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八零女尊做万人迷

第1164章 假如,苏念初(9)

摄入酒精,间隔半小时,发作。(备注)或许可以用酒。
下面又是一排文字。
白色,蓝色,浅粉,天青,她爱的颜色。比起深色更爱浅色,钟爱冷色调。
再下面还有一排。
纸包鸡,蜂蜜龙眼茶,可乐汽水,荔枝珍珍,麻辣鳕鱼,香辣肉丝,火锅涮串麻辣烫……接下来是一大串菜名,最后总结。
比起清淡更爱麻辣,喜欢咸香剩余酸甜,不喜鸡爪猪蹄这种吃起来很麻烦的食物,但喜欢鸡翅鸭脖。
齐素雅愣了半天,然后坐在床上,看了看手中的笔记本,最后轻轻翻开。
她喜欢阴雨天,喜欢春夏交接的季节,因为清爽凉快。
她不喜欢盛夏,不喜欢出汗的感觉。
她怕冷,冬天不爱出门。
她懒,喜欢在家里,不爱逛街。
她喜欢打游戏,技术不好,喜欢玩简易难度。
她善变,心血来潮每天化妆打扮,一旦懈怠连着几个月懒得护肤。
比起长裙更爱长裤。
衣服以宽松为主,喜欢舒适剩余美丽。
她不爱穿高跟鞋,最喜欢光着脚。
她冬天一定会穿袜子,就算在室内,她光脚也会冷。
她睡觉喜欢骑娃娃,喜欢把脚伸出被子外。
她每天起床后的顺序,先上洗手间,先刷牙后洗脸,然后冲一杯咖啡,喜欢拿咖啡当早餐。
喜欢豆腐脑胜过豆浆油条。
喜欢包子胜过饺子……
满满一个笔记本,全部是和‘她’有关,她喜欢的,她不喜欢的,她的小习惯,全部是她。
不知为什么她看着看着眼睛红了,她摸了摸眼角,摸见滚烫的泪。
心里密密麻麻爬上一阵酸楚感觉,却又像是想笑。
她翻了大半个笔记本,中间有一段文字,那是她在第三监狱时。
“修凛活了。但如果雅雅好不起来,在雅雅死去那一天,我会杀了他。”
齐素雅怔忡了好半晌,直至翻完全部笔记。这个本子并不重,却像是沉甸甸的压在她心口。
她眨了眨眼,然后摩擦着笔记本泛黄的纸业。
“怎么这么傻……”她嗓音沙哑。
……
这天苏念初抱着一摞从海外邮寄过来的文件回到家中,一进门就闻见很像的味道。全是他最爱的菜,比如清蒸桂鱼,比如麻辣龙虾。
他大概是个杂食动物。他心想,然后在玄关换穿拖鞋,看见餐桌上已经摆了不少菜,他弯了弯唇。
忽然想起外界对他的评价,冷漠,冷酷,没有表情,面瘫阎王,索命修罗……全是一些很奇怪的称号。
人在外面他从未对任何人笑过,只有在她面前,只有当提起她,只有因为她,他才会笑。
因为她喜欢。
她所有喜好全部刻在他脑子里,他深深记着。
“你回来啦?”
齐素雅嘴里叼着一根冰棒,手里还抓着锅铲,苏念初放下文件进厨房帮忙。“今天真棒!”好孩子都是夸出来的,他弯腰轻轻亲吻她脸颊,然后卷起袖子帮她一起做晚餐。
齐素雅甜蜜蜜的笑。苏念初也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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