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赘

10、再见李元

另一边,云安对外面发生的事情浑然不觉,伸出白皙的胳膊拿到水瓢,舀了两瓢热水填到澡盆里,水温再次提升,云安舒服地哼了一声,如猫儿般眯着双眼,一副享受的模样。
脱掉了男子的半生仿生皮,云安拥有标准的女子身材,得益于仿生皮的包裹云安的手臂白皙,却并不孱弱,近一年的魔鬼训练再加上来到燕国后三个月的徒步旅行,将云安的身体锻炼到了极致,放松状态下肌肉线条若隐若现,无一丝赘肉,蕴含着力量感。
半浮出水面的胸口是这个年龄段女子标准的尺寸,有了这张伴生皮云安也不用束胸,这点云安很满意。
平坦的小腹上拥有四块腹肌的轮廓,人鱼线在水波荡漾中若隐若现,遭受失恋重创唯一的好处,就是让云安锻炼出了一副好身材,云安很珍惜。即便是来了燕国也会每天拿出固定的时间强化自己的身体,她曾听说:突然停止高强度训练,身体很容易发胖,这方面云安控制的很好。
若是说有没有美中不足?
大概就是云安脸上的那两团“高原红”还有肩膀上两道发暗的勒痕,前者是在时光岛八个月的户外训练和来到燕国的三个月徒步旅行留下的,后者是高强度负重跑造成的。
……
且说家丁高调围了客栈,引来不少人的瞩目,许是怕沾惹麻烦大都远远观望。
打街道的一头出现了一顶小轿,由两位家丁抬着,另有一位家丁跟在轿子一侧小跑,抬轿子的家丁也在疾行,抖的轿杆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
很快,轿子停在了客栈门口,家丁掀开帘子,从里面走出一位青年公子。
“就在这儿?”
“回公子,上次公子吩咐过后,小的们就把人撒出去了,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儿来福在东街发现了他,小的们谨记公子的吩咐,没敢打扰,来福也是远远地跟着,直到那乞丐进了这家客栈就立刻回府禀报了,来喜适才和店小二确认过,那乞丐在这家客栈投宿了。”
来人正是书痴李元,洛城知府的嫡三子,曾与云安在城门口有过一面之缘,被云安随口说出的“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所惊艳,极力邀请云安过府未果,寻找云安已久了。
“啪”的一声,李元合上了手中的折扇,扇面上写的正是唐寅的名句。
“好,回府以后到账房去领赏。”
“谢谢公子!”
今日的李元头戴白玉冠,并未配绶,身穿一袭月牙白长衫,胸口绣着祥云绣样,足蹬一双避尘履,一副翩翩公子的模样。
一进客栈的门,便得掌柜亲自迎接,来到李元面前躬身笑道:“公子爷,里面请。”
李元微微一笑,将合拢的折扇倒握在手中,朝着掌柜拱了拱手:“听家仆说贵店今日有一位乞丐投宿?他现在在哪儿?”
“是有这么一位,正在乙寅间,小人这就带公子爷过去。”
“多谢。”
店小二跟在后面,心中有些不安,他见李元衣着考究,排场浩大,还特意亲自来找云安,由此推断云安身份或许不凡,可刚刚云安投宿的时候,店小二为了顾全云安的“颜面”谎称天字上房都满了,就连甲字间都没给云安一间,担心因此开罪云安。
客房内,云安洗完了澡,换上了干净的衣服,又从空间里取了一双新靴子换上,正在用毛巾擦头发就听到了敲门声。
云安眼疾手快“嗖”地一下将两条毛巾都丢到了空间里,开启仿生皮,才问道:“谁呀?”
“客官,小人乃是客栈的掌柜,可否开门一叙?”
“等下,就来了。”
客房的门打开,屋内外的人均是一怔,店小二揉了揉眼睛,不过半个时辰的功夫他竟认不出云安来了。
云安洗去了一身尘土,故意涂抹在脸上的泥巴也不见了,露出本来面容。
明眸秀眉,朱唇一点,周身透出刚沐浴完毕的湿润水汽,就连顽固的“高原红”也淡化了些许,红扑扑的反而为这张脸平添了些许稚气憨态,未及挽髻的半干长发披散着,女子之姿尽显,再搭配上平坦的胸口,男子的衣着,颇有些雌雄莫辨的妖娆之美,因半身仿生皮多少改变了云安的身体比例,加宽了她的肩膀,加粗了她的颈部,使得她的体态看起来并不娇柔,更像是男生女相。
李元没有认出云安,云安也同样没有认出李元,李元因年初生了一场大病没能入京赶考,遇到云安的时候是大病初愈,比此时多了几分憔悴孱弱,经过这段日子的调养李元恢复了元气,气质大有不同。
店小二壮着胆子问道:“客官……你这是,是晌午来投宿的客官吧?”
“是我,你们有什么事吗?”
听到云安如是说,李元大喜,一步迈过门槛,念道:“别人笑我太疯癫?”
云安的眼眸中划过一丝惊愕,还没来得及分析,便下意识地开口回道:“我笑他人看不穿?”
说完这句话,云安记起了李元,撇了撇嘴,翻了一个无比巨大的白眼,暗道:这不是那天在城门口遇到的“执着公子”吗?
云安知道自己回应的行为是错误的,但后悔已经晚了,这都和人家对上暗号了,“阿巴阿巴”大法应该也不管用了,再说隔了这么久人家都能找到自己,再装傻有啥用呢?
怪只怪唐寅大师的这两句诗实在是太经典了,其威力不亚于“天王盖地虎”听了上句,下句自己就吼出来了。
李元大喜,迈步到云安面前,双手抓住云安的大臂,眼中满是惊喜,激动地说道:“真的是兄台,总算是让在下找到了!”
看到对上号了,掌柜的和家丁都长舒了一口气,来喜更是“贴心”地将门给带上了,关门前还深深地看了云安一眼,他怎么也没想到那日的乞丐竟会是这般模样,实在是……太,出乎意料了。
云安感觉一股寒气顺着脊柱直冲天灵盖,身上的汗毛“倏倏”立起,接连退后两步,抱着胳膊蹭了蹭,咧着嘴嫌弃地吐槽道:“好油腻好油腻,咦……”
或许在一个现代人看来,李元的行径有些热情过头,还有跟踪狂的嫌疑。但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没有现代科技的辅助使得他们一切日常的时间成本过高,再加之医疗的不发达,相对来说他们的寿命很“短暂”一生能做的事情很有限,两个自□□好的朋友,或许会因为区区百里的阻隔终身不会再见。
所以他们表现感情的方式要更加直接和质朴,也更加真诚,在李元眼中云安是男子的身份,所以他的行为并不出格,在这个慢慢的时代,君臣同塌而眠,君子携手同行,都是非常美好,纯洁的行为。
只是作为现代人的云安,拥有着一颗被诸多资讯轰炸过的心灵和思维,把李元的表现和行为想龌蹉了。
在云安看来,无论自己是男是女,她和李元只不过是一面之缘,李元的表现油腻又猥琐。
但在李元眼中,茫茫人海,广袤世间,能再寻到云安,已是莫大的缘分。
这是一次快慢时代中,不同思想的碰撞,没有对错是非。
好在李元听不懂云安说的是什么,不然还不知道会有多伤心呢。
云安吐槽完,见李元双眼亮晶晶地看着自己,笑容真挚,反倒觉得是自己失礼了,不好意思起来。
云安清了清嗓子,问道:“兄台……找我有事么?”
李元朝着云安行了一礼,正色道:“唐突来访,未曾递上拜帖,还望兄台勿要见怪,在下李元,字空谷,虚度二十四载,略读过几本书,那日在城门口与兄台初识,被兄台的才情所折服,今日前来,诚心相交。”
云安也学着李元的样子,拱手作揖,回道:“在下云安,无字,空活二十二年,一个字我也不认识。能得……李兄青眼,小弟……三生有幸。”
李元安静地听完,唇边噙笑,问道:“云公子不曾读过书?”
云安叹了一声,答道:“算是吧。”毕竟来到这个时空,到现在只认识“当铺”和“客栈”还有“洛城”六个字,不是文盲是啥呢?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
李元笑而不语,抖开折扇扇了两下,对云安的说辞并不相信,只觉得云安非常特别。
在燕国文人的地位是很崇高的,不知多少酒囊饭袋之流,挖空心思攀附文人之列,为的不过是让人高看一眼,而眼前这位偏偏反其道而行之,满腹才华却说自己不识字,真真是印证了他那句“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
断定云安读过书,绝不是李元的一厢情愿,他出身官宦世家,又饱读诗书,纵然深居简出,看人的眼光还是有的。
云安气质出众,举止泰然,双目炯炯有神,内含华光,与人沟通之时能自然地直视对方眼睛,一身潦倒却能不卑不亢。
李元对云安判断的前半句是读书入心的表现,李元的父亲曾教导过李元,观一人决不能局限于衣着外表,要看这个人是否“开窍”,只有书读到“入心”的境界,方能目光清明而有神,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就是这个道理。反观那些腹中空空之辈,他们的目光大多是迟缓而浑浊的。
后半句则是有真本事傍身的表现,一个人的底气,无外乎三个来源,出身家世,才华和身手,若非如此,焉能不卑不亢?
若是云安能听到李元的心声,定会惊叹对方目光之毒辣,作为一个现代学霸,云安在科技发达的社会受过正统的教育,又有源远流长的五千年文明作为“巨人的肩膀”,知识的储备量和眼界,自然是古人无法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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