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最初遇见你

第65章 大结局


半年后。
厨房里飘来一阵扑鼻的香味,锅内浓稠的海鲜粥噗噗地翻滚着。笑初站在灶台前,拿着一把大汤勺搅拌了几下,又舀了一勺,放在唇边尝了一口,估摸着火候差不多了,便将手边早已准备好的少许盐、胡椒粉和香菜、葱花一股脑儿地全倒了进去。
闫妈妈闻着味道进了厨房,笑初正巧关上火,往粥上淋了几滴香油,盛出一碗,连着汤匙一起殷勤地递给她:
“妈,来鉴定下你女儿的手艺。”
闫妈妈一边接过碗,一边嗔道:
“你这个懒虫也就只肯为阿桁下厨,平时都不见你这么孝敬你爹妈。”
笑初闻言,立刻放下攥在手里的汤勺,蹭到闫妈妈身边,讨好地挽住她:
“那是因为母上大人您的手艺太好了,有您在,我对我做的东西半点儿吃的兴趣都没有。”
“少贫嘴,你是我生的,我还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啊,”闫妈妈伸出手指点了点女儿的额头,然后说,“行了行了,一边去,别碍着我帮你试毒。”
闫妈妈才喝了没两口,笑初就迫不及待地问道:
“怎么样?还可以吗?”
闫妈妈闭上眼睛,似乎在细细地感受味道,半晌之后她才笑道:
“还不错,算过关了,你赶紧把这个给阿桁送去吧。”
笑初立刻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她慌忙把锅里的粥往保温盒里盛了一些,就拎着包小跑出了门,留下闫妈妈在身后无奈地摇头。
真是有了男人就忘了娘啊。
这边谢煜桁刚批复完手边的一摞文件,放下笔靠在椅背上,有些疲累地捏了捏睛明穴。
窗外正呼呼地刮着风,南方的冬天一向不太冷,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今年全球气候都不太稳定,前阵子s市突然大降温,他一时没做好保暖工作,便着凉发了烧。
更反常的是,向来生病不超过三天的他,这次发烧的时间却特别长,断断续续烧了快一个星期,降了又升,升了又降,来来回回地快把他折腾疯了,直到三天前他才彻底痊愈,没再复发。
早上他来上班,看着桌上堆积了将近一周的文件,感觉整个人都不太好。虽然他在家里已经处理了部分工作,但毕竟是在生病,精力有限,没能全部处理完,所以才导致了现下这个场面。
他闭目养神了一会,便听见有人推门进来,他以为是陈允,眼睛都没睁就斥道:
“陈允,你胆子越来越大了,进来都不用敲门了。”
笑初第一次见到他训斥下属的样子,觉得格外有趣。她一时玩心大起,蹑手蹑脚地走到他身后,猫在他的椅背后面。
谢煜桁见半天没有声响,皱了皱眉,有些不悦地睁开眼,却发现办公室里空无一人。
就在他几乎以为自己是幻听了的时候,椅子突然被人从后面用力一拉,他整个人差点从椅子上摔了下来。他还没来得及回头看是谁,笑初已经绕到他跟前,晃着手上的保温盒,对着惊魂未定的他笑道:
“阿桁,猜猜我给你带了什么?”
谢煜桁看到是她,心里的火气就去了大半。他的脾气并不好,所剩不多的耐性和包容只给了她。不过为了防止她以后再这么折腾自己,他还是决定给她一点警告。于是他抿着唇看着她,没说话。
笑初见他不应自己,又看见他脸上明显的倦色和手边堆积的文件,突然觉得自己有些不懂事。
他病才刚好,又忙了一上午的工作,肯定很累,而他刚刚明显被自己吓得不轻。
她心尖一疼,赶紧补救道:
“我熬了你最爱喝的海鲜粥哦,这可是经过我妈鉴定的,绝对营养美味又健康。”
说着就把保温盒放在他的桌上。
盖子一掀开,整个办公室顿时香气四溢,丝丝清香从谢煜桁的鼻腔直窜入大脑,又传递到胃里,饥饿感顷刻间变得明晰起来。
他顾不上教育笑初,满怀期待地凑上前探头一看,又拿勺子在里面翻了翻,之后耷拉下脸来看着她,语气幽怨:
“为什么没有虾?”
笑初就猜到他会这么问,于是她毫不客气地说:
“虾你的头,你对虾过敏还老是指望吃虾,我特意没有煮虾的。”
“没有虾的海鲜粥算什么海鲜粥?”他放下勺子,撇了撇嘴,抱怨道。
她辛辛苦苦给他熬的海鲜粥居然被嫌弃了!亏她刚刚还心疼了他一下。
笑初一把抢过他手中的保温盒,把盒子盖上,挪到一旁,对他怒目而视道:
“不吃拉倒!”
说完还傲娇地转过身不看他。
谢煜桁知道她是心疼自己病刚好,特意熬了营养丰富的海鲜粥给自己送来,本意也只是故意逗逗她。她炸毛的样子格外地可爱,柳眉倒竖,杏眼圆睁,小脸微微涨红,惹得他忍不住轻笑出声。
背过身的笑初听到男人居然还在笑,更加气不打一处来,径直就往门口走去。
谢煜桁见势不好,赶紧敛起笑容,腾地从椅子上起来,朝她追过去。
等下他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跟她讲,可不能把这丫头给气跑了。
笑初的手刚摸上门把,身后就伸过来一只大掌按住了门。她不死心地揪着把手往里拉,然而门却纹丝不动。
谢煜桁趁机利落的用空余的手把门上了锁,然后低头看着被他禁锢在人和门之间的女人,曲起食指刮了一下她的小鼻子,笑道:
“这样就生气了?”
他还好意思问!她昨晚熬夜工作,今天休息,特意一大早起来跑到菜市场买了一大堆海鲜,回家给他熬粥,再巴巴地送过来,而他居然因为没有虾这种不正当的理由就不吃,实在是太过分了。
她气鼓鼓地偏过头,不吭声。
他一只手捏住她的下巴,把她的脸掰过来正对自己。
因为身高差的缘故,从她的角度微微仰头看去,视线恰好对在他的喉结上。都说男人说话时喉结上下滚动的样子很性感,这是她第一次从这个角度如此近距离地观察,似乎确实如此。
就在她仔细地出着神的时候,眼前一道阴影闪过,紧接着双唇就被覆住了。
与以往稍显强势的吻不同,这一次他极有耐心地在她唇上辗转厮磨,品尝她唇齿间的甜美,扣在她腰间的手有节奏地抚摸着,似乎是在哄着她。
一股热意从耳根一直蔓延到脸上。两人早已吻过无数回,但每一次笑初都还是会觉得脑子晕乎乎的,感觉像是喝醉了。
唇舌纠缠间,他明显感觉到对面女人的身子渐渐软了下来,整个人柔若无骨地倚在他怀里,有些害羞地回应着他。
不记得是在哪里看到,解决女人生气最好的办法就是壁咚和强吻,看来还算行之有效。
一吻毕,他蹭了蹭她的鼻尖,微微抽离开来,额头抵住她的,原本清润的声音染上了一层喑哑:
“小初。”
“嗯?”她不自觉地软了嗓音。
“明晚,在怀城居,我爸妈想请你们一家吃个饭。”
什么?!这这这有点太突然了吧。他们俩都还没正式拜见过对方家长呢,双方父母就要见面了吗?
她刚刚的小脾气本来就被那一吻打得溃不成军了,此刻听到这话更是把它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她嗫嚅道:
“怎么这么突然......”
“闫笑初,”谢煜桁突然严肃起来,“我们今年多少岁了?”
笑初被这莫名其妙的问题问得有些摸不着头脑:
“29了呀,怎么了?”
“你看林梓熙和阿泽结婚才半年,肚子里的孩子都快出生了,我们呢?我们这半年干什么去了?”
合着他是觉得他俩进度太慢了?可是熙熙他们结婚生小孩不是很正常吗?他们又还没结婚......
慢着,他这意思是......
“你不觉得,我们也该加紧进度了吗?”
欸?她可以把这句话当成变相的求婚吗?会不会有点太草率了!
“加紧进度做什么?”她故意装作没听懂,问道。
“双方家长都要见面了你说做什么?”他也绕着圈子不回答。
好吧,败给他了......见面就见面吧,反正也是迟早的事。笑初无奈地想。
“那好吧,我回去问问我爸妈明晚有没时间,等确认了我再告诉你。”
“好。”
————
次日晚上,笑初和谢煜桁正好都有工作,因此两家父母决定先在酒楼碰头,让他们俩下班再过来。
两家约见的酒楼离报社不太远,谢煜桁下班后就过去报社接笑初,两人一同步行过去。
s市虽属南方,但深冬的晚风中也有了些凛冽的味道。路边的行道树在昏黄的灯光下晃动着枝桠,一些黄叶扑簌簌地落下,显得萧条又孤寂。
谢煜桁解开自己的大衣,拉开一侧裹住她,拥进怀里。笑初一手揽着他的腰,跟着他亦步亦趋地走着。
其实两个人贴在一起走路并不方便,可她却像刚谈恋爱的小女生似的,因为这么一个小举动心里甜得跟沾了蜜糖似的。
他的侧脸有一半融在橙黄色的灯光中,原本棱角分明的下颚也变得柔和起来,笑初看着看着就开始晃神。
她想起高中的时候第一次见他,只觉得他长得清秀,他的嘴角虽然绷成一条线,让人觉得有些距离感,但大概是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的缘故,又隐隐透着一些书生气。那时的她从未料想过,只此一眼,便倾了她一世。
经过这么多年的磨炼,他的眼神早就不再同原先一样温润澄澈,而是深不见底的黑,让人无法猜透他心里在想些什么。
可是,她知道,有些东西,始终在那里,没有改变。
想到此,笑初竟觉得一丝冷意也无,眼前冷肃的景象似乎也变成了美景。
“干嘛盯着我看?觉得我很帅?”
这话要是放在平时,笑初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吐槽回去,但是这一回她却并不想反驳,只是乖乖地点了点头,应了一句:
“嗯。”
谢煜桁愣了半秒后,抬手揉了揉她的脑袋,嘴角晕开一丝笑意:
“我也觉得。”
笑初斜睨了他一眼。这家伙,自恋程度已经在无限趋近于程奕了。
两人就这么一路相拥着到了包厢门口。就在谢煜桁准备推门进去的时候,笑初却按住了他的手,神色有些不安,声音细如蚊蚋:
“阿桁,我紧张。”
谢煜桁看到她难得一副没有自信的样子,安抚道:
“你以为我不紧张?”停了半秒,又说,“放心吧,我陪你一起紧张。”
话落便牵着她的手径直入了包厢。
两家父母本来相谈甚欢,冷不丁被他们打断了,都齐刷刷地看过去。谢妈妈先反应过来,拍拍身边的座椅,笑眯眯地朝他们招手道:
“阿桁,小初,你们总算是来了,菜都要凉了,快过来坐。”
笑初立刻乖巧地喊了一声叔叔阿姨好,又跟自家父母打了招呼,就入了座。
谢妈妈比印象中要亲和和健谈得多,拉着她絮絮叨叨地聊了好长时间,完全没有第一次见到她时的那种距离感。原本笑初还很担心,谢妈妈如果知道她上班很忙,常常加班,会不会不太高兴,毕竟这样可能会影响她作为一个贤妻良母的形象。谁知谢妈妈听说之后,只是心疼她的身体,还说以后有时间要给她煲点汤,让谢煜桁带给她喝,全然不像传说中的恶婆婆一样,对她各种挑剔和不满,这也让她松了一口气。
跟谢妈妈谢爸爸聊天之余,她也不太放心谢煜桁那边的情况,频频朝他投去目光,看看他是不是需要她的援助。然而他从头到尾神色自如,跟她爸妈聊天时完全瞧不出紧张的样子,还把两老哄得服服帖帖、眉开眼笑的,甚至都让她产生了一种自己的地位快要不保的错觉。
一顿饭下来,双方父母都对两个孩子非常满意。
散场的时候,谢妈妈还不忘叮嘱他们早日把婚期定下,笑初有些不好意思地望向谢煜桁,而对方则非常干脆地应了一声好。
等谢妈妈和谢爸爸出了门,笑初立刻拽住跟在他们身后准备离开的谢煜桁,压低声音问道:
“欸,我什么时候答应要跟你结婚了?”
男人挑了挑眉,意味深长地问道:
“这么说你不想跟我结婚?”
“谁说我不......”意识到自己差点被骗,笑初赶忙捂住嘴。
谢煜桁捏了捏她的鼻尖,笑道:
“放心吧,该有的都会有的。”
而后便回过身,礼貌地同笑初的父母道了别,迈步离开。
笑初久久地站在原地。
该有的都会有?她怎么听不懂?
————
周六一大早,笑初拉着谢煜桁去超市买东西。
大概三天前,晴姐给她打来电话,邀请她和谢煜桁参加今晚“遇见”的十五周年庆。因为工作忙碌的原因,她有大半年没去“遇见”了,接到晴姐电话的时候,她还有些恍惚,后来听清楚她说的话后,她便欣然答应下来。
几小时后两人从超市出来,手上都拎满了大包小包的袋子。
谢煜桁有些无奈地看了她一眼,说:
“晴姐他们应该会自己准备零食和饮料,你买那么多杂七杂八的干什么。”
笑初延续了她一贯没心没肺的作风,完全没把这当回事:
“没事啊,反正零食嘛,不嫌多,我们也好久没去了,加上又碰上这么大的日子,多买点显得我们重视。”
“那你还不如买一幅画,或者摆设,零食这种廉价的东西,哪里表现得出重视了?”
“拜托,肯定不止零食啦,我又不傻,我还有制胜法宝。”
“什么?”
“蛋糕呀!我昨天晚上可是特意对着教程做了一个大蛋糕,亲手的,这够不够有诚意?”
谢煜桁沉默了一会才应道:
“好吧,我认输。”
中午两人分头回家休息,约好傍晚再一起过去。谁知临近他们约定的时间时,谢煜桁突然给她打电话,说公司有急事需要处理,可能会稍晚些才到,让她先去,于是笑初便提着蛋糕跟一些零食,开着自己的小白车去了“遇见”。
她车还没停好,眼尖的晴姐就已经看到了她,隔着橱窗笑眯眯地跟她挥了挥手,她也跟着晃了一下手示意自己看到了。
晴姐和永哥早已在店内恭候多时,见笑初推门进来,永哥便立刻走上前,接过她手中的东西,晴姐则探头看了看她身后,疑惑地问道:
“欸?阿桁呢?他不来吗?”
“他公司有事,晚点才到。”
笑初一边说一边环视了一下四周。
天花板上悬挂着五颜六色的气球,木制的墙上拉了几条彩灯,原本的白色小圆桌都被清到了一边,餐厅中间搭了一个白色的小舞台,吧台右侧则摆了两张长桌,上面放着各式各样好看的西式甜点。
笑初一看到甜品就走不动路了,撇下晴姐,直着眼睛蹦跶到长桌旁。
她的面前正好是几块被切得整整齐齐的提拉米苏,最顶上覆着一层薄薄的可可粉,中间夹着温润细腻的慕斯,最下层则是白花花的奶油,光是看就让人忍不住食指大动。
她刚伸出手想捞起一块试一下,又蓦然顿住,往旁边瞄了一眼,发现似乎没有人在吃东西,估摸着是还没到开吃的时间,于是她颓然地放下手,转过头可怜巴巴地望向晴姐。
晴姐噗嗤一笑:
“瞧你这馋样。没事,我们又不是正规冷餐会,你随便拿。”
笑初一得令,立刻拿过旁边的餐具,小心翼翼地叉了一块放进嘴里,咖啡的苦,巧克力的馥郁和浓稠的奶油香交叠在一起,入口即化,瞬间沿着舌尖蔓延到整个口腔,一时间竟让她产生了一种莫大的幸福感。
吃货的世界,旁人是很难体会的。
她忙不迭端着盘子凑到晴姐身边,朝她挤眉弄眼道:
“晴姐,我一直以为你只会做中式甜品,没想到你的西式甜品也做得这么一流!什么时候也教我一下?”
晴姐揶揄道:
“我教是可以教,就怕你要把你家厨房掀了才能学会。话说回来,你这么爱吃甜品,小心以后变成大胖子,你们家阿桁不要你。”
“他才不会不要我呢,每次都是他带我到处觅食。”
她顿了顿,扫了几眼旁边,发现店里的人不算很多,有几个面孔还挺眼熟,似乎是当年跟她同届的同学。她扭过头好奇地问道:
“十五周年店庆你就请了这么点人?”
“好友贵精不贵多,这么多年还保持的也就在场这些人了。况且我也没打算办个多大的party,不过就是个老熟人聚会罢了,”晴姐毫不在意地笑笑,“走,我带你去跟大家打招呼,他们好些都是律成毕业的。”
于是笑初就这么被晴姐拐带过去。一一介绍过后,她才发现今天这场活动简直就是律成校友会,师兄师姐师弟师妹一应俱全。好在她也是个善于跟陌生人打交道的人,没两句就跟大家混熟了。一群人吃吃喝喝,好不热闹。
天色很快就暗了下来,永哥按下开关,墙上的小彩灯就一个接一个地亮了起来,整间餐厅被笼罩在斑驳的光晕里,气氛温馨而美好。
夫妻俩不知道上哪儿借来一个小音箱和话筒,像模像样地站在台上表达对现场朋友们的感谢。代表发言的永远都是晴姐,永哥性子比较内敛一些,一如既往地默默站在一旁,含笑看着自己的妻子,眸中是毫不掩饰的欣赏与爱意。
他们俩站在一起,就算是不说话,旁人也能感受到两人之间深厚的感情。
说不清是受气氛感染还是羡慕,笑初看着看着,竟觉得眼眶有些微微发热。她悄悄拿手指按了按眼角,抑制住自己莫名汹涌的情绪。
她掏出手机看了一眼,有些疑惑谢煜桁怎么还没出现。
她先前已经给他打过一次电话,可他没有接,她猜测他可能还没有忙完事情,便没再打电话打扰他,可现在都这个点了,他不仅没来,连条短信也没有。她想了一会,还是打开短信界面,想问问他的情况。
信息编辑到一半,晴姐的一句话让她倏然抬起了头:
“如大家所知,今年是小店开业的第15个年头,我们夫妻俩也因为这间店结识了不少朋友,其中有一位呢,听说今天是我们的十五周年庆,特意找我说想要在现场说几句话,那下面我们就请出他,听听他要说些什么吧。”
然后她就看到谢煜桁从吧台后面缓步走了出来,站上台。
她有些惊讶他的突然出现,不过片刻后就淡定了下来。比起探究他是什么时候来的,她现在更好奇他准备说些什么。
台上的男人从晴姐手上接过话筒,静了几秒,才开口道:
“大家好,我叫谢煜桁,是这家店的老顾客了,也跟晴姐和永哥认识了差不多有十三年,一直很受他们的照顾,可以说,我见证了‘遇见’的成长,‘遇见’也见证了我的成长。”
“除去这个之外,‘遇见’对我来说,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说到这句时,他停顿了一会,眼睛看向笑初。
笑初有些发懵,此情此景让她想起大一那年的校歌赛。那天他也是这样站在台上,穿着与今天如出一辙的白衬衫和牛仔裤,当着全校人的面唱了一首歌,跟她表白说喜欢她。
她晃了晃脑袋,试图甩掉这突如其来的回忆,将目光重新聚焦在他身上。
“‘遇见’,是我第一次遇见我女朋友的地方。”
笑初一听,蓦然睁大了眼。
他第一次遇见她,是在这里?
她仔细地把记忆搜刮了一遍,也没能找到一丝他们曾经在这里见过的印象。
正当她疑惑的时候,男人磁性的声音再度响起:
“那是高一的时候吧,我还记得那天是周末,下着倾盆大雨,我跟父母大吵了一架,一气之下摔门离开了家,在家门口的车站随意地上了一辆公交车,结果就凑巧晃悠到了‘遇见’。”
“因为天气不好,那天店里没几个人,我随便找了个靠窗的地方就坐了下来,结果我屁股还没坐热,一个女生就冒冒失失地推开门闯了进来,她的衣服都被大雨泼湿了,但脸上还是笑嘻嘻的,”
“她三两步跑到吧台前点了单,然后就在我旁边的桌子坐下,等了没一会,晴姐就端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红豆沙过来给她,问她说怎么下这么大雨还过来吃甜品,”
说到这里,他微微一笑,好似还能想起当时女生回答时眉飞色舞的表情,
“那个女生说,‘因为吃甜品会让心情变得非常好呀。’我清楚的记得她说这话时眉眼弯弯的样子,她脸上的笑容莫名地感染到了我,让我觉得自己的心情似乎真的变好了一些。”
随着他的娓娓道来,笑初的记忆也慢慢在复苏。
她确实是个甜品的忠实爱好者,高中的时候只要听说哪里有好吃的甜品店,一定会拉着林梓熙去吃,碰上对胃口的,比如‘遇见’这种,只要想吃,任何困难都阻止不了她作为一个吃货的心。
而但凡吃的一端上来,她肯定是一门心思扑在食物上面的,才不会管周围有什么人,因此她对那天的印象也只剩下红豆沙了。
没想到,谢煜桁认识她,竟比她注意他还要早。
“我原先是不大爱吃甜品的,被她的笑容和语气感染过后,我居然鬼使神差地想要试试,是不是吃了甜品心情就会变好,所以我也跟着点了一份红豆沙。”
台下的人都被他讲的故事吸引住了,没有一人吭声,都好奇地看着他,等待着故事的后续。
他轻笑了一声,又继续说:
“不过事实证明啊,甜品对我来说起不到什么治愈的作用,但是我却因此记住了她。我一开始并不知道她也是律成的学生,直到高一的期末考试,我跟她分在了同一个考场,才知道原来我们是同学。现在回想起来,大概从那一刻起,我就悄悄地对她上了心,只是自己那时候不知道罢了。”
“高二的时候我们分到了一个班,她倒追了我很长一段时间,而我因为没有认清自己的心,始终没有给予她回应。后来到了大学,我们终于在一起了,可过程又误会重重,中间也分开过,不过幸好最终还是重新在一起了。”
“闫笑初,”他突然喊她的名字。
笑初只觉得心脏蓦地一跳,条件反射地对上他的眼睛。谢煜桁把话筒递还给晴姐,走下台。人群顺着他的目光看向她,默默地让开了一条通道。
她就这么怔愣的,看着他,逆着光,穿过人群,迈着沉稳有力的步伐走过来,到她面前站定。
他眉眼灼灼,目光坚定,声音听起来有些微微沙哑:
“你知道我一向是个不会有太大感情起伏的人,这么多年只有你能带给我情绪,也只有你最懂我的情绪。我知道我还有很多不足的地方,但是我保证,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你需要,我都会在你身边,会一直做你累了可以休息的港湾,会努力赚钱给你买买买,会陪你买菜,给你做饭,带你去所有你想去的地方。”
“我们之间已经错过了六年,即使现在已经重新在一起,我也始终觉得有一丝惴惴不安。我很贪心,我希望在余生的日子里,每天早晨醒来,第一个看到的人,是你。”
他从口袋中掏出一个深蓝色丝绒包裹的小盒子,打开来,里面躺着一枚明晃晃的钻石戒指,他单膝跪下,抬头看着她,微微发颤的嗓音出了他极力想要隐藏的紧张:
“嫁给我,好不好?”
笑初低头看着跪在面前、眼神真诚的男人,心尖不由得变得酸酸软软的,泪水不受控制地涌出,瞬间模糊了她的视线。
不知不觉,他们俩已经认识了十二年,他们见证了彼此的成长,看着对方从懵懂的少年少女变成如今成熟的模样。
除了他,她再也找不到一个人,可以让她喜欢到如斯地步,愿意去调整自己的步伐,来适应他。
她唯一能确定的是,在遇见他之前,她从未想过结婚,而遇见他后,她知道,如果要选择携手一生的人,那一定是他,也只能是他。
未来一起生活的光景,她几乎已经能够想象得出来,那一定是她想要的样子。
她微微启唇想要说个‘好’字,却不知为何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最后她只能重重的点头。男人眼睛一亮,几乎是立刻就捉过她的手抬起,冰凉的金属圆环就这样顺着她的无名指滑入。
圈住她,锁住她,一生一世。
他起身,用手指拭去她的眼泪,把她拥进怀里。
周遭顿时响起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和掌声。
兜兜转转十二年,她还是落在了他手里。
笑初想起自己曾在一本小说里看到过一句话:youareamiracle。
大意是说,遇见你现在正牵着手的人的几率其实是接近奇迹的。
想想也是,地球上六十多亿人,只要两人的成长轨迹有那么一丝不同,也许就会在茫茫人海中擦身而过,这样看来,她与他最初的遇见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幸而最初遇见了你,在最好的年华相识、相知、相恋,尽管中间磕磕绊绊,也曾走散,但最终还是回到了原处。
愿紧握你手,不负此生。
——全文完——
叶南星
完成于2016年6月1日下午
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谢绝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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