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梦的各种功能,我们毫无异议。***梦是心灵的安全阀,根据罗伯特(1886)所说,所有有害的事物都会在梦中表现得无害,此种观点不但切合我们所讲的梦产生双重愿望满足的理论,而且它对我们的价值要比对罗伯特自己的更大。关于“心灵能自由地建构梦”的观点,也吻合我们的理论,即前意识的活动允许梦自由地展。
施尔纳关于“梦想象”的重要性的观点以及解释,深得我们的认同,但我们只能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实际上,问题不在梦创造了想象,而是潜意识的想象活动在构造梦念时挥了重要的作用。关于梦念的缘由,施尔纳也给了我们极大的启。但他认为所有梦的工作的事物,几乎皆源于白天的潜意识活动,而它既是梦的诱动因,同时又是神经症症状的诱动因。这和我们的关于“梦的工作”的认识是不同的,并且梦工作的含义也比较窄。
最后,我们也一定没放弃研究梦和心理紊乱之间的关系,只是在一个稳固的新基础上开始了这种研究。
所以,我们提出了一个关于梦的全新的理论,它兼容以往作者们所提出的各种不同的对立观点,使之结合成一个更高级的单元。他们的大多数研究现都为我们所用,只有少数遭到了我们的舍弃。自然,我们的理论大厦还在建设中。除了那些我们在涉足心理学的暗处所遭遇的复杂问题外,我们的面前似乎又出现了一个新的矛盾。我们一方面认为梦念源于正常的心理活动,但另一方面却又现梦念中存在着大量的不正常的思想过程,并进入了梦的内容,而且在解析梦的过程中又会再现。所有那些我们所谓的“梦的工作”的过程,都明显和我们所知道的理性的思维过程截然不同。为此,先前作者们尖刻地判断梦中生的是低水准的精神活动,似乎就有可原了。
我们已现,梦是对许多源于日常生活并完全符合逻辑秩序的思想的替代。所以,我们并不能对这些思想均来自正常的心理活动产生质疑。我们认为有价值的思想,并使得人类取得更高成就的思想,都能在梦念中现。不过,我们无须认为,这类思想活动是完成于睡眠中的,不然将会大大地弄乱我们对睡眠的精神状态的理解。反而这些思想有极大的可能是源于近期的,不过是在起始就没有得到意识的注意,并完成于睡眠开始前。由此,我们只能这样认为,可能复杂的思想成就无需意识的协助就能完成。这一事实,得到了所有对歇斯底里患者或强迫症患者的精神分析结果的证实。如果在白天我们不能意识到这些梦念的存在,那么这自然不是它本身的缘故,而是有许多其他原因。梦念成为意识的前提,还需要另一种特殊的精神活动的协助,即要注意力参与才行——注意力是一种具备一定能量的功能,并且可以在两个思想间转移。此外,还存在着另一种方式妨碍梦念进入意识层。意识的反思活动显示,在对注意力的活动利用时,我们顺从着一个特别的进程。如果在这个进程中,我们遇到一个不能经受批判的观念,它就会中断,即注意力对这一观念的贯注停止了。似乎,以这样方式起头又中断了的思想,会接着进行下去,而不会再受到注意,除非它在这一进程中的某点达到了相当的强度,而再次引起意识的注意。所以,如果一个思想在一开始就由于被判定为错的或对目前的理智活动一点儿用处也没有而遭到排斥,那么可能导致的结果是:在未受到意识注意的条件下,此思想继续展,直到睡眠开始前。
在此,总括一下:我们将这类思想称为“前意识”,假定它是完全理性的,并相信它的可能结局不是被忽略或被中断,就是被抑制。我们能够对观念系列生的过程做更简洁的叙述。我们认为,当产生某个目的性观念时,就会有一定数量的兴奋——我们称之为“贯注能量”被转移到此观念选择的各种联想途径上。所以,那些被忽略的思想序列,则是未曾得到此种贯注者,而“被压制”、“被拒绝”的思想,则是此种贯注被收回者。在这两种形下,思想的展都得靠自身的兴奋。在某些时候,一个具有目的性贯注的思想能够吸引意识的注意,并因意识的参与而得到“过度贯注”。下面,我们就要阐明一下意识的性质和功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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