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天途说

第三十章,相识

    
    沈筝并不喜欢自己这个弟弟,可能是因为他身上的情感层面太过淡薄,让人总是能联想到一些冷冰冰没有温度的冷血动物,比如蝎子。
    父亲与弟弟大多数时候差不多,但也有少数时候是温暖的,比如在面对迎春花,或者这三间木屋的时候,心情好的时候也会对自己笑一笑。
    沈方浩则完全不同。
    所以沈筝并不喜欢呆在家里,他感觉气氛太沉闷太压抑,于是大多数时间他都在大山里一个人疯玩,若不是担心夜间出没的猛兽毒虫,他甚至都不会回去睡觉。
    每到秋日的时候,瘴云山内的色彩都会艳丽不少,不过可惜的是,这种色彩多数时间都会被成堆的淡绿色瘴气覆盖,生活在这里的东西也都是带毒的,不过有种果子没毒,相反也许是因为这里独特的气候,生的格外酸甜脆爽。
    沈筝不知道这果子的名字,觉得它好吃,又是黄色的表皮,于是就起了个“黄脆”的名字,他经常采这些果子,吃不下就装进兜里带回去给弟弟吃。
    黄脆树对于生长的土壤很挑剔,只有满是圆润鹅卵石的河滩对面才有,那条路沈筝走了无数次,但他还是被趴在岸边的尸体给吓了一跳。
    瘴云山毒气遍布,人吸了就死很正常,但这地方凶名赫赫,山外围又有官府竖的警示石碑,所以其实很少发生因瘴气而死的事件,至少沈筝在这呆了这么多年,还未见过一起,而且这里早已是瘴云山腹地,说真的,这家伙能倒在这也真是一个奇迹了。
    他的家就在这,没有人能比他更了解这山里毒瘴的可怕。
    少年沈筝还是很有些同情心的,虽然没读过书,但他本能还是觉得就这么让尸体腐烂不好,而且这条浅滩自己以后还是要走的,总不能留具残骸吧,别的不说,煞风景啊!
    于是沈筝便走过去,撸起袖子准备挖坑埋尸,哪知道坑挖好了,擦了把汗正准备爬出去把尸体丢进去,一回身,却正好与尸体来了个脸对脸,那家伙沾了一脸的沙土泥水,大眼睛死睁着瞪他,把沈筝吓的还以为是诈尸,直接大叫一声一屁股坐了回去。
    “姑奶奶我还没死呢!”
    尸体嘶哑着喉咙来了这么一句,沈筝这才惊魂未定的爬起来,脑子一时短路,问她,
    “你怎么活的?”
    “本来就没死!”
    尸体怒了,
    “再不救我,就真的死了!”
    “哦。”
    沈筝这才反应过来,急忙掏出颗他自己炼制的闭毒丸给她吃下,这才算把她的命给拉了回来。
    只是有幸捡回一条命的小姑娘却不道谢,反而一把拉起沈筝向着山下冲,脏兮兮的样子穿行于林间大石,活脱像个野豹子,依山生活了一年多的沈筝都没法紧跟她的脚步,一路磕磕绊绊摔的鼻青脸肿,好容易盼着野姑娘停了步子,他这才发现原来半山腰的青石坑里还躺着四个家伙。
    同样都是脏兮兮的脸,破旧油腻的衣服,嘴唇乌青,明显是瘴气毒发的症状。
    “救救他们,我可以给你做婢,老婆都行!”
    野丫头盯着沈筝很严肃的说,明明很小的年级,说出的话却是异常火爆。
    沈筝被她这直白的话语给呛了个满脸通红,少年心性便是再如何沉稳又哪里架得住这个,下意识咽了咽口水,忍不住悄悄打量了一下野丫头的身材,
    满脸脏兮兮,像柳州城胡同里的流浪猫,不过从眉眼来看,想必是个美人坯子,只是身材很瘦,看起来像是长期吃不饱的样子,于是此刻硬气火爆的话看上去就显得有些色厉内敛,更给人一种别样的可怜味道。
    “大姐头……不行,我还能撑,你别求他!”
    石坑里唯一一个没有昏迷,还算得上壮实的家伙嘴唇哆嗦着说道,眼皮子抖的厉害,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家伙马上就要不行了,这会不过是硬挺着装好汉而已。
    “柳三元你给我闭嘴,姑奶奶做事用不着你多嘴!”
    被称作大姐头的野丫头瞪眼骂了他一句,回头问沈筝。
    “怎么样,考虑好没有,弟兄几个就是柳州巷子里穷要饭的,没钱没能耐报答你什么,也就我自己还值俩钱,放心,姑娘我也不差,看你白白净净的,家里条件肯定也不懒,过去了有了吃喝伺候着,打扮打扮领出去丢不了你的人!”
    “不用不用……”
    沈筝被丫头一番话语惊的满头是汗,他哪里遇到过这等情况,忙不迭挥手。
    “你不愿意?”
    野丫头叉腰,又开始瞪眼。
    “怎么,嫌弃我?”
    “不是……”
    沈筝汗颜,想解释,石坑里那原本还清醒着的柳三元却闷哼了声闭过气去,他心下一惊,知道救人不能耽搁,忙翻下石坑手忙脚乱的喂他们吃药,毕竟救命要紧。
    “这还差不多……”
    野丫头笑眯了眼,跳下石坑帮忙。
    沈筝自知人家可能是误会了什么,正想着要怎样去说,却听微风中传来一句细如蚊蝇的声音,入耳出奇的好听,
    “我叫蝴蝶,你叫什么?”
    “沈筝。”
    他下意识回答,有些不确定的扭头,想知道这话到底是出自于野丫头还是自己的幻听,却只见到后者那唯一没有被泥水染脏的晶莹耳垂上布满了红晕,不经意间的轻挽发丝,让沈筝看的呆呆出神。
    他们终究还是来晚了一步。
    也许是中毒的时间过长,也许是这帮小要饭的体质不够好,四个人只救回来三个,有一个最小的没能再醒过来,无论沈筝用什么办法。
    石坑周围,三个脏兮兮的孩子相视沉默,沈筝情绪也有些低落,有些歉疚,
    “抱歉,毒气已入肺腑,救不活了。”
    没人接他的话,微风浮动着淡绿色的瘴气,流云似的奔走,壮实的柳三元率先忍不住,忽然哇的哭出声来,这一声就仿佛有感染力一般,其他人也接二连三的哭了起来,沈筝不知道为什么也哭了,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反正他哭的很凶,嗓门一点也不亚于柳三元,蝴蝶这个野丫头最坚强,只有泪没有声,听着沈筝也在那嚎,悲中有气,忍不住踹了他一脚,抽抽搭搭的骂道,
    “姑奶奶,哭弟兄,你个小白脸凑什么热闹。”
    声音因为悲伤抖的跑了调,滑稽的发音令石坑上的少年终于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只是眼泪依旧还在流着,不大的石坑上,四个孩子满脸狼藉,秋风中又哭又笑,就像是群孤魂野鬼。
    夜色下,四人就着石坑把人埋了,想着一起朝夕为伴的朋友离去再也看不见了,悲伤便填满了这帮仅十几岁孩子们的心。
    蝴蝶擦了把眼睛,把那张花脸蹭出条白皙,忽然转身颇有气势的宣布小团体彻底解散,说是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她要应承诺根沈筝回去做他老婆。
    于是三个小家伙又是抱成一团好一阵哭泣。
    沈筝头皮有些发麻,忙插话说他不要蝴蝶做老婆,救人只是出于单纯的救人而已,况且还有一个没能救回来,算不得数。
    柳三石一听顿时眉开眼笑,揽过沈筝的肩膀,直夸他人好,救人不图回报,简直赛过柳州城里人人称道的王善人,把沈筝夸的很是不好意。
    少年的悲喜总是那样简单单纯,沈筝拒绝娶蝴蝶回家做老婆的决定也让一众少年对他好感倍增,登时打开了话匣子,席地而坐就扯起皮吹起牛来。
    这一聊心便近了,有道是趁热打铁,蝴蝶索性直接拍板决定,干脆,四个人磕头做兄弟吧!
    突然的相遇,算不上完美相识,但总之,沈筝结下了自来柳州这一年多里的第一份友谊。
    四人中,野丫头蝴蝶最大,十五岁,也是小要饭三人帮里的大姐大,柳三元排老二,十四岁,老三叫阿蛋,他与沈筝年纪差不太多,不过生日要比后者大上几个月,最小的老四自然就只能轮到沈筝来做。
    “是不是该说点啥子?”
    阿蛋问,
    “大人们磕完头不是都要说些什么的么?”
    “说什么?”
    沈筝一脸迷茫,他没读过书,想来几人里也没有读过的,哪里会知道那些文绉绉的义气词汇。
    “反正,就以后你们再中毒了,我帮你们解!”
    他说,想不出什么别的东西,解瘴气之毒倒是擅长。
    “以后到了柳州城,有哪个不开眼的崽欺负你,报我的名号!”
    蝴蝶挺了挺小聚规模的胸,一脸豪气干云。
    “大姐头,刘二家的狗公子放出话了,柳州城内再看到咱们的身影,是要被打死的。”
    阿蛋在一旁怯怯插嘴,蝴蝶气势顿时软了下来,有些无精打采。
    “那个刘二很厉害?”
    沈筝问。
    “刘茂刘老财的儿子,柳州数一数二的大富豪,因为阿弟要饭的时候挡了他的路,便被他叫来下人打了个半死,大姐气不过,带着我们把他锤了一顿,结果……就被刘家通缉,打手恶霸到处堵截,我们最后也是被逼的没了法,才逃到这里,阿弟本就有伤,身子骨又弱……”
    柳三元说道,话到最后却没有继续,沈筝望了眼身后新鲜的土堆,明白八成里面趟的就是那个没和自己说过话便一命呜呼的阿弟了,如果他还活着,老四这个位置应该还是他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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