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一一天王,天王

番外之竹马(斐华和栢瑾瑜,有安爵)

那个时候,斐华还没学会冷淡尊贵,栢瑾瑜还没成长为霸道如王。
——番外之竹马
柏巷陌常常自称自己和斐华是从小玩到大的竹马,实际上,斐华真正的竹马不是柏巷陌,而是栢瑾瑜。
栢家和斐家当初是在一个别墅小区,两家人就面对面的挨着,再加上有着业务的往来,所以常常没事探门,到了之后斐华和栢瑾瑜相差一个月的前后出生,两家的母亲更带着他们来往密切了。
毕竟,都身处豪门的她们都明白,感情对于她们都实在是太过苛刻,友情、爱情、甚至亲情对于他们都算是难得,所以,有着如此机会,她们自然要努力从小培养两个孩子的兄弟情深,因为豪门之中,只要一成长起来的成员,之后再要想得到感情,就不那么纯粹了。
不过很显然,两家妈妈的想法真的很不错,只不过,哪里知道斐华和栢瑾瑜从小就是不服气的骄傲主,把他们丢在一起的结果就是每日打架,每日挂彩,有一次最严重的,他们甚至互相将对方的手腕弄了骨折。
两家母亲到了最后都有些心有余悸斐华和栢瑾瑜呆在一起了。甚至故意将他们分开,可是哪里想到,这两人就像是染上了什么毒品似的,把他们分开吧,他们还不乐意,每日还是要去找到对方单挑一把……
不过还好,有一句在电视里边儿常常听到的话在他们身上得到了证实,那就是:男人的感情是需要打出来的。而他们作为男孩,竟然也是如此。打架打得多了,到了最后竟然懒得和对方打了不说,还自此发自内心地同对方有了深厚的友谊。
斐华和栢瑾瑜从此不再对打,而是结为一派,打遍校园无敌手,在小学二年级就成了校园同级两大风云暴力小人物。
三年级的时候,斐华和栢瑾瑜看着海报上的明星,突然喜欢上了上头的一造型。鸡冠头,红发。两小孩一致认为这个发型才能展示自身无穷尽的魅力,加上豪门的孩子向来有钱花,所以协议一成,赶紧跑去理发店理了这个发型。
从理发店出来,又为了让这个发型的魅力完完全全地被体现出来,所以又拿着钱去买了两套一模一样的牛仔小马褂,拿着剪刀给自己的牛仔裤剪了许多破洞洞。再把自己原本的衣服一丢,两人拽拽地走在街上,自我感觉甚是良好。
上午的课因为赶着做这个发型和自我造型而逃掉了,为了下午本身能够在校园引起轰动,所以两人一致认为需要回一次学校,展示一番自我,再惹来更多的小mm们给自己送他们非常不屑、但是不收到却又分外不舒服的粉红小情书。
结果走了几个马路,两人在一个巷子口遇到一个人。
一个穿着一件有着两个长长白兔耳朵外套、外加一条牛仔的正在哭鼻子的小人儿。这小人儿的确小,大概才三岁左右。
即便是在哭鼻子,这个小人儿也绝对显得格外可爱,看她一抽一抽的模样,带动着那两只耳朵一耸一耸的,斐华就忍不住停住了脚步:“喂,小妹妹,你哭什么呢?”斐华和栢瑾瑜混蛋了这么些年,还是第一次对陌生人发出这样的询问。他后来常常问自己,如果不是那人穿着那么可爱的白兔耳朵外套,他会不会停住脚步呢?
听到斐华的声音,那位小‘妹妹’放开了手,抬眼朝着斐华看来。结果一看,顿时一愣,然后又更大声地哭了出来。肩膀颤动得更加厉害了,明显有种被吓到的趋势。
斐华的脸陡然就冷了下来,他可是小学的风云人物,脸蛋尚好,整日可许多小妹妹来找他谈恋爱,甚至还有许多比他大的老妹妹也来找他谈恋爱,可是眼前这个怎么这样?
他的声音就冷了,虽然稚嫩,可是却显然没啥感情:“你哭什么?”
在斐华的淫威之下,那小人儿抽泣着又看了他一眼,然后格外不清楚地外加有点结巴地说:“尼……尼……尼裹我……裹我滚忒,你这过,这过……拐物。”(你给我滚开,你这个怪物。)
即便说得不清楚,可是斐华还是听明白了。他怒极反笑。说实在的,他倒是没想到,这个小屁孩都在哭了,竟然还要骂自己……谁给他的胆子?
不过,斐华在此刻竟然不知道该如何解决掉他,毕竟,听他说话,这个人很有可能,有点什么语言障碍……
可是下一刻,他就知道,这是一个正常人了。因为下一句,他说的是流利的英语:“im—afraid—of—you!”
斐华还没开骂,感觉到斐华停住脚步而折回来的栢瑾瑜已经开骂了:“我艹,搞了半天,你这小家伙还是从国外回来的卖国贼啊?怎么,如今连母语都不会说了?但是说人家的鸟语却说得这么开心?”
听到这话,那小人儿竟然不哭了,他手放下,脸一嘟,有些倔强:“尼尼……呼朔!”
“胡说就胡说吧,呼朔个啥呢你?”栢瑾瑜一挑眉,毫不示弱,直接伸手就捏住了眼前人的脸蛋,格外用力地掐了一把。
斐华见自家兄弟都这样做了,自然也不会示弱,他也伸手出去,捏住了小人儿的另外一边儿脸蛋:“就是不知道,这究竟是一个带把的,还是没带把的?”
小人儿哪里知道啥叫带把不带把?被这么一捏,又是两个比自己大的,根本早就注定于惨败局面。他根本就不反抗了,可是竟然也不像刚才那样哭了,憋着眼泪就这么站着。
两人捏得高兴,直到不远处一个女声朝着这边怒斥:“你们在做什么?”这才把斐华和栢瑾瑜从这种捏人的舒服中惊醒过来,他们回头一看,只见一个典雅高贵的黑发女人朝着自己这边儿小跑而来,脸上虽然充满了交际可也掩盖不住她的风华美丽。
对视一眼,斐华和栢瑾瑜放了手就往回跑。不过放手的一瞬间,斐华清清楚楚看到了眼前人儿的小脸俨然已经通红,他甚至顿了顿,这才和栢瑾瑜一起跑了。
两人跑后不久,那名女人这才跑到小人儿面前,她的眼睛因为心疼而担忧而有些湿润:“i—got—you,finally!andwer,are—you—ok?”
“mather,i—want—to—study—chinese。”
而奔走的斐华和栢瑾瑜则成功地回学校吸引了不少小mm的目光,同时收到了更多的情书。当然,回到家之后的结局却是同时被臭骂了一顿,因为各家妈妈的理由都很简单,那就是豪门不需要……小流氓!
斐华和栢瑾瑜混蛋的事情可太多了,不过这件欺负小朋友的事情一直都让斐华记忆犹新,主要是那个小人儿那红通通的脸和那倔强的眼神实在是太夺取他的目光了。他甚至在这件事发生之后的许多年都还忍不住想起,顺便问一句自己,那个小人儿究竟是男孩还是女孩?更甚者,曾经一度,斐华还将那人的形象作为自己的梦中情人目标。
而原因,他自己都不知道,反正他就是觉得,那样子挺好。
这件事情在斐华和安爵在一起多年之后,一次闲聊之时,斐华突然想到说了出来。
那个时候已经是晚上了,他们刚在家吃了晚饭。虽然如今俨然大多时候居住在兰伯特家族,不过许多时候他们却还是要回z国小住,毕竟,他们都一致珍惜二人世界。而回z国小住,他们特别享受在家自己做饭炒菜的生活。
当然,这个做饭炒菜的人向来都是斐华。而他现在俨然正在洗碗。
这个房子的厨房是开放式,斐华在这里洗碗,安爵就在不远处撑着下颚看着他的背影,这一幕看上去格外温馨。他们偶尔会说说话,而那件小时候的事情,就是斐华在一边儿洗碗一边儿说出来的。
完毕,斐华还做个自我评价,他微微咬了咬头,笑道:“那个时候倒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竟然那么小的孩子我也要欺负,呵呵呵……”
不远处的安爵似乎更加俊美了,灯光照射在他身上,让他看上去更加性感,他站起了身,眼中划过一道坏坏的光芒,朝着斐华走进,直接从背后搂住了他,然后手已经开始不安分地撩起他的衣衫,找准目标伸了下去,他咬住斐华的耳朵:“说起来,我还真的谢谢你。”
安爵对小时候的记忆当真记忆不多,可是对自己母亲的话却记忆犹新。三岁的时候,他的中文已经好了许多,他的母亲那个时候也还没离世,常常在谈笑间对自己的父亲说,她都不知道该感谢还是讨厌当初那两个妄想拐骗自己的红发小流氓了,因为自家宝贝就是在那个时候起,决定要发愤图强学习中文的……
斐华说的事情、人物、地点都太过相符,这也不得不让安爵对号入座,不过说真的,他还真的没想到他们的孽缘是从小时候开始的。
斐华自然不知道安爵的心思,如今他对安爵的挑逗已经能够淡定许多了,他忍不住笑道,又容忍又宠溺的感觉:“都是两个儿子的爸了……还这么……”
这么什么?
不重要了,因为它已经淹没在安爵的口中了。
------题外话------
结局没写起,看到这么多亲的呼唤,先送上一个小番外解馋
话说,番外大家是想先看栢瑾瑜滴捏,还是黎昕滴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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