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裤。《据说天才只需一秒就能记住,发布地址:》她给了我一个调皮的笑容,我们都知道,这样瑞奇将能够脱下内裤,无需要先摸索解开吊袜带。
她穿上低胸上衣和迷你裙,以及黑色名牌红底鞋的高跟鞋。她爱红底鞋的红色鞋底高跟,认为它们很可爱。我认为它们是让人讚叹的性感!
她吻了我,然后脱掉她的戒指,放在梳妆台上。用一个狡猾的笑容看着我,她把瑞奇的戒指戴在她的脖子上。金链清晰可见,戒指就挂在她的上衣内落在她的乳房之间。“我就知道,你喜欢这样。”她带着一个会心的微笑说。她手往我身下摸,感觉到我的勃起。“就知道你会是这样。”她带着一个顽皮的笑容说。
瑞奇来到稍晚。当她看见他,她的脸焕发起来。在他们拥抱和亲吻时,我被挤站到一边。珍给了我一个蜻蜓点水的吻,他们离开。
差不多到午夜时分,珍给我电话。派对仍然在热闹进行,我很难听清珍的声音,因为背景响亮嘈杂的音乐声。我告诉珍,她应该再次留下在瑞奇那过夜。《据说天才只需一秒就能记住,发布地址:》这麽晚了,我不想让他开车送她回家,至少不要在饮酒后,我也不想让她这麽晚单独乘坐出租车回来。她没有坚持。我觉得她是想与瑞奇过夜像上週末一样。她答应第二天一早会回家。
这一次,她真的守信,第二天早上九点她回到家。她打了一辆出租车回家,因为她离开时瑞奇仍在熟睡。她考虑到我,让我感觉很舒服,也抚慰着我。她仍然很累,于是我们上了床。我们温柔的做爱,然后她在我的怀裡睡着了。我也昏睡过去。我们醒来,一起洗个澡。她替我全身擦肥皂洗淨,然后她蹲下,到我下面,我洩了后,我也回报她,也帮她吃了出来。
我们穿好衣服,出去吃迟了的午餐。她穿了一件宽鬆的短上衣,牛仔裤和平底鞋。这祇是一个家常的衣服,但她看上去仍像往常一样性感。她开始往门口走时,我说:“亲爱的?”并捏下她的左手。她起先看着不理解,但随即理会到了。“哦,我很抱歉。”她说。她赶紧戴回她的戒指。“对不起,宝贝。”她又说了一遍,看起来是那麽甜美可爱。
“妳可以戴那个,如果你想要的话。《据说天才只需一秒就能记住,发布地址:》”我说,指着有瑞奇戒指的金链。
“真的吗?”
“毕竟他是妳的男友。”我打趣。
“是啊,他是的。”她说,给我一个邪邪的笑容。她把链子挂在脖子上。她开始把戒指塞进她的上衣裡面,但她停了下来,带着狡黠的微笑问我:“放在裡面还是外面?”
“外面。”我毫不迟疑地说,下面越来越硬。
她咯咯地笑着,把戒指鍊放在了她的上衣外,使任何人都可以看到它。
我们去了在苏荷区我们最喜欢的小酒馆。这是一个阳光温馨的日子,所以我们坐在外面吃。我们放鬆,喝着咖啡读着报纸。大半时间,我们都沉默着,因为我们在看报纸,很舒适地在对方的陪伴下。有时候,我们会指出报纸上的某篇文章,我们讨论谈笑着,但大半时我们祇是在一起。不仅是我们才新婚和相爱,我们已经在一起多年,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有时候,我们手牵着手,有时我们的膝盖会碰触。这裡面没有性慾成份,这祇是很自然,舒适地,相互瞭解,相处在一起。
珍在读纽约时报杂志,我注视着她。她没有上任何妆,她的头髮扎成一个高高的马尾。雀斑在她的脸颊和鼻子上,她看起来是让我垂涎的甜美和可爱(当然也很漂亮)。我看着她的脖子上挂着的戒指。想到她就在几个小时前是在做了些什麽,我下面逐渐发硬。
就在这时,她的手机哔哔作响。她看着短信,笑了。“这是瑞奇。”她读短信,并转了下她的眼睛。“他生气了,我离开时没有给他一个告别的吻。”她发短信给他。
“妳跟他怎麽说?”
她咯咯地笑起来。“我告诉他我给了他一个吻,但他还在睡觉。”
她的手机再次哔哔作响,她笑了,她读着。“他发疯了。”
然后,她的手机响了,她看了看来电显示。她滚动她的眼珠说:“现在,他在呼叫我”,但她显然是高兴。“亲爱的,我马上就回来,”她站起来说。“瑞奇,我与麦克在外面”当她接起电话时,我听到她说,然后走开了。
她站在足够远到我听不见她在说什麽,但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她在跟他说话,看上去是这麽有生命力和快乐,完全不同于刚才只是在片刻前,我们坐在这裡看报纸时。显然他们的关係仍然在他们的痴迷期。
自从跟他约会,在她走起路来绝对都有一股特别的轻快劲儿,有这“新关係能量”使得她特别的快乐与有活力。我试图回想当我们刚开始走在一起时。她是否也曾经有如此的晕头转向,对我痴迷?我似乎还记得我们之间的关係是缓慢而稳定,即使是在一开始时,也不会像她与瑞奇的关係是像火箭飞船般一飞冲天。
她跟他说话,看着是如此的热情和快乐,微笑和热烈有说有笑。她瞥了我一眼,一次或两次,但大多她是专注在她的手机和这个跟她说话的人。在某一刻,我听到她笑着说:“我有戴它!”然后在她更多的笑声中,她的手指下意识的摸着挂她的脖子上的他的戒指。
约在十分钟后,她回到桌旁。脸上有一个大大的笑容,她坐了下来,看着远处。虽然她坐在我旁边,她仍是在本站随时可能失效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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