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国,临淄,故齐王宫中
嬴政坐在王座之上,面无表情的看着坐在下方的两个小孩子,语气有些冷的说道:“齐光,乐康,你们给朕说说,初一又怎么欺负你们了?乐康,你先说……”
“呜呜……外公……小舅舅他……”坐在左边的小孩子大约七、八岁大,小脸圆圆肉肉的,但却不显得痴肥,反而觉得十分可爱乖巧,尤其是嘴角一对大酒窝,总给人一种未语先笑的感觉,“他说要当大将军,怎么能不杀人,然后……呜呜……他逼我把娘亲养的小兔子烤了……”
嬴政没有责怪初一,却问了一个风马牛不相及的问题,“好吃吗?”
“味道棒棒……呜呜……外公,人家不忍心吃的……”白乐康噘着小嘴,委屈的看着嬴政。
“唉……”嬴政叹了一口气,小外孙的智商都被小贝拖累了,这可怎么办啊?当外公的真愁啊!
“齐光,你说……”嬴政看向右边的男孩,开口说道。
齐光是阿宝的长子,和乐康同年出生,今年同样是七岁,因为是皇长孙,齐光这个名字也是嬴政亲自取得的,取得的“与日月兮齐光”之意,毕竟皇长孙嘛,要的就是这份大气劲。
没想到齐光长着长着,容貌到是与日月齐光了,但偏偏是个小面瘫。
让他多笑笑,开朗一点,他就会面无表情的用一双桃花眼看着你说,“像父亲那样吗?”
再扭过头看阿宝,在一群莺莺燕燕的环绕下笑得如花似玉,美丽动人,让人看着黯然神伤。
这么美的美男人,却被一群丑女人给糟蹋了!
“像父亲那样不好吗?”
“成天卖笑,招蜂引蝶,还全是烂桃花!我可是皇长孙,怎么随随便便对一群丑八怪笑?拉低我逼格!”
于是,在整个秦宫之中,齐光只对两个半人有表情,一个是白仲,一个是阿宝,还有半个是嬴政。
不过万幸的是,齐光脾气虽然有点古怪,但无论是学识才结,还是心智手腕都是上佳的,当皇长孙并没有问题。
“也没什么,昨日皇爷爷您让父亲长兄如父的处罚二叔,父亲仁慈对自己的兄弟下不了手,就来问孙儿应该怎么办?孙儿说,二叔知秦法而犯秦法,当抄秦法以敬效尤,父亲就让二叔去抄三遍秦法,结果……这事不知道怎么被二叔知道了,他把我抓到墙角里,逼我……逼我……把姑姑的兔子给……杀掉了!”
说到最后,齐光“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没办法,齐光太小,就算高智商且有点小心计,冷不丁被人逼着手刃小白兔,还是自己平常挺喜欢的小白兔,面瘫人设什么的,也难免要崩坏。
嬴政叹了一口气,看着下方哭哭啼啼,委屈十足的外孙和孙儿,揉了揉太阳穴,开口说道:“赵高,去将二公子带来。”
赵高应了一下,退下。
过了一小会儿,赵高回来了,但是初一却不在赵高身边。
“初一呢?难道朕传他,他都敢不来!”嬴政生气的长案上拍了一掌,厉声开口说道。
“不是的……是……是……”赵高双手颤抖的从衣袖里掏出一张白纸,躬着身子小声的开口说道:“刚才奴婢去二公子房间……并没有看见二公子,只是在二公子的床上……找到这个……”
嬴政将纸接过来,只见纸上写着十个大字,“世界那么大,我想去走走。”
临淄城中,已经改换成平民装扮,漂亮的脸蛋也用锅灰藏住,手里拿着一根小竹棍,小竹棍放在肩膀上,竹棍的另一头则挂着一个小包袱的初一,坐在城门不远处一家狗肉摊子上,看着自行宫中飞驰而出的数骑精英骑士,脸上露出了一个笑容。
父皇应该已经收到我离宫出走的消息了吧?不过他肯定没想到,我现在还在临淄城里,根本没出过城!啊哈哈哈哈!幸好这是在齐国,父皇对齐地掌握还不深,若是在咸阳……啧啧啧……八成刚出咸阳宫的大门,就被抓回去了。
正当初一喜笑颜开之时,一个海碗“碰”的一声放在了他面前的桌子上。
托白仲的福,目前秦朝已经有了桌子椅子这些东西,虽然那些高官学子还很嫌弃“秦人竟如此荒唐,完全是视礼法为无物”,但民间却已经推广开来。
“这是什么东西?”初一拿起筷子,用筷子挑起一根面条,指着面条上的肉,一脸嫌弃的说道。
“狗肉!”小厮说罢,指着摊子上的迎风招展的大旗,旗上没有字,却画着一只狗的狗头。
“狗肉?狗还能吃!”初一瞪大眼睛看着小厮,一脸不敢置信的问道。
不是初一没见识,而是咸阳宫里就两条狗,大狗子和二狗子,谁都知道那是夫人送给阿宝太子和小贝公主的宠物,从小爱到大的心肝宝贝。
因为太子和公主都喜欢狗,所以狗在咸阳宫甚至在咸阳城里地位都颇高,大家都喜欢喂狗讨个好彩头,很少有人会去吃狗,更不可能给初一这种王孙贵族上狗肉。
也因此,初一完全不知道,狗这种生物还能做为食品食用。
“狗肉滚一滚,神仙站不稳,尤其是我们家的狗肉,更是美味得不得了。”小厮一脸高傲的指着后堂,开口说道:“我们家大厨以前在燕国,可是颇有名气的一代狗屠。”
“狗屠?这个……真是没听说过……我是……楚国人。”初一想了想,摇了摇头,开口说道。
为了这次离家出走,初一已经策划良久,甚至还跟着宫里的楚女学了不少楚地方言以及楚地风情,以免轻易就被人拆穿了。
“这样啊……那您慢用……我先下去了。”小厮说了一句,告了罪准备下去,却被初一一把拉住衣摆,“小哥,您还有什么吩咐吗?”
“我想问……你们这还招人吗?我从楚国来……路经贵地……没钱了……”初一委屈的看着自己面前的狗肉面,声音喃喃的说道:“付完这碗面钱,我就一个子都没有了……小哥哥……你们这还缺人吗?”
初一脸上虽然抹了锅灰,但架不住他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圆溜溜的眼睛乌黑发亮,看着可爱又乖巧,再加上声音软软萌萌的,一时之间竟让小厮为难了起来。
“这样吧,小哥你先把面吃了,我去问问老板,看老板还招人吗?”小厮开口说道。
初一立刻松开小厮的衣服,乖巧的点点头,声音又奶又嫩的说道:“那就麻烦小哥哥你了。”
如果某网游小说里,在剧情的一开始,主角询问网吧老板还招人否时,老板一口回绝说“不招”,然后这本长达五百万字的小说,就可以直接大结局的话;那么在初一询问小厮,这家狗肉铺子还招人时,小厮能果断的回拒说“不约不约小哥我们不约”,大约也就没有后面那么多事,而是初一一出狗肉铺,就被我正义的大秦公安给就地正法,抓进大牢里关起来了。
理由很简单,在秦朝,无论干什么都是需要户口本的,出门不带户口本,你连旅店都找不到,而且分分钟还要被人举报。
因此,若是哪个不幸的家伙身穿到秦朝,请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报备,反正天下那么乱,国家一向是鼓励人口增涨的,因此只要你不是通缉犯,编个他国流民,分分钟能领到大秦户籍和几亩薄田,还有官员手把手教你种田,包教包会,一期不会,下期免费再学。
所以初一觉得很奇怪,这位“狗屠”老板似乎一开始不太想招自己帮工,但是他从头到尾都没有提过要户籍这回事。
在初一特别真挚可爱加可怜的表演下,没有户籍的初一小朋友成了这家狗肉铺的小杂工,过上了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干得比驴多,吃得比猪差的生活。
堂堂大秦公子,在他有限的人生里,完全没有吃过这样子的苦,可是他偏偏忍下来了,因为他在心里告诉自己,今日自己所吃之苦,为得的明天能更好更潇洒,嬴政不可能久待在临淄不回咸阳,一旦等他离开临淄城,临淄的守卫必定薄弱,到时候他就可以……
初一觉得很苦,招他进来的狗屠也觉得苦暴了,本来以为是招个杂工进来,结果没想到招了个老子进来,这臭小子竟然什么活都不会干!
洗个碗能把所有的碗都打碎了;提个水能把桶掉水里;刷个锅干脆自己掉过锅里。
我们这里是狗肉铺,不是人肉铺!
狗屠忍不住要问了,“你到底能干什么?”
“嗯……这个啊……吃喝玩乐……这个我都很精通……”初一信心满满的说道。
“看得出来……第一天吃饭的时候就在挑剔,我不小心多放了一把盐,你都挑出来了……”狗屠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接着问出了第二句话,“你以前是贵族吧?”
“耶!你怎么知道?老板!大叔!大爷!不要去官府举报我!我会好好努力卖力干活的!”初一一惊,“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抱住狗屠的大腿开始叫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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