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之重生源稚女

第三十八章 傲慢与偏见

    第二天,路明非从床上醒来的时候,宿舍的窗户还开着,晨风飕飕地从外面吹进来,喜欢裸睡的路明非被冻醒,赶紧拉上一床被子继续睡个回笼觉。
    今天是美好的周末,没课没实验,他总算可以安心地睡个够,而不用担心诺玛的通讯打过来。
    在非周末时段,若路明非赖床或者准备逃课,诺玛总会贴心地给路明非打来早安的问候,说什么担心路明非错过精彩的课程,要提醒路明非赶紧起来上课。
    学院的其他学生都没有这种服务,诺玛说这是S级学生特有的招待,还说什么早起的鸟儿有虫吃。
    路明非很烦那个人工智能,早起的鸟儿是有虫吃,但路明非是懒虫,早起的虫子被鸟吃...
    他翻了个身,侧着身子,迷迷糊糊之中看见对面铺上的被子已经叠的非常整齐。
    路明非咂咂嘴,源稚女一直都起的很早,这个家伙昨晚凌晨才回来,现在又那么早就起床,路明非也不知道这个家伙到底是什么物质组成的。
    拥有全宇宙最大引力的床对他而言居然形同虚设,每天的睡眠时间在四个小时以下还能精神抖擞,反正路明非是做不到的。
    裹着被子吹着舒服的晨风入睡,路明非觉得自己快要羽化升华了。
    他很快就进入状态,梦境中的那个红发女孩又出现,这已经是第三次,路明非一直认为这个世界上只有诺诺才有那红霞披血般的长发。
    他想要靠近那个女孩,女孩转过头,笑靥如花,很好看,她牵住路明非的手,两人奔走在花海之间,走过山川溪流,攀过山,看过雪。
    和她在一起的时间,路明非总是觉得很开心,好像身边围绕着一轮红太阳,总是很温暖。
    可每当梦醒的时候,路明非都会觉得意外的空虚,因为一旦梦醒,他甚至连女孩子的样貌都记不起来了,唯一能想起来的,还是她红色的头发。
    梦境中,路明非搂着女孩柔软的腰,两人坐在湖畔的柳树下踢水,女孩歪着头,脸上嵌着梨涡般的浅笑,凑过香唇来,两人甚至能感受到彼此的呼吸。
    正值花前月下的美好时刻,口袋里的手机忽然响了。
    他刚摸到手机,一切的美好都成了虚幻的泡影。
    睁开眼的路明非,只见那手机在他的床上抖动闪光,里面还放着林肯公园动感激昂的《Numb》。
    有那么一瞬间,路明非抓起了手机,想要将它砸出去,可他又收手了。
    是理智让他收手的吗?
    不,是贫穷。
    “该死的,我倒要看看是哪个没素质这么早打电话来扰民,这不骂的他狗血淋头!”路明非翻盖,恶狠狠地按在了接听键上。
    “喂!谁啊!”路明非气势汹汹。
    这是他少有硬气的时候,也许是那个红发女孩给了他勇气。
    “我!”
    “你他妈谁啊!”路明非气在心头,情不自禁地骂了一声。
    电话那头也是怔了怔,随后传来了嚣张又清悦的声音,“路明非,你长本事了是吧!”
    “额...”路明非脑筋一转,神色古怪,好像察觉到声音的主人是谁了,狰狞的鬼脸立刻凑出了讨好的笑容,“啊...师姐啊...”
    “路明非,组织部这边缺人,你过来帮把手。”诺诺也懒得和路明非计较,估计这家伙也是没睡醒,自己吵了他的清梦。
    “好的,这就来,这就来!”
    路明非挂断电话,深深地叹了口气,盯着手机看了看,自言自语地嘀咕。
    “难道这就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现在美梦成真了?”
    路明非其实很喜欢诺诺,在他的心中,喜欢诺诺的程度甚至比陈雯雯好要稍微高那么一丢丢。
    他心中给所有的女孩子排了个榜单,其中《最佳初恋女友》的排名第一是陈雯雯。
    陈雯雯她安静优雅,她经常穿着帆布小白鞋,身着格子小短裙,小腿上套着白色的简筒丝袜,安静地坐在文学社的大树下读泰戈尔的《飞鸟集》,像是下凡的仙女,下来是家里有矿的小天女苏晓樯和钢琴过十级的柳淼淼。
    诺诺的脾气不太好,作为初恋有点受不了。
    可这并不妨碍路明非喜欢她,其中很大的原因是诺诺踢开了放映室的大门,甩着红色的头发,拯救了这个衰小孩。
    虽然她总是表现的大大咧咧的,对路明非说话也从来不客气,但这样让路明非觉得,他和诺诺很熟...
    这是一种错觉,觉得自己有戏。
    万一诺诺哪根筋搭错了,就喜欢衰小孩而抛弃了她的高富帅的男友呢。
    虽然这只是路明非自己的yy,但幻想还是要有的。
    没有对未来的幻想,路明非都不知道他十几年是怎么坚持下来的。
    路明非穿了条红星三角裤就从床上爬下来,芬格尔已经坐在下面了,翘着二郎腿啃着面包。
    “起床啦,工具人!”芬格尔友好地道早安。
    “你才工具人呢,你在学生会打工的时间可比我久吧!”路明非不服气,比烂的话芬格尔比他更胜一筹,他怎么好意思来说自己的。
    芬格尔摊摊手,喝了一口水将面包咽下,“我这是工作,我好歹是个部长呢!”
    “你这个部长有没有都没什么区别好吧。”路明非穿上裤子,套了一件T恤。
    “谁说的,我消息就特别灵通。”芬格尔牛逼地哼了哼,路明非却不以为然,喝了桌上的矿泉水漱漱口,“狗仔队很自豪吗?”
    “你就知道我是狗仔队,但狗仔队也分等级的,你咋不说CIA中情局也是高级狗仔队呢!”
    “好家伙,你还和他们攀上关系了是吧!”
    路明非笑芬格尔往自己脸上贴金,而芬格尔却笑路明非没有见识。
    “CIA算个屁,我每天都出入一遍他们的系统,顺手帮他们修补几个程序漏洞,他们的探员今天干了啥,中午吃了牛排还是炸鸡,晚上和哪个波西米亚的小妞约会,我都知道。”
    “你吹牛不打草稿吗?”
    “我怕草稿纸写不下。”
    “牛逼!”
    路明非也是被芬格尔说服了,在吹牛这方面,路明非的确不及他。
    “今天校董要过来了,估计是奔着康斯坦丁来的。”
    芬格尔又拿起一块面包,路明非将自己的面包拿回去,在救济芬格尔吃饭这件事情上,路明非已经花了不少钱。
    “和我有关系吗,龙王又不是我抓的。”路明非穿上鞋子准备出门,芬格尔从门后飘来一句,“这和稚女有关系的,听说校董要查明稚女的来历,这对他而言可不是一件好事。”
    路明非也不知道听没听见就关上了门,芬格尔嘴里叼着半块面包耸耸肩。
    走在路上,路明非想着学院那些所谓的校董,估计是一群板着脸,穿着黑色西服,打着头油的头发向后梳起,鼻子里冒着阵阵阴气的老古董。
    又或者是一群带着黑色帽子的资本家,他们会拄着一副拐杖,腆着一张大肚子,油光滑面的,肥硕的脸上总会带着制式的职场笑容...
    这种人路明非在家乡就见过,领导下乡视察嘛,很正常的,身边总会围着一群人虎头虎脑的。
    学生会那边到也是用心,估计到时候肯定会装出一副学风优良,勤工好学的好学生模样,校董在对着学校指指点点之后,看到了那些好学生,肯定会大声赞叹。
    这个过程,昂热校长那个老绅士一定会全程陪伴的。
    路明非已经在脑海里预演完了整个过程,他们仕兰中学以前也有过这样的情景,校门口插几面彩旗,穿着小短裙的漂亮女孩子们捧着鲜花挥手欢迎,装模作样的谁不会嘛。
    ……
    此时安珀馆,这里是学生会活动场所,诺诺站在大门口,依靠着大理石柱子,恺撒从会议室的门内走出来,穿了一件小西装,发型稍微打的好看一点。
    “准备去迎接校董了?”
    “迎接他们?”恺撒笑出了声,拉了拉他的西装,“我只是作为学生代表出席会议而已,这是给学校面子,你以为是给那些家伙脸色看的吗?”
    “这样啊,我已经安排人在会场整理桌椅了。”
    诺诺和恺撒并排走在一起,秋风有点冷了,今天的天有点阴沉,诺诺穿的有点少,鼻子发痒,打了个喷嚏。
    恺撒将自己该扣紧的西装脱下来给她的女朋友贴心地披上。
    “走开啦,肉麻死了,我一个喷嚏而已。”诺诺把恺撒的好心当成驴肝肺。
    恺撒灰头土脸地给自己重新穿好。
    “听说你们加图索的人要来,真的不去迎接一下吗?”诺诺扭了扭鼻子,又问道。
    “呵呵,你指的是我拿我的沙鹰去招待他们吗?”恺撒不屑地摇摇头,“我巴不得他们在路上出车祸,撞死算了。”
    “这么大的仇?”
    “不是仇,是恨,我最恨的就是家里的那些老古董,天天盼着他们死呢。”恺撒回忆起一些不好的事情,“我老爹就是个种马,世界各地天天泡妞,你觉得他这样的人都能当家主,我们家还有希望吗?”
    “是不像话。”
    “我恺撒,只会选这个世界上最好的女人,只会爱一个人,那些什么的沙特的皇储公主,一个比一个粪,打扮跟妖娆的艳后似的,一样看上去就是个老女人,多恶心。”
    恺撒不明白他老爹天天泡在外面的意义,这么多年也没听说加图索家里会多个继承人什么的。
    他恺撒就是加图索唯一的少主,是未来统御大局的人。
    加图索家把所有的希望都压在了恺撒的身上,认为他未来会成为混血种中的皇帝,就和恺撒大帝那样。
    “我们去会议室等着那群老家伙过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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