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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德华随即又发表一篇文章,表示愿意接受一切理性或者非理性的讨论。
如果唐纳德先生不再这么鹦鹉学舌的进行人身攻击的话,大家当庭辩论也可以。
爱德华在文章中指天发誓他绝对不会用布鲁克林的通用语来问候唐纳德·肯尼迪,那样会让他陷入手无寸铁的境地,虽然眼下在利用法学原理展开讨论问题的时候,教务长大人已经有了这种迹象,不得已才只能用谩骂来转移话题。
一如既往的爱德华式的阴损,拐弯抹角的损人。
但别说,米国人民就吃这套,以至于有报纸记者一本正经的建议爱德华可以改行去当说脱口秀,并且好心的建议他最好请个保镖。
最后爱德华忍不住炫耀了一把,顺便给自己立个高智商人设“实际上在纽黑文,我还真的在医学院上过课,可从来没人告我胡乱行医。”
他在偷换概念,他确实给医学院里的未来的医生们上过课,但那是讲医学道德和法律问题,而不是教大家如何做心脏搭桥或者从病人身体中掏点什么出来再放点其它的进去。
随后,爱德华又发了好几篇文章,从各个角度来阐述,压制极端观点会对正常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并且多次引用了“疫苗”作为比喻。
他反复重申,再极端的观点也应该有其市场,因为要相信大多数人的道德水准和智力程度。
面对谬论不是将其一巴掌拍死,实际上在国境内,一个正常的中央政府可以非常方便的做到这一点,但是在这么一个全球化的传媒极度发达的社会,政府可以封死境内所有的信息,但面对境外势力呢?
再严密的防守封锁措施也会有漏洞的!
面对境外输入的有毒信息,没有被“疫苗”过的民众很可能会盲目的相信,这产生的后果将更加可怕。
“当我们看到无数的苏联笑话的时候,我们就应该明白这点。实际上苏联笑话也并非源自于苏联,其源头是当年的**,我们都知道戈培尔是如何压制言论,那个时期的德国收音机甚至没有短波电台,以防止民众收听自由的声音。”
“但结果呢?这些笑话依然在民间在地下不停的流传。**倒台后,苏联人民继承了这个幽默的传统。”
“大家有没有发现,为什么很少有美国笑话?那是因为我们可以随时随地的站在白宫门前去骂总统啊!”
由于他的长期积累的精深的法学素养和与生俱来的缺德精神,几篇文章发表后,竟然引来不少拥趸。
对于肖克利的处理,开始有不少人反思,觉得让这货闭嘴并非最好的选择。
铁板一块的舆论开始松动。
大家开始把肖克利的荒谬观点与一个人是否有权力宣传荒谬观点区分开来讨论。
并且,在面对唐纳德·肯尼迪教务长的谩骂时,他始终保持风度,并没有使用布鲁克林通用语反击,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吃亏,但这对于立人设很有帮助。
他年纪比对方小不少,在这场论战中却树立起了翩翩君子宽厚长者的形象。
恰好,哈佛的哲学教授罗伯特·诺奇克也在研究中心讲学,住的和爱德华就隔着五六个门牌号。
他忍不住站出来说公道话:
“唐纳德·肯尼迪想要极力的丑化爱德华·杨,却避而不谈引起双方对立的问题的本质。他说爱德华如果开设哲学课程那么哲学教授就会对他的道德观表示抗议,我作为一个还算有些名气的哲学教授声明,我不会抗议。我也不认为他的哲学观有什么问题……实际上以他在几篇文章中表现出的思辨性而言,我认为如果他愿意来哈佛哲学系,我可以当他的引荐人……”
“实际上指责肖克利的观点(种族歧视)并不足道,实际上只是为审查他的论点找借口而已。”
哲学家是所有科学家中最接近于神(经病)的存在……
通常他们思考的问题的方式和普通人迥然不同。
所以哲学教授大多离群索居,极少参加非同行以外的辩论,因为这很容易出事,若是辩论到激烈出双方多半有一方会被送进疯人院……通常是哲学家们的对手。
最后诺奇克教授非常缺德的提出一个反问“假设,斯坦福有一位和肖克利资历类似的教授,想要开设一门阐述种族智力平等理论的课程。他是否会被禁止呢?”
这个问题非常精确的命中了靶心……所谓的政治正确是否应该凌驾于学术自由之上?
哲学家出手就是不一样。
最后,诺奇克教授指出“斯坦福大学舆论对待爱德华在弗兰克林和肖克利事件中观点的卑劣态度,根本不能反驳他提出的指控,即斯坦福大学对严肃的反对意见,远不如对鹦鹉学舌的人云亦云的所谓意见来的热情友好,虽然前者的益处通常更大!”
诺奇克教授的下场,让肖克利事件的讨论变得越发激烈……
于是……出圈了……
《斯坦福大学日报》在接下来的几个礼拜中连篇累牍的刊载各种评论、读者来信和讨论此事的文章。
作者中不乏知名学界权威和新闻人物。
虽然这些无法改变肖克利被禁止开课的情况。
但至少,随着事情越闹越大,重量级人物纷纷下场,莱曼校长身上的压力确实减轻不少。
而他也非常聪明的从不参与讨论,外加唐纳德·肯尼迪的上蹿下跳,莱曼校长悄悄的在这件事情中隐身起来。
现在一提起此案,左派骂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那条邪恶的犹太毒蛇……”
但因为弗兰克林的滚蛋,倒是让左派不再追求积极行动,而是试图比赛谁的嗓门更大。
右派……么……
人是傻了点但更加热心,某些反黑组织的外围成员曾经端着步枪自发来爱德华门口站岗,吓得他赶紧好说歹说请这几位离开……和白痴呆久了,会被传染低智商的……
不久后,事情越发闹大。
《洛杉矶时报》的记者多次来采访他。
最终发挥的报道让他颇感自豪,其中有一段是这么写的:
“通过爱德华生气勃勃的为弗兰克林和肖克利辩护,他与莱曼校长及其顾问的战争是不平等,甚至可以说他是没有投石器的牧羊少年,仅仅依靠信念一个人对一群打起了笔战。爱德华·杨填补了斯坦福大学里一直空缺的那个位置-他是斯坦福的牛虻。”
这是极高的赞誉。
因为林肯总统就曾经盛赞异见者为文明政府所不可或缺的牛虻!
他上蹿下跳忙半天,可不是就是为了这个嘛?
否则吃饱了饭,去搅合这趟浑水?
不管怎么说,经过弗兰克林和肖克利两个截然相反的案子,爱德华·杨这个名字在西海岸开始蹿红。
至少大家都知道有这么个年轻的却专业素养深厚的小伙子,会为了捍卫第一修正而和不惜和斯坦福撕破脸。
很多人对弗兰克林和肖克利不以为然,但他们却支持爱德华的做法,认为哪怕是人渣只要没把关进去,就应该受到宪法的保护……
一时间他又收到大量信件,有威胁的谩骂的,但更多的却是赞扬他的勇敢。
社会组织希望聘请他为名誉顾问和名誉董事……
童子军希望请他担任名誉教官。
加州的阳光和海滩全美驰名,大量的比基尼美女照片也随着信件飞了过来,这些大傻妞对于法律的理解仅限于《梅森探案》,但却无法阻挡她们愿意用自己的身体去犒赏爱国律师的英勇行为……
爱德华对着照片流口水……
按理说在加州,他处于没人管的状态,完全可以大大方方的约……不对去传授法律知识,甚至可以同时约几个姑娘来自己别墅开无遮……开司法补习课程……
美国补课是完全合法的,不用担心补课补了一半被FBI破门而入……
这倒是让他想起了前世看到的一个段子:“-个美国资本家,和一个中国资本家,在-起聊天。
美:最近有什么发财的路子?
中:我最近有个项目,和未成年有关。
美:我也是。
中:我搞了一个小岛,外人轻易进不去。
美:我也是。
中:定期我会安排飞机,接送这些未成年。美:我也是。
中:我还会安排许多行业的精英,去岛上挥洒汗水。
美:我也是。
中:这些孩子在岛上,都得到了成长,向成年人迈进了一大步。。
美:我也是。
中:最近风声紧,抓得严,只有这样,才是最安全的。这么大-块市场,放着太可惜了。
美:我也是。
中:就是这些学生啊,有些底子太差,估计以后考个大专都玄乎,补课还是得从小抓。
美:你FXXK的在说什么?”
……
不是某人定力精深,是他实在没时间。
弗兰克林和肖克利案件吃掉了他太多精力,以至于放下了部分专业研究。
现在火已经被点了起来,始作俑者的他和莱曼校长都可以轻松的置身于外。
他必须抓紧,把之前的损失的时间补回来,否则一年期满交不出重量级的报告,丢的不光是自己的人还有露丝伯格……
再有……
就是,他要到伯克利去找一个法学方面的大佬级的人物。
塔尔福德·泰勒教授,著名的国际法与刑法学权威。
在成为伯克利的教授之前,他也是显赫一时的风云人物-曾经参加过纽伦堡审判,以美国政府首席律师律师的身份,负责指控那些血债累累的战犯,并且成功的把这些家伙送上绞刑架。
爱德华之所以要找他,是因为-苏联犹太人法律保护计划组织的意图。
之前说过,爱德华因为身上的犹太血统和司法背景自然而然的加入该组织,组织的第一个大买卖就是想办法保住两个劫机犯的狗命,以及应付由这两个家伙被捕而引起的一系列的后续司法风暴。
大量的与此案没有直接联系的犹太人也被投入监狱,以及随之而来的苏联政府对本国犹太人出境更加严格的审批。
虽然劫机事件看起来像是一出拙劣的闹剧,并且在发生之前所有嫌疑人就被KGB一锅端了,从头到尾没有造成任何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有犯事儿的决心,那也要有承担失败带来的成本。
总计有16人参与了劫机计划,其中14个犹太人,他们的目的就是劫持一架小型飞机,飞到瑞典,然后申请政治避难,因为苏联政府不批准他们的移民计划,他们决定铤而走险,最终为首两人,在旁听席的欢呼声中被判处死刑。
实际上,如果不是这个判决苏联犹太人法律保护计划根本不会考虑介入此事……
但……
问题是,这不管是在法学理论还是司法实践中都是个巨大的问题?
苏联法官根据苏联检察官的公诉按照苏联的法律判处苏联公民死刑,到执行时也是苏制托卡列夫7.62mm手枪弹一发入魂。
一切都顺理成章。
好吧,要承认,这个判决里确实是受到了苏联上层的政治干扰,据说有大人物表示,要从严判决以便给境内那些蠢蠢欲动的犹太叛国者以极大的震慑……
总之,完全无法下手。
眼下有国际法,可还没有说能让美国直接干涉苏联内政司法审判的国际法法律条文。
当然实际上合众国干涉别国内政是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的,莫说去翻法律上的判例,随便找个历史学老师都能给你侃侃而谈讲出不少来……
问题是,以前干涉的都是小国……
可现在面对的是苏联!
有核武器,面积比合众国还大的超级大国……
一时间苏联犹太人法律保护计划的组员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办。
不知道谁就想到了塔尔福德·泰勒。
当年在纽伦堡他大出风头,把一干**送上了绞刑架,与他紧密配合的是两位苏联的法律工作者,苏联首席公诉人罗曼·鲁登科和他的高级助理列夫·斯米尔诺夫。
随着时间的推移,泰勒教授无意仕途,去了伯克利上课。
而他那时的苏联同事,则官运亨通。
鲁登科成了苏联总检察长,而斯米尔诺夫是苏联最高法院院长。
两人是整个苏维埃系统中最有权势的“律师”……
好吧,这是典型的美国思维在作祟。
实际上两人更偏重于行政管理工作,但无论如何,这应该是一道可以打开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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