅读54

想。
“我说,你这么想很好。”周崇明额头抵在她的脸侧,略薄的嘴唇在叶知恬耳朵上划过,见到她耳朵迅速窜红,唇角弯了起来,“总算不是太笨。”
“……”叶知恬捏着拿钱,“你真的不需要吗?”
周崇明停顿了一下,松开了勾住她脖子的手,“不需要,我有钱,你不知道吗?我爸大富翁,超有钱。”他语调平淡地说。
十八岁的年轻男孩,无论经历过哪些苦难煎熬,脸庞仍然是青涩的,看着这样年轻的脸,好像就能看到无限的可能。叶知恬回了落在他脸上的目光,她是知道他这些事的,陈艳说过,估计全镇人也都是知道的,就算她不了解内情,都听得出来他说这个话时,并不是什么炫耀的口气,“是吗?看来你也是个大财主。”叶知恬轻声道。
周崇明笑了,“是啊。”他忍不住伸手拽了一根细草,在手指间轻轻地撕了起来,没几分钟,就编成了一枚戒指,还捡了一个黑色的草籽镶嵌在中间特意留出来的小洞里。
叶知恬看着他编好,忍不住弯了唇角,周崇明一抬头,眸光一闪,说:“笑什么?”
叶知恬指了指他手指间,说:“挺好看的,心灵手巧啊。”
周崇明弯起膝盖,哼笑了一声,
眼睛落到手里那只松松垮垮的套儿,随手丢到了河里。
“……”叶知恬尴尬地回了手,往河里看了一眼,轻声呢喃道:“真的。”
周崇明看了她一眼,“喜欢?”
叶知恬“咳”了一声,伸出了手指,“你不觉得我的手指,戴戒指很好看吗?”
周崇明目光落到她的手指上,说不出来反驳的话,她的手指很长,很细,也很白,关节处的皮肤和周围没什么两样,这样的一双手,不仅仅戴戒指,戴手镯都是很好看的。
叶知恬等了一会儿,没听到他的夸奖,默默地将手握成了拳头,想回去,然而周崇明一把抓住了她的手,强硬地将她的手指展开,拿着研究的表情看了几眼,轻笑了起来,“的确。”
他说完,松开了她的手指,又扯了一条细长的草叶,抬头瞥了她一眼,垂下眼睛专心地编织起来。
叶知恬被他刚才那一眼电到,呼吸有点缓不过来,她蹲在旁边,看他重新编好一枚草叶戒指,大概这次要认真许多,所以比上一个要好看一些,他编好,递给她,“戴上看看。”
叶知恬眼里的期待一下子就灭了,她撇了一下嘴角,将这枚有些泛黄的戒指戴在了左手无名指上,“好看吗?”她问着,神情有点恍惚。
曾经这根手指是那枚劣质的银戒,现在变成了这枚草戒,心情有点奇怪。
“好看。”周崇明看见她戴的位置,眸光闪动,语气算得上真诚。
叶知恬笑了起来,也不摘了,手指摸着摸着,看起来很喜欢的样子。
周崇明低笑着说:“以后给你买更好看的戒指。”
“……”叶知恬“嗯”了一声。
回去的路上,两个人并排走着,手指在周崇明宽大的外套下面缠绕在了一起。
他送她到了家门口,在黑暗中摸了摸她的脸,在似乎都不知道累的狗叫声中,沙哑着问了那次一样的问题:“亲一下行不行?”
“行啊。”叶知恬抓着他抱着自己脸颊的手,小声说,只是声音淹没在狗叫声中,周崇明没有听见,当然,就算没有听见,他也依旧低下了脑袋,灼热的嘴唇在她额头往下,一点点亲到了她嘴唇上,然后含住。
他骨子里有着跟野兽一般的野性,但做这种事情,都很温柔,只是那双抱着她的脸庞抱得很紧几乎让她没办法挣脱的力道暴露了他的强硬。
亲完,周崇明低笑起来,狗这个时候已经不叫了,他的笑声便格外清晰,挠耳朵似的痒,“回去吧。”他低声说。
“嗯。”叶知恬笑了起来,掐了他脸一把,转身往家门口跑去。
周崇明看着她打开门,走进院子,碾了碾脚下的石头,双手插进裤兜,转身要走,大概他的脚步声引了狗,旁边院子里的狗叫声又响了起来,他嗤了一声,加快脚步远离了院子。
这边叶知恬敲门进了屋子,发现全家人都没有睡觉,围坐在餐桌旁边,好像就等她的样子。
叶知恬掰了掰手指,小声问:“怎么不睡觉?”
她爸爸叶顺问:“这些天这么晚回来,干什么去了?”
叶知恬搬出了糊弄叶知心的说辞,“在陈艳那里玩。”
但是叶知心好糊弄,三哥也好糊弄,叶顺就不太好糊弄了,他还没说话,大哥停下了磕瓜子的动作,说:“别问了,这么大年纪,心里有数就好,爸你继续说。”
叶顺被他一打岔,都忘了自己刚才想对叶知恬说什么了,叶知心机灵,跟她招了招手,让出了一个座位给她。
叶知恬反应过来这大概是个家庭会议,她快步走过去,坐下,“干什么?”她问。
叶知心说:“爸爸要卖房子!”
“什么卖房子,是买房子!”老三说。
“啊??”叶知恬懵逼了,“买房子?买哪里?”
叶顺喝了一口茶,“买镇上。”
“……为什么突然要买房子?”叶知恬问。
叶知心说:“买镇上的话,就不用天天走路了。”
叶知恬想的和叶知心不同,她的第一个反应是能和周崇明住的更近……她大概没什么救了,叶知恬想。
叶顺:“镇上有房子。”
他没回答叶知恬的问题,大哥轻声对她说了,“大舅二舅四舅这几天天天找爸,爸不在又来闹妈,烦死人。”
叶知恬没想过还有这个原因,那些表姐表哥的面孔在她脑海里不是那么深刻,到现在,忽然说起舅舅们,她都好像没什么印象了,“这就买房子了?”
家里的屋子很大,这个时候也算气派了,到了镇上,束手束脚的,可没有这么舒适,当然,也就读书方便一点,但是这一点,并不在叶顺这个一家之主的考虑范围之内,他本来也没这个念头,只是刚好听到镇上一户人家要卖房子,所以才动了心思,最主要的是晚上回来也不用赶夜路,能在镇上歇脚,做其他事情也方便,“要是你晚上再这么晚,不用回来,直接睡镇上那个屋子里,读书也不用早起。”他对叶知恬抬了一下下巴,说。
“……”这简直就是惊喜加惊吓了,叶知恬差点都觉得老爸已经知道了什么,给她创造机会来了,“那是挺好的。”
叶顺告知了他们这一个决定,就让他们去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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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买房子的速度是很快的,那晚开的家庭会议结束后,叶顺就买下了镇上那户人家的房子。
叶知恬自那次之后又见到了刘维,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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