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咸鱼老公[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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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效应,那么对以后的发展应该是很有益的,就像她那辈子,她就喜欢一些固定的牌子,虽然不是名牌,但是听见这个牌子,就下意识的觉得他家的东西好,这是买过几次,就产生的印象,有了良好的品牌印象,才会产生固定的人流量。
她对这些也不是很通,但她决定试着去做,只要能向前迈步,那就是好事不是吗?她也不会光想不做,既然叶知心说好,她会找个时间,再和她爸爸商量一下这个事,无论怎样,她爸爸已经在做生意这一道上做了十几年了,总归比她这个新手要好。
叶知心对她的想法非常赞成,“姐!我上次不是和你说,她们都问我是在哪儿买的吗!我都没告诉她们是你做的,你心灵手巧,做出来的裙子完全看不出来是自家做的,如果你要卖,完全可以的!我喜欢那件蓝碎花,不过那块布,妈妈拿来做裤衩做剩的,一起洗了挂在外面我被笑了,下次能不能换块好看的布?”
“……………………”
晚上,叶知恬又溜到了叶顺的房间里,等到了叶顺,不等他说话,她就眼睛亮亮地将自己对叶知心的话重新说了一遍。
叶顺本来还不在意,听到后面,眼神都变了。
他安静地听完了叶知恬的话,问:“都是你自己想出来的?”
叶知恬点头,“爸,要不要试着做这一块的?”她眼底烧着两簇火苗,在昏暗的灯光下,显得格外灼人。
叶顺没有说她小孩子异想天开什么的话,而是认真地考虑了一下大女儿说的话,这个时代,书信交流是非常发达的,所以墨水也好卖,他这里产出的墨水,经常销往上海深圳等地,但是墨水厂也不止他这一家,不少地方都有,他在质量上把关,所以比一些墨水厂的墨水要好卖一些,但他从来没想过弄一个牌子,或者说,他还没有这个概念,他卖的墨水常常是和钢笔厂家合作,绑定销售,但是墨水也会被钢笔厂家冠以自己的牌子,现在想想,他的墨水质量这么好,应该有自己的名字,而不是默默无闻为钢笔厂家做嫁衣。
叶知恬完全没想到叶顺的思绪已经完全不在她说的计划上了,而是想着怎么给自己的墨水想个名字,弄个什么包装。
叶知恬看他不说话,催了几声,叶顺才回过神来,“所以,你想怎么做?”
叶知恬说:“能不能在县城盘一个铺子下来?”
说起来,他们家有过很富裕的时候,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什么实业都没有,现在的房子也不贵,完全可以买它个十层八层啊,到了未来,要是没钱了,就卖它个房子,简直美滋滋。
叶知恬想到这里,心里又蠢蠢欲动起来,她忍住了怂恿叶顺买房子的欲、望,“或者,买个铺子也行。”她对叶顺说。
“…………”叶顺沉默了一下,说:“还有两个星期,你就开学了。”
“不会妨碍我去做这件事情。”叶知恬看着爸爸的脸,眼神坚定地说。
漂亮的她
叶顺看着女儿稚嫩的脸孔,心情有些复杂,这些日子,大女儿的改变实在明显,懂事了很多,从前的她,无忧无虑,从不会过问这些事情,现在这样的改变,是因为他吗?
叶顺心里想了很多,脸上的表情松缓了很多,“行,我去县城盘个铺子。”买的话,要几万,他还没有那么多钱。
叶知恬兴奋得大叫,“谢谢爸爸!!!”她忍不住上前狠狠地抱住了他在原地跳了几下,“啊啊!开心!”她说完,不等爸爸反应,转身风一样地跑出了门。
叶顺睁着眼睛呆了一会儿,忍不住咧嘴笑了起来,这个大女儿。
*
要做服装生意,目的不可能单单放在农村或者镇上,县城才是第一个战场,相对于巴岭镇,县城才是真正具备了购买能力的地方,镇上卖衣服的店铺少得可怜,反倒布料更好卖一些。
其实买来布料,大多人都是没有缝纫机的,有余钱的,会到裁缝那里做,做裁缝的也赚钱,人工就有十块,便宜的,也要七八块,如果请裁缝的话,成本会提高很多,而且镇上的裁缝也并不多,这是一门手艺活,并不是人人都会,这就犯难了,而且缝纫机只有一台也不方便,要做大,肯定要购入更多的缝纫机,不过现在还不急,只是刚刚开始而已。
叶知恬晚上失眠了,想了一晚上怎么去做这件事情,有些焦虑,也有兴奋,万事开头难,只要开头过了,接下来的就不会太难。
第二天爬起来,已经是快中午了,爸爸很早就出门了,妈妈要做事,大家也自觉起床吃早饭,所以她从来都不叫起床,叶知恬一起就起得很晚。
叶知恬从井里打了水,井水冰冷,她双手捧了水,往自己脸上扑去,神瞬间清醒了很多。
她洗漱完,去吃了稀粥,将碗洗了,就回房在本子上画样图。
一旦有了目标,整个人都有了奋斗的方向,她想赚很多很多的钱,用自己的脑子,自己的双手,自己的努力。
不做菟丝花也不是嘴上说说的,她会过得比上辈子更好,绝对会更好!
下午的时候,叶顺回来了,他一回来,就叫了叶知恬的名字,叶知恬冲了出去,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她爸,不等他说话,就问:“怎么样?租到铺子了吗?”
“你先准备好,跟我过去看看。”叶顺说。
“好!!”叶知恬兴奋地跳了起来,眼睛看到爸爸无奈的笑脸,不好意思地背过了手指,她真是越活越过去了。
家里只有一辆自行车,是叶顺的专属,自行车是那种标准的大28自行车,是家里已经十多年的固定资产,已经很老旧了,个子不高会很难骑,叶知恬还记得她骑着它,后面载着叶知心,结果两个人齐齐摔跤的场景,这种自行车,摔下来实在是太疼了。
叶知恬侧坐到了车后座,扶住了坐垫,两个人摇摇晃晃地往镇上过去。
坐到了巴岭,叶顺将自行车放到了朋友那儿,他从朋友家里出来,看见叶知恬四处张望,疑惑地问:“你看什么?”
叶知恬摇摇头,说:“没看什么。”
叶顺也没在意,带着她就去做客车。
不远处的一处巷子里,一伙小伙子站的站,坐的坐,抽烟喝酒聊天,万龙望着周崇明的脸笑,问:“哥,你这额头一块青的,怎么搞的?”
周崇明抽烟抽的厉害,有些时候一天能抽个一包,他看着不像有钱人家,但买东西却从来不手软,抽烟都是抽红塔山,一包就要十块钱,让所有人眼热,在大家都抽一块几毛钱烟的时候,他抽十块的,花钱厉害,却吝啬的很,不过这也不是什么缺点,这么贵的烟,谁舍得给别人呢?除了有钱,打架也厉害,凶猛得跟山里的野兽一样,所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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