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下求放过

94.第 94 章

此为防盗章 阿枣估摸着这是沈长史的娘李氏, 她勉强点了点头:“伤的倒是不重,就是头疼,有些事记不清了。”
李氏听的心甘乱颤:“这还叫不重?”
阿枣怕说多了露馅, 只得捂着脑袋道:“娘...我头疼, 想歇会儿。”
李氏也不敢再说,半搂着她进了一间小四合院, 又拉着人进了屋扶着她躺到床上:“丝丝,你先歇着, 娘去给你做饭。”
原来沈长史的真名叫沈丝丝,她女扮男装当长史之后就改名叫沈入扣了。阿枣躺在床上, 脸跟细针扎似的痒痒,确定李氏真的走了, 用力挠了几下自己的脸,又冲到铜镜跟前细看。
脸上的皮肤微微有些发皱,几处地方已经起了皮, 一眼就能看出破绽来。易容肯定得有易容和卸妆的工具啊,阿枣对原身的脸还是挺好奇的, 毕竟现在这张脸自己要用了,她翻箱倒柜半天,终于在一处小木匣里找到了许多瓶瓶罐罐, 每个小瓷瓶都贴了用途,匣子最底下还放着一本封皮写着《易容术》三字的书。
她伸手把标着‘去容’的小瓷瓶拿起来, 又打了盆温水来, 按照书上讲的步骤把脸上的易容卸了。书里并没有具体说过沈长史长什么样, 只在她事败之后为了保命试图勾搭男主的时候提了一句自恃美貌,阿枣还见了亲娘李氏的长相,估摸着也就是个寻常美人。
她偏头看了眼铜镜,镜中人不过十六七岁,姿容昳丽,花颜极盛,尤其是一双桃花眼含着似水柔情,一转头一抬眼就能勾去人的魂魄,沈丝丝的美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妖气,像尖刀。像烈酒,扎的人眼睛生疼,不光皮相美,骨相更美。这要是再长开些那还了得?
难怪敢仗着美貌去引诱男主,阿枣还没来得及感慨呢,一想到这种神级颜值薛见都能下狠手,顿时萎了。不过想想薛见那种颜值沈丝丝不也说卖就卖,看来两人都不是颜控属性。
她自娱自乐了一会儿,又小心把那本讲易容术的书取出来翻看,书底下还压着块浑圆的玉佩,她看没什么特殊的就把目光落在书上了。
整本书大概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形似,讲的是一些具体的易容法子,第二部分是神似,教人如何模仿别人的举止神态,第三部分就比较有意思了,讲的是迷心,只要能迷惑住人心,哪怕前两条做不到也是可以的。
阿枣来了点兴致,把迷心那部分的文言文仔仔细细地读了好几遍,理解完之后就囧了——这部分说是教易容的,其实有点像催眠术,得配合那块玉佩一起使用,她拿起那块平平无奇的圆玉佩瞅了眼,犹豫片刻,还是把它塞到了怀里,瞧这易容术挺靠谱的,没准这个也能用的上呢。
研究完易容的事,阿枣摸了摸荷包里的两个个铜板,又开始翻箱倒柜地找钱,最后只在旮旯角里摸到了七八个铜板,连银子渣都没见着,也就是说她现在总资产就剩下口袋里的十来个铜板了!
阿枣:“...”她本来还觉着罚薪俸比打板子轻多了,现在她倒是宁可挨板子,总比连饭都吃不起强...
外面李氏已经在敲门了:“丝丝,饭已经准备好了,你出来吃两口吧。”
阿枣忙应了声,关上箱子出了门,李氏摸了摸她后脑的包:“娘给你做了清汤面,你这些日子吃点清淡的。”
阿枣忍不住抬眼看了看李氏,李氏相貌只在秀丽,沈丝丝却堪称倾国佳人了,难道长的像爹?书里也没提到沈长史有爹啊。
她也不敢多问,两人进了吃饭待客的正屋,阿枣就见有个青年蹲在墙角,嘴里嘀嘀咕咕地念叨着:“我是土豆我是土豆我要发芽我要发芽...”
李氏走过去把青年拉起来,小声哄道:“阿扣,咱们先吃饭好不好?吃完饭再发芽?”
青年站起来一甩手:“我不!我是土豆,土豆不用吃饭!”
阿枣:“...”
她此时才看到青年正脸,跟她易容后的脸几乎一样,她一下子想起来青年是谁了——就是沈丝丝装扮替代的哥哥。
原本沈入扣是二甲进士,前途无量,没想到回乡的时候竟遇到了山贼,人被打成了痴儿,一家子的希望眼看着就没了,她便和李氏瞒住了沈入扣疯了的消息,自己假扮成亲哥,带着一家子上京城谋生求医。
作为炮灰,沈丝丝可以说是脑子笨心还黑,被读者百般唾弃,但她的勇气她对家里人的关护,却是书里没提到过的。
阿枣在心里感慨了会儿,她本来想问李氏借钱的,现在说这话又有点不合适,只得暂时按捺下了。
此时李氏已经把沈入扣哄上了桌,晚饭很简单,就是三碗清汤面,上面卧了个鸡蛋,撒了点葱花,阿枣确实饿了,端起碗稀里呼噜吃了一半,放下碗就清了清嗓子,想要跟李氏说说借钱的事。
没想到李氏拿着筷子欲言又止,瞧了眼儿子,再瞧了瞧闺女,最终放下筷子,对阿枣道:“丝丝,要不...咱们别给你哥看病了?”
阿枣愕然道:“为什么不看了?”
李氏叹了口气:“你哥这病就是个无底洞,咱们家上下拢共就剩不到一钱银子,米缸面袋已经见底了,鸡蛋只剩下四五枚,这个月房租钱还没给人家交,哪里有钱再看病呢?”
阿枣:“...”
李氏又摸摸她后脑勺的大包:“再说你这伤也得将养着,再熬上大半夜写写画画多累啊。”
阿枣脱口疑惑道:“写写画画?”
李氏只当她现在脑子不清楚,便解释道:“是啊,你不是答应了给长风书局写书画画吗?怎么连这茬都忘了?”她说完又轻轻一拍脑门:“提起这个我才想起来,书局的人昨天来催稿了,我说你不在他们才回去,估摸着明天还要过来。”
沈入扣无论自己学过什么,回来之后都会教给沈丝丝,而且她在画画上又颇有天赋,能学成并不稀奇。
阿枣翻箱倒柜的时候看到了不少颜料和毛笔,不由眼睛一亮,这事原书里没提到过,没想到沈丝丝还会写小说呢?
她满脸愧疚地看了眼还在玩筷子的沈入扣,眼底泪光隐现,低声对阿枣道:“等书局的人明天救过来了,你跟他们说说你最近写不了了,你哥这病...咱们不治了。”
手心手背都是肉,她固然想治好儿子的疯病,却也不忍心再拖累女儿。
阿枣忙道:“病还是要瞧的,钱的事我来想办法,娘只管给哥哥瞧就是了。”沈丝丝千辛万苦来到京城,想必也是为了帮兄长求医,总不能才占了人家身体就剥夺人家兄长看病的权利,那也太缺德了,还是得想想法子。
李氏还想再说,阿枣忙劝道:“再说我这不过是小伤,等结痂了自己也就好了,不过是写书作画吗,不耽误什么的。”
李氏这才满面疲惫地点头应了,她吃完饭在院里转了几圈熟悉环境,然后回到屋里把颜料毛笔之类的归置归置,也不知道是不是原身残留的影响,竟然一抬手就知道哪样该归置在哪里,不过片刻各色颜料就被收拾的十分整齐。
听说沈丝丝画本画的颇不错,她又铺开草纸练了几笔,应该是这具身体天赋异禀,上辈子她倒是学过毛笔字国画,日常书写没问题,而且原来也不知道拿着手机悄咪咪看过多少小说,靠写小说为生应该没问题...吧?
她涮完笔又把易容重新练了一遍,虽然复杂但是出乎意料的十分顺手。
阿枣心里惴惴地睡下了,梦里不是被男主拿大刀砍死,就是穿越的身份被发现,被当成妖孽活活烧死...第二天一早,她才顶着两个黑眼圈穿好衣裳,李氏就来叫她,叹气道:“催稿的张师傅又过来了,你去瞧瞧吧。”
她指着赚这个钱呢,也不敢怠慢,穿好衣裳就出了屋,张师傅果然在院里等着,见着她立刻迎上来笑呵呵道:“沈先生,您的新书已经卖出了两千册了,京里不少人都十分追捧,奉您为大家呢,我是来给您送样书的,顺便问问,您的第二册什么时候写好?不少人等着看呢。”
没想到沈丝丝还是个丹青大手,这就有意思了。
阿枣给他捧的有些飘飘然,虽然不是自己写的,但也与有荣焉,于是带着大师的矜持抖了抖衣袍,勾唇笑道:“好说好说,样书呢?能否让我瞧瞧?”
张师傅捧出两本来:“这是您新写的两册。”
阿枣为了装逼,轻飘飘用两根手指翻捻起书页,就见书页上的人物精细,还配了娟秀隽永的文字,但是...
“春春春春.宫?!”
阿枣整个人都不好了哇!为啥没人告诉她沈丝丝是写春.宫的哇!有没有点节操了嗷!
张师傅笑眯眯地递过来另一本:“是啊,还有一本龙.阳艳.戏。”
阿枣:“...”
薛见见她一脸诧异,淡淡解释道:“这是看在你到了下差的点却来陪我赴宴的份上。”他又缓缓道:“我这有几瓶治外伤的膏药,也一并给你吧。”
阿枣:“???”她看起来有这么虚吗!
她的心情很沉重,假若有一天亲哥沈入扣真的恢复记忆,顶着短小肾虚的名号会不会想掐死她?
她忍不住弱弱地问道:“殿下您为什么老送卑职补肾的东西?”
薛见想给她留点颜面,就没有直说,偏头瞥了她一眼,把话题岔到自己感兴趣的地方:“倒着来,先说说你为什么要打李兰籍的随从?”
阿枣道:“他,他调戏卑职的两个妹子,还欠了卑职家里的钱不还!”
薛见面色越冷,眼尾的殷红泪痣也艳的刺人,把两个问题一并问了:“你出去为什么回来的这么晚?你怎么知道我不能喝樱桃酒的?”
阿枣低头不看他:“卑职不是已经回答过了吗?”这些天薛见态度十分微妙,忽冷忽热若即若离,她也不知道这好感度是升了还是降了,薛见态度未明,她自然不能信他。”
他越是追问,阿枣就越发紧张,忍不住把袖子上的疹子遮了再遮。
薛见伸手,勾起她的下巴,逼迫她跟自己对视,咬字很轻,每个字像有千斤重,字字砸到心里;“我不动你,不代表我事事都会纵着你。”
他说完不觉微微一顿,似乎也觉着自己的动作古怪,不动声色地收回手,正看到阿枣拉袖子的动作,动作微顿,垂眸无声地看着她。
阿枣正跟他的目光对上,心里一虚:“殿下...”
薛见目光移到她那条手臂上,不言不语,不过此时无声胜有声,阿枣看着他越来越沉凝的目光,终于败下阵来,自暴自弃地伸手:“殿下看吧。”
薛见撸起她的袖子,就看见胳膊肘上布满了红疹,作为一个过敏过的人,他看一眼就明白是怎么得的,蹙眉道:“你这是...”
阿枣死猪不怕开水烫:“卑职也不能吃樱桃。”
薛见动容,想到方才她抢着帮自己挡酒那一幕,事后又千方百计地瞒着自己,想必方才出去许久也是因为身上出红疹,神情复杂地瞧着她,忍不住探出手,在空中停了半晌,还是伸手帮她把袖管拉下来。
阿枣没等到他的质问,忍不住抬头看着他,见他神情复杂,心里莫名其妙的,就听他缓缓道:“难为你有心。”
话虽不多,但是含义却很明显,她琢磨了一下,他估计以为自己明知道会过敏还主动帮她挡酒,所以说聪明人脑子太多弯弯绕绕也不好。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