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家很快就冲泡回一大瓶的奶粉,黑线的说:“温少爷,小少爷没有牙齿,就算他能吃也不是现在。”
“是吗?我看他老是看着我,以为他是想吃呢。而且,我小时候都能咬得动的。”
管家抽搐着嘴角,说:“温少爷,你。”话还没有说完,就退到一边,手中的奶瓶被从公司回来的男人接了,“boss,您回来了。”
“嗯,你下去吧。”男人捞起我怀里的小鬼,在我的身边坐下。
没过几秒,许丹言也过来了。
许丹言笑眯眯地看着我,趁着男人给小鬼喂奶时,凑近我舔了一下我的嘴角,说:“唔,小不点是不是喝小渊的奶粉了?不然怎么会在嘴角留下证据呢。”
我忙捂住嘴巴,说:“哪有,我只是想跟小鬼交换着吃嘛。”
“呵呵,小不点真是可爱。”说着,就要吻了过来。
男人把小鬼的奶瓶往中间一c,挡住了许丹言袭上我的狼吻。
许丹言眉毛一凛,瞪着男人:“阿殇,你喂你的儿子就好,别打扰我跟小不点亲热!”
“你找死!”男人冷冽地道,把小鬼往我的怀里一塞,再把我抱进了他的怀里,动作快得我都没有察觉到。
许丹言也是积了好久的火,欲火、怒火都有,所以,不可能会眼巴巴地看着我被男人制锢在怀里。
这样,我被他们当成了绳子,一个紧紧地抱着我的腰,一个拉扯着我的手臂。
得,又来了。
“痛!”我拧着眉痛呼出声,而又不能动,因为怀里的小鬼。
“你放手!”男人冷声道。
“你放开小不点才是真!”许丹言毫不退让。
一滴眼泪从眼角滑落,滴在小鬼的奶瓶上,发出一声细响,再滚落地上,在木质的地板上弹跳了几下,从阳台栏杆的缝隙中跌落悬崖。
手臂上和腰部的力道轻了,却还是固持的不放手,都在等着对方松开。
小鬼抱着奶瓶不动了,愣头愣脑地看着我,看到我的眼角又落下一滴眼泪时,他居然松开一只手,把那滴眼泪接住了。
“呀呀——!”
男人和许丹言同时放开了。
许丹言说:“对不起,小不点,抓痛你了。”俯下弯拭着我润湿的眼角,“小不点,跟我回家吧,母亲想见你了。”
“你们,是不是有什么为难的事情,所以脾气才那么冲?昨天不都是好好的吗?因为你们要打架的话会去练功室的。”我道。
男人揉了揉我的头,又从小鬼的手心挖走那颗黑色眼泪,可刚拿出来,小鬼就哭了,要去抢回那颗黑色珍珠,男人不得不把它放回小鬼的手心,不过在跟我说话的时候,眼睛都会时时注意着,就怕小鬼一个贪吃,把它吞了。
“一些不长眼的记者总是围在扬帆大厦的门口,还总是想方设法的想进公司和找我们的朋友去挖内幕,烦不胜烦。所以,抱歉,小鱼,我跟阿丹不小心把外面的情绪带回家了。”
“这样啊。”哪怕我在昨天又一次模糊上报了,但是,我对那些社会的舆论真的没有半点感受。明明是当事人,可是就是有一种站在戏外的感觉。这不知道是该说男人和许丹言做得好,没有让那些更过分的言论传入我耳,还是我真的冷淡至此。
——
有时候,我还会感觉自己生活在那个幽暗y冷的冥海,什么都没有,没有尔虞我诈、没有虚情假意、没有人情冷漠……有的只是永远冰冷空寂的海水,和自己的呼吸,直到很久以后,才出现了小白的一抹白色。
所以,就是如今生活在了人类的世界,我还有一种生活在冥海的感觉,只是换了一种方式:冰冷寂静的冥海多出了许多的鱼类,强大的、y险的、狡诈、丑陋的……而我,还是被关在一方,他们伤不了我,我也不想去伤害他们。
所以,游离在人类的世界之外的我,被男人他们认为是个单纯善良的人。
呵呵,真的是吗?
第七十三章:风暴
小鬼似乎很喜欢我的那滴变成了黑色珍珠的眼泪,然后,我就把它打了个d,再用金线穿到了小鬼左手的镯子上。
这也是防止小鬼把它当点心吃了,我已经把小鬼的初吻无意间拿走了,可不能再拿走他的二吻,要是他大了,找我算帐可不得了了。
————
报纸和电视上,大肆的报道,男人和陆明志这对在男人与自己的未婚妻掰了,在所有的批叛中横空出世的同性恋人,不过半年多,就热情渐退,又因为各自有了恋人,顶不住压力的他们终于走到尽头了。
我丢开手中的报纸,起身看了一眼还在睡觉的小鬼,就端着一杯冰水走到阳台上。
天气渐渐地转凉,海风也冷了起来,所以才不再把小鬼推到阳台上来睡了。
我趴在栏杆上,看着海浪撞着下面的嶙峋的岩石和悬壁,耳边听着大海的声音,空气中满是大海的味道,感觉如此舒服,就像沉睡在海底一样。
天边渐渐飘过来一朵云;海欧欢快的叫着掠过浪花,衔起一条鱼又飞快的振翅落回悬崖上;风带来湿润的水汽……
风暴要来了。
——
背上被轻柔的披上一件外套。
“谢谢。”我转头,愣住了。
“是不是我不来找你,你可以一直一直都记不起我?!”
来人很不满的说。
我还是惊讶的张着嘴巴。
“真是笨蛋,这么大风都不会多穿一件衣服。为个么还这么喜欢站在大风的地方发呆呢。”
“爱、爱德华?”我不确定的叫。
“笨蛋,你这是什么眼神?以为自己没有睡醒吗?”爱德华说着,使劲的在我的头上狠拍一下。
“温旭你这个笨蛋,为什么把我的话忘光了?当初答应我会给我电话的人是谁?!不打电话又让我找不到人的人是谁!?你的脑子就只会发呆或是想着睡觉吗?你知不知道我很担心你!你居然敢给我好几个月没有半点音讯!在我找到这里的时候,殇表哥还说你离开了!你现在站在这里又怎么解释?你到底有没有想我!?你这个……”
我捂着耳朵,一脸头痛的表情说:“停停停,爱德华,你不用那么大声,我听得到的。”
“你还敢反驳?!”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你想知道什么,我都告诉你!你别吼了,要是你吵醒小鬼的话就你带了。”
爱德华怒极而笑:“不用我吵醒了,那个长得像殇表哥的小孩已经醒了,正一边抽噎一边被管家抱着哄着喝奶。我给你披的外套还是管家没空要我拿过来的。我要你现在就原原本本地告诉我,这半年多的时候,你到底怎么过的!?如果我不是看到报纸上的报道,我还不知道你什么时候由表哥的爱人又变成了殇表哥的那位。那次电话里,你不都说是假装的吗?!”
“哈哈,那个,都是误会来着,爱德华怎么可以相信呢?是假的是假的,我不骗你!”我干巴巴地笑着道。
“嗯,我也相信是误会!现在我在你的面前了,比电话里还好说,温旭你就好好的解释一下吧。”
爱德华往我的专座躺椅上一坐,翘起二郎腿,一副我不说他就要我好看的严厉表情。
看着露出王子气势的爱德华,低头的我偷偷地瞟了他一眼,在他凌厉的眼神下坐到了另一边的椅子上。
还没有开始说话,管家抱着小鬼走了过来,看来是他哄不住了,不然很少会送过给我带,除非是我主动。
“温少爷。”管家为难地看着我。
“给我吧。”我把小鬼接过来抱住,哭得打嗝的小鬼立马止哭,蓝汪汪的眼睛还好奇地往爱德华望去。
“管家,你去拿点茶水和小点心过来。”我吩咐着。
管家点点头走回室内。
“这小孩是殇表哥跟哪个女人生的?长得还真漂亮。那就说明那个女人也是长得极美的,为什么殇表哥还要跟你不清不楚啊?!现在殇表哥和明志都掰了,你还假装什么啊?!”
爱德华把挡在我们中间的桌子一挪,把手伸过来捏了捏小鬼粉嫩的小脸。
不是我想假装,而是从来就不存在假装的问题。就算是真的假装,我也没有权力叫停。因为主导权不在我的手上,而是男人和许丹言的手里紧握着。
——
“那个,爱德华,你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呢?”我调整了一下小鬼抱的奶瓶,抬头看着爱德华问。
爱德华眉毛一横,吼道:“温旭,你到底有没有听到我的话啊!当然是看到报纸的报道。还有,别给我转移话题!”
我轻笑:“爱德华,你还是这么喜欢吼我。”
爱德华脸色一黑,更大声的吼:“你还好意思说!你那软绵绵的性子,就是我用吼的你也不受教!被人欺负到头上都不会反抗一下。真是笨蛋!”
“谢谢你,爱德华。”
爱德华瞪着我,眼光闪了闪,平息了那些气愤的光芒,然后他垂下肩膀,往躺椅上倒去,靠着躺椅,揉了揉自己的眉心,道:“我觉得我所有的力气似乎打在了一团棉花上,无处着力。温旭,你真是个大笨蛋!”
我无辜的眨眼,那个眼神就跟怀中的小鬼的眼神一样纯良无害。
“我到底哪里笨了?为什么你们一个二个都喜欢骂我笨蛋呢?我不笨也被你们骂笨了。”我不满地说。
管家这时端着一个托盘走过来。爱德华狠狠地瞪我一眼,然后在管家把茶摆上桌子时向他微点头。
管家说:“温少爷,boss等一下就回来了。”
我无语。管家对男人的忠心可比日月,很怕我被别人拐跑一样。
爱德华说:“不用殇表哥回来了,我找的只是温旭。”
管家说:“爱德华王子刚才进来应该也看到外面的保安配备了吧?刚才的失礼之处还请爱德华王子谅解。boss这么做也是为了保护温少爷。本来这里也是很安静的,但是因为那天被记者不小心拍到了boss和温少爷一起的画面,这里就不怎么安全了,外面总是会有不明人士出现。”
爱德华只是紧紧地瞪着我,问:“温旭,你给我好好地解释一下!”
我沉默。解释什么啊?!因为我还真的不能说清楚自己跟男人的关系,那其中的关系复杂得就像海底的世界,还很神秘。
“这几个月你消失不见,好不容易出现了也没有打电话给我!为什么?”
我再沉默。难道说在水里养胎,不能上岸,所以才没有打电话?而且我不也没有打电话给爱莉丝,也不见她气急败坏的找过来。这里应该是许丹言的工作做得好了。
管家替我回答:“爱德华王子,boss和温少爷是一对恋人,温少爷他是因为……”
爱德华冷厉地扫了管家一眼,管家立马把剩下的话吞回肚子里了。
“我问的是温旭!不要你来告诉我!”
看着王子气势尽开的爱德华,我的身体抖了一下,对管家说:“管家,你进去吧。”
管家一副爱莫能助的表情看了我一眼,转身离开。
——
阳台上的风越来越大了,天空也由天蓝变成了灰蒙蒙,好像随时都会压下来,而海天相连之处,更是y霾密布。
我把爱德华刚才披到身上的外套包住小鬼,拢好,轻拍着昏昏欲睡的小鬼。
风把我的头发吹得乱飞,我没有看爱德华,而是半眯着眼睛望着远处的天际,道:“爱德华,我不是故意不打电话给你,而是我的身体…”
“什么?你的身体生病了?”爱德华打断我的话,起身半蹲到我的面前,双手还抓着我的肩膀,“真是笨蛋!怪不得你看上去那么瘦那么苍白。是什么病?上次就看你在飞机上吐得那么厉害。实话告诉我,你的身体是不是从那次落海后变差的!?”
爱德华这孩子,要我说几次他才会相信,我的身体根本与那场落海无关!偏偏又不能对他说出真实。
“爱德华,你看我现在像生病的样子吗?”
“像!”
我泪,不该这么问的。
“爱德华,或者有一天你会知道我这几个月没有跟你联系的原因,但是现在,你不问了,好吗?因为我真的不知道怎么解释,对你来说,那些东西太匪夷所思了。你只要相信,我的身体没有生病,更没有要那次落海中留下什么永久的伤害就对了。”
爱德华轻蹙着眉仰着头看着我,慢慢地把视线转到他抓着我肩膀的手上。
我跟着他的视线转过去,他的手背上食指与中指的指缝处,仔细看去,一道几不可察的伤痕,像颗白痣。
爱德华把手收了回去,站起身走到栏杆边,他似乎说了什么,但是,风把它吹走了。
“你说什么?”我问。
他回头,表情温柔而悲伤,嘴唇开开合合。
我把被风吹过的字拼凑起来:不要喜欢他们。
看着他矛盾的表情,我淡淡地笑:“我不喜欢他们。”
——————
暴风雨打下来的时候,爱德华开车离开了,与赶回来的男人擦身而过。
我坐在窗边,看着连成一片的白茫茫的天地,想着海底的平静,想着与小白相偎在一起听着珊瑚d外传来的海的怒吼声。
小白,也不知道它们怎么样了,一直都没有从海里收到它们的回信。我是不是可以猜测小白带着它的一家三口去“旅游”了?我知道,小白是绝对不会生我的气的,就算我再多一些时间不给它送去讯息。因为我跟它是亲人啊!
洗过一身的男人从背后拥了过来,下巴枕着我的肩,温热的气息喷洒在耳边:“小鱼,你不开心吗?”
男人,他越来越关注我的情绪了,不再是霸道得无理。
“我在想小白。”
“对不起,小鱼,我是不会让你离开我的,永远都不可能。”
刚才想他变好了,哪知下句话就霸道得要死。
——
我很想对男人吼着说不喜欢他,但是,如果我真吼出来了,那我可能就会被男人囚禁了,会像冥海一样,用锁的。可是如果轻声细语的跟男人讲道理,他同样不会听,也许一样把我锁了。
虽然锁不住我,但要是我真逃走,如果不换一张脸,那么,会让男人,甚至还加上许丹言,没完没了的追捕。到那个时候,他们无论做得多秘密,也会被有心人察觉,而后,我的身份被一层一层的去查,不水落石出才怪!
而被追捕的我,被男人和许丹言知道可以变成人类的我,何处安身?!
所以,生下小鬼后这么久我都安安静静地样子,为的就是想一个一劳永逸的法子。可我这被骂笨的脑袋,根本就想不到一个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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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看新闻时,下午五点十七分突然登陆的台风造成多处电力中断、车祸、房屋倒塌、桥梁损毁、渔船失踪,已造成多人伤亡……
我看着电视里站在镜头前被风吹得东倒西歪的记者,和他身边掀高的巨浪,都替他们捏一把冷汗。真是太敬业了。
吃过饭,我都没有等到爱德华的电话,有些担心,所以拨通爱德华的手机,可惜一直响着,却无人接听。想着爱德华是雨下下来的时候离开的,他说住海滨酒店,开车只要半个多小时就到的。现在都过了晚上八点,难道爱德华去酒店的餐厅吃晚饭去了?
还让我担心的是,许丹言也还没有回来,只是在男人到家的那会打了一个电话,说会在外面吃过晚饭回来。
他会是跟爱德华一起了吗?
至于那个陆明志,不在我的担心之列。
第七十四章:寻人
把纽市搅乱一团的台风退回海里了,留下满目疮痍。
许丹言和爱德华都失踪了,一个没有回家,一个没有回酒店。
男人用他的方法去各大小医院找人,但是三天过去,一直没有消息。
爱莉丝还不知道许丹言和爱德华失踪的事。我打电话跟她说,男人的儿子长得很可爱……
——
看着趴着婴儿床边睡过去的管家,和婴儿床上睡得吐泡泡的小鬼,我倾身在小鬼的额头上亲了亲,拿过一张毯子盖在管家的身上,转身离开小鬼的房间,再回自己的房间拿了几套衣服放进发之空间,又留下了一张写着出去找人的字条,这才往阳台上走去。
——————
找到一个僻静处爬上岸,飞快的把衣服换了,慢慢地转出来,走上满地残叶断枝的路。
一辆小货车在我的身边缓缓地停下,穿着格子薄外套的司机把手搁在车门上,探出头来,热心地问:“小兄弟,你去哪里?要不要载你一程?”
“大叔,我想进城。”
“是吗?城?这里叫蛋挞岛,离纽市有三百多公里。菠萝蜜(台风名)在那里登陆造成了很大的损失,还好不是偏着这边来,光是那样,我家靠着海边的农场的栏栅也被吹掉了,还走失了几头羊。”
“大叔,你说这里离纽市有三百多公里?”我呆滞的问。
这也太夸张了吧?我只是想找个安全的地方上岸,为什么我会离纽市三百多里了啊!?
“是啊。你不知道?这里也叫蛋挞镇,我还以为你是来游玩的旅客。呐,小兄弟,你到底坐不坐车啊?说起来,我家里还躺着好几个落海的外地人,要去镇上接医生过来帮着看看。”
我赶快绕过车头,在副驾驶座坐上,一边系安全带一边问:“大叔,你不是说风暴没有吹到这里吗?怎么也能从海边救到人啊?”
大叔从胸前的口袋拿出一支烟,转过头问:“小兄弟,不介意我抽只烟吧?”
对于大叔的答非所问和礼貌,我还真不好说介意。
也就一瞬的迟疑,大叔把烟又放回口袋了,转从档位旁边的小盒子里翻出一瓶口香糖。
之后,大叔一边开车一边嚼着口香糖跟我说话。
“大叔,你说那几个救下的人其实是来这里拍摄什么外景的?”
我突然间想起,那天陆明志说有一个广告案找不到合适的主角,还想着我要去代替。会是陆明志下面的拍摄小队吗?
“是啊。他们还租了我的一条小船去海上拍。不过,谁也没想到菠萝蜜的威力那么大,把他们都掀翻落海了。里面有一个很好看的男的伤了头,到现在还昏迷着。”
“他们还有人吧,怎么不打电话叫人过来接他们回去?”
“怎么叫啊?这地方的没信号。而且他们的手机都泡水了,不能用。我说不去镇上打电话,他们还说不用。真搞不懂城里人的想法。所以那七个人都在我家待着,好的照顾伤的。”
“大叔,你真是个好人,你的家人也是。”我转头看着大叔粗犷黝黑的脸,真诚地说。
大叔不好意思地笑了两声,说:“帮助有困难的人,是不需要理由的。这话是我父亲在传给我农场时一起传给我的。”
——
“小兄弟,你真的要跟我回去看那些人吗?”大叔再次问我。
我再重重的点头,说:“大叔,我就是要出来找人的。”
大叔很是疑惑的看了我一眼,嘴巴动了动,想问什么还是没有问,转身接过医生的药箱,说:“那走吧。”
——————
看着躺在简陋的床上的陆明志,我头疼了,转身就走。
“小兄弟,他们不是你要找的人吗?”大叔叫住我问。
无聊着坐在窗边长椅上的三个或包着头,或吊着手,或缠着脚的伤员也都好奇的看着我。
“不是!”我说得斩钉截铁。
“你胡说,看你刚才看着陆先生的眼神,你明明就是认识陆先生的。”
被我忽略的另几个没受伤的人里面的唯一一个女生大声说出来。
“我才不认识他那个坏人!”我气呼呼地说。真是的,只是听到一个外人说认识他,我就气急了,可见他对我的影响一点不小。
“还说不认识陆先生,一套话就露出马脚了。”女生得意地笑。
我恨恨地瞪了床上被医生拿着小手电筒照着眼睛的陆明志一眼,这个人是灾星,碰上他没好事。我忘了,是自己硬凑过来的。
“我只是迷路了才会来到这里的。听大叔说有个拍摄小队出事,所以我才会跟过来看一下的。”我低低地解说。
所有的人都目瞪口呆的看着我。
我不解:“你们这么看我是什么意思?”
“你身上比我们还干净,说谎也不怕闪到舌头。而且迷路?从哪里迷过来的啊?”女生明显不相信,道所有人心底的疑问。
“你们这就不对了,这个小兄弟是真的来找人的。我是在去镇上接医生的时候在路边看到一个人在赶路。”大叔为我辨解。
我感激地对大叔笑了笑。
这时医生关了小手电筒,转过身看着房间里的众人,说:“他头上的伤都康复得很好,照我的预测,再过不久他就会醒过来的。”
“噢,太好了,这样我们就可以回去了。”吊着手臂的男伤者说。
“是啊,虽然这里像个世外桃源,但是没电,没美女,时间长了就像花儿缺了阳光和水。”坐在陆明志床边的一个头发乱蓬蓬的胡须男子说。
“可是我们的拍摄工作还有一点收尾没有完成啊!”刚才揭露我马脚的女生走到邋遢男子面前,急说。
邋遢男子看了一眼坐在窗边看着窗处的包着头的美少年,冷峻地说:“等陆先生醒了再叫他找过一个好的人选再说吧!空长着一张好看的脸,一个镜头ng十几次都过不了!还说什么是现在人气最红的广告新星,根本就是垃圾!”
这个邋遢男子真毒舌!跟陆明志有得一拼。
“大导,你太严格了啦。”吊臂男用眼神安慰了一下他身边坐着的包头美少年,讪笑着对邋遢男子说。
——
查理大叔的妻子波特长得圆圆滚滚的,在乡下,就是福态的长相。
她推门进来叫大家一起出去吃午饭。
坐在有些旧的长桌前,我知道了,大叔有一个小孩,不过在纽市工作,而他自己就跟他的妻子波特守着这个农场。
我也知道了陆明志的这个拍摄小队的成员:一个导演邋遢男子、一个主角包头美少年、一个化妆吊臂男、一个打杂缠腿男、一个摄影长发男、一个助理啰嗦女,再加一个闲杂人员陆明志。
说起来,陆明志会伤到最严重的伤,还是因为救那个美少年,不过,美少年的头还是受伤了,而他自己,昏迷了三天,到现在还没有醒来。
我鼓着腮邦子猛吹着盘子里的烤羊腿r,一边好奇的问:“那个,你们是拍什么广告,要来到这个人烟稀少的海岸拍摄啊?”
啰嗦女助理说:“是相机的。哎,小弟弟,你是怎么认识陆先生的啊?”
我伸出舌头舔了舔羊腿r,唔,还很烫啊。我再吹。
“跟人去玩的时候就认识了。他很坏的,总是骂我!”
“小弟弟,这不可能吧?陆先生是多么高贵多么优雅的一个男人,怎么可能会做出骂人的举动?真想进扬帆集团,这样就可以天天见到陆先生了。”啰嗦女助理花痴的说。
“妳别被他的表面迷惑了,他那个人啊,跟这个邋遢大叔一样毒舌。”
空气中因我的话有一瞬的凝滞,就是被我说的邋遢大导也跟其他人一样,目瞪口呆的瞪着我。
“小弟弟,你还真敢说!”化妆吊臂男笑得很,嗯,很媚的说。
“还好啦。”我傻乎乎地笑着接下了他的夸赞,不这样的话,邋遢大导那噬人的眼神就会将我吞了。
众人抽搐无语。
吁,过关了。
————
吃过午饭,查理大叔要送医生回镇上去,我说搭他的便车离开这里。
拍摄小队的人不肯了,说我既然找来,哪能找到人之后又拍拍p股走人啊?
“你们是怎么来的?”我问着拉住我的手臂不放的邋遢大导,“还有,放手啦,我不是来找坏人的。他的死活才不关我的事!如果你们没车回去,我去了镇上就打电话叫人过接你们回去!”
“你跟明志是恋人,所以才会出来找他。可是听到他为了救约瑟夫而昏迷不醒,你就吃醋了,所以怄气要离开!我说得对不对!?”邋遢大导突然语出惊人。
“对,对你个头!我跟他没有半点关系!”我大力甩开邋遢大导抓在我手臂上的手,转身对一旁还等着我的查理大叔和医生说:“大叔,医生,我们走了。”
“你是被我说中心事而恼羞成怒了吗?”邋遢大导轻飘飘地说。
我淡淡地扫了邋遢大导和其他人一眼,说:“你们可以去问问站在门边的当事人,我和他到底有没有关系。”
他们转头。啰嗦女助理开心地叫道:“真的醒了。医生医生,等一下再走,再帮着检查一下啦。”说着,把医生拉了回去。
——————————
“什么?!你失忆了!?”众人齐吼,屋顶都震得晃了两下。
医生弯腰收拾自己的医药箱,很不负责任的说:“抱歉,这种事情不是我这种乡下医生能搞定的。你们还是尽快去大医院。也许他脑内的瘀血压迫到了哪处,所以造成了他的失忆。”
“太狗血了。”邋遢大导说。
“对、对、对不起,如果,你不是为了,救我,也不会弄成现在这样。”包头美少年眼睛湿润地站在陆明志的面前道歉。
陆明志倒是非常的镇定,眼里很清明,一点都不像一个失忆人一样茫然不知所措。他问:“我是谁?你们又是谁?”
众人面面相觑,一时都不知怎么适应他的这种冷静,而且,查理大叔、波特大婶、医生,这三个人是不知道陆明志是何人的;就是我,也只知道陆明志是男人和许丹言的最好的兄弟,是爱莉丝妈咪的干儿子,是扬帆集团的副总裁,其余的信息,我一概不知。
“你叫陆明志,是扬帆集团的副总裁,还是这次广告策划案的负责人。”邋遢大导简洁明了地说。再把房间里的人作了一番简短的介绍。
“就这样?”陆明志挑眉,显然是不满意这个回答。
邋遢大导一把把我扯到陆明志的面前,说:“他是你恋人,你有什么问题都可以问他。”
“啊啊,邋遢大叔,你别胡说八道,我都说了我跟这个坏人是没半点关系的。你耳朵有毛病听不懂我的话吗?”我急急撇清与陆明志的关系,呸,我跟他就是没有关系!
哪知陆明志突然皱着眉站起来,把被邋遢抓住而想挣脱的我捧住,仔仔细细的端详着我的脸。
我吓楞了,哪还忘得挣扎?连邋遢大导松开了我也没感觉到。
后来听邋遢大导他们说,我当时跟陆明志就像一对久别重逢的恋人,彼此深情凝望,害得他们都觉得那画面很唯美,正想拿着相机拍下时,他们说,陆明志的话把整个浪漫的气氛破坏得彻底,
陆明志放开捧着脸的手,还微微施力,把我推了一下,转头对邋遢大导说:“这么普通的样子,我怎么可能看得上?而且,这是男孩吧?梅莉森先生,你要开玩笑也得找个更让人觉得可信一点的。”
“呵呵,邋遢大叔,你看吧,我就跟他没有关系。”说完,我看向查理大叔,“大叔,我们送医生回镇上了。波特大婶,谢谢妳的招待了。”
“不过……”
陆明志慢腾腾的“不过”二字让我快跨出房间的脚步顿了下来,想想肯定不是好听的话,又继续往外走。
“不过,梅莉森先生,我对这个男孩比你们是有更多感觉。或者我跟他的关系是不一般呢。”
我就知道不该在到“不过”时顿一下,活该脚尖一下踢到门槛儿,活该身体倾斜着往地上扑去。
陆明志,你这个大坏人,为什么不干脆救约瑟夫美少年的时候牺牲了呢?!
第七十五章:失踪之迷
直升机的螺旋桨把地上枯黄的草吹得漫天都是。
听着声音的众人从屋子里跑出来,站在查理大叔家的房子前,远远的看着,等待着直升机的螺旋桨停下来。
现在离陆明志醒来不过一个小时,也既是说,我从家里出来不过六个小时的时间。
用膝盖就能想到,直升机里的人,除了男人,我不做其他人去想。
果然,直升机的桨一停,男人抱着小鬼走了下来。
一步一步优雅的走了过来,他怀里的小鬼“咿咿呀呀”地朝我叫着。
然后,那个我担心的爱德华和许丹言也从机上下来。
他们的脸色有些苍白憔悴,不像是失踪三天的人,倒像是狂欢了几夜没有睡好觉的样子。
——
我从众人的后面挤到前面,向男人他们快步跑了过去。
“丹言,爱德华,你们去哪里了?我特地出来找你们,可是我迷路了。”我边跑边说。
想去抓着爱德华看清楚他这三天有没有受伤,但是许丹言大手一捞,把我带进他的怀里,低头就是狠狠地吻了下来。
“唔……放开……我。”
这哪是吻啊?我看是许丹言在发泄他的愤怒。
“小不点,我想你!”温柔的话瞬间一转,变得y森森的,“可是我好不容易回去,看到的却是一张鬼画符的字条,你——!”
看着气得说不出话来的许丹言,我忙顺着他的胸口,说:“殇说你们失踪了,我很担心你们,所以才会想用自己的方法出来找你们。”
在许丹言又想低头下来吻我时,我若无其事的走到爱德华的面前,抬手抚摸着他的脸:“你没睡好吗?都有黑眼圈了。”
爱德华捉住我的手,把它压在他的脸上覆着,眼神很复杂,说:“温旭,你要是担心我们,就不要到处乱晃!看不到你,我们更是担心。”
“哦。没事的,我正打算坐查理大叔的车子去镇上再坐火车回去了。”说完,我抽回手,走到抱着小鬼的男人面前。
男人的脸很平静,眼睛也很平静,可就是这样,男人才可怕。也不知道他在心底酝酿着什么对付我的y谋,让我感觉头皮发麻、心里发慌,而且,还有一个虎视眈眈的许丹言在笑眯眯地看着我。
我是人鱼我怕谁?!
从男人的手上接过早就想扑进我怀里的小鬼,用手肘轻轻地顶了顶男人的手臂,问:“殇,你是来接陆明志那个坏人回去的吗?”
我的话让男人,和许丹言爱德华都露出了一瞬的惊讶。
男人低眸凌厉冷酷地看我一眼,抬头往我背后的众人看去。
“我是根据你手机上的追踪器找来的,并不知道阿明在这里。”
我回头同怜地看了一眼站在台阶上的陆明志,和因为男人他们的到来而呆若木j的一众人。
————
男人他们堂而皇之地走进查理大叔家的厅里,虽然不满厅里的杂乱,但还是在看不出颜色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查理大叔和波特大婶有些拘谨。也对,男人的冷酷,许丹言的优雅,爱德华的高贵,这三个人的气场可不是一般人能比拟的。而拍摄小队里,也只一个失了忆的陆明志能够瞧上一瞧,因为陆明志本来就是他们的兄弟嘛。
波特大婶从厨房里找出最好的点心和果汁来招待这些气势不凡的客人,之后就把厅让给了我们这些外来者,而他们夫妻则是悄悄地退了出去。
现在厅里是呈四角的坐势,男人,许丹言,爱德华,他们三个坐得较近,身后站着管家和阿壹他们几个;陆明志坐一方;其余的六个人坐一起;至于我,在他们都坐好后,搬了一张椅子,抱着小鬼坐在最靠门边的地方,随时好逃嘛。
——
怎么说呢?厅里的气氛表面平静,实则波涛暗涌,诡异得令人身体发寒。
啰嗦女助理轻撞了一下坐她旁边的化妆吊臂男,轻轻地说:“呐,祖德,那个冷酷的帅哥是顾先生呃。他是来接陆先生的吧?他们不是分了吗?”
“有没有分只有他们当事人才清楚,媒体的报道什么时候都不能听信的。而且,陆先生也是扬帆的副总裁。如今失踪三天,顾先生也是会找过来的。”化妆吊臂男也轻声说。
声音虽轻,可在这冷凝的厅里,有耳朵的人都听到了。
“你们说我跟他是一对?”陆明志微蹙眉望了男人一眼,然后冷冷地扫视着拍摄小队成员,不愠不火地开声了,“梅莉森先生不是说我跟那个丑八怪是恋人吗?”
我觉得嘛,无论我把自己缩小或是隐藏到何种程度,那些火,都会烧过来的。
看着男人、许丹言、爱德华,他们s过来的眼神,我抽搐着嘴角,说:“你们不觉得陆明志很奇怪吗?他失忆了,脑袋也出了一点问题。”
三个人又把视线挪到陆明志的身上,看怪物一样的眼神看着他。
“阿明,你真的失忆了?难怪刚才你没有一见到我和阿殇就冲上来要打斗。”许丹言绝对是幸灾乐祸的语气,“也难怪你没有自己找回家去,还以为你被菠萝蜜吹走了呢。”
“我不介意现在跟你来一场。虽然我不记得你是谁,但是看到你这个狐狸的样子,就想揍你!”陆明志反唇相讥。
我低头看着怀里的小鬼,笑。
“那还是算了,我还不想破坏了这户人家的屋子。说实在的,阿明,你还记得什么?”
“只是记忆,常识还是在的。别问我一加一等于几这种笨问题。当然,也别告诉我,我跟那个棺材脸是一对,我的胃口没那么差,那还不如那个笨笨的丑八怪。”
“我可以告诉你,你跟阿殇的关系嘛,你自己去想,或者直接问阿殇。至于你口中的丑八怪,他可是我的亲亲爱人,难道你不见我吻他?!”
厅里的气温骤降,拍摄小队的成员除陆明志,都是一副下巴掉地上的呆样子。
“什么!?”啰嗦女助理猛然惊叫出来,“为什么好男人都被男人抢走了!这还让我们女人怎么活啊?!”
“如果是妳这样的女人,我都愿意去喜欢男人!”邋遢大导毒舌地说。
“大导,你不带这么欺负女人的,小心我诅咒你爱上男人!”啰嗦女助理凶狠地说。
其实这个拍摄小队的成员,都很好玩的,要么就很能闹如啰嗦女助理和邋遢大导,要么就安静得没什么存在感的其他几人。
这不,本来“一触即发”的气氛被邋遢大导的毒舌和啰嗦女助理的一惊一咋给搅和了。
我眨巴着眼睛看着邋遢大导,问他:“邋遢大叔,你还没有结婚啊?”
邋遢大导抽搐着嘴角,脸色也黑了下去,火药味较重地说:“我才三十三岁,别老是大叔大叔的叫!”
“电视里说男人过了三十岁就是大叔了。”我说这话时像男人望去,他的表情没变,在我看过去时,他那深邃无波的眼底微光流动。
许丹言和爱德华也都看着男人,因我的话而笑。
我接着说:“那我是最大的大叔了。”
一只乌鸦从众人的头顶飞过;两只乌鸦从众人的头顶飞过;三只乌鸦从众人的头顶飞过……
好半晌,邋遢大导说:“小弟弟,你的冷笑话真冷!”
“呵—呵—呵,是吗?”我低头撇嘴,我哪有说什么冷笑话啊,这些人,会相信我的也就只有男人和许丹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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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男人、许丹言、陆明志三个人走到外面说话了,当然,我们都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
在他们三个到外面说话的时候,爱德华告诉我他失踪三天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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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他从海边别墅离开时,大雨就已经下了起来,却没有想到只有半个小时的路程因为台风登陆的时间预估错误,而且台风的强度直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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