绅士的庄园

第13节

之后我走向霍尔男爵跟几位先生聊天的角落。
霍尔男爵是我父亲的一位老朋友,拒绝伊丽莎白的男人就是他的儿子卡洛斯·霍尔先生。卡洛斯先生也在舞会现场,他二十几岁,长相英俊,女人们的眼睛总是围在他身上打转,我可以理解伊丽莎白疯狂追逐他的原因。
我向霍尔老男爵弯了弯腰道:“大人,感谢您邀请我参加您的舞会,真是很棒的舞会,我和我的朋友都非常尽兴。”
“哦,年轻人,你喜欢就好,继续去跳舞吧,我和你父亲是老朋友,原本早就应该邀请你来往的,希望你没有感到被冷落。”男爵得体的说。
“能得到大人的邀请是我的荣幸,我还有些事情想拜托大人,再过几天我就要出访印度,恐怕要两年之后才能回来。”我说。
男爵惊讶的看了看我,突然笑起来:“原来如此,您放心吧,随时欢迎您的妹妹来我的庄园做客,我的妻子和女儿都是热情好客的人。”
同时,宾客中的夫人小姐们在悄悄探讨今晚的新客人。
第章
“哦,他可真好看,我都多少年没见过这么英俊的小伙子了。”一位胖夫人低声喃喃道:“听说刚刚成为牧师,每年有120英镑的收入,家里只有一个妹妹。”
她身旁一位高瘦的夫人轻摇着扇子说:“120英镑稍微少了些,听说继承不了土地,也没什么遗产。”
“他是姓康斯坦丁吗?该不会是那个康斯坦丁吧?”
“没错,就是那个康斯坦丁。”纤瘦的女人高昂着头颅,眼中一片不屑的神色,她是霍尔男爵的妻子。
“啧啧,我看他们兄妹两个都像正经人,怎么有那么一个不要脸的姐姐?追着男人表白,叫一般小姐早就羞愤而死了,而且还妄想做您的媳妇,简直是痴心妄想。”胖妇人谄媚的说。
男爵夫人把扇子挡在嘴边,压低声音道:“可不是吗?而且她还是个私生女,是她母亲当情妇时生下来的。”
“上帝啊!”胖妇人惊呼道。
“人家牧师兄妹俩的母亲可是男爵的女儿,拥有贵族的血统,一个肮脏的私生女怎么能相提并论。”男爵夫人傲慢的说:“我们这样的家庭也并不在乎媳妇嫁妆的多寡,过得去就行了,但是身份一定要认清,不是什么下贱女人都能成为男爵夫人的。”
舞会顺利的进行着,一直到深夜两点才逐渐有客人离去。
当晚,男爵跟我谈了很多有关印度的政事,最后他略微犹豫的对我解释说。
“我应该早些邀请你来我这里做客的,但是我跟你父亲近来有些误会。”男爵尴尬的说:“你那位私生女身份的姐姐有些……呃……过于……”
“不知廉耻。”我接上男爵说不出口的话。
在上流社会有约定俗成的规矩,女性必须是矜持的,内敛的,只能等待男士的主动追求。即使要向某位男士暗示她的好感,也只能用眼神或者扇子传递感情,千万不能表现的太明显,否则放荡的名声就传出去了,今后休想再嫁个好人家,毕竟没有哪位体面的绅士会想要一个坏了名声的女人。而我此时被伊丽莎白不顾后果的行动弄得万分尴尬,因为我们都姓康斯坦丁,不知情的人只会把我们归为一类,我倒无所谓,最害怕的是安娜会被连累名声。
男爵摆摆手说:“倘若她是位有正经名分的小姐,凭我和你父亲的友谊,以及我们相当的地位,结缔儿女婚约也没有任何问题。只可惜她并不了解我们这个圈子的潜规则,盲目的向我儿子表达了爱意,我儿子当然不会向她求婚,可是你父亲却不理解我,还给我写了封言辞激烈的信。”
“我父亲非常疼爱伊丽莎白姐姐,我代父亲向您道歉。”我满脸通红的说。
“这不是你的错,贤侄。迪安这些年越来越过分了,我们这种身份的人,玩玩情妇也就算了,怎么能把对方娶进家门呢?他还说愿意给你姐姐三千英镑的嫁妆,只要我儿子答应娶她,我不得不说,这简直是痴心妄想。一个私生女怎么配得上男爵夫人的地位呢?他就是出再多嫁妆我们也丢不起这个脸面。”男爵飞快的说。
“我已经跟父亲那边断绝了来往,带着妹妹在外生活,对于家里发生了这样失礼的事情,我万分羞愧,还请您见谅。”我尴尬的说。
“你放心吧,我不会把你父亲的过错怪到你身上,但愿他能早点明白过来。”男爵拍拍我的肩膀说。
舞会结束后,我把昏昏欲睡的安娜带上马车。而约翰和黛西小姐经过一晚的亲密相处,显然已经互有好感,举止间越发显得亲密,我对此只能无奈的叹了口气。
第二天上午,太阳高高升起时,安娜已经开始练琴了。
窗外的紫丁香树上,成千上万的紫丁香正竞相开放,花香伴随着着微风吹进窗户,吹动白色的窗帘,窗帘高高扬起,像个俏皮的孩子挡在钢琴前。
安娜正在弹奏圆舞曲,她没有弹琴的天赋,黛西小姐花了很大的力气教导她,结果只是匠气十足,我不得不承认我们兄妹两个都对艺术毫无办法。我是个男人,不会弹琴唱歌也就算了,可是妹妹却要凭借这些东西获得口碑,方便将来嫁出去,而且现在奎因特的康斯坦丁这个姓氏还被伊丽莎白弄臭了名声,所以我只能想方设法在她正式进入社交前多攒些嫁妆了。
安娜谈完一首曲子,微笑着抬头看我。
“弹得真不错。”我违心的赞美道。
“明天早上我们一块去教堂做礼拜吧,我答应那里的修女做一些软垫,明天可以送过去。”安娜笑着说。
“听着,亲爱的。”我坐在她身边说:“我有件重要的事情要告诉你。”
安娜见我郑重其事,于是面向我,担忧的问:“发生什么事了?”
“我申请了去印度传教的职位,会去那里驻守两年。”我说。
安娜脸色一白,声音微微颤抖:“印度?什么时候……”
“明天就走。”我说。
她慌乱的垂下头,盯着钢琴说:“这么急……印度那么远……跟我隔着半个地球,还有那么大的海洋……”
“我只是去两年,一眨眼就回来了,我会给你写信的。”我解释说。
“留在国内不好吗?难道哥哥在国内找不到工作,所以只能冒险出海?”安娜焦急的问。
“我去是有原因的,请你原谅我的决定。”
“不,不要去哥哥,我一想到大海就心惊肉跳,我求你不要去,你不要走,你要走的话就带我一块。”安娜小声的哭了起来。
“我会平安无事的,我向你发誓。”我把她抱在怀里说。
安娜在我身边哭了整整一个上午,下午还是打起精神来帮我收拾行李。
第二天,我在妹妹的依依不舍中,做上马车离开了家园。
……
我从未想过自己会晕船,在我连续吐了两天,以为自己会死在船上的时候,我终于克服了这项生理磨难,得以在甲板上散散步。海上的风很大,即使晴朗的天气也一样,海鸥却能乘着风,在航船上空斜斜飞动。
这是一艘很大的帆船,据说有上千吨的吃水量,是当今世上最大的航船之一,船舱里还裹有大炮,谨防在海上遭遇海盗。
甲板上到处是忙碌的水手,他们赤着膀子,皮肤晒得黝黑。身体很灵活,在高耸入云的船桅中钻来钻去。我站在船舷上时,他们会笑嘻嘻的找来,求我给他们祷祝,热情的我都要招架不住了。
作为一位牧师,船上除了船长,我的身份最高。我在船上遇到了一位商人,名叫艾文·弗兰克斯,他三十多岁,常年住在印度,这次回英国是为了送儿子读书。我生病期间多亏他照顾,因为走得匆忙,我没来得及雇佣贴身仆人,还是他把自己的一个男仆派给了我。
艾文也是一位乡绅的小儿子,因为没有继承权,书也读不好,所以他十几岁的时候就带着几百英镑出门闯荡了,虽然放弃了绅士的身份,却成了一位出色的商人。
他对我孤身出海感到惊讶,但也由衷赞美:“海洋是男人实现野心的摇篮,那些龟缩在土地上,从未面对过大海的男人都是懦夫。像你这样大胆的男人正合我的胃口,难以置信你居然是个文弱不堪的修士。”
我其实没有那么大胆,大海对我而言也是个令人恐惧的地方。茫茫的大海无边无际,只有成年累月的寂寞日子,这种寂寞会把人弄疯,而且还要面对随时可能出现的风浪,说不定一次出海就再也不能踏上陆地了。
我想去印度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寻找爱德华,我曾经有机会让他避免悲惨的命运,可却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放在心上。虽然根据前世的记忆,他会平安归来并且再度富贵,可我很想亲自确定他是不是真的平安无事,只要亲眼见到看他还活着,我也就放心了,否则我将难以承受内心的谴责和痛苦,悔恨将伴随我一生。
所以我对艾文说:“其实我也是迫不得已才出海,否则我也不敢上船的。”
“不必妄自菲薄,牧师先生,不过作为一个前辈我应该提醒您一些事情。”艾文对我眨眨眼睛说:“等会儿我们在塞尔维亚港停泊的时候,您去买一些货物带到船上,酒、布料甚至药品,等到达印度卸货时,你随身携带的钱财至少能增加三倍。”
“真的吗?这可真是……”我惊讶的说。
“能携带枪械最好,那些东西最值钱,不过要小心被当成走私贩。”艾文笑着说。
在西班牙的塞尔维亚,船队停了一夜,我听从艾文的建议,把身上携带的150英镑中的100英镑全都买成了酒和药品,东西不多,刚好把我的房间装满。以至于再次起程的时候,我只能在狭小的空间里生存了。
海上的生活十分难熬,船上只有船员和水手,我和几位商人还算有共同话题,所以经常聚在一起喝酒打牌。
这些商人从英国运出了大批货资贩卖到世界各地,同时再从世界各个地方运送商品回国,以赚取其中的差额利润。
“我父亲那辈的时候,经常来往于东方。那里最大的国家叫做清,她富有至极,父亲说那里人口繁茂,土壤肥沃,即使平民百姓也生活富足。父亲把他们的丝绸、瓷器和茶叶用船运回英国,一趟就能赚上千英镑,可是十几年前,他们的皇帝颁布了封锁港口的命令,从此再也无法跟他们交易了,真是遗憾。”一个商人说。
“现在最有赚头的还是黑人贸易。”另一个商人说:“把一个黑人卖到新大陆或者南方大陆能赚5英镑,加上他们在大庄园劳作带来的利益,政府赚的盆满钵满,可惜不许走私。”
“最近有很多人站出来反对黑人贸易,认为那不道德。”我说:“我支持这样的观点,上帝面前人人平等,黑人也是人,我认为不用过多久,黑人贸易就会被禁止了。”
“您的想法太单纯了,牧师先生,新大陆上那些大庄园主可不会赞同这样的观点。”
“我搭乘过那些贩卖黑人的船只。”艾文先生说:“他们非常可怜,奴隶贩子动不动就拿鞭子抽打他们,甚至就这样活活打死。航船上缺少食物和水,一大群人被绑在黑漆漆的船舱里,里面憋闷、臭气熏天,他们在里面没有水和食物,死掉的尸体直接被扔进大海,甚至有鱼群一路跟随船只,就为了吃落下水的尸体。”
“上帝啊,太可怕了。”我恐惧的说。
其中有一个尖刻的商人对我们的观点不屑一顾,他嘲讽我们说:“你们的观点我无法认同,那些黑人根本算不上人类,他们不过是一种野兽,而且生性懒惰蠢笨,没有我们把他们带出荒蛮之地,他们至今还活在愚昧中。被我们驱使工作,还能创造点生存价值,否则他们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
这个商人说话尖酸刻薄,我们大部分人都不太爱理睬他,偏偏他还总是喜欢高谈阔论。
“你们知道他们生活在气候温暖的地方,那里没有冬季,一年到头食物繁多,只要伸伸手就能得到枝头的果实。不像生活在北方的人,如果温暖的季节不努力贮存食物和柴火,冬天就只能饿死冻死,所以生存环境越恶劣的地方,人们就越勤劳聪明,而生存环境越舒服的地方,人们就越懒惰蠢笨。”商人说。
他的结论似乎有一定道理,可他随后又说:“我证实他们仍然是野兽的观点是,他们仍然像动物一样,男人女人随便,没有羞耻观念。男人发泄之后就跑掉,由女人单独养大孩子,却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这样的情形也能称作人类吗?”
商人的言论很难听,却有人赞同的点了点头。
我叹息了一声说:“我不知道我们今天的行为到底如何评判,可将来有一天,我们必定会为今天的所作所为后悔的。如果上帝赐予了黑人一片富裕的土地,我们就没有资格仗着力量去抢夺上帝给他们的宝物,更没有资格带他们远离家乡。这样做必然有后果,可是我们今天却看不到,所以人们仍然继续着可怕的行为,但愿将来没有天谴。”
作者有话要说: 我好像在《汤姆叔叔的小屋》里看到过这样的剧情,不记得了。
残忍的黑奴贸易天理难容,现在那些西方人已经在为此付出代价了。
而让我惊讶的是,世界上最早的黑奴贸易居然在中国,唐代就有了,而且数量极多
第章
航船在海上行走了三个月,我们每天望着茫茫的大海,等待日出日落。虽然也遇到过几场风浪和暴雨,但船队还是平平安安的绕过非洲来到了印度最大的港口加尔各答。
印度这个国家位于热带,气候又潮湿又闷热,我却必须穿着黑色的修士教袍,我感觉不到一会儿,身上的衣服就湿透了。下船前,船上的水手们纷纷来向我道别,并要求我为他们祷祝,我猜船上的人很喜欢我这个牧师能跟他们搭乘一条船。
艾文先生却嘲笑我:“他们当然喜欢你,你是我们整条船上最迷人的先生,他们平时大概都想着你入眠吧。”
“你这个玩笑可不好笑。”我不赞同的摇头说。
“果然不愧是修士,您的生活方式和思维都太拘谨了,那些船员一出海就一年半载,船上又没有女人,有时候船员之间也会互相抚慰。”他笑着说。
我对他的言论不可置否。
很快,船板放了下来。刚一下船,我就被印度的异国风情迷住了。
港口上非常热闹,到处是棕色皮肤的印度人,不同于黑人的长相,他们的五官非常美丽,因为印度人多是雅利安人的后代,所以看上去像黑皮肤的欧洲人。港口上有不少运送货物的骆驼和大象,这些动物我只在画册上见过,亲眼看到时,简直震撼的我说不出话来,世界上竟然有这么奇妙的动物。
艾文吩咐他的仆人搬运我的行李,并且在港口附近找到了一间英国人开的餐厅,处理掉了我的货物后,我果然得到了300英镑。
我在艾文的帮助下来到了英国总督府,那里的一位军官热情的接待了我。
“我们一直在期待新的牧师,您可以住在军营附近的教堂里,那里有几位会吏可以听从您差遣,科尔牧师掌管整个教区,但他近来身体不太好,需要有人来帮忙。”
我向他打听爱德华的事情,对方却告诉我:“我们这里没有一位叫爱德华·费蒙特的先生,也许他根本不在这个城市。”
之后我在教堂里见到了科尔牧师,他头发花白了,面容十分慈祥,总是笑眯眯的。他是一位虔诚的教徒,不为金钱地位,只为了传教漂洋过海来到印度。而且他还是一位知识渊博的绅士,自己研读医学,经常帮助穷人。我的到来缓解了他的麻烦,最近他双脚浮肿,根本无法外出,哪怕做弥撒也坚持不住。
他带我熟悉这里的环境,并对我说起印度的历史文化:“这个地方在我们到来之前根本没有国家的观念,无数个小国家星星点点,光语言就有上千种。”
“但是他们非常好管理,因为这里的风俗分四等人。最顶层的贵族叫做婆罗门,掌管印度教的祭祀庆典;其次叫刹帝利,是地主有钱人;然后是吠舍,从事农业、手工业、商业的平民百姓;最后是首陀罗,他们是乞丐。婆罗门胆小软弱,见军队只是图利,于是主动帮总督府管理下层人民。”
我为这些异国他乡的文化传统感到惊讶,于是问他:“他们难道一点也不反抗吗?”
科尔牧师摇摇头说:“掌权的婆罗门只在乎自己的利益,他们甚至没有国家这个词的观念。而且他们异常残忍冷酷,随便杀死下级种姓甚至不需要负一点责任。有钱的高种姓还会蓄养‘神女’,把几百个年轻美貌的‘神女’养在家里供自己和客人淫乐,而庄园里无数奴隶正在为他们劳作。所以即使他们是贵族,也是一群未开化的野蛮人。”
科尔牧师似乎是个悲天悯人的人,他怜悯印度的贫苦百姓,并对英国侵略印度,奴役当地百姓心生不满。他甚至开了一家孤儿院,专门收养被遗弃的印度孩童。
“印度教是本土教义,当地百姓很难接受我们这些外来传教士,所以要对他们原有的教义表现出尊重。”科尔牧师带我外出传教时说。
“要怎么表现出尊重?”我问。
“比如亲切的礼拜他们的‘神牛’,在街上遇到了牛,你就抚摸它们,表现出喜爱。”科尔牧师提出了很奇怪的建议,而我严重怀疑该方式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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