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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张骞出使
干掉罗马帝国,就是从源头上阻断了隐患,不会再有两千年后的屈辱历史,这前景实在是太美妙了,周阳很是兴奋,声音有些高。
汉武帝、李广、程不识他们不明白周阳兴奋的原委,可是,他们也知道,若是能把罗马帝国干掉,对汉朝会带来莫大的好处。别的不说,光是这人口、财富就会急剧增加。对这种美事,不会有人拒绝的。
最让汉武帝他们欢喜的是,周阳是汉朝最有权威的将领,他有成算,这事成功的可能性很大,个个裂着嘴大笑。
“皇上,此事固然是好事,可是,罗马帝国离大汉太过遥远,这风土人情,一定要查明。哪里可以驻军,哪里可以筹集粮草,皆要做到心中有数。”张辟彊深通兵道之人,深知掌握这些情报对汉朝的重要性。
“说得没错,这些事不能光听马胡说。”汉武帝打量着马胡,眼里露出欣赏之色:“马胡固然熟悉沿途的情形,可是西域之西太过广阔,光靠他一个人是不可能了解得很清楚的。大汉得派人去,把沿途的情形摸清楚。”
“皇上,臣愿往!”一直没有说话的张骞,上前一步,大声请命。
“张骞,你去?”汉武帝有些意外,打量着这个和自己年龄差不多的同伴。
“皇上,臣愿去!”张骞一脸的坚毅之色:“若不明晓西方的情形,大军西征,很可能遇到天大的麻烦。虽然西域以西,大汉少有人去,艰险异常,可是,臣愿为大汉洒一腔热血!”
他的声音并不高,却是字字透着坚毅,让人不敢有丝毫置疑。
打量着年青的张骞,汉武帝眼里热泪滚来滚去,想说话,喉头给什么东西堵住了似的。
最惊讶的莫过于周阳了。张骞出使西域,开启了丝绸之路,影响世界,长达两千多年。张骞出使一事,一直是中国历史上的美谈,倍受世人赞誉。
按理说,周阳来到汉朝,扇动蝴蝶翅膀,改变了历史的进程,张骞不用再出使了。要知道,张骞出使西域的初衷,并非是为了开启丝绸之路,而是这了改变汉朝的战略态势。汉武帝从胡商嘴里知道,西域的大月氏与匈奴是死仇,大月氏王的头颅成了单于的酒器,考虑到匈奴势大,光靠汉朝,这会让汉朝背上一个沉重的包袱,所以决定派使臣出使西域,与大月氏结盟,共同对付匈奴。
在当时,西域是绝域,再加上去西域必然要经过匈奴国境,危险重重,没有人愿去。汉武帝就招帖告示,向全国招蓦,张骞应蓦,率领一支人数不多的队伍,踏上了去西域的道路。
这一去就是十几年,经历了千辛万苦。途中,给匈奴抓住了,关押好几年,再逃出去,接着出使西域。与张骞一道出发的那些人,回来的不过十几个,余者全部死于途中。
张骞之所以能活着回来,在于他有一个家人,是胡人出身,很是忠心。此人箭术非凡,每当张骞他们又饥又饿的时候,他就打些野味,张骞他们才没有饿死。
因为周阳的到来,汉朝的战略态势大为不同,根本不需要西域的配合,就把匈奴给击破了,周阳原本以为张骞出使不会再发生,没想到,张骞请命了。
若汉武帝准了的话,张骞所面临的困难,比起历史上出使西域更大。在历史上,虽有匈奴阻隔,毕竟西域离汉朝不算太远,还能到达。汉朝要准备往罗马打,那是在万里之外,其艰难险阻可想而知,比起历史上的出使更加困难!
“张骞,你好样的!朕准了!”汉武帝在张骞肩头轻拍几下,极是赞许:“不愧是朕的伴读,有胆,有识!”
“谢皇上夸奖!”张骞大喜,一张嘴哪里合得拢,仿佛他要面对的不是不测之渊,而是一条康庄大道似的。
周阳看在眼里,大是赞许,怪不得历史上的张骞能开启丝绸之路,他有一颗坚毅的心!正是因为张骞有如此坚毅的心,才能克服千难万险,开启丝绸之路,名垂青史!
“少年人呐!锐气正盛!大有可为!”众人不住赞扬。
卫绾最是欢喜,不住拈胡须。作为汉武帝和张骞的老师,还有比这更让他欢喜的么?
“皇上,张骞虽然坚毅,能吃苦。可是,臣以为,此行应当再派一人协助张骞。”周阳出声提醒汉武帝:“此去万里之遥,多个副使可以做更多的事。”
“对!对!对!”汉武帝不住赞同,眼睛在众人中一扫,还没有说话,就有人请命。
“皇上,臣愿随张骞前去!”不是别人,正是聂壹。
“聂壹,你要去?”汉武帝有些意外:“你可是万户侯!不在家里过好日子了?”
万户侯,在汉朝是高高在上的贵族,多少人仰视,聂壹身为万户侯,可以说功成名就了,用不着再去冒奇险,汉武帝虽然精明过人,仍是很意外。
“皇上,臣愿去!”聂壹的声音并不高,却是透着不容置疑:“皇上,臣这万户侯,说来有些惭愧!臣不能象飞将军、程将军他们一样驰骋疆场之上,更不能象大帅那样运筹帏幄,决胜千里,唯有探听消息这一样长处。若是此时不去,就再也没有机会了!错失此等良机,岂不可惜?”
在以前,汉朝以击破匈奴为战略任务,如今,匈奴已破,汉朝即将四境安宁,没有什么仗可打了。若不是汉武帝要解决罗马帝国这个隐患,聂壹无所事事了。万里之外用兵,华夏历史上的第一遭,堪称盛事,若是不参与其中,谁都会把肠子悔青。
“好!朕准了!”汉武帝大声而言,不住击掌,赞赏不已:“大汉不仅猛士如云,更有你们这等谋国不顾身的壮士,大汉何愁不兴?罗马何愁不灭?”
“大汉万岁!”张骞、聂壹二人的举动很是振奋人心,李广他们齐声欢呼。
聂壹的间谍才能举世无双,这在龙城大战中就得到全面体现。他和张骞此去,一定会建功,周阳大是欣慰。
“你们先准备准备,和马胡学些胡语,这出使才能方便。”汉武帝很是振奋的一晃拳头。
“皇上,不用准备了。胡语嘛,臣还能对付。”聂壹笑着言道。
“你能说胡语?”不仅汉武帝惊讶,就是周阳也感到不可思议。
“皇上,要打探敌人的消息,就得不时换换样子,在打探匈奴消息的这些年里,臣有时也探作西域的胡商,学了些胡语。”聂壹老老实实的回答。
“马胡,你考考聂壹。”汉武帝扭头看着马胡。
“你能说我们的语言?不会吧?”马胡也是不信,质疑一完,就是一长串叽哩咕噜的话,很是饶口,让人听不明白。
让人难以置信的是,聂壹想也没有想,嘴里冒出一长串古怪的话语,非常熟练,竟然不在马胡之下。
“这不可能!不可能!”马胡的眼睛睁得老大,难以置信的打量着聂壹,突然,一个健步上去,把聂壹拥在怀里,大笑着向汉武帝道:“皇上,聂壹不是你们汉朝人,是在下的兄弟!我们的话,他讲得太好了!”
“呵呵!”没有比马胡的举动对聂壹更好的认可了,众人欢笑不已。
“张骞,那你就跟着聂壹,在路上边走边学。”真没想到聂壹对胡语如此精通,汉武帝欣慰不已:“再给你们挑选一批身强力壮、身手矫健、意志坚韧的兵士护卫你们。还要,这画工是少不了的,要他们画下沿途的山川地理,记下风土人情。”
“谢皇上!”张骞和聂壹齐声道谢。
“你们,也别闲着,跟马胡好好学胡语。”汉武帝的目光从周阳、张辟彊、李广他们身上掠过。未来大军西征,这语言非常重要,事先学习有好处。
对这提议,众人不会有异议,齐声领命。
张骞和聂壹他们是说到就干,准备完成后,不管年关将近,带上人手就离开长安,向西域进发。
周阳他们就跟着马胡学习胡语。马胡到过的地方多,会的语言不少,罗马语、亚细亚语,他都懂得不少,周阳听在耳里,抚着额头,暗自想到,不知道英语在这时有没有用处?说到英语,周阳还是过了六级的,虽然和专家级别有差距,至少也能应付,若是有用的话,这语言一关的难处就少多了。
“大帅,你想什么呢?”马胡坐到周阳对面,打量着周阳,大拇指一竖,赞道:“大帅,我给不少人讲过胡语,就没有你们领悟这么快的!了不得!了不得!”
周阳、张辟彊、申公、主父偃、李广、程不识、卫青他们哪一个不是才智过人,记人极好之辈?语言这一关,当然难不住他们。
“马胡,我给说一句话,你能不能听懂?”周阳眼珠一转,立时有了主意。
“大帅,你说,你说。”马胡有些好奇:“你要说什么话?西方的胡语,我也懂好几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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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piaotian.comame?”周阳突然来了一句英语。
“你说什么?大帅,你这话好怪!”马胡眨巴着眼睛,不明所以,不住搔额头:“我懂好几种胡语,就没有听过如此怪异的话。”
周阳摇摇头,原来西方世界还没有流行英语了。周阳的历史不够好,哪里知道英语的起源,以及其普及历史。
英语,是两千年后才流行的语种,两千年前的马胡不懂也在情理中,周阳倒不惊奇。
“哦!”就在周阳以为此事结束了的时候,马胡却是突然身子前倾,一把抓住周阳肩头,一双眼睛瞪得比牛眼睛还要大,吃惊万分的打量着周阳:“大帅,你会说日耳曼语?那可是野蛮人的话呢?”
“日耳曼语?野蛮人?”周阳的眼睛一下子变得不比马胡的小,盯着马胡。要不是证实马胡是正常人,周阳一定会以为马胡脖子后面的筋没搭对界。
英语,世界上最为流行的语种,西方人的骄傲,西方人认为这是他们文明的标志。在马胡嘴里,这是野蛮人的语言,这太难以让人置信了。若是在现代社会,有人如此说的话,一定会被口诛笔伐,会给口水淹死。
“大帅,你是怎么会讲的?”马胡的惊奇之色更浓,死盯着周阳:“我在罗马,在奴隶市场上听野蛮的日耳曼奴隶讲过。就是这样的!哦,有些不对,好象发音不一样。”
马胡越说越糊涂,不住搔额头,满眼的迷离之色。
“日耳曼奴隶?”周阳只觉日耳曼这个词很熟悉,似在哪里听过,不由得转着眼珠,思索起来。这个词太熟悉了,绝对听过。
“啪!”周阳重重一下拍在自己大腿上,恍然大悟:“原来是元首的祖先!没搞错吧,元首信奉血统纯粹,日耳曼是最高贵的民族,其他民族只配做日耳曼人的奴仆,还为此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元首太能扯了吧?若是他知道他的祖先在两千年前,给人称为野蛮人,他会作何感想?”
周阳猛摇头,否决了这想法,元首被追随者赞为“伟大人物”,他的知识必然极为丰富,当然知道他的祖先在两千年前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他那么说,不过是鼓舞人心的籍口罢了。
“大帅,你没见日耳曼奴隶,不知道他们有多野蛮。”马胡的眼里掠过一抹笑意,是嘲笑:“在你们眼里,匈奴是野蛮人,是不开化民族。在罗马人眼里,日耳曼人同样是未开化的野蛮人,他们的野蛮比起匈奴更胜一筹。这么给你说吧,他们穿的是皮裘、树衣,没有制作衣衫的技艺,往往是袒胸露背,就是匈奴也有裘衣皮帽呢!”
周阳把自身上的曲裾深衣看看,做工不错,极精致,比起匈奴的裘衣皮帽好得太多了。匈奴的衣衫比起日耳曼人大为不如,是够野蛮的。
“还有,日耳曼人的武器是什么?没法和匈奴比!”马胡是个健谈之人,他的话匣子打开了,就是没完没了:“匈奴主要用的是弯刀、弓箭,日耳曼人也有刀箭,可是不多,更多的武器是石块、木棒,你说,他们是不是野蛮人?”
“是够野蛮的!”周阳不得不点头赞同。马胡没必要夸大其词,他的话八九不离十。
在两千多年前的罗马时期,罗马帝国最大的威胁就是来自北方的野蛮人,日耳曼人。日耳曼人,就是现在德国人的祖先。在当时,被罗马帝国视为最为野蛮的民族。事实上,日耳曼人在当时的确是野蛮人,他们和匈奴一样,最善长破坏,却不善长建设。
欧洲之所以陷入中世纪的黑暗,这和日耳曼人毁灭了罗马文明有很大的关系。当然,日耳曼人是跟在匈奴领袖阿提拉的后面进入意大利,毁灭罗马文明的。
“在罗马,可以看到很多野蛮人,不仅有日耳曼人,还有亚述人、还有亚细亚人、非洲的黑人,在这之外,还有高卢人。”马胡的兴致极高,扳着手指头,一一道来,意味无穷。
“高卢人?”周阳的眼睛再次睁大了,这不是有“高卢雄鸡”之称的法国么?他们怎么又成了野蛮人?周阳的兴趣也来了,问道:“马胡,说说高卢人。”
“大帅,你对高卢人感兴趣?我就说。”马胡健谈之人,最爱说这些轶闻,眼睛放光,大声道来:“这高卢人虽是野蛮人,比起日耳曼人稍好些。他们所在的地方,紧邻罗马帝国,处于罗马帝国和日耳曼人之间。罗马帝国屡次对高卢用兵,想征服高卢,都没有成功,高卢人不是那么好打。”
高卢?高卢不是恺撒征服的么?这么说来,恺撒还没出生,还是没有取得大权?周阳的历史实在不够好。
“马胡,你听过恺撒么?”周阳眉头一挑,还是决定问询一下。
“恺撒?大帅,你知道恺撒家族?”马胡的眼睛一翻,有些难以置信。
“我听说过这个家族,就是不太明白,这个家族有没有出现很了不起的人物?”周阳很技巧性的问。
“这是个贵族家族,却没出什么了不得的人物。”马胡当然不知道周阳是现代人,在两千多年后听过恺撒的事迹,老老实实的回答:“这个家族虽是没什么了不得的人物,可是,他们挺有手腕的。马略,就是这个家族的女婿。”
微一停顿,接着为周阳讲解:“在如今的罗马,一共有四个人最有权势,第一个是小西庇阿,他是名将,战功昭著,倍受罗马人尊敬。另外三个是后起之秀,是马略、苏拉、秦那。”
“苏拉?秦那?”周阳的历史不怎么样,却是对恺撒的事迹有不少了解,心头猛的一跳:“就是说,如今的恺撒还没有得势?或没有出生?”
苏拉是恺撒的死对头,他数次三番想弄死恺撒,却没有成功。秦那,是恺撒的岳父。马略是恺撒的姑父,恺撒之所以能在罗马崛起,很大程度上得益于这两人的势力。
恺撒这些伟大的人物还没有出现,罗马还不是铁板一块,还没有形成罗马文明,正是灭亡罗马的好时机,绝对不能错过!周阳狠狠一握拳,决心把这事做成!
“大帅,你还没说你是如何会日耳曼语的?”马胡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
“我是听人说的,就学了几句。”周阳满嘴胡绉,心里却是在想,英语怎么和日耳曼语有关系?
周阳的历史不够好,要不然他一定会知道,在英国历史上,多次遭到处敌入侵,多次亡国灭种。最近的一次亡国,就是日耳曼人的入侵,带去了日耳曼语,经过演变,就是现在的英语。是以,英语和德语同属日耳曼语系,细心的朋友会发现,德语和英语在写法上有些近似,却是发音、意思不同,那是历史演变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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