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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番外】明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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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谢芷默不是这样的人。
明笙一直都知道,谢芷默有一个念念不忘的初恋。在她刚成为谢芷默的好朋友的时候,恰好是他们刚刚分手不久。谢芷默表面装得平静,可是背地里时常伤心。
有时候她们两个一起逛街,在商场里见到一个跟那人相似的背影,谢芷默的表情都会突然变换,连笑容都收敛。虽然还是平静地一句一句答着她的话,但是能看得出来她明显的心不在焉。
每逢纪念日的时候,这个情况更加严重。谢芷默连跟她吃饭的时候胃口都会变小,总是一副刚刚被抛弃的样子。明笙每每想要摔碗,问她:“到底是何方大神把你伤成这个样子啊?”
谢芷默的态度永远是不咸不淡的,说:“没有啊。”
简直把人都当傻子。
她们两个,紧密得像是一朵花上的枝叶。一朵向日葵,而她是阴面。
明笙不能理解她的念念不忘,就像谢芷默不能理解她的潇洒超脱一样。身为闺蜜,在感情的事上她除了能在她每次伤心的时候例行出现以外,也不知道该拿她怎么办才好。
直到一个人的出现,林隽。
他大概是那种,所有二十岁出头的女孩子都会喜欢的类型。相貌清俊,气质干净,年轻有为又不至于大富大贵到一般人觉得高攀不上。他像是所有言情小说里都会出现的那种男神式的人物,不仅样貌符合标准,而且性格俱佳,在足够的善心外加一点小小的幽默毒舌。
明笙觉得她如果是谢芷默,大概早就拜倒在林隽的光环下好几回了。
值得庆幸的是,林隽似乎也对谢芷默有那么一丝兴趣。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明笙大有种天下为己任的感觉,三个人一起出门的时候,也经常找各种借口给时间让他们俩独处。
但谢芷默像根木头一样,对她的所有调侃编排试探撮合一概无视,并且义正言辞地说他们只可能是普通朋友关系。
明笙对此嗤之以鼻。男女之间的纯友谊,要么一方长得奇丑无比。若非如此,那就肯定的一方打死不说,一方装傻到底了。
她也不心急,反正这两人一个忙于工作,工作封闭接触的人有限,所以身边一直缺少合适的待嫁女性,另一个虽然走遍大江南北接触各种人事,可是紧闭心扉,也不见得有别的人能走进她心里。
所以在明笙眼里,这两个人迟早是会在一起的。
可是她没有想到,这场拉锯战居然能持续五年之久。
在这期间,她经历了在微博上意外走红,变成了个小有名气的网红,身边的人也不像以前那样换得那么勤那么随便了。陆陆续续谈过两任男友,一次比一次短。
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么年轻的时候,她还没有好好爱过什么人,就好像被生活磨尽了所有锐气,虽然也渴望能找到一处安栖的树枝,可是整个森林在她眼里好像都乏味,没有耐心在谁身旁长久地淹留。
而她的男友也从来没有公开过。所以在粉丝心目中,她像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清高得看不上任何一处世俗之地。
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哪里是不食人间烟火,是被人间烟火熏得太疼了,她几乎不敢睁开眼,再看一遍自己的来路。
手头不再拮据了,她不像一般人那样精打细算着经营,一直是赚一笔花一笔的状态。接了一个广告赚了几万块,转眼就定了旅行的机票花出去。
她办了去英国的签证,准备一个人成行。四海为家的人,有时会本能地渴望地域空间上的辽阔,仿佛这样才可掩饰她无处可归的迷茫。
离出游半个月的时候,她和一个私交尚可的广告公司经理一起出门。两个人因为工作认识,对方是个三十几岁的男人,有一个上幼儿园的小孩。她能看出来他有点喜欢她,但他风度一直都还不错,相处的时候也一直很规矩。这样的人已经算是老实,对她有好感其实不是一件坏事,只要没有付诸行动,她便不怎么在乎。
明笙还记得那家酒吧。那个广告公司经理约她的时候说要给她引见一个广告商,但是真正去的时候,他又说广告商的飞机误点,这会儿刚到s市,得迟到一会儿才能过来。
明笙这样的戏码见得多,心里清楚半真半假,当天晚上喝饮料的时候都谨慎了不少。
中间她去洗手间补妆,准备给人打电话报个备,也好找机会脱身。从喧闹的酒吧走到洗手间前面的走廊,安静了不少,耳边嗡嗡响。她脑子里过着各种利害关系,走路的时候也没那么注意,有个年轻男人喝垮了从洗手间出来,摔倒的时候直往她身上扑。
她躲闪不及,眼看着就要被扑个满怀,那个男人突然被人拽住了。一张年轻白净的脸从那个男人背后探出来,看得出来他的不耐烦,但对她还算挺有礼貌,痞痞地给她道歉:“我朋友喝垮了,没撞着你吧?”
“没有。”明笙只看了他们一眼,就回过了身,给林隽打了个电话,然后在公用洗手池前气定神闲地专心补妆。
旁边传来一阵呕吐声,年轻男人拍打着那个醉鬼骂粗口:“你特么还没吐完啊。”镜子里映出他无奈又不好放之任之的脸。
她一笑置之。那张堪比韩国小鲜肉的脸突然抬起来,眼神在镜子里跟她交汇了一下。明笙没有掩饰自己的笑意,只是收回了目光,凑近镜子去观察自己的眼线有没有晕开。
那人好像并没有把这短暂的交集当成一次萍水相逢,一直没有挪开眼。那眼神里分明写着,一晚上都太糟糕,好不容易看见一样让人眼前一亮的东西。
他一边拍着他朋友的背,一边饶有兴致地看着她极为细致地补妆,眯起眼说:“不用化了。你本来就很漂亮。”
明笙确实在拖延时间,所以补妆补得磨磨蹭蹭,没想到有人会借此跟她搭讪。
她回过头去看他,眼神空茫茫地打量他。她身材高挑,又穿了一双十几厘米的细高跟,看一般男人都有种居高临下的傲慢,但眼前的男人身材高瘦,即便没站直身子也不输气势。
而且,不得不承认,他的皮相很好。这个眯起眼的动作,别的男人做起来,总会有种挡不住的猥琐,可他的眼睛很亮,漂亮的轮廓清爽的头发,哪怕是这样轻佻的眼神,也有种邪气的俊朗。
不过皮相好的男人她也见过不少。明笙放肆地看了会儿,嘴角勾了勾,就又回过身去描眼线。
正巧,旁边那个醉鬼也吐得差不多了。有两个穿着工作服的男人过来,对着那人点头哈腰,问了两声“江少好”,再帮忙把喝醉的人架走。
这么年轻,又这么有脸面,看来是个富二代了。
明笙在心里给他下了定论,正好手机震起来,她瞄了一眼来电的人,随即收了化妆包准备回去。
她回到酒桌上,那个经理似乎等急了,问她怎么这么久才来。她说接到男朋友电话了,等会儿人就要过来,恐怕得失陪,广告商也只好下次再见。
她演技很好,一脸惋惜的模样。等林隽过来救场,根本不需要演技,一股高冷范儿的正宫男友架势,就把她送出了酒吧。
两个人在地下车库边走边讲话,林隽无奈地笑她:“以后跟来历不明的男人少出来。我不是每天都有空来救火。”
明笙一副没心没肺地说:“也不是来历不明啊。人家也是合理合法的工作关系,我哪知道你们男人都这么龌龊?”
林隽跟她拌嘴经常是两败俱伤,这会儿说了声“打住”,问她:“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明笙摇头:“我家离你家多远啊,你明天不还要上庭呢么?先回去吧,我还要找个朋友。”
她其实只是想一个人走走透气,但是这么说肯定会被拒绝,所以就随口胡编了个借口。
林隽显然能看穿,但他对什么人都没有百分之百的上心,叮嘱她:“你自己小心,有事打我电话。”
然后便是她站在原地,看着林隽开车走掉。
她踩着高跟,慢慢走向地下车库的电梯。
一个人的夜晚百无聊赖,做什么事都不用赶时间,她只想出去吹吹风。
结果一回身没走几步,一个熟悉的人从柱子后面转出来。
还是那副邪气的笑容,一眼便能看透他的花花肠子。但他丝毫不避讳,非常坦荡地向她传达他对她的兴趣,意有所指地挑眉瞥了眼车库出口:“不是男朋友吧?”
明笙站定:“是又怎么样,不是又怎么样?”
他完全不接招,笑着说:“是的话怎么会替你解了围又一个人走掉。”
一般人大约会委婉得多。但是他非常坦率,坦率到一种欠打的地步,挑着眉问她:“你是不是很缺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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